杨娜 呼伦贝尔学院传媒学院
李克强早在2014年9月夏季达沃斯论坛讲话中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调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趋势。此后,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也多次解释了这个理念。“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个说法才逐渐进入到大家的视野。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在这个的背景下,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便成为新形势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也加快了各高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尝试与实践。
笔者调查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启动于2015年末,在国家的政策引导下,内蒙古创新创业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截止到2016年末,内蒙古高校共有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910 人,创新创业教师队伍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性变化。不仅如此,创新创业的活动和培训内容也日益丰富,人数逐渐增加。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已确定自主创业402 人,带动就业1233人;在校生自主创业964 人,带动就业3601 人。各高校针对2018 届毕业生共开展“双创”专题报告、示范课、大赛、沙龙、讲座等实践活动487 场次,累计参与师生90677 名;举办创业培训238 场,培训在校生18881 名,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实现了40 余万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全覆盖。比较突出的赤峰学院等7 所新建本科院校的7 个实验教学中心被确定为“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内蒙古大学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被评为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分别获选2016-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 强高校,为内蒙古自治区整体提升高校创新创业工作水平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虽然内蒙古自治区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高度重视,大力推进,也采取了很多相关措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全区甚至全国范围来看,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仍然是有些问题。
想要有效的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各高校首先要从上层设计上有规划,其次要有优良的师资队伍。这几年我们在创新创业的教育发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有面临着较大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的要求。2018年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要求“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搭建学生科学实践和创新创业平台,推动高质量师生共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推动和支持下,各地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高度重视,大力推进,也采取了很多相关措施,但发挥作用效果有效。
1.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融合度不高
如很多高校以“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方向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学中不断强化实践环节,增设第二课堂,并制定专业教师进行第二课堂的指导,鼓励学生参与和此相关的各类竞赛,把创新创业内容和人才培养方案相结合。然而融合的过程中,雷声大,雨点小,只重视形式,实际效果作用并不明显,没有形成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2.创新创业课程开设理解片面
从全国范围来看,很多学校都设立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但对创新创业如何开展,课程应该讲什么,怎么讲的理解过于片面,把创新创业课程教育等同于和学校其他课程相同的一门课程,没有真正理解创新创业课程开设的意义,很多学生知道下阶段我国鼓励大学生创业,但对国家具体给予了哪些支持,出台了哪些政策了解不全面,创新意识不强,创业氛围不活跃。这说明高校没有起到很好的纽带作用,只是在形式上安排了创新创业老师,但没有及时把社会形势和国家政策传递给学生,没有真正意识到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3.创新创业队伍激励措施不完善
为了激活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一些高校把创新创业工作纳入职称评审体系。把创新创业成果转换作为职称评审加分的依据,但是激励措施不完善,广大创新创业教师的积极性和热情没有真正调动起来,而且大多数高校创新创业导师都是学校的兼职人员,被强压式的、分配式的接受创新创业教学任务,工作内容繁重,没有积极性和主动性。
当前,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已经显著发展,看到了一些成绩,学生也意识到创新创业的重要性,有些学生受到环境的影响带动开始创业。创新创业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对队伍建设和老师的素质要求与越来越高。毋庸置疑的是只有作为主体的教育者充分发挥作用,高校的双创工作才能更好的体现出意义,然而高校这几年在师资队伍建设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参差不齐,力量薄弱,具体表现为:
1.创新创业导师队伍数量不足主体单一
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12]4 号),文件中明确了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原则是“专任为主、专兼结合”,建设专任教师本该成为高校双创工作的一个基本保障,但有些学校受到市场和资金的影响,并没有专任的创新创业导师,数量严重不足,大多数是由高校教师(如辅导员、专业教师和就业管理人员等)或校外兼职人员对学生进行创新理论、创业实践的教学指导,这些教师只对创业流程作出简单介绍,不能向学生传授规范化、系统化的创新创业知识体系。当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时,并不能从老师讲授的内容中找到答案。
2.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实践经验缺乏
大多数高校教师都是学业完成后马上进入高校任教,再加上没有投资或创业的经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缺乏了解,缺乏实践经验,往往在创业理论讲授上头头是道,理论应用于实践能力差,创业能力不强,不能给学生全面的创业指导,也会导致学生在创新创业道路上遇到很多不必要的挫折,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3.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专业性欠缺
大多数情况下,很多学校还愿意聘请有一定知名度比较成功的企业家作为外聘教师。但这些兼职教师在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时间有限,每学期只能进行一次两次讲座或培训,并不能就学生的具体问题开展针对性的辅导。而且这些企业家能够成功和自身素质、国家政策及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有关,他们不一定了解和熟悉专业化的创业知识,其理念和经验也不一定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仅靠其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也难易胜任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涉及到社会,企业,政府,高校,和其他部门,不仅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还需要与校外许多单位和部门紧密合作。只有各部门认真对待,高度重视,集中管理,多管齐下,互相配合,才能保证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建设。
学校不仅只是把创新创业纳入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管理方案,还要制定全阶段多内容高校创新创业考核体系,保证创新创业的实施效果。此外,学校还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创新创业教师的任命和评价体系,制定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科研奖励制度,创新创业教师职称评定相关政策和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的管理和激励制度,在政策和制度建设上对创新创业教育予以支持,为创新创业的教师的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高校要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的宣传,营造创新创业的环境和氛围,让教师明确创新创业教育不是就业的“救命草”,而是终身可持续发展的素质教育。高校也要积极鼓励校内教师的创业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强化教师对创新、创业工作的体会与领悟,才能保障在未来的发展中,创新创业教育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迈进。
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的进行创新创业导师人员建设,激发教师对创新、创业工作的激情和热情。
1.建立专任创新创业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相比较而言投入精力大专业性强。所以任何一个专业和学科保证教学,质量都需要专任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也是相同的。只有建立专任的全职队伍、才能更好的进行双创工作的教学,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进一步促进双创教育系统和科学的发展。
2.开展卓越有效的指导和培训
创新创业教师的发展有赖于优良卓越的指导和培训。具体来说加强对创新创业导师的培训可以从四个方面开展。首先可以进行实践案例培训,可以设计一个具体的创业项目案例,要求创新创业指导老师参与到创业队伍中,从最开始项目策划到组织实施,全程参与可以帮助教师积累创新创业的实践经验。二是聘请成功的企业家、技术创新专家为高校创新创业教师开讲座,分享创业的经验及教训,带动高校创新创业教师综合素质及师资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有计划、有针对的选派创新创业导师外出学习、交流或者在职进修,四是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划和目标要求创新创业导师去企业挂职,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在实战中成长。
综上所述,创新导师团队是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保证。在各高校转型发展的新时期,只有高校充分重视,大力支持,建立完善的制度,并不断提升加强创新创业教师的整体水平,保证创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培养新时期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