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环境下新闻专业主义的适用性

2019-03-22 05:39:02王卉上海大学
传播力研究 2019年35期

王卉 上海大学

以数字技术支撑的网络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带来了“公民记者”,促进了公共舆论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自媒体应运而生。正如莱文森所说,任何一种后继的媒介都是对于前一种媒介的补足与发展。但在当下的自媒体时代,自媒体报道伦理问题频繁出现,传统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对于自媒体人是否也应该具有约束性?答案是一定的,李良荣教授指出,新闻专业主义在今天仍然适用,即使是小众化媒体,新闻报道也应该全面、客观、公正,这是常识。今天的自媒体相比传统媒体更具有自由权、独立权,更具有实现新闻专业主义的土壤。

一、传统新闻专业主义起源及解析

19世纪末的美国,以大众为主要传播对象,以广告为主要盈利模式的大众化报纸占据了市场,为了获得受众,开始往“煽情主义”发展,一时之间黄色新闻泛滥。1947年,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发表研究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提出自由式伴随义务而生的,享有特权地位的报刊对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式号召新闻媒介专业化。

新闻专业主义是新闻媒介和新闻从业者所追求的一种职业理想和操作理念,从对于新闻专业主义的解释来看,它主要包括两点要求:客观性和中立性。然而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包括在宣称最自由的欧美国家,都没能使媒介完全独立于其他部门。不论如何,新闻专业主义的提出至少给了新闻工作者一种标准,一种方向。

二、自媒体涵义及其传播特点

近些年微信、微博开始获得飞跃式发展,他们在我们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餐桌上、地铁上、马路上……低头刷微博的、微信语音的人越来越多。类似微博、微信这种媒体被我们称为自媒体,2003年7月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两位联合提出的研究报告中对“We Media”下了一个十分严谨的定义:“We Media 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自身的事实、新闻的途径。”简言之,即公民用以发布自己亲身经历或身边发生事件的载体。自媒体的方便性和移动性也使得它相比传统媒体拥有自己的传播特点。

(一)信息传播方式:从“一对多”到“多对多”的转变

自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新闻信息传播方式,以往的由专业新闻传播者传播信息,被受众群体接收的传播方式被改写,在这种平台上,公众可以自由发布自己身边的事,生产者不再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机构,单一主体变成多方主体,信息的传播从星型拓扑结构转向去中心化传播。

(二)信息传播内容:从公共价值到个人价值的转变

自媒体的出现改变了媒介的议程设置标准,传统媒体时代的议程设置是以公众利益为标准的,自媒体的出现使得议程主体泛化,公众可以自己为自己设置议程,这时候的内容已经从社会要闻更多成为与公众自身相关的事件,新闻的个人价值相比公共价值更重要。

三、自媒体环境下新闻专业主义的适用性

如果我们从自媒体形态下的新闻业来看,会发现社会结构和公民角色正在发生改变,那么我们对新闻从业者的要求、对新闻信息权威的理解,以及新闻生产自身都会发生变化,我们进入一个人人传播的时代,新闻专业主义的调试性机制自然就会出现。

(一)虚假新闻盛行呼唤新闻专业主义

自媒体发布自由、独立,把关的缺失使得自媒体所发布的消息不够真实不够客观甚至散布虚假消息造成社会恐慌和动乱。另有一部分人故意发布假新闻来吸引受众眼球这,在这种情况下,对新闻专业主义的需求显得格外迫切,我们需要有这么一种精神来对传播主体进行约束,在自媒体上发布言论依然要承担着一定的责任,自由是伴随着责任而生的。

(二)新闻专业主义应成为自媒体人道德标尺

近些年来,自媒体报道侵犯他人隐私权、肖像权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甚至有些自媒体平台还会打扰其家人的生活,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缺乏人文关怀。

一些公众人物一旦发布离婚声明,在这种能自由表达的平台中,这个普通的离婚事件就能成为一个现象级事件。在这种情况频频发生的媒体环境下,新闻专业主义应成为自媒体人发布言论及其报道的道德标尺。

四、自媒体环境下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坚守

正如黄传武在《新媒体概论》中所说的那样,媒体本身没有好坏,重要的是使用媒体的人,如果人类把它当作促进社会进步的工具去使用,自然它就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自媒体社会责任的履行对媒体乃至社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自媒体产生以来,公民的话语权提高了,但作为公共媒体,这种话语权必须要基于社会责任之上,注重引导受众明辨是非,才能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