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仕菊,程明月
(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37)
消费观念是渗透在“消费”行为中个人的价值理念,是个人对“为何消费、消费什么以及怎样消费”等问题的认知和评价,对消费行为有着直接影响。作为一种思想,消费观念既能够反映社会存在的变迁规律,也依循自身逻辑而变革演进。新中国成立初期计划经济体制向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不仅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历程,更使国人的消费观念发生巨变。随着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发展的需求导向日益凸显,合理的消费需求直接关系国民经济的良好运行,因而对合理消费观念的认知首要的是为生存需要和过度欲望划界。为此,笔者试图通过思想追问来梳理新中国成立70年来消费观念变迁历程,运用知性范畴完成对社会历史现实碎片化的整合,最终通过理性反思,使其凝练为与物质文明进步相匹配的、主体所应当具有的价值属性精神。
“欲望”作为人性的逻辑预设在政治哲学和英国的古典经济学中得到承认。列维施特劳斯将马基雅维利的政治哲学作为现代性的第一次浪潮,因为他隐晦表达间接接纳个人欲望的观点,他认为完善国家建立的根因在于精巧的制度设计,而与作为质料的人民所固有的欲望无关;随后卢梭直接将由新的欲望所产生的“恶”作为“文明人”的开端,凭藉于此,个人经由“历史化”的过程褪去“自然人”的特质;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进一步揭示人类自由历史与欲望的关系,明确表述“大自然的历史是由善而开始,因为它是上帝的创作;自由的历史由恶而开始,因为它是人的创作”[1]71。概言之,政治哲学语境下肯定欲望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因”。又如在英国古典经济学语境下,欲望与需要可谓同义语,即“各个人食欲,都受胃的支配,而对于住宅、衣服、家具及应用物品的欲求,似乎却无止境”[2]158,欲望对工业革命之益处在于其助推英国现代性的发育。英国的休谟曾将欲望认作财富增值幕后推手的原因在于“人们的欲望则是劳动的唯一动机”[3]10;弗格森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亚当·斯密意义上的“商业社会”或者“经济共同体”也预设人性中的“欲望”之因,某种程度上规定此后经济学发展的“欲望”坐标。不言而喻,英国古典经济学亦或政治哲学都给欲望以崇高地位,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人性中不止包含欲望的狂热,更有理性的一面。当以资本和现代形而上学为建制的现代文明凯歌猛进之时,超越个人基本生存需要之外的资本欲望逐渐丧失优势,并制造了人自身、自然与社会的贫困。
欲望与需要二者的界限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得到区分,马克思也肯定个人需要的满足,即消费具有“生产着生产”的功用。 一方面,需要与欲望所指称的主体不同。 需要只是作为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者的“有购买能力的需求”,仅够劳动者维持自身生命的发展。作为此种基本的物质需要与无节制的欲望二者着实迥异。相反,在论及资本系统所实现正反馈积累的原因时,马克思认为资本家只有克制“享受欲”才能实现资本增殖的目的,此欲望指涉显然是基本的生存需要之外的享乐欲等。另一方面,“消费生产着生产”是资本主义自身的生命线,需要的匮乏不仅阻碍产品现实化的进路,也无法提供“主观形式上的生产对象”[4]286,更不利于资本完成再生产从而实现“增殖”的意志。因而在资本逻辑支配之下,个人需要被窄化为对生活必需品的需要,更高层次如社会关系以及精神的需要都不可能实现。只有将物对人的支配扭转为人支配物,才能为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开辟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的内涵既涵盖了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又意蕴“理性欲望”这一属性,体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思想。此种“需要”的积极意义在于为“生产”提供向导和引领,二者之间的关系内蕴在政府历次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之中。社会主要矛盾的一方是人民需要的增长,从“先进工业国的要求”到“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再到“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是与之对应的社会生产现状,如“落后的农业国”现状、“落后的社会生产”现状以及“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虽然每个阶段的需要都是由当前社会生产所定向,然而人性自身追求进步的禀赋要求更高层次的“欲望”,这一欲望所具有理性的属性可为社会生产发展提供航向。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人消费观念的变化轨迹,一方面是经济发展满足个人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事实的明证,另一方面也反映中国人精神生活追求进步这一禀赋的历程。
消费品是生产力与个人消费观念的物质化载体。不同层级的消费品由特定社会生产力所供给,同时,个人对不同层级消费品的需要和消费也映射自身的消费观念。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不仅使消费品的生产目的实现从使用价值到追求符号价值的转换,个人消费观念也呈现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禁欲节俭渐至非理性化,再到由进步文化引领的变化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个人追求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满足,在此范围以外任何欲望的发育都受到传统文化与客观经济发展条件的双重钳制,呈现相对静止状态。中国文化自古就有“俭以养德”的传统,其不仅作为中国共产党“荜路蓝缕,以启山林”的精神资源,也直接影响中国人“禁欲节俭”的消费观念。同时,新中国成立初期艰苦朴素的消费观念的确立“通过提供神圣化终极意义(国家的远大理想和目标)来赋予人们的生活以意义感和神圣感,从而使得清贫的生活变得可以忍受”[5],从而为经济发展的原始积累提供条件。首先,以吃饱穿暖为主的基本生存需要占据消费观念的主导地位。作为国家将社会资源聚集工业领域的必然结果,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只增长2.0%,任何追求物质享乐的“浪费”行为即被认作具有“资产阶级化”的倾向。其次,国家通过统购统销以及凭票据的定额政策,规约了生活必需品以外的欲望发育。统购统销政策使得国家垄断农副产品的定价权,从而以低价保证个人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以粮票为代表的各类票证作为“影子货币”,在与人民币的搭配使用中成为人们购物的准入门槛。欲望的产生、实现和进一步发育被阻隔,人们的消费意识也遭到强制中断,并进一步被政府预设。 最后,“禁欲节俭”的消费观念外化为对“老三件”的消费。 国家“整体主义”理念的灌输和对奢侈浪费行为的制裁使得“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消费习惯固化于人心,并得以延续。
新中国成立初期“禁欲节俭”的消费观念浸染浓厚计划经济时代的特点,对其评价不能简单冠以对错,要置入当时的历史语境去评判。从国家层面来讲,票证经济作为强力“配平”经济增长的方程式,其产生是凋敝的经济环境使然。物资供不应求的常态下个人需求的扩张无疑会侵犯到他人利益,因而国家通过票证的发行导控人的欲望,将人们消费的需求纳入到总体生产水平的轨道,使得个人服从集体、集体服从国家。从个人层面来讲,其属于集体或单位等更高序列中的一员,并接受国家理想为其提供的“意义供给”,个人信仰实现与他人和国家的统一,此种带有“利他主义特征”的集体意志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全社会的最低需求。
改革开放前“禁欲节俭”的消费观念将个人生活水平降至最低限度,随着中国现代化航程所开启的商品化市场化浪潮,传统禁欲节俭的消费观不再适合生产发展的需要,由此个人观念和奋斗目标从崇高的彼岸转而关注世俗的利益。市场经济的发育首先引起拥有经济实力个人的消费观念的变化:具体体现为个人追求世俗化的享乐与自我实现。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工业化、货币化、市场化和交往形式的扩大为个人价值观念的现代性萌动创设条件。个人的消费需要不仅得到激活,国内宏观经济以及政策的变化也使其现实化成为可能。首先,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关于真理问题大讨论的时代背景使得人的观念发生变化,从而成为激活多样化需要发育的起点。一方面,由注重普遍的“人”向具有特殊人格的“人”转换。计划经济体制和习俗社会的影响下,人们对于消费品的购买带有更多集体无意识特征;而当下人们更青睐于冲破传统的约束,追求多向度的选择权,在商品的异质性和多样性的选择中凸显个性化特征。另一方面,从生产决定消费这一理论前提出发,商业化社会的发展也反向激发人的个性化表达,个人由“政治共同体”转向“利益共同体”。“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任务,人们更加注重生产和消费的扩大。其次,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日趋市场化为个人购买消费品创设制度环境。这一时期经济体制虽未走出传统计划经济的窠臼,但对其弊端的反思已经出现。自1978年改革开放提出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伊始,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市场”一词的使用反映了与计划经济相对立的商品经济的发展。1979年, 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之前经济发展违背商品交换价值规律进行反思;到了1984年10月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作为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不仅激发人们对于物质需要的强烈寻求,也使商品化和货币化的经济发展趋势成为主流。
此外,个人的消费对象与产业升级保持同步发展,实现从重工业产品到轻工业产品再到流行的非农业产品的发展,消费的功能从满足基本温饱转向实现基本小康的高层次需要。以“电视机、洗衣机和电冰箱”为代表的“新三件”在满足个人心理层面的享受之时,凸显需要的现代性萌芽。20 世纪80年代中期,城镇居民消费从千元级向万元级、农村居民从百元级向千元级、万元级发展,对于购置以家用电器为代表的生活必需品逐渐呈现出排浪式[6]消费特征,期间曾出现过三次大众消费浪潮:第一次是1979年后以农民为主力的工业消费浪潮;第二次是1985年以城市消费者为主力的消费品购买浪潮;第三次是邓小平南方谈话后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虽然三次浪潮中消费者的从众心理强,并缺乏创新,但一时间掀起的抢购潮使得消费对象的热点频繁转接,并保持快速更新。
不容忽视的是,思想解放所带来货币观念的放大加深了个人消费观念的世俗化特征。20 世纪90年代中期,货币自由流通的渗透力量在洗濯旧的经济体制的同时,也改写了个人的价值观念,这主要在于货币所具有的衡量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通约性”。“货币对社会各种质料的组合,货币经济对人与人关系中内在维度的改变,锻造出人对世界理解趋向物欲化和价值通约化的心理坐标。”[7]过去人们的需要只有通过票证的购买力得到实现,现如今以货币本身翻转为目的,个人对其追求成为绝对命令。不仅如此,人私向化的财富欲望也得到正视,财富形态由传统的物质形态为主转变为货币和资产形态。从温饱到万元户再到百万富翁,个人财富以“经商热”和“下海潮”实现了利益最大化。总体而言,这14年翻天覆地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改革,激活了上一阶段被压抑的消费需要;作为购买消费品手段的货币得到自由流通,确保人们被激活的消费欲望具备现实之可能。
经历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后,个人的“欲望”消费逐渐取代“需要”消费,消费观念渐趋非理性化。其中主要受到以下两个主要变革的影响:一是1992年十四大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曾明确市场作为一种经济手段,而非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199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加强“市场的主体地位”,一系列举措使得个人消费开始受到市场调节。例如:消费品的生产和供应由政府统一计划转变为由市场需求决定,不仅如此,消费品的层级也实现了从生存型资料转向发展和享受型资料的变迁。二是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开放的深化进一步要求打开国家市场,经济体量的迅速增长将个人的消费欲望推向新的高度,个人消费不再为了占有物品的使用价值,而更追求“符号”所承载的象征价值。个人通过占有商品的符号价值不仅确认自我的主体地位,更为与他人形成“区隔”,此种消费行为促进社会财富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自身弊端:社会中的人扁平化为拜物教的、“单向度的人”,传统由道德和伦理维系的人际关系需要依靠法理等强制手段。
与此相应,这一时期个人消费在呈现现代化特征的同时也趋向非理性化。首先,以固定电话、空调和电脑为代表的“现代三件”浸染鲜明的现代化气息,为个人提供发展和享受的可能;加之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使得“现代三件”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迅速普及。其次,社会财富的积累与个人消费欲望的扩张加速“消费社会”的来临,“多元化”的消费品反向刺激个人消费欲望的膨胀。由庞大的商品物所堆积的“景观社会”将个人消费纳入到自身控制之下,并通过“物化-异化-幻化”的认知图式确立自身合法性,“符号消费”的兴起便是一例。个人在追求消费品的使用价值以外,更看重该商品被编入社会架构中所象征的等级系统,并自愿加入到此编码行动中来。“拜物教”控制之下,人逐渐丧失自身的主体性而对神圣的商品符号或货币符号产生非理性的狂热追求,以至于按照此种“价值通约”的手段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导致个人将自身意义“物性”化,更有甚者丧失了人的类本质要求。
此种“社会病理”的产生是一国走向现代文明过程中的必然结果。中国发育现代性承担了历史的双重任务,既要由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又要扬弃由现代化发展所带来的弊端。因为随着物质文明进步的同时,个人的精神节律之中也要不断吸纳社会现代性的发育成果,达到逐步祛除个人精神中“非理性”欲望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消费观念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矫正了非理性化的消费观念,构建了具有进步意义的价值坐标,并在个人、自然和社会三个向度上实现共享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要矛盾的需求方转变为人民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非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塑造的抽象人格。具体而言,消费观念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摒弃“资本逻辑”:追求共享文化理念。市场经济在增强经济活力的同时,也对人的精神和心理造成扭曲。一方面,消费需要除却在精神与物质两个层面的不均衡发展之外,更演变为对私向化财富欲望的无止境追求,这源于“资本逻辑”自身不断追求增殖的意志。另一方面,资本还具有从物质领域到精神领域的脱域性,因而个人价值观念被“资本逻辑”所蒙蔽,具体表现为个人消费需要所具有的利己性、排他性和无餍性。不可忽视的是人性最大化实现私利的主旨以及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张力导致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 例如,个人层面上“买而不用”“用完即扔”[8]30等的消费观念不仅侵占公共领域的环境资源,也造成生态环境的不可持续发展;资本所固有的权力扩张造成了社会层面的经济发展失衡和贫富分化,因而急需破除片面的经济增长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新发展理念,并将共享作为发展理念的核心要义。按照“共享”的发展理念,经济增长应与自然发展、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协调推进。在此意义上,“共享”文化理念不仅能破除资本主义市场精神的片面性,更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精神的优越之处。
其次,顺应“人民逻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中国梦”的提出强化了“人民”的主体地位,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更需要人民踏实肯干的精神;与此同时,十九大报告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进一步凸显人民美好生活内容的多样性,单纯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可能实现需要的多样化内容,单纯依靠“资本逻辑”也不可能解决生活世界的精神与信仰的问题,因而先进的文化应秉持“人民逻辑”。宏观层面上,提倡“以人民为中心”的消费观念。政府随时随地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企业主体在为人民提供消费服务的同时,消费自身也要服务于纳税人。微观层面上,个人在进步文化观的引领下自觉加强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在避免劳动成为异化劳动的同时,人们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获取财富以期创造美好生活。因而,在国家宏观层面的文化引领下,消费观念彰显以“人民逻辑”为中心的先进性,既推动了国民现代性消费需要在市场背景下所实现的文明开化,又矫正了由市场经济发育到一定程度所带来消费观念的非理性倾向,从而全面满足新时代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人们的意识只是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其现实生活,消费观念的发育和变化受到历史性实践的直接影响,并通过实践来改造现实世界。由此观之,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人消费观念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内在张力:一方面,鉴于需要对经济活动产生的能动作用,须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文化等精神要素对其加以引导,而不能使消费观念落入“资本逻辑”锻造的非理性和狂热化旧巢之中。另一方面,个人追求更高层级的需要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结果,这种追求契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在要求。一个事实是,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加速个人欲望的非理性膨胀,而当今中国实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仍需要具备艰苦奋斗精神的建设者,可以说,消费观念与经济发展二者之间的限度反映人类特定时代生产活动、交往活动的实践和认知水平的变化,如何把握消费观念中基本需要与非理性的欲望之间的限度,进一步实现整体国民精神文化健康发展仍是当今社会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当代社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以人为本,从而洞悉以至于克服社会上所流行的不良思潮。
第一,从个人层面来看,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理论剖析消费欲望的本质,达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需要是对一商品满足自身使用价值的承认,而消费欲望之沟壑则难以填满。马克思曾经指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9]162,人的类本质将自身与动物区别开来,具有对现实反思、批判和超越的能力,而不仅仅将自身局限在对肉体欲望的追求之中。消费欲望指涉仅停留于对物质主义层面的追求,外在商品与资本本应作为人追求自由意志的定在,却在现实社会中以外化的逻辑程式嵌入到人们的精神世界中,将个人的生存意义变为对其消费欲望的不断满足,奉行“享乐是我们的目的”的指导原则,[10]在此人生观指导下的个人精神极为贫瘠。其次,人作为社会关系的存在物,应在感性的社会现实以及与他人交往中把握“属人”的本性。马克思在理解人的本质时将其置入特定的社会关系,在与他人的交往之中构成“社会关系之网”;消费欲望只关注个体生命的内在冲动,进而将立体的社会关系扁平化为可“价值通约”之物。传统不发达的生产力使个人与他人相互依赖,而现代社会强大的资本逻辑取代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人的本质力量呈现异化状态,以至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11]360。但个人并非单一的物质追求者,而是不断将自己的意志加诸客观对象从而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这种实践活动具有目的性、价值性和超越性;此外,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以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前提,因而人的本质需要在与他人的社会关系中加以确证,而不能仅仅局限于个体有限生命对于快乐本能的追逐之中。
第二,从社会层面来看,在现代性的市场经济发育中把握个人与他人、自身之间的关系,寻回失落的主体性。新中国成立70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成绩瞩目,人们经历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社会发展阶段,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当代社会仍肩负现代化发展与克服现代化悖论的双重任务,中国在取得经济建设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由消费欲望持续发酵所带来的以下问题。首先,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僭越引发生存意义虚无,因而主体性应被赋予价值理性的合理内涵。韦伯将现代社会的发育过程置于理性背景之下,认为现代社会具有世俗化和祛魅化的特征,具体表现为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的运行所具有的合理化程式。与此相应,价值理性作为人之属人的品性却逐渐淡化,导致个人生存意义的“物性化”。其次,利己主义盛行导致社会的弥散度凸显,个人在与“他者”交往的过程中失落了主体原则。无可否认的事实在于社会现代性的发育一方面解放了人的自由天性,另一方面也带来利己主义的原子个人,传统社会中伦理、血缘等宗法关系作为维系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已然丧失,现代社会堕入人与人相互竞争的“丛林状态”。无论是提供消费服务的市场经济主体之间,亦或是进行消费的个体之间时刻为私利而相互博弈,由此出现以下局面:自然作为个人的对象性存在,被无情剥夺;他人作为确证个人本质力量的存在,被当作实现自身利益的手段;个人的自我价值也被窄化为由货币所定义的“单向度的人”,个人的主体原则被异化。因而接受现代性与扬弃现代性,归根到底,个人应重新确立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大致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应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上,确立“人是人的目的,而非手段”;其次应关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总内核,作为一种道德准则并以此来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任务。只有对自身的消费观念以及行为提高自反性思维能力,才能调和个人与自身、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并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第三,从国家层面上看,实现从“零和”思维向“和合”思维的转变,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零和”法则是资本主义市场精神所依据的必然法则,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特有的“和合”文化观念内蕴人性关怀,这提示个人消费观念的发育须以人类精神的“整体性自由”为逻辑前提。尽管最初的“整体性自由”被迫产生于个人私向化欲望受阻的“利他主体”道德原则,由于人类社会具有进步的禀赋,只有创设更高的“生存境界”才能推动人类实现自由的计划,因而个人的特殊性也要受到普遍性的规制和引导,显然“非此即彼”的竞争状态并不符合人类进步的大势。在当代世界机遇与风险并存时期,传统“零和博弈”的强权模式已然不符合当今共荣、共生的发展要求,以“和合”文化为代表的思维方式才是国际市场经济竞争上的“道德经”:在经济层面上,倡导“合作共赢利益观”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在政治层面上,构筑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共同体;在文化层面上,倡导以“共同价值”为基础的文明共同体;在生态层面上,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命运共同体。今天的世界不再是近代资本在进行原始积累时期的血与火的斗争,而是在多元异质文化基础之上共商、共赢和共享的文明交往。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消费观念在不同经济体制之下呈现各异的特点,究其根本,其作为人的意识活动被现实的物质生活所规定,因而通过其变迁形式可以透析70年来我国政治、经济领域的每一个变革。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当前消费欲望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中国发育现代性的必然产物,因而在物质文明提升的同时,个人主体性的“解放之度”在多大程度上的持存才不至于引发生存意义的危机?这对于培育成熟的市场经济以及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追求经济利益最优化的目标,又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无疑离不开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先进政党的领导,这种领导不仅吸纳包括现代市场经济等在内的现代文明成果,更能以反思和批判的态度在顺应社会发展规律中对其进行内在超越,从而开启一种新的文明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