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芳 聊城大学文学院
1992年美国媒介素养研究中心将“媒介素养”一词定义为:“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①在国内,一种较有代表性的认识是:“媒介素养是指媒介受众对各种媒介信息的解读批判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应用的能力。”②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传播的交互主体性打破了传统媒介的单一性和权威性,新的媒介传播表现出明显的草根性特征。公众作为信息传播的主体,与传统媒体时代的受众形成鲜明对比,不再是纯粹的信息消费者,也是内容生产者、活跃的媒介活动参与者。因此,互联网时代赋予公众媒介素养新的内容和更高的标准,其高低不仅影响到公众对新媒介传播环境的合理有效利用,决定着公众自身的生存质量,同时也决定着社会化媒体的发展方向,并由此影响到现实社会的发展进程。
互联网时代的媒介相较传统媒介,有其独特的传播特征。首先,信息传递内容多样化。同一个事件有多个信息源,每个信息源多少会体现传者的个人倾向,信息的接受者也会对信息进行有选择的接收、阅读和反馈。其次,信息传播途径方便快捷,公众仅运用终端设备,就可以摆脱时间和地域的束缚,自由获取所需信息,即时传递和分享自己的见闻与思考,实时反馈完成信息的再传播。最后,信息传播过程双向互动,真正实现了点对点的传播和接受,公众在发布信息时处于主动状态,活跃在信息制造、发布的媒介中。因此,需要从建设者或生产者的角度来扩展对互联网时代公众媒介素养的认识。
互联网的兴起打破了以往信息传播的壁垒,带来了媒介的民主化。技术的革新促使资源分配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媒介把控的话语权逐渐分散,资源充分下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对立,传者与受者的界限被打破。传播模式由点到面转向点到点,信息的发布与接受从单一模式变为交互模式,形成了“人人皆媒,万物皆媒”的媒介生态环境。当下,公众普遍具备一定对信息的选择、辨别和批判解读能力,但仍存在很多问题,给生活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对该现状,本文将从信息、媒介、效果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了信息爆炸,其中蕴藏着无数知识,也充斥着各种无稽之谈。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交互性特征,使得信息的生产者不仅有媒体工作者还有大量的公众。一方面,媒体工作者为了争夺受众、攫取商业利润,越发娴熟的去迎合大众心理,利用“眼球效应”,引导舆论。另一方面,公众也通过互联网及自媒体直接参与信息的制作和传播。然而,公众在更加便捷的获取和了解信息、增加信息储备的同时,阅读、消化、深刻理解信息反而在减少。所以,互联网带来的信息过剩,未必会真正带来公众对信息理解的加深,过度的网络信息负荷也并不一定带来知识的增长和社会洞察能力、判断能力的强化。
互联网打破了传统媒体对受众的限制,信息的接受不再局限于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且信息的获取成本几乎为零。媒介尤其移动媒体真正成为了公众肢体的延伸,公众越来越习惯于通过它们获取和生产信息,做出决策,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思维习惯。然而,当公众过度依赖互联网时,他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也都会逐渐被无处不在的媒介所控制,进而形成对媒介的依赖。
英尼斯的媒介时空偏向理论认为不同媒介对时间和空间偏好有区别。互联网更多偏好于空间。在公众更多的使用互联网时,他们的思维习惯会有所改变,其空间思维和全球意识可能得到强化,但时间思维与伴随的历史感会有所缺失。当公众习惯于网络上简单、直白的短文本阅读后,对长文本及深度报道背后的社会意义和真相的理解与需求必然会相应减少;当公众对信息的理解愈发依赖视觉化内容的时候,其思维方式有可能倾向于浅思考和娱乐思考,逐渐丧失深度思考的能力。
互联网具有信息协同过滤的机制,极易导致受众观点表达的情绪化,而情绪化的观点又是构成群体极化的网络舆论生态的基础。在该舆论生态中,个人受到群体影响所做的决定,往往比单独决策时更极端。目前,公众获取信息不再单纯依赖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而越来越多的通过朋友圈和微博订阅等社交媒体。拥有共同兴趣爱好或同样身份的公众在网络的虚拟空间中汇聚成庞大的人群。他们在观点上彼此认同,只分享近似取向的信息,从而筑起一座“信息茧房”。同时,各种平台的算法推送对信息过滤进一步推波助澜。所以,公众很难独立识别真实或虚假的信息,往往会屈服于社区的情感、立场和陈规旧念,从而导致草率的主观判断,最终陷入群体极化的混乱中难以自拔。
互联网时代,具备与新媒介传播环境相适宜的媒介素养是公众必备的能力,而公众媒介素养的高下会直接体现在其上网过程的态度和行为中。公众应从个人到群体、从私人生活到社会发展之间的各个层面积极的运用互联网媒介,懂得不断的利用媒介优化生活,而非让自己的生活为媒介所控制。
避免信息过载和溢出,形成有效的联系和理解。互联网时代,媒介信息呈现出一种全开放的状态,传统“把关人”几乎无关可把。这要求公众必须提高自己的信息接受能力。首先,公众作为信息的接受者,应建立有效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机制。在应对信息负荷时,具备准确搜集所需信息的能力,学会合理分配注意力资源,尽量接触最有价值的信息。其次,互联网平台虚拟、隐匿的特性为公众言行喷涂了保护色,令公众可以无视后果的设置“议题”。面对资讯的汹涌浪潮,公众接受和诠释资讯的能力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公众要严肃对待自身的信息接受行为,区分辨别信息真假及有用与否,有选择的加以接受,避免不良信息的侵害。
防范信息控制和依赖,培养批判自主意识。任何外在信息都有自己的偏好和立场,通过互联网及其社交媒体所传播的信息包裹着情绪和不确定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普遍存疑。公众作为信息的消费者,必须时刻警醒自身所处的网络环境,主动探索某些未知领域的信息,经常性的脱离原有圈子,尝试进入公共领域,避免自己被封死在“茧房”里。因此,公众应该增强批判意识,强化自身明辨是非的能力,不盲目接受并轻信自身社群的资讯,主动将之同公共领域的信息进行对比,这种多方交叉融合会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信息依赖的负面效应,防止自身被信息所控制。
超越娱乐和技术运用,提升公共表达和赋权。公众不应单纯将互联网当做一种娱乐或社交工具而技术性的运用,应当通过互联网更好的进行公共表达和理性对话。在公众的自我技术赋权中,网络是重要的信息载体和资源,通过它不仅可以满足个人性的生活议题,还可以进行更多的社会性表达、参与社会治理,甚至推动国家的发展。
首先,促使公众负责的发布信息并进行再传播,着力引导公众正确运用话语权。公众必须认识到言论自由不仅是一种相对的自由,更是一种责任,在发布信息时应着重思考议程设置的合理性和价值观的正确性,多方位自我检视,加强自律意识。其次,加强公众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建设。由互联网的信息伦理所引发的问题日益凸显,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公众在接受信息时,必须受到社会道德的约束。理性看待媒介信息,控制自己在群体中的言行,反思媒介使用行为,增强社会责任感,明确进行网络活动的道德底线,构建和谐健康的文化传播环境。最后,提高理性参与网络社区建设和公共事务的能力。参与式的社区行动,即由对媒介的批判性思考,转为通过“赋权”促成健康的媒介社区形成,而非仅仅指责媒介的不是③。加强公众的媒介素养,不仅在于提升普通公众积极利用媒介的能力,还在于提高他们对社会的作用能力。
互联网已经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面对信息的爆炸,外部规范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公众作为互联网信息的生产消费者,只有在信息的交互传播中不断提高自身媒介素养,在感性认识泛滥的信息空间中进行解读和导航,才能正确认识事件或信息的全貌,在享受互联网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游刃有余地使用它。
注释:
①张玲.媒介素养教育—一个亟待研究与发展的领域[J].现代传播,2004(01).
②胡莹,项国雄.传者素养:媒介素养教育的根本[J].传媒观察,2005(8).
③Newspenglan.网络社会的网民素养[OL].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6a28460100gq9b.ht.200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