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虹元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随着网络信息传播速度的不断加快,网民借助网络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在进行社会交往以及共享意见等过程中,更具便捷性与高效性。综合现阶段网络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现web2.0技术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促进了舆情表达的构建。但是,从另一方面分析来看,网络群体传播中的舆情表达可以被理解为一把“双刃剑”,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相应的舆论监督、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以及为政府等社会公共管理部门提供了解社情民意的便利渠道,但也会在某些热点事件的影响下,触发不良的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而对社会秩序产生不必要的干扰与破坏。所谓“舆情”,主要是指“由个人和诸多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与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注以及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情绪、态度以及意见相互交错的总和”。在互联网迅猛发展以及网络传播普及面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网络成为反映社会舆情最主要的媒介,一个双向、多维以及去中心化的平等话语空间逐步形成。
基于Web2.0技术自媒体的快速发展,人们逐步进入“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丛林时代”。这一时代背景下,网络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全民化的舆论工具。与此同时,网络作为反映社会舆情的关键媒介,网络舆情受到政府以及诸多社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文件指出,我国互联网网民的数量呈现出持续上涨的趋势,同时随着我国互联网用户数量的持续上涨,网络舆情的形成和传播因此得到了较大的支持。[1]另外,随着网络应用方式的越发丰富,其信息获取与交流沟通的应用方式逐渐突出来。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内容显示,现阶段微博已经超越网络论坛发展为我国第二大舆情源头,社会舆论的重心也快速向微博转移,网民爆料的首选媒体更多地转移到微博。
在网络公共领域中,网民可以结合利益关系或者喜好自主选择群体,这一情况下群体成员大都会具备较强的自觉性。与此同时,网络群体传播表现出来的即时互动性和匿名性等诸多特征,使得网络群体成员的意见表达更加便捷、自由和高效。对此,网络舆情的群体传播表现出一定的“沉默的螺旋”效应的特征。德国学者伊丽莎白·诺依曼最早提出了“沉默的螺旋”效应相关理念,该效应特征主要表现为:人们在发现自身观点和大部分人的优势意见之间保持一致时,普遍会将其积极表达出来;但当人们发现自身观点与大部分人的优势意见存在差异时,为了避免受到来自群体舆论的压力,大都会保持沉默。当然,网络舆情的群体传播中,大部分的优势意见并不一定是具有理性和建设性的,群体舆论也无法真正代表民意。
美国著名的法哲学家凯斯·桑斯坦曾在全面综合分析阐述“群体极化”效应时,认为“团体成员在一开始就会存在一定的倾向问题,在群体商议之后,人们会逐渐向着倾向的方向发生转移,在此基础上形成极端的观点”。在网络舆情的群体传播研究中,由于群体成员并不是以面对面的方式展开交流,加上网络信息更新速度较快和数据信息交流的频繁性,使得人们常常没有机会也不会主动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考察,更多的是与网络上大部分人的意见保持一致,从而进行决策。这种情况下,如果该意见领袖后者群体中大部分人的意见较为偏激,群体成员常常会受到法不责众这一思想的影响,而做出一系列带有暗示、感染以及同化的舆论引导行为,使得原本的偏激意见被逐步强化,指导诱发极端化倾向的形成。
在网络传播过程中,所谓的“网络舆论暴力”主要是指网民以道德或者情感审判这一方式,对某一事件或者现象发表的过激言论与意见,进而导致大量参与者或者围观者聚集而逐渐形成的具有显著煽动性、侮辱性以及攻击性的强化舆论风暴。对于以上这种网络群体行为,大都会通过激烈的言辞对当事人实施道德与情感攻击,严重时甚至会将这种具有攻击性的行为逐步延伸到现实生活中。比如,经由人肉搜索、恶搞或者炒作等行为,对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或者个人生活空间造成侵犯,给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产生舆论压力和造成较大的压力。现阶段网络上公开的违背人类传统道德与情感的事件,进而对网民的道德神经与内心情感产生较大的触动,引起网民的共鸣和普遍关注[2]。
从现阶段网络舆情危机发生的实际情况,可以总结出网络舆情危机应对失当的情形主要表现在消极回避、被动应对以及乱中出错。对此,为了保证网络舆情危机应对工作的有效性,树立正确的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观尤为重要。比如,在网络舆情危机处理过程中,应该以平和坦然的心态直面舆情危机,对网络舆情危机的存在需要客观地看待其发生的必然性,对网络舆情应该科学地判断真伪与走势,并且对舆情危机中体现出的多种不良信息与网络谣言,应该做到坦然处之。除此之外,面对网络监督应该坚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对网络舆论本身具有的开放性与宽容性特征,需要时刻保持清醒认知。同时,对网络上存在的部分非理性表达,应该给予最大限度的忍耐,对于不合时宜的危机处理模式,应该积极优化或直接摒弃。
在网络舆情危机中牢牢掌控主导权是应对问题的核心,在具体的工作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第一,把握主导权是处理网络舆情危机的重要环节,因此在面对网络舆情危机时,当事方应该快速掌握舆论的主导权,并且通过化危为机和整饰形象等措施,满足舆论危机处理的内在需要与必要要求。第二,在网络舆情危机处理工作中,快速反应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应该遵循先声夺人的原则。比如,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并且与小道消息之间进行“赛跑”,以快制胜,从而最大限度增强舆论过程中的时效性。第三,想要克服“时滞”效应,需要积极创新舆论危机的处置机制,强化对舆情危机处理的预见性。同时,适当创新信息的发布机制,对联动协作机制进行必要的优化[3]。
由于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核心本质属于一场“攻心战”,相关实践研究结果显示,想要切实提升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效率,在网络舆情危机发生时,需要切实保证舆论引导话语的合理性。第一,综合分析国内受众的七大心理倾向,其中焦虑情绪逐渐成为困扰公众的“阴霾”。对网络群体传播中的极化现象,应该以积极的心态应对。第二,在网络舆情群体传播过程中,网络语境下信息发布的信息可以总结为“六说”,其中信息发布必须既快又好,同时保证处理态度要速“说”,处理过程要简“说”,事实要巧“说”,事件原因要慎“说”,处理进展要续“说”,亮点要后“说”。
面对网络舆情危机时,由于网络舆情危机是一项涉及多个方面的系统化工程,同时线上与线下之间是息息相关的,网下决定网上。网络舆情与实情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实情决定舆情。因此,想要真正做到对网络舆情危机的防范,除了需要切实做好舆论应对工作之外,还应该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在具体的工作中,危机处理机制需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综合分析网络舆情危机源头治理,同时切实解决好网下相关问题。通常情况下,网络舆论导控往往只是治标,因此处理好源头问题才是治本之道。第二,在网络舆情危机发生之后,第一时间迅速问责,快速安抚民心,在短时间内平息众怒,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如主动安抚受害者与亲属,重建官方的公信力,向公众解释其怨怼情绪与敌对心理,预防负面连锁反应的出现。
综上所述,网络传播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网民借助网络获取信息和实现社会交往、共享意见的方式变得越发便捷高效,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加大了网络舆情危机的风险。这种情况下,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网络舆情危机对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可以通过树立正确的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观、在网络舆情危机中掌控主导权、保证舆论引导话语的合理性以及建立危机应对处理机制等方式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