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 盾
(作者单位: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各地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谋划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在整个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绩效目标编制是基础和起点,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监督等各个管理环节,是事前预算资金安排、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和核心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基层预算单位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出现了很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本文结合实地调研,就基层单位如何做好绩效目标编制工作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其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绩效管理理念未能深入人心。部分预算单位“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效绩”的认识尚未得到转变,认为资金使用只要合法合规就行,对资金使用绩效不够重视。主要表现为预算单位对绩效目标编制不够严肃,应付工作的成分多于对绩效管理问题的考量,导致许多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质量不高。
其二,长期以来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形成的“看钱办事”的传统模式有着较大惯性,“先谋事、再谋钱”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模式还未全面贯彻。预算单位在申报预算前并未对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在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方面均没有进行充分考量,导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填报得不规范、不明确,甚至给人以随意申报资金的观感。
其三,“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未落实,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对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推动、监督更多的还停留在财政部门一家,未能形成全面推动、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预算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尚显不够,导致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浮于表面。
其四,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各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工作往往由财务人员统筹,在实践工作中也经常出现由财务人员包办,业务部门人员未能主动参与甚至完全不参与编报的情况。而绩效目标设置与业务工作紧密相关,仅依靠财务人员难以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导致编制的目标不尽合理。
其五,绩效管理专业知识欠缺,绩效指标的设置不符合要求。因预算绩效管理的许多工作还在起步阶段,相关专业知识未能普及。许多预算单位在编制绩效目标时,不会设置绩效指标,或者设置的指标不符合绩效管理工作要求。
绩效目标编制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绩效责任的落实与回归的过程。通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现阶段基层单位而言有一定难度。本文建议通过“四个强化”来抓严抓实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第一,强化考核力度,确保责任落实。一是加强政府对预算部门的考核,将部门预算绩效纳入本级政府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各单位真正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强化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考核,督促各预算部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完善职责分工,确保绩效目标编制紧密结合实际工作。
第二,强化目标审核,硬化绩效约束。认真做好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将编制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财政资源配置绩效目标导向,抓好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绩效目标审核质量。对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合规、不合理的,相应做好预算调整。
第三,强化系统建设,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共性绩效指标体系和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个性绩效指标体系,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着力形成财政、审计、纪检、人大等部门和社会第三方及专家等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绩效管理新格局,确保绩效管理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作用。
第四,强化培训引导,培育绩效理念。在树立绩效结果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刚性制约作用的同时,通过会议、培训、监督、座谈等一系列方式,做好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推动绩效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培育绩效理财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