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述

2019-03-22 00:33杨根乔
池州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政治协商多党合作民主党派

杨根乔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安徽合肥23005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顺应时代呼声和人民期望,就丰富、完善和创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小组联组讨论会时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具有超越西方多党制、两党制的新特点和政治优势”[1]。2019年9月20日,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2]。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内在逻辑、丰富内涵与独特优势,深化了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为我们在新时代进一步坚持、发展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

1 深刻领悟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内在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3]。这一重要论述全面阐述了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在吸收前人研究的思想理论成果、依据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总结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深刻揭示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所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即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浓郁的历史底蕴和深厚的实践基础,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正确引领。

1.1 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继承发展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创新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不仅对共产党的性质、使命、作用等进行了论述,还对共产党与其他政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思考与探索。早在《共产党宣言》发表之际,马克思、恩格斯就提出了多党合作思想。在他们看来,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就是埋葬落后的资本主义制度、实现全人类的解放。要完成这一历史使命,无产阶级政党必须与其他民主政党建立起革命同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要求“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4]。1852年在致“纽约论坛报”编辑的信中,马克思敏锐地指出:“在政治上为了一定的目的,甚至可以同魔鬼结成联盟,只是必须肯定,是你领着魔鬼走而不是魔鬼领着你走”[5]。这深刻阐述了无产阶级运动中领导权极其重要性的思想。列宁也多次强调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多党合作”的可能性,提出了实行社会主义多党制的构想。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多党合作的实践,探索形成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弘扬优良传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从中国实际出发,推进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新时代,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发展和完善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6],极大地丰富、发展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

1.2 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新型政党制度孕育和成长于中国特殊国情,植根于中国的历史、社会、文化土壤,继承了中华文明以“大一统”为核心要义的“共同体”传统,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下为公、人格平等、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文化基因,文化历史渊源深厚。同时,新型政党制度也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寻求民族独立和解放、追求人民民主历史发展的必然。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和无数仁人志士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振兴,不断探寻着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1905年,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领导成立了中国同盟会,这是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的政党。1912年,他将同盟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在中国,从辛亥革命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曾尝试君主立宪制、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存在过300多个形形色色的大小政党,各种政治势力及其代表人物粉墨登场,各种改良主义、旧式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等,这些方案都不能完成反帝反封建、实现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历史任务[7]。其中,以1927年国民政府建立为起点,国民党建立了一党专制制度。这种制度疯狂围剿各种民主力量,无情铲除一切进步文化,极力维护大资产阶级、大地主与大官僚资产阶级利益,从而失去了广大民众的支持,最终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8]。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尽力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奋斗。其后,经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锤炼和洗礼,再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国共产党积极努力之下,实现了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从战争时期初步合作到战争结束后新中国建国协商的重大历史跨越[6],最终创造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符合中国历史发展的规律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意愿。

1.3 70年政党制度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1948年“五一”劳动节前夕,中共中央发表“五一口号”,提出了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倡议,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响应和拥护,从此拉开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伟大实践的序幕。1949年9月,隆重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正式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而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既不同于苏联政党制度,也不同于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的人类历史上一种全新类型的政党制度。新中国成立伊始,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积极献言献策,贡献智慧和力量。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毛泽东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多党合作发展形成“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这一新型政党制度也于1982年被正式载人宪法,从而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步入了制度化建设的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拓展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空间与舞台,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到十九大提出“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从出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着力创新民主协商形式,实现了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机统一[9]。

2 正确认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包含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三个部分。其中,主体部分和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也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灵魂。这一新型政党制度既具有历史合理性,又具有时代科学性,这是它之所以能够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的根本原因。习近平总书记顺应当今时代发展潮流和世界政党政治发展趋势,在我党历史上首次提出了“新型政党制度”概念,并对这一“对人类政治文明作出重大贡献”的新型政党制度,从三个层面用三个“新”和三个“有效避免”,系统深刻地阐释了这一不同于旧式政党和西方政党制度的新型政党制度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以全新视角诠释了中国政党制度的鲜明特色与独特优越性,充分体现出宽广的世界眼光、高度的理论自觉、坚定的制度自信和深邃的政治智慧。

2.1 广泛代表性与利益一致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这表明,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建立了一种新的“政党—政权”关系,即在国家政权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执政与参政的关系。没有任何特殊利益追求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处于执政地位,并以其广泛代表性始终实现、发展和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更好地践行和实现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性质,不断扩大和夯实党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同时,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居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在充分尊重和接受党的领导的基础上享有广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权力,这种参政权是参政但不分权。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不同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具体利益,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重视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利益和要求的基础上,实现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与各阶层人民具体利益的统一。这是新型政党制度与两党制、多党制为代表的西方竞争型政党制度之间的本质区别。

2.2 制度包容性和目标同向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这表明,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建立了一种新的“政党—政党”关系,是在借鉴和创新基础上对旧式政党制度的超越。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强大的包容性,与旧式政党关系相比,既不同于垄断权力资源的“一党制”,也不同于独占或者“轮流坐庄”的“两党制”或“多党制”,这两种政党制度要么因相互攻讦与掣肘陷入恶性竞争循环,要么因缺乏合理有效监督制衡陷入集权主义境地[10]。我国新型政党关系平等但不对等、参政但不分权、监督但不制衡、合作而不对抗。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各民主党派始终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奋斗目标,风雨同舟、同向同行。这种奋斗目标的同向性,是新型政党制度良性运行的关键所在。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各民主党派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而是参政党;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是多党竞争、互为对手,而是亲密团结、合作共事的关系。这种新型政党关系,能够更好地实现加强集中统一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的辩证统一、巩固社会政治稳定与保持政治发展内在张力与活力的有机结合,从而有效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达到共同目标。

2.3 运行规范性和治理有效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这表明,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建立了一种新的“政党—社会”关系,并随着时代与实践的发展不断赋予其新的丰富内涵,在强化程序化、法治化与制度化建设中不断增强其规范性。这与当今一些国家,多党恶性竞争,处理问题反复拉锯,议而不决,决而难行,效率低下[11],导致部分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的利益表达受挫有着本质的不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建设,运用政治协商会议平台实行政治协商与参政议政,有效地发挥了同化社会新兴势力的政治功能,最终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具有明显的效率优势。这些不仅有利于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促进政治团结和社会稳定,而且有利于凝聚社会力量,共同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12]。

3 全面把握发展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的实践要求

新型政党制度历经70年的发展,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新的征程上“多党合作舞台极为广阔,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1],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我国新型政党制度,进一步发挥其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与方案。

3.1 恪守根本原则,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型政党制度区别于其他政党制度的根本特点,是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新型政党制度的根本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应当继续坚持多党合作建立的初心,把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完善好,最重要的是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但社会上仍然有一些人盲目推崇西方政党制度,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存在模糊或错误认识,甚至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此,全党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彻底澄清和坚决反对,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新型政党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不断增强制度自信;必须坚持和运用好协商民主这一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各民主党派必须自觉恪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政治原则,自觉接受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巩固“众星拱月”的生动局面。

3.2 坚定“四个自信”,着力凝聚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价值共识

当前,我们面临着艰巨复杂的改革发展任务,同时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在涉及政治制度、发展道路等问题上,需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是建立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之上的。今天,我们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越是向前推进,越需要凝聚最广泛的力量”[13]。我们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思想、理论和情感认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要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步调,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4],推动新型政党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3.3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拓展制度完善的空间

加强制度建设是我国多党合作不断发展和日益巩固的重要路径,是激发这一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彰显制度优势的重要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机制性安排”[2]。遵循这一要求,我们要加强制度设计,切实保障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权利落到实处。一要按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目标和战略布局,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规定,使多党合作的制度框架体系更加完善、更加健全,使新型政党制度的潜能更加充分激发,使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和魅力更加充分彰显[15]。二要围绕新型政党制度的贯彻落实,逐步制定具体的配套措施、规定和细则,各地要依据本地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特点、利于操作的办法。三要构建清晰的民主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及其监督权力和责任,明确监督客体与监督内容,使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相互监督落到实处。四要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程序,从协商议题的确定、发布,到意见、建议的提交,再到充分讨论协商,研究决定和情况反馈,每一环节都必不可少[16]。

3.4 坚持与时俱进,努力提升参政党的履职能力

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政协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17]。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他再次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履职能力建设”[2]。各民主党派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努力提高政党协商能力,担负起政党协商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一要强化政治把握能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在重大问题上克服错误思想的干扰,做到头脑清醒、旗帜鲜明,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要强化调查研究能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精准选题;创新调研方法,提高调研质量,切实发挥政协在咨政建言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落实,以制度保障建真言、献良策、立高论。三要强化联系群众能力,各级政协要积极搭建委员建言献策平台,不断畅通民情民意表达渠道,让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充分发挥其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积极为各界群众呼吁建言;充分运用政协会议、提案、调研视察、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等履职形式,倾力助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创造更多机会让群众走进政协,下移工作重心让政协走进群众,为实现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创造条件。四要强化合作共事能力,包括协商、协调、团结等能力,切实促进政党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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