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韬
(1.周口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周口 466001;2.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1]。党的政治建设是指马克思主义政党为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围绕坚持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原则进行的自身建设[2],是新时代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光荣传统,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积累了大量有益的经验。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在政治建设方面历史的考察,不仅可以明晰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理念和强大执政能力的来源,在战略部署的变化中把握政治建设的价值理念和演进规律,而且可以借鉴政治建设具体举措方面的有益经验,这对于推进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将大有裨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十分重视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但在党的不同历史时期,该项工作在党的文件中的具体提法、部署落实的具体样态有所不同,在内容和形式方面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按照内容与形式特征划分政治建设的各个阶段可以发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党的政治建设呈现出“奠基-承接-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为保障国民经济稳步发展,维持社会高度的组织化形式,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党的政治建设在各个维度逐步推进,并且多以运动性治理的形式展开。在这一阶段,党的各项施政方针尚处于奠基、探索阶段,党的政治建设亦如此。虽然政治建设的一些基本理念、核心范畴和具体形式在这一阶段基本确立下来,但是由于缺乏丰富的政治建设工作经验,在政治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反右斗争扩大化和确立“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等“左”倾错误,党的政治建设走入歧路,严重影响了党内政治生活秩序,并导致党的各方面建设和党所领导的事业出现重大挫折。[3]
第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体现,也是维护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属性的关键保障。在制度建设方面,1949年11月,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明确了中央及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与职权。[4]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落实有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典型案例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处理了一批严重违背党的政治纪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贪腐党员领导干部,并且通过党内外宣传系统剖析反面典型,通过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其背后的价值理念具象化来达到“警示育人”的效果。在反腐政策方面,1950年5月,党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进行大规模整风运动的指示》,提出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此克服近年来党内新滋长的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
第二,强化党的政治领导,重视党的领导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在高度的政党权威与政党认同下,党保持着对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集中统一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等方面的领导,这可归纳为两方面内容,即政治决策与政治能力建设。在政治决策方面,各级党委主要在集体领导体制的框架内进行政治决策,这种决策模式能够推动领导原则的正确贯彻,确保党的大政方针的制定能够凝聚集体智慧,发挥协商优势,极大地提高了党的政治领导能力。[5]令人遗憾的是,集体领导体制在反右斗争扩大化后不再坚持,个人崇拜盛行,政治决策失误,党的路线偏离正确轨道。在政治能力建设方面,党十分注重培养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追求特权乃至腐化堕落等情况和潜在风险,开展了一系列政治运动,如“三反五反运动”等;此外,各级党组织充分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丰富的主流意识形态资源,大力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思想形塑和价值引导等提高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治能力。
改革开放后,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确立,是党分析当时党情、国情、世情作出的正确的战略选择,它不仅仅是为了提升党的政治合法性、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过上公平、正义、富裕、和谐的幸福生活。在这一阶段,党的政治建设的定位更多地是“承前启后”,即纠正“左”倾错误、校正政治建设的方向;又针对少数党员党性弱化等问题,明确提出“政治建设”等治党理念,并持续推进政治建设各项工作。
第一,批判政治建设中的“左”倾错误,使政治建设回归正轨。改革开放初期,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既包括纠正政治建设中的“左”倾错误,也包括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秩序性的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规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批评检举党内违纪违规现象等民主权利。为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保障党员在党内对上级领导直至中央常委提出批评性意见的权利,一切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做法应该坚决纠正”[6]13。随后,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一文件对党内民主的权利、义务、程序和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党内民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继而,党的十三大报告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逻辑起点,提出党在初级阶段的政治路线,强调在党的建设上走一条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从而确立了新时期党的政治路线。
第二,以“讲政治”巩固党的根本属性,持续稳步推进政治建设。“讲政治”即讲大局、抓大局,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良好的党群关系[7],它以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话语,表征了对党和党员队伍在政治性上的要求。这一要求体现了新时期党在维护党的根本属性上的坚定态度,也表明党中央充分意识到市场经济对少数党员党性的冲击所带来的可能后果。如邓小平在1986年视察天津时深刻指出:“改革,现代化科学技术,加上我们讲政治,威力就大多了。到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8]166这一论断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于政治建设定位的基本判断。“党的十四大关于党的建设作出了‘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9],彰显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性。而在随后的几次党的代表大会中,虽然在正式文件中未提及党的政治建设,但基于政治建设对于党的其他建设的统合地位以及党的政治属性,党的政治建设依然在稳步推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反腐倡廉建设”这一重要的政治建设内容纳入党建格局中,体现出党的政治建设内容的不断丰富与深化。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综合国力与日俱增,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极少数党员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影响,价值观念出现偏差,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政治纪律松驰,违纪违法现象频出。针对这一现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提出并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任务,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战略目标,加强党的制度建设,这些极大地丰富了党的政治建设的内涵与外延,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使党的政治建设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第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党的政治建设方向。全面从严治党是指依循严格标准,对全党实行从严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使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秉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治党理念,从“从严”和“全面”两个维度为党的政治建设设定标准和范围。“从严”,对党员的要求并不止步于对公民的法律标准,而是有更为严格的政治标准;“全面”,即治党的内容事无巨细、治党对象覆盖全部党员。通过对全党尊崇党章权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守党内法规、执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严格要求,能够使广大党员充分树立“底线思维”,牢固树立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四个意识”,增强党的政治核心、领导核心地位,强化全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党的十九大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
第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强化党的全面领导。领导体制的完善是党的政治建设的制度基础。良好的领导体制是各级党组织保证其“双核心”地位的关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强化党的“双核心”地位,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完善党的领导体制的党内法规。在整体性规定方面,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同时,党内法规也对各个领域党的领导体制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在城乡治理方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则规定,把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内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从权力结构、权责配置和组织功能等方面明晰了党组织“领导一切”的组织定位与领导职能,通过完善党内制度体系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地位,将依规治党与党的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二者互相促进、良性循环的良好局面。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政治建设历程分析,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理念、落实举措和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呈现出的不同的面相,反映出清晰的演变规律。无论是对宏观历史规律的梳理和审视,抑或是对历史过程局部与细节的关注,均能够为当前及未来的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有益经验。
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价值取向是党的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以人民为中心是党存在的根基和理由,也是党的政治建设的出发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政治建设虽然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但是在其变化过程中呈现出一条恒定的核心规律,即通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的政治秩序来更好地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此同时,通过考察史实可以发现,各届党的领导集体在不同历史阶段充分考量了本阶段的国情、社情、党情,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价值观,实事求是地规划、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从而使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呈现出“求真务实”的显著特征。
具体而言,在新中国成立后,党强化自身政治建设的过程,也就是在社会中重构执政党的利益整合、政治录用和政治社会化等功能的过程。如在党的政治领导下,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制度等民主制度建立起来,人民群众通过参政议政、民主协商等路径,获得了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在改革开放后,全党通过推进“讲政治”来整肃党风党纪、保障党的政治属性,不仅是为了避免市场经济的副作用对党内带来的负面影响,更是为了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方向,为避免市场失灵而导致人民利益受损;此外,为避免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悲剧重演,党中央坚定打击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不动摇,有效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政治环境。在新时代,面对由于腐败、作风问题而引发的党内政治生态污染已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党通过强化党组织、党员的政治性这一关键要件,有效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与此同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切人民民主、心系人民利益,十分注重发挥党的领导在基层协商民主中的积极作用,如通过党内民主引领基层协商民主,提高了基层民主协商的民众参与水平与协商结果转化成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核心所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能力、政治生态和政治文化等方面对全党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也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一方面,党的制度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的内容需要以政治建设要求为导向,将主旨、内容与政治建设紧密结合;另一方面,党的政治建设并非“空中楼阁”,党的各项建设是推动政治建设进程、达成政治建设目标的有效路径。 党的政治建设与党的其他建设之间呈现出“引领-实现”的内在联系,构成了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
第一,在制度建设方面,党内法规经历了由初步形成到逐渐完善的过程[10]。这意味着,党内法规在赋予党员权利的同时,需要党员履行更多的义务,承担更多的责任。依托制度体系规约,违背政治原则的党员会被惩处,遵守政治原则的党员则会得到激励,从而为强化全党的政治性提供了保障。第二,在思想建设方面,党中央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主流意识形态涵括了丰富的思想理论和核心政治价值;此外,党中央充分将党员榜样人物、党员先进事迹和党的执政经验等文化元素融入党内政治文化之中,使主流意识形态内涵更加丰富、立场更加鲜明,有助于党员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与理解。 第三,在组织建设方面,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建设,使全党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保持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力是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政治权威的核心能力[11]。历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党的组织建设,要求全党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党中央指令,不能存在党内利益集团乃至党内分裂等情况,这是党的政治性的重要体现。如党的八大《党章》和十二大《党章》,均提出反对党内分派和小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明确指出,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政党,全党服从中央,党中央具有高度的政治权威。无论是革命党还是执政党,党中央的高度权威都能够使其成为具有高度组织力、行动力的领导核心。具体而言,第一,政党组织采用科层制逻辑[12],上级的权威能够有效推动执政党方针政策的执行,从而带动整个组织“行动起来”。第二,党中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是一种科学的民主集中制下的决策制度。集体领导制发轫于毛泽东时期,并在新中国成立后不断得以完善。党中央依托集体领导制度做出的决策是融合高度科学理念、高度治国智慧和丰富民主元素后得出的科学决策,科学决策及其在治国理政中的良好成效能够提升党中央的政治权威,进而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第三,党中央的政治权威能够维系有序的央地关系。只有党中央发挥领导一切、协调各方的作用,才能克服全国各地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充分统筹协调全国资源,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鉴于此,只有坚决维护党中央高度的政治权威,全党才能充分保持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党才能巩固其领导核心地位,并且带领全党、全社会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毛泽东在1962年中央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领导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军队和政府”[13]305;邓小平在1988年也明确指出,中央要有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则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强化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对党中央政治权威的维护,全党对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做到坚决执行,自觉认同党中央的执政理念与执政方略,从而将全党打造成令行禁止、具有高度行动力的政党,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在新时代背景下,党面临着复杂的执政环境,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价值取向、重视党的政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和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所积累的最宝贵的经验。“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14],历史的意义在于价值、理念的传承和对当下政治实践的指导。展望未来,党的政治建设应当在继承、转化上述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现实需求,重点探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治建设的细化工作。
当前,党面临“四大考验”,面临着“四种危险”。在这一复杂和艰难环境下,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初心,全面从严治党,并在此过程中充分保障人民的各种权利特别是参政权和监督权。因为,新中国成立70年的今天,人民成为了国家的主人、市场经济的主体、社会治理的一员,但相对于其他方面的权利,基层参政权利和人民的监督权的保障更为迫切,落实这两方面权利,更能够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幸福感。
第一,细化党建引领协商机制,落实和保障人民的参政权。基层协商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手段,是保障民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基层党建引领协商民主的政治方向,是协商民主的重要保障[15],基层党组织应当充分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目标,在协商前、协商中和协商后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以保障人民的参政权得到实现。在协商前,党组织可以通过设立党员服务站、群众意见信箱和微信讨论群等形式,广泛接收民众的利益诉求信息,做好政策阐释、秩序维护和利益调解等前期工作。在协商中,党组织应当对协商议程的政治方向进行把握,对协商过程秩序进行维护,引导协商各方寻求利益平衡点。在协商后,党组织应当对协商议定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民众的质疑及时回应,有必要时,可以在汇报上级党委批准后,联动上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协同监督。通过人民参与政治权利的创新,保证党的政治建设的源头活水,这也是党的初心使命所在。
第二,完善协同监督体系,落实和保障人民的监督权。这项政治权利也是当今政治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检验标尺。对党内腐败、作风等问题的治理,既是党整肃纪律、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围绕关系民众切身利益、民众参与度较高的议题,如扫黑除恶、惩治特权、打击不作为等,设置专项举报方式,积极动员民众中的积极分子广泛参与进来。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设置相关配套措施,提升民众的参与水平。对于举报者隐私泄露、甚至遭到打击报复的情形,基层党组织应当代表基层政权安抚举报者情绪、稳定举报者信心,同时根据《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协助举报者搜集、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协助举报民众向上级纪委申诉。
当前,少数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中存在表面化现象,有的存在内容娱乐化、虚浮化和形式单一僵化等现象,这些都降低了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效性。针对上述现状,全党应当创新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内容与形式,以期通过提高政治建设的实效性,强化其对于党的建设的引领作用。
第一,以抽象与具象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主题教育。党内应当围绕“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将抽象化的要求以具象化的形式呈现出来,结合党员的工作、生活实际开展政治建设工作,以期深化党员个体对党的政治建设要求的理解,并提升其对政治建设中价值性、原则性要求的认同水平。对于每个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党员个体来说,其坚守初心、达成使命的方式主要体现为工作岗位上的兢兢业业、生活业余时间中乐于助人和积极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等。全党应当围绕组织成员的职业、年龄等群体特征,围绕其共同政治经历、工作生活感悟和关切的热点问题设置政治建设工作议程,将个人利益与党员初心结合起来,将个人命运与党员使命结合起来,重点部署、细化党员如何在自身岗位和生活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服务身边人民群众,从而凸显集体精神、家国情怀,强化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通过具象,将党的政治信仰变成党员的个人追求,通过具象的汇集再升华为抽象的信仰,使党的政治建设内涵更加丰富,方向更加明确。
第二,重视党内民主和党员主体地位,强化党员政治效能感。政治效能感是个体认为其政治行为对整个政治过程能够产生影响力的感觉或者信念,能够提升其政治参与水平。各级党组织应当以强化党员政治效能感为着力点,切实提高政治建设中的党员参与水平。 一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各级党组织应当构建“表达—探讨—审议—回应—落实—反馈”的完整民主流程链条,鼓励党员对党内政治性的负面现象提出批评与建议,各级党委应充分重视党员的合理建议,限期形成、落实整改方案,并且及时回应党员的关切、反馈整改情况,在强化党员“自身有能力参与到政治建设”认知的同时,提升对党员民主参与的重视水平,从而提升党员在政治建设工作中的政治效能感。二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仪式感。仪式的意义在于借助于布景、符号等象征性资源来“唤醒某些观念和情感,把现在归为过去,把个体归为群体”[16]498的过程。各级党委应当关切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的组织资源优势,依托区域化党建的组织网络,为党员培训教育工作选配适宜的场地,采取党日宣誓等形式,使党员能够融入庄严肃穆的情境氛围中,提升其参与意愿与参与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强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权威的基础上,应当逐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使党中央的权威和基层党组织的合法性能够相互促进,共同强化党的领导地位。
第一,强化政治巡视巡察制度,进一步强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权威。通过来自上级的巡视巡察,党中央的权威能够层层压实、逐级传导,使党中央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以此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合法性。鉴于此,各级巡视、巡察单位应当提高政治巡视巡察的比重,围绕受巡单位党员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能力和单位整体的政治生态、政治文化的内容展开高频次的巡视巡察。巡视巡察是否落实政治建设主体责任,党员是否积极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是否按照要求展开等。
第二,推进基层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配齐配好基层党委和支部干部。这是基层党组织结构中的关键节点,是基层党组织有行动力、战斗力的保证。具体而言,基层党组织可以择优选配有较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有志于为人民服务、从事党务工作的大学生、研究生、退伍军人等,并搭配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威望的骨干干部力量,以期优化基层党员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提升干部队伍的执行力。二是完善、推广区域化党建形式。区域化党建是依托区域视角进行统筹谋划和系统构建的党建模式,在降低党组织运行成本的同时,能够强化党组织的各项功能[18]。为更好地结合基层具体情境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基层党组织应当依循“调研洽谈—基层申请—上级调配—方案议定—动态调整”的流程,积极结合区位、信息和资金等现实需求建立党建联席会议,推动各类资源取长补短,从而在提升基层党组织资源调配能力、实现合作共治的基础上,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强化其作为党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