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楠,吕江溢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同时,社会上伴生的一系列新问题亟需解决。以高校安全为例,随着高校扩招、后勤市场化等改革措施的实行,高校校园安全面临着全新的挑战。
随着我国高校扩招,兼高校后勤市场化,高校由封闭式办学到现在的开放式办学,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日益复杂,校内外的不安定因素也越来越多。这给新时期高校校园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高校校园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该类问题主要是指火险、食品安全等外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例如2013年6月20日在同济大学发生的踩踏事故,2014年2月14日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大典馆、2015年12月18日清华大学何添楼发生的火灾事故等等。此类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增加设备投入、加强管理和宣传等手段有效避免。目前全国各高校在该方面投入较多,对该类安全问题的预防与处理也日趋完善。虽然近两年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我们还是应该警钟长鸣,时刻警惕可能发生的险情,用更全面的管理及科学的办法防患于未然。
内因引发的安全问题是指由教师或学生的身心状况、情绪波动等因素引发的生命安全问题。由于个体的心理、情绪状况难以被察觉,此类安全问题的预防难度较大,如今还没有十分有效的预警措施,多数情况下只能在事后依章办事、走法律程序,不仅难以挽回损失,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很大。此类安全问题根据事故主体可分为发生于教师群体或学生群体两类。
高校教师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承担着教学、科普、调研等各种职责。新时期的高校教师无论在生理还是心理层面都承受着较大压力,发生于教师群体的悲剧时有耳闻。如2017年3月8日,广东金融学院一名教授猝死在公交车上;2018年10月11日,中南财经大学年仅35岁的青年教师赵艳云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由此可见高校教育力量中存在着十分严重的“过劳死”现象。除去科研、教学任务繁重造成的生理负担,来自家庭、社交等各方面的心理压力也较大。个别教师选择以轻生方式结束与压力的抗争。如2012年6月15日,四川外国语学院一女教师跳楼身亡;2017年5月15日,云南大学发生了同样的悲剧,令人痛心。
大学生群体面临着来自个人、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压力,也会出现一些因心理问题导致的非正常死亡情况。相关资料表明,虽然我国大学生自杀率远低于美国,但增长速度已不亚于美国,因此必须引起足够重视。除此之外,校园冷暴力、校园欺凌、暴力殴打等事件也在践踏着学生的尊严,摧残着学生的生命。如2005年首钢工学院学生为争抢女友而发生械斗,2016年陕西理工大学发生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等。对此,有学者明确指出:“突遇一点挫折、打击,大学生就选择终结生命作为一种解决方式。另外,大学生的暴力事件也不断出现,这些除了与大学生心理脆弱与不成熟有关之外,还跟社会、学校、家庭缺乏对大学生进行生命教育有关。”[1]
校园安全工作一直是各高校最重视的工作之一,但目前高校校园安全管理确实存在系统性和实效性不足的问题。各种校园事故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目前大部分高校的安全教育主要以大规模讲座或公共选修课形式展开,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学生在这种单一的安全教育模式下只能被动接受,很难真切意识到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安全教育工作所达到的效果也就自然有限。[2]虽然现在已经有部分高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必修课程中,但仅仅涉及相关法律、防范方法等内容,生命安全教育内容并不全面,同时缺少安全演练等实践环节,因此达到的效果也不很理想。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后,导致大学生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求生技能,在面对各种危险时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法律知识欠缺,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同外界侵害作斗争,在危险面前显得羸弱无力。
部分高校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各部门职责分配不清晰,交叉地带甚至出现“三不管”“踢皮球”的情况。目前,许多高校在安全管理方面实行限制出行、定期或突击检查用电安全等办法,虽然形成了一定威慑,但不是治本之策,也容易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有关报道显示,2018年发生了多起高校校园火灾事件,如8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宿舍起火、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发生火灾等。校园火灾发生的原因多为学生私自乱搭电线、使用违规电器、超负荷用电等,这从侧面反映出学校安全检查不严、防患制度存在漏洞、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等问题。
硬件设施是校园安全的一道重要保障,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加大资源供给。然而近几年高校过度扩招,使得学校资源不能实现合理分配。安全设施不健全,给诸多安全事故埋下隐患,直接威胁着师生的生命安全。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情况下,校门外的很多不安定因素也给高校安全带来了威胁。如何避免来自互联网的不良影响,一直是安全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难题。这是一个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的使用是无法回避的,随之而来的网络糟粕给校园安全工作带来了不少难题。很多学生盲目上网跟风,沉迷游戏,成为无数惨案的源头。许多不法分子借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分辨能力较差的学生带来了极大危害。很多高校为了适应时代发展潮流,实施开放的管理办法,学生与社会人士频繁接触,这些都是校园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当前很多高校过分重视就业率,轻视人格培养,导致很多大学生精神信仰空虚,肆无忌惮地追求利益,无视甚至践踏他人权益和社会秩序。而内心承受能力弱、面对困难缺乏勇气和解决办法已经是目前大学生的共性问题。心理学家张国成表示,在大学期间发生较明显心理问题并伴有焦虑症的学生约占20%;有严重心理问题症状的学生接近40%;有心理亚健康症状的则占50%之多。如此看来,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人格“残疾”问题,也是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不可忽视的原因。
责任意识淡薄也是当前大学生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生命责任意识淡薄。据有关报道,约10%的大学生表示将以结束生命的方式逃避挫折。二是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对他人生命权利极不尊重,对自己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认识不清,为泄愤而谋害他人生命的案件每年都会发生。这些大学生个人主义思想极端严重,集体主义观念淡薄,缺乏崇高的理想和目标。
加强生命安全教育不仅是提升大学生素质的需要,更是保证高校校园安全的需要。“高校应该将安全课程纳入常规教学范围,改变安全教育课余化的现状。”[3]生命安全教育要从低年级抓起,一直贯穿到学生毕业。新生入学后、老生假期前后,应及时组织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敲诈勒索、防交通事故、防性侵害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另外可以利用典型事例开展专题教育,例如因在外租房、与社会人员不正当交往、盲目勤工俭学及心理障碍等原因引发的安全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和反思。各高校可以组织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融教育性、常识性、趣味性、实践性为一体的安全管理类教材(读本),确保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落实。此外,校园广播、黑板报、校园网络也是普及安全常识的有效途径。
总之,加强生命安全教育能够使大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安全法规,提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起到自我保护的良好效果。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师生生命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高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分级管理、上下结合、责任到人。同时要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找、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拿出优化整改方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尽量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不论是安全教育还是安全管理,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针对性与实践性,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有较高要求,只是经过简单培训的人员不足以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为了弥补人才空缺,高校可以通过社会招聘专业人员或深度培训现有管理人员,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能力较高的师资队伍;还可以在公、检、法、武警消防、医疗卫生、交通管理部门聘请兼职顾问,提高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针对性,使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常态化与规范化,做到“平时防范、患时不乱、适时处理”,为教育工作提供外部安全保障。
规章制度和法律是校园安全的重要保障,可以给予校园安全工作以规范和指导。有关校园安全制度法律保障可以参考美国于1965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案》。《高等教育法案》规定,各学校每年必须向教育部门提交安全报告,让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更有效的监督。如果高校未能提交安全报告,将受到相应惩罚,严重的将受到民事诉讼。此外,《高等教育法案》还规定了相关程序,使维护校园安全的法律途径更加明了、通畅,为高校安全工作创造便利。我国相关部门可以借鉴该做法,让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权责分明,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
当前,我国高校校园安全工作对互联网的应用不足,使用的还是相对保守的管理办法,而国外许多高校已经在此方面投入颇多且效果显著。我们也应该加大相关方面的投入,将最具时效性的安全信息传递到师生手上,让师生快速进入防范状态,将生命财产损失降至最低。还可以利用互联网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让学生了解校园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
只有在思想方面有所改变,才能在行动上有所改变。17世纪英国教育家约翰·洛克提出了“绅士教育”[4]主张,第一次提出德、智、体和谐发展的新体系。该主张对高校校园安全教育影响深远。首先,洛克认为礼貌是一种良好的美德,要求学生待人谦恭有礼、举止优雅得体。在社交中,人要自信,也要尊重他人,这为很多冲突的化解创造了良好前提。其次,洛克十分重视“德行”,他认为一个人应当克制自己的欲望,尊崇理性的指引,使心智得以完善、素质得以提升。这十分有利于营造和谐、融洽的校园环境。[5]当然,洛克的理论仅仅是舶来品,我们必须从国情出发,才能将其运用到实践当中。我们可以将其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在提升素质的同时填补高校学生信仰的空缺。大学生树立了明确的生活目标,精神生活充实,彼此尊重,可以大大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