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在中国实施的制约因素

2019-03-20 01:32姚子雪婷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14期
关键词:德国培训职业

□周 敏 姚子雪婷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及其特点

(一)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德国职业教育中“双元制”教育模式,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是全世界职业教育模式学习的楷模。“双元制”旨在通过学校、企业和政府的合作与协调,培养具有强大手工操作技能的学生。其中“双元”是指在两种场所的学习或两种学习,即企业和非全日制职业学校中的职业教育并行进行。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特点。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两类主管机构结合,即联邦政府和各州主管。二是两个受训地点结合,即企业和学校两个基本学习场所。学员在企业主要掌握“如何做”,在学校主要学习“为什么”的理论,因此,学员在学习期间既是学徒,又是学生。三是两种教学内容结合,即企业的培训章程和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计划。其中,德国的每个职业都有对应的培训章程,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因此在职业教育培养中有统一规范指导的作用。四是两类教师结合,即企业的实训教师与学校的理论教师,两者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并实现各自的培养目标。五是两种身份结合,即企业学徒和职校学生。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必须具备双重身份,如果学龄青年想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先要获得一家具备提供职业培训岗位资质的企业,并能够与该企业签订职业培训合同。在获得特定的职业培训职位并成为正式学徒后,才能找到专业对口的职业学校,就读后成为该校学生。这样,他们就有了学徒和学生双重身份的权利和义务。六是两种考试类型结合,即实训技能考试与专业知识考试两种。由国家各行业协会主要负责职业教育的考核、成果认定和颁发证书,考核方式分为书面考试、面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三种。七是两个经费来源,即企业承担培训费用,国家及各级政府承担学校费用。

二、职业教育在中国现存的问题

结合“双元制”教育模式的优越性和先进性,对比国内目前职业教育的发展情况,可见以下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投入问题。目前从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可见,各级政府是主要办学经费的来源。而普通教育的发展和职业教育的发展都需要国家的投入,甚至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普通教育的投入更多,因此政府可以提供的职业教育资金非常有限。许多高职院校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在校舍建设、教学和实训仪器设备配置标准上没有合格标准,使得职业教育是难以迅速发展。

(二)实习基地问题。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仍是围绕着教室和文凭为中心。近几年,虽然逐步开始尝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但由于企业多以追求利益为目的,与学校利益无法均衡,因而很少有企业主动要求与学校长期合作,参与学校教育的程度不够充分和深入,导致职业学院缺乏稳定的企业合作对象,也没有固定的企业实习基地。因此,学员不仅专业理论难以与实际技能训练紧密结合,而且由于练习时间很短,学生无法掌握必要的专业技能。

(三)师资构建问题。在中国,由于职业教育多为全日制教育类型,在理论教学上往往花的时间比实践教学更多。学校内的理论教师也占据了绝大多数,且多为刚刚走出校门的年轻教师,以致能力素质与职业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甚至变成我国职业院校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因此,对于以培养技术人才为主的职业院校,必须建立一支既有扎实而广泛的理论知识,又具有熟练而精准的实践技能“双师型”教师队伍,这也是中国职业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

(四)教育质量问题。我国职业教育一直以学校为主体,缺乏企业参与,导致学校课程与实践脱节,职业教育质量不高。毕业生问题集中表现在:实践能力差、专业素质不高、在就业市场竞争能力低于雇主的实际需求。此外,我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制定有效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评价指标模糊,评价主体单一,没有企业、行业的参与。

三、我国实施双元制的制约因素

虽然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世界范例,但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各不相同,因此中国无法照搬德国的双元制。

(一)文化因素。

1.传统的思维方式影响。我国职业教育的目标、教学方式和人格发展都凸显着中国文化传统的印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席位的儒家思想是不重视客观测量的,也不鼓励复杂逻辑分析,只强调直觉思维,导致中国传统文化中,在建立严格而完整的科学体系方面是非常不足的,这也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主要缺陷。反映在当今的职业教育中,会出现忽视职业教育发展的微观层面,如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操作技能,对中国职业教育的科学进步产生了严重影响。

2.科举制的教育观念的深入人心。在我国传统观念和文化的影响下,许多人仍旧保留着封建时期科举考试的传统思想,“学而优则仕”的科举制教育宗旨深入人心。他们常常将走上仕途作为读书的最终目的,认为在其他劳动行业工作,就算干出了名堂,也不能闻名于世,无法立足于社会顶层。正是由于这种奉承功名地位的观念让中国在封建时期很少有培养技术工人的教育理念。而今,这种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还在持续深化,导致长期以来片面追求中国教育领域的高等教育水平,忽视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许多家长和学生无法处理就业和升学之间的关系,在“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传统文化观念的控制下,许多现代父母不希望子女以技术为生。

如果说过去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缓慢是经济发展滞后造成的,而现今中国经济快速增长,迫切需求专业技术人员,而职业教育依旧没有蓬勃发展,没有获得普通大众的高度认可。这其中的原由,必然要从中国传统的教育价值取向中去寻找,思考如何摒弃“官本位”的片面价值观和完善科学思维观念。因此,中国职业教育要提升,不仅要借鉴别国先进模式,还要重建中国职业教育的文化内涵,补充文化基因。

(二)经济因素。

1.培训经费的保障问题。德国双元制的培训成本主要由政府和企业支付,而中国的企校合作、订单培训、工学结合等培养模式,其培训费用主要由学校和受教者支付。很多公司在自己的运营中都有经济困难,在职前教育方面的投入自然很小。即使是“2+1”模式中,学校也必须为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实习经费,为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课时津贴,这无疑增加了学校经济负担。

2.企业培训的保障问题。德国双元制培养模式的运作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但目前国内许多企业由于起步晚、发展慢,没有雄厚的资金基础,在校企合作模式中,企业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学员的培训费和保障就业。学校是人才培养的主体,对学生的素质负主要责任,企业只是培训过程中的合作伙伴。因此,中国暂没有德国双元制运行的外部环境,缺乏实施的平台和机制。

(三)社会因素。

1.教育体制不同。德国的“双元制”是公司负责招募学徒,并依法与他们签订培训合同,而在中国,学生是学校负责招聘并与公司签署合作教育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具体合作方式和责任。另外,中国的校企合作是学校自主对企业的选择,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合作企业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求。

在教育评估体系中,中国校企合作模式的评估主要是内部评估,主要负责培训的双方来承担,没有统一的社会行业标准,缺少像德国双元制中学员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2.法律法规的不同。中国的校企合作主要基于将公司与职业学校联系起来的协议,学员培训的质量的监管是由公司和学校共同承担的。但由于中国职业教育模式仍以“学校本位”为主,企业在培训过程和培训结果中难以真正做到其监督和评价的职责,且教育行政部门的约束力也较弱。虽然中国已经公布了有关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若干法律法规,为职业学校和企业共同办学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但这些规定缺乏具体的要求,对参与的企业没有提出具体职责内容,缺乏完善的监督和审查机制。与德国“职业教育法”不同,对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的职责、教师、监督等重要方面给予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因此,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阻碍了中国职业教育的振兴。

德国的“双元制”是德国独特的教育制度文化,而中德两国间的文化自然是不可以被简单的复制和套用,但不同的文化之间又是可以相互吸引和相互作用的。因此,认清“双元制”在我国职业教育中实施的制约因素,并非为了将其拒之门外,而是为了基于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创新精神和社会参与协调思想引入中国教育界,努力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模式,建立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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