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泉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编辑部,北京 100045)
严格遵守科学道德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具备的基本素质。随着我国学术研究的发展壮大,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和期刊界中的科研成果造假、发表论文中的剽窃、抄袭、一稿多发现象频繁发生。由于刊发论文成为衡量高校学生毕业、教师学术水平以及职称评定和各种奖励制度的重要指标,学术成绩与学术机构、研究者本人的利益形成了紧密联系,在学术界和期刊界滋生了各种违反学术规范的不端行为。
2017年4月,施普林格出版集团因同行评议造假,对由中国学者发表在《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的107篇论文做了撤稿处理,创下了正规学术期刊单次撤稿的数量之最。这次事件严重损害了中国科技界的声誉,损害了中国科研工作者的形象,中国科协针对本次事件表示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科研不端行为严重浪费了学术资源,降低了全社会的科学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导致学术生态环境恶化,严重破坏了学术公平,败坏了学术风气和科学研究氛围,严重阻碍了科学研究事业和学术出版界的发展和进步。
我国学术不端行为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之大,需要引起学术界和期刊界的高度重视。学术不端事件的频频出现,说明科学的研究活动已不能完全符合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Robert Merton)提出的“科学家行为应具有的精神气质”,即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态度[1]。科研不端事件反映了诸如体制、资源、利益等社会因素在科研不端事件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从期刊出版的伦理道德上而言,刊物是科研论文发表的主要媒介,控制和防范学术不端文献的出版是学术期刊的一项重要责任和义务。论文刊发过程中涉及的行动主体包括作者和编辑主体人员(包括编委、审稿人、编辑等)。其中,作者对于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负有主要责任,而作为论文的把关者和学术荣誉的守门人,期刊编辑部同样负有一定的责任。刊登的文章一旦涉嫌学术造假等学术不端,将在由作者、期刊出版人员和读者构成的科学传播共同体中造成不良的影响。《自然辩证法研究》作为CSSCI哲学类核心期刊,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应在出版高质量的论文方面起到树立标杆的作用。
在此背景下,从责任主体出发,综合分析引发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减少学术不端行为的建议,成为当下优化学术和出版环境的当务之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科研工作者的学术道德建设、加强期刊出版的伦理道德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将结合《自然辩证法研究》曾遇到的突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及其处理方法,探讨编辑部在期刊出版工作中,规范期刊出版秩序、提高期刊编辑出版质量、减少和杜绝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发表的应对之道。
王福军总结了科技期刊中常见的学术不端主要有抄袭、重复发表、一稿多投、假引、篡改数据和署名不当六种方式[2]。赵建科总结了科研论文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有抄袭和剽窃、伪造和杜撰、一稿多投等几种类型[3]。韦杰(E Wager)通过一项对Wiley-Blackwell科学期刊主编的问卷调查发现,重复发表、抄袭、一稿多投、未公开的利益冲突(作者和审稿专家两种)、论文代写、作者署名等是学术期刊比较关心的出版伦理问题[4]。田旭举例分析了抄袭、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现象[5],但是学术不端问题愈演愈烈、越来越隐蔽和复杂,科技期刊有必要警惕一些不容易被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并引以为戒,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现在编辑部一般都会采用学术不端查询系统对稿件进行重复率检测,国内主流的学术不端查询系统主要有:CNKI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万方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维普-通达论文引用检测系统和ROST反剽窃系统[6]。通过采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可以将一部分抄袭和剽窃的论文查出来,然而,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检测对中文论著、外文期刊和论著的抄袭情况、对参考文献的虚假标注以及经过修饰的图片和表格通常无法被软件检测出来。朱银周把通过软件可以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称为简单的学术不端行为,软件无法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称之为深度学术不端行为[7]。张辉玲也指出,目前的学术不端行为已不是简单地表现为复制和拼凑,而是已经演化为隐式的深层次学术不端[8],因此,科技期刊需要警惕这种隐蔽的深度学术不端行为,在审稿和稿件加工过程中,需要依靠编辑和审稿专家的专业素养来进一步评判一篇文章是否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下面笔者根据自身在编辑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介绍两种在深度学术不端行为和应对措施,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广大编辑同行的重视和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常思敏提出了参考文献引用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包括诱引、匿引、转引、滥引、崇引和曲引六种[9],这些均属于深度学术不端的表现形式,而在《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出版过程中,曾出现了另外一种在参考文献中作“伪注”造成的学术不端事件。
2012年,《自然辩证法研究》收到某高校甲教授寄来的举报信,称本刊于2012年第8期发表的一篇文章涉嫌作伪注,文中数次引用了该教授的译著和文章,但没有标注引用,而是径直标注引用了原始文献,该教授在举报信中痛斥了这种学术不端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作伪注。之后本刊启动了调查程序,后经专家鉴定此文涉嫌作伪注,编辑部最终在刊物上公开发布了对此文的撤稿声明。
伪注是指在论著的引文中,引用者对没有实际阅读和引用的文献进行了标注,例如,引用者在参考文献中对外文原著进行了标注(直接引用),而实际上引用者直接引用的是该原著的中译本,却没有诚实地进行标注,这种伪注实际上是一种剽窃和抄袭[10],是一种披在“抄袭”上的“外衣”[11]。有的作者为了显示自己阅读了原版的外文文献,而实际上只是阅读了中译本等其他的二手文献,却在参考文献上进行了虚假标注。在此次事件的调查过程中,相关专家针对此现象指出“目前学界需要拿学位、提职称者众,鱼目混珠的绝对数值较高,行业随时有学术失范的危险”。
做伪注是一种危害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不仅反映了作者不严谨的科学态度,也是对他人研究成果和译者的不尊重,应该受到谴责和制止,一旦这种抄袭行为被发现,作者的学术声誉都将受到影响,期刊编辑和审稿人应警惕这种类型的学术不端。
剽窃抄袭是一种引用他人观点而不加标注的行为。除了伪注这种较隐蔽的抄袭形式外,《自然辩证法研究》近几年发生了数起举报论文抄袭的事件,其原因均是作者在论文中大量翻译外文著作或外文期刊上的文字,却不加引用导致。在《自然辩证法研究》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中,这种性质的抄袭性质最恶劣,且在其他一些刊物上也得到了共鸣[5]。纵观国内学界,此种抄袭屡见不鲜:2014年,《国际新闻界》发表公告称北大博士于艳茹发表的论文涉嫌剽窃国外论著,并直接采用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构成了严重抄袭。2018年,《新闻界》发布公告称暨南大学博士熊科伟的论文涉嫌学术不端,是对他人的英文文章进行少量改动后而成……近些年,这些抄袭外文文献的现象频频被曝光,严重污染了本应纯净严谨的科研风气。
《自然辩证法研究》遇到的此种抄袭主要涉及对外文著作和期刊文章的大量翻译和拼凑,在同行评议和责任编辑加工校对过程中均未被察觉,而是被一些与刊发文章相同研究领域的读者发现,给编辑部写信举报指出,其中有的直接把外文期刊上的文章翻译整理后当作自己的文章,有的甚至连文章标题都是直接翻译后照搬使用,抄袭程度可达到85%以上,其胆大妄为的程度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这种抄袭性质更加恶劣,严重损害了学术的名声、污染了学术环境,应受到严厉谴责。
2017年,《自然辩证法研究》收到某高校乙教授寄来的举报信,称本刊于2015年第5期发表的一篇文章涉嫌大量抄袭某本外文著作和假引的情况,该教授目前正在做与此文相近的研究,发现整篇文章基本是对外文著作寻章摘句的翻译,之后编辑部和作者进行沟通,作者承认该文存在学术不端情况,并自愿主动发表撤稿声明,后经本刊编委会讨论一致同意撤销该文,编辑部最终在刊物上公开发布了对此文学术不端问题的声明。
在此类抄袭事件中,以高校研究生和中青年学者居多,从个人原因而言是他们学术道德的缺失,在科研道路上急于求成和投机取巧的不良心态导致,这种将国外文章照搬拿来使用的做法可以达到短时间内发表论文的目的;从目前的学术评价体系来说,目前高校的学术评价指标过于单一,对于学生毕业,发表论文是硬性要求,对于教师也是以论文数量为考核指标,而考核则直接和职称、职务、晋升等直接挂钩,这就使得一些学者为了考核而使用一些“不正常”的手段来快速“生产”论文,实际上这种单一化的评价指标“不但违背了科研的基本规律,也助长了学风浮躁、追求论文数量、甚至弄虚作假等科学道德问题”[12],这种重短期效益轻长远眼光的“学术政绩观”给学术研究生态造成了破坏[13]。这部分抄袭性质恶劣,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应引起广大科技期刊编辑部的重视。
以上这些深层次的学术不端现象对审稿专家的专业性和编辑的业务水平以及协作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编辑部敲响了警钟,编辑主体人员应在审稿和编辑加工的过程中实现职责分明,协同合作,共同防范深度学术不端行为。
将稿件送给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是审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审稿意见是期刊编辑判断作者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依据。在这里,审稿专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素养对于判断稿件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上文案例中,对于一些涉及大量翻译却不加引用的论文,审稿专家的把关作用至关重要,从这个角度而言,期刊编辑部应和学术圈建立深入和广泛的联系,增加评审专家资源。
期刊在稿件评议方面应实行双向匿名制度、利益回避制度等,同时还应制定一个用于审稿的可行的参考标准,如规定审稿专家应该就哪些方面进行学术把关、提出一些审查的重点供审稿专家参考、提醒专家多查阅与投稿文章相关的中外参考文献,等等。期刊在同行评议方面,应制定一个可操作的参考标准,并不断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
审稿专家在进行同行评议时,不仅要对论文学术质量和学术创新方面做出评价,同时也要关注一些隐蔽的学术不端行为,鉴于一些抄袭行为较为隐蔽,因此编辑部可采用将稿件匿名同时送给两位审稿专家的方法进行双重把关,并确保:(1)精准匹配——根据稿件的研究内容,选择最适合审稿的两位同行专家,以自然辩证法学科为例,它是一个包含内容很广的交叉性学科,涉及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社会学、科学传播等多个研究方向,刊物收到的来稿种类多、数量大,如果稿件没有送到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专家手中,很可能会鉴别不出一些隐蔽的抄袭;(2)利益回避——送审专家与投稿者之间不应存在利益关系,防止人情稿和一些暗箱操作;(3)强化责任——强化审稿专家的审稿责任,审稿专家应详细撰写评审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返还给编辑部。两位外审专家均通过的稿件才能进入终审,对于两位外审专家意见不一致的稿件可以再进行一次外审或在编辑部会议中进行集中讨论。
编辑在收稿时利用检测软件进行查重,同时建立作者信息库和诚信档案,了解作者及其团队已发表的研究成果,比如某青年作者投来了一篇与其研究方向相去甚远的稿件,并且该稿件引用了大量的外文参考文献,那么此时编辑就应该警惕是否存在伪注和抄袭的情况,并在稿件送审的过程中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审稿专家,供其参考;对于被录用的稿件,在校对过程中仍然不能掉以轻心,注重对引用参考文献的核对,对疑似抄袭的文字及时与作者沟通,并在最终发表前应对文章进行查重。
编辑在稿件的编辑加工和校对过程中应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疑似学术不端的可能性,并在校对的过程中进行二次查重,由于一些刊物刊发的文章被知网收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二次查重有助于检测出在首次查重时没有被发现的抄袭情况;同时,要发挥主编和执行主编的监督力量,指导编辑的日常工作,帮助编辑更好地发现和预防学术不端行为。此外,我国科技期刊界应尽快制定符合中国学术出版生态的编辑实践指南[14],供广大期刊编辑参考使用。
编辑部在防范和处理学术不端事件上,首先,应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建立作者诚信档案,制定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与防范措施;其次,应发挥编辑工作委员会的力量,调动编委的积极性,成立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监督机构;最后,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资源,向作者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比如,期刊编辑部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学术道德讲座和研讨会,或以笔谈的形式开展广泛的学术道德研讨,营造一个健康的学术氛围[15]。以《自然辩证法研究》为例,学术道德规范正是本学科领域的专业内容,自2012年以来,《自然辩证法研究》和其主办单位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依托本学科领域的优势和学术资源,组建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专家队伍,以高校的研究生与中青年教师作为主要宣讲对象,在全国多所高校开展了一系列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本学界营造了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
对于目前频发的学术不端事件,学术期刊编辑应结合期刊在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尤其针对一些深度的学术不端现象,广大学术期刊应及时总结,采取积极的防范和处理措施,通过进行更加科学和严格的审稿专家同行评议、建立作者诚信档案、加强作者学术规范道德教育等,可加强对科研不端的防范,减少和杜绝涉及科研不端论文的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