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诗图,范安铭,吴依玲
(1.武汉科技大学 恒大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81; 2.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
伴随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和迅速的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传统意义上的乡村正在走向衰落,古老的传统乡土建筑坍塌、拆除或被具有现代气息的楼房等所代替,民俗,文化与民间文化正在淡化甚至消亡。毋庸置疑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部分乡村带来了面貌的改善和可喜的变化,尤其是农民的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是我们面临的却是千村一面的建设与诸多乡村衰落的窘境和强烈反差。工业化和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复制出一个又一个雷同村镇,乡村正在逐渐失去自己独有的特色。乡村富有地域特色与民族风格的房屋建筑、历史沉淀的文化底蕴、丰富多彩的传统民俗、古朴宁静的乡村氛围等乡村特色正在逐渐消逝。这不由让我们反思,这些到底是乡村的发展还是另一种变相的衰变?最令人忧虑的是,因外出谋生而导致的乡村人口不断大量外流,农村大量房屋闲置,大片农田荒芜,不少乡村已经成为“空村”或“死村”。在笔者近几年调查的湖北丹江口、保康、来凤、宜都、大悟等县市,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案例: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湖北丹江口市总人口44.37万,其中贫困人口就有10万左右。乡村衰落现象比较突出。例如,石鼓镇的熊家庄村共有5个村民小组,213户,700多人,其中常年在外务工的有500多人,留守在村里的200人,大都是妇女、儿童和老人,青壮年男性劳动力不足50人。大片土地闲置荒芜。全村有165户房屋无力修整,已经成为风雨飘摇的危房,安全隐患大。浪河镇的银梦湖村现有2个村民小组,172户,608人,耕地面积556亩,外出务工170人,留守在村432人(多为老人、儿童、妇女等)。现有闲散荒芜的土地面积310亩,房屋严重失修130户。有“中国汉族民歌第一村”美誉的官山镇吕家河村,全村辖3个村民小组 272户,1 140人,其中劳动力 628 人,现外出务工人员310人,闲置土地786亩,留守老人180人,留守儿童70多人,现有失修危房160户。在吕家河民歌手群体中,年轻歌手都外出务工,出现了后继无人的窘迫状况。有半数以上的民歌手年龄趋于老化,老年歌手去世的速度逐年加快,逐渐走向“人亡艺绝”。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绝的境地。一些空村老人去世,方圆几公里都找不到劳力抬上山安葬。
为实现“中国梦”的宏伟蓝图,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做出了具体部署。如何在拯救与振兴衰落乡村的过程中保护与发展乡村资源、传承与创新乡村文化、实现开发式扶贫?如何给衰落乡村的农民以出路?具体来讲,如何让乡村的中青年人安居乐业?如何让老人幸福生活?如何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如何让外出打工的农民出得去、回得来?如何使衰落乡村得以振兴,让部分“空村”变“实村”,“死村”变“活村”?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近些年我们赴湖北一些乡村进行社会调查感触颇深。例如,我们走访宜都市的红春村、弭水桥村,亲身感受其从“种庄稼-办旅游”的经济发展路径中产生的巨大变化,令人愉悦、振奋。同时,宜都市另一个风景美丽的乡村大溪村正走向衰落,村中留守的是所剩无几的老人和儿童,古宅老屋很多被闲置和废弃,成片农田荒芜,令人潸然泪下。同样是乡村,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走向,发人深思。
近年来,旅游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农家乐、乡村民宿、乡愁情结、逆城镇化等不同程度推动了乡村旅游发展与乡村振兴,江西婺源古村落、安徽宏村古村落、陕西袁家村等有力地诠释了乡村旅游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等。其中,旅游扶贫作为一种典型的开发式的精准扶贫道路,是一种发挥自身资源环境优势,指方向,教方法,提升居民素质,可持续发展的“造血式”素质扶贫与精准扶贫。基于此,衰落乡村借助发展旅游来实现拯救与振兴不失为一条可行途径。
深入分析乡村衰落现象的原因,从旅游开发的视角寻求问题化解的思路与对策,无论是对丰富旅游理论的研究,还是对促进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1.1 人口向城镇转移,村落空心化现象比较普遍
人是构成社会的主体,人员的流失意味着劳动力的流失。在现代城市化、工业化、商业化的社会浪潮冲击下,长期以来的以土地为依赖、以农耕生产方式为支撑的传统乡村社会面临巨大冲击与解构。居住在乡村的人们不再主要依靠土地和农业生产经营来维持生计和谋求发展。青壮年绝大部分外出打工,留守乡村的大多是老年人和儿童,乡村失去生机与活力。城市化犹如高速旋转的巨大飞轮所产生的离心力无情地抛弃着农村,农村的人力、物力等各种资源都相继流失,城乡二元结构巨大的势能差将农村的诸多资源吸走,就连在外地打工所挣的钱,现也不能用在农村,许多人到附近城里买房过日子去了。“乡村在抛弃着一切的同时也抛弃了自己。”[1]总之,当今社会人口逐渐向城镇转移,村落空心化与衰亡现象比较普遍,城乡差别与空间非正义现象愈来愈突出。有资料统计,2002-2012年,中国自然村已由360万锐减至270万个,10年间减少了90万个。乡村人口从2005年的7.5亿人减少到2017年的5.9亿人。有学者研究并估计,按这种现状趋势,未来10年中国将有10%的村庄会融入城市,60%的村庄会逐渐凋敝,人口将继续大量流入城镇,村落空心化与衰落现象将日益严重。
2.1.2 乡村资源环境遭受破坏
现代工业与商业文明的冲击,使得乡村的民居建筑、道路、土地、水利设施等资源、环境都受到破坏性威胁。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多数不愿也不会再回到自己的乡村生活。随着老年人的辞世,很多村落已经没有人居住和生活,更没有人在那里生产劳作。古朴的民居建筑衰败不堪,任其在风雨飘摇中渐渐坍塌。诸多基础设施长期失修,处于自生自灭的境地。垃圾遍地,乡村环境污染严重。我们多次深入实地考察,在湖北诸多乡村都看到这种现象,不禁潸然泪下。传统建筑废弃、土地荒芜、设施失修、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真的是城市化过程应该付出的代价吗?“中国梦”只是城市梦而不是乡村梦吗?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怎能让乡村这样衰落下去?这些拷问一直在沉重地敲击着笔者的心灵。
2.1.3 乡村传统文化丧失
城乡一体化并不意味着文化一体化,乡村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长期历史传承下来的乡村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衰微与消亡,传统乡村社会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乃至物质载体快速地淡出历史舞台。各种民俗文化、民间文学、民间工艺美术以及一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也一个一个被掩埋到历史的尘埃里。人口是乡村文化衰落的主要因素。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乡村青年是城市文化的崇拜者、接受者。他们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由乡村文化的继承主体变为城市文化的崇拜者和传播者。乡村传统文化失去了根本的承载,陷入“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境地。
相对于城市的繁荣发展,我国大部分乡村陷入相对衰败之中,其根本原因是畸形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化的加剧,由此产生动力源,它像一个巨大“水泵”单向地把乡村诸多资源抽向城市。目前中国城乡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医疗服务、休闲娱乐、生活水平等方面差距太大,巨大的城乡“势差”加剧乡村的各种资源大量单向地流入到城市,乡村“失血”现象非常严重,长此以往,中国乡村将不可避免地逐步走向衰落。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乡村衰落的内在逻辑要求探索一条目前具有可行性的“治本救村”之路,即绕开问题的表面现象,从事物的本源上和内在逻辑去解决问题。这里可用钱锺书先生描写的“围城”现象(“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进行解释。我们在这里讲的“围城”现象一方面是大量乡下人往城里跑(目前的城市化现象),另一方面应是大量城里人往乡下跑(流行的乡村休闲旅游)。出现空心村和乡村衰落难题的核心在于乡村中大量青壮年劳动力长期外流务工,其原因主要在于农村存在的诸多推力因素(见图1),而农村推力因素中的关键又在于务农收益太低和生活困难。因此,要破解衰落乡村的难题,应在乡村的“推力”“拉力”因素的改变和“产业”“人气”的形成上做文章。
我们解决问题的思路着眼点(即乡村旅游的增力点,见图1)应在于如何利用优越的生态环境质量、悠闲的生活节奏以及淳朴的乡风民情等优势,抓住城里人的身心诉求,利用乡村区别于城市景象与生活的差异性,营造吸引城市居民的环境氛围或开发吸引城市居民的休闲旅游产品,促成“从城市到乡村”的资源回流并聚集乡村的可能性机制,让大量城里人往乡下跑(形成新的“上山下乡”引力),让部分城市资源回流农村、反哺乡村、造血农村(见图1),同时吸引大量外流的青壮年劳动力返乡回村(前提保证是培育形成旅游产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产业,使农民在乡村参与发展旅游的收入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乡村有了“人气”也就有了繁荣的生机,同时也就破解了衰落与贫困的基本难题。
我们认为,在上述背景与当前形势下,乡村完全可以以旅游为引擎,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或休闲农业或建设田园综合体等形式,通过城乡互动、产业培育、资本介入、村民参与等路径,促使人、地、景、产、村关系的重构和优化,让乡村的资源变资产,让农(山)区变景区,让田园变乐园,让产品变商品,让农民变“市民”(指的是就地城镇化,农民享受城里人的生活方式,成为变相“市民”),让贫民变富民,让“空村”变“实村”,让“死村”变“活村”,从而实现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努力做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可以说是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与基本内涵。其中产业兴旺是基础和关键,生态宜居是重点,生活富裕是目的,乡风文明是灵魂,治理有效是保障,五者相辅相成。这5个方面内容与旅游开发主要内容(旅游吸引物打造、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旅游环境营造)存在耦合与互动关系,应融合发展(见表1)。基于此耦合与互动关系,旅游业应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旅游开发是部分乡村实现振兴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之一。旅游开发与旅游业发展可以有效促进乡村的产业融合,助推乡村振兴。具体来讲,旅游开发可以有效促进农旅融合发展,增加农业附加值,延长产业链,促使乡村产业兴旺;可以明显改善乡村自然生态与人文环境,促使乡村生态宜居;可以兴地富民,拓宽就业渠道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生活富裕;可以树立促进乡风文明(如促进村民培养讲卫生的生活习惯,树立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村民文明素质,保护和复兴部分传统文化遗产),并间接促进乡村有效治理(如减少人口大力外流与无序流动,有效解决留守老人与留守儿童、“空村”“死村”等社会问题,让村民安居乐业)。乡村振兴为旅游发展奠定基础,促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和创造新的旅游吸引物,使资源环境更加具有审美价值、游憩功能,增强旅游吸引力,并为旅游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条件(见图2)。
图1 城乡人口对流的“围城效应”与推拉理论模型
表1 乡村旅游开发与乡村振兴融合矩阵
图2 乡村旅游开发与乡村振兴发展互动融合示意图
如何拯救和振兴衰落乡村?如何给衰落乡村的农民以出路?关键是找到合适的产业发展路径。这涉及所选择的产业发展的机会成本问题。在一些衰落乡村通过发展农业、工业和某些第三产业都存在比较高昂的代价,而发展旅游则不失为明智选择。
自原国家旅游局确定2006年为“中国乡村旅游年”以来,乡村旅游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新机遇。2009年原国家旅游局公布了《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2009-2015年)》,提出了乡村旅游发展的目标任务。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大力发展乡村,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2016年原国家旅游局颁发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试行),在全国推行发展全域旅游与乡村旅游。上述文件的相继发布,旨在从政策导向上支持乡村旅游的发展。据中国妇女旅游委员会执行会长熊玉梅在“2015女性旅游公益投资论坛”上介绍,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将旅游业作为消除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推出可持续旅游消除贫困计划。目前在中国12.8万个贫困村中至少有一半具备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到2020年国家和地方政府将扶持约6 000个乡村发展旅游业,带动约1 200万人脱贫。乡村旅游已成为目前我国旅游业和农业改革发展(重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希望和重要方向。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逐渐提高。例如,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 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居民收入的提高以及闲暇时间的增多、出游度假需求的增强,皆有力推动着旅游业发展。理性分析,旅游是一种对应现代社会弊端与危机的生活方式。旅游正是工业社会移居生活方式的体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移动与居住(城乡旅居)将成为未来重要的生活方式与旅游现象。脱离旅游本质、劳累奔波、人满为患的异化旅游必将逐渐淡出。有研究表明,一般民众更倾向于那些自然质朴的、保存良好的乡村景色,而非特殊的旅游景观[2]。乡村将成为城市居民心灵栖息的“第三空间”,“田园风光+洁净环境+健康食品+乐活生活”等“低碳生活方式”将成为都市人生活的向往,诗意栖居式的乡村休闲旅游将成为未来旅游舞台的主角。乡村景观与乡村休闲旅游被城市居民作为乡村情感的寄托,对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乃至生活态度都将产生重要的影响作用。随着后现代社会的到来,逆城镇化现象与新田园主义将会出现,“反城市”情绪将愈演愈烈,人们越来越希望回归自然、返回原野,乡愁情结或怀乡病是人们对渐行渐远、日趋消逝的乡村文化的眷恋与回望。由于城市环境的日益恶化(如雾霾肆虐、交通拥挤、住房压力等),人们追求的诗意栖居(或身心自由的愉悦体验)之地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不可能是城市而是乡村,因此将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城乡两栖”的生活方式。例如湖北西部的恩施许多乡村已经成为武汉、重庆市民的旅居目的地和第二居所,尤其是老年人的常住地。“异地身心自由的愉悦体验是旅游的本质”,“诗意地栖居是旅游者的理想追求”[3],回归自然、体验自由、乡村旅居将是旅游发展的潮流。未来将出现的“逆城市化”过程必将促进乡村旅游大发展。乡村旅游是顺应大众旅游潮流、体现旅游本质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乡村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且富有特色。乡村既有自然景观,也有人文景观;既有农业资源,也有文化资源等。这些资源、环境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基本要素。乡村旅游的资源、环境主要是农业生态景观、民居村落、农事活动与生活、民俗风情等。乡村旅游发展应以优良的生态环境、宁静的氛围、绿色的食品、低碳的生活、淳朴的人际关系、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主要吸引物。根据相对一致性原则、发生演化一致性原则和共时性原则,乡村旅游资源可划分为农业景观、聚落景观和民俗文化景观等类型[4]。
农业景观主要包括田园、渔业、林业、草场等。依托这类乡村旅游资源,利用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园艺业等农业资源及其劳作过程为吸引物,可以开发出观光、休闲、采摘、耕种、养殖、科普、研学等多种乡村旅游活动。其活动多在农业园区(包括观光果园、茶园、花卉苗圃、休闲农场、休闲牧场、休闲渔场、农业科普示范园等)进行,以休闲、娱乐和增长见识为主题。农家乐、牧家乐、渔家乐、农庄、田园度假村落、某些主题庄园等都属于这种类型。
聚落景观主要包括乡村民居、乡村宗祠和其他建筑形式。依托聚落景观的乡村旅游主要以建筑形式和聚落形态为旅游对象。这类乡村旅游可分为原生态文化村寨型和旅游集镇建设型,其特点是自然环境和文化传统保存完好,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工程价值的乡村聚落景观,或逐步建设成为旅游集镇、特色小镇,满足游客观光游览、追溯历史、体验文化的旅游目的,使原生态文化在旅游开发中得到发掘和传播[5]。安徽宏村、浙江乌镇、苏州周庄以及湖北宣恩彭家寨、恩施二官寨、来凤杨梅古寨等,都属于这一类型。
民俗文化景观包括保存完好的古民居群、特色浓郁的历史文化(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和原始淳朴的乡情习俗,这些都是乡村旅游开发很好的资源、素材。乡村旅游可依托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景观,发展以乡村民俗风情以及传统文化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向外来游客展示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及乡土文化,以此来吸引游客。如宜昌车溪村、丹江吕家河村等一些旅游民俗文化村属于这一类型。
原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于2016年8月18日在黄山全国乡村旅游提升与旅游扶贫推进会议上指出,乡村旅游是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渠道,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推进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攻坚的中坚力量。做好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乡村振兴工作是旅游行业的光荣使命。
衰落乡村基于自身资源发展旅游是一种科学开发式、可持续发展的精准扶贫,对拯救乡村的经济、环境和文化以及实现乡村振兴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趋于衰落的乡村大多是交通落后但生态环境好、风景优美之地,发展其他产业困难重重但发展旅游大有可为。这些地方应“腾笼换鸟”,通过发展旅游,充分发挥资源环境优势,带来的不仅是经济收入,同时也增加社会就业,在当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减少劳动力外流。同时,在衰落乡村发展旅游,可促使部分外出务工者回流乡村,通过从事旅游服务业(如开办农家乐、家庭旅馆或乡村民宿,从事景区服务等)兴地富民。例如,笔者亲自调查的湖北省来凤县杨梅古寨80%以上的中青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空村”情况突出,但在旅游开发不到一年时间就有60%左右的中青年劳动力回乡从事旅游服务业与杨梅、藤茶生产,初步尝到了旅游开发所带来的兴地富民的甜头。又如,湖北省建始县野三峡旅游区附近的小西湖村,长期以来是一个偏僻的贫困村落,旅游未开发之前村里有70%以上的中青年劳动力外出打工,人均年收入不足5 000元,旅游开发后有65%的中青年劳动力回乡从事旅游服务业,全村有47.7%的农户开办有农家乐和乡村民宿(2017年8月统计达160多家),现人均年收入已超过18 000元,有部分农户人均年收入已超过40 000元。旅游收入占总收入的80%以上。该村的人居环境与人的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5年被评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笔者在该村农家乐与乡村民宿发放35份问卷调查,100%的农户认为发展旅游后家庭收入有较大的增加,旅游开发有助于衰落乡村的振兴,实现生活富裕。
旅游具有社会经济、文化交流与教育功能,衰落乡村发展旅游有利于提升自身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旅游发展有利于促进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渠道,增强“造血”功能。外来游客的到访,可以加强城乡文化交流、信息沟通和传播,使乡村居民的思想观念更新,知识和技能水平提高。旅游业的发展有助于培育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的职业农民,提高乡村人口综合素质,促进乡风文明水准提高。所有这些,自然也使得衰落乡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能力迅速增强,减少人口大量外流和盲目流动,让部分第一产业劳动力就地转化为第三产业工作者,让农民安居乐业,使乡村和谐、安定、有序,从而促进乡村有效治理。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一直是横亘在城乡之间的一大难题,长期无法破解。乡村旅游是城市和乡村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桥梁或纽带。发展乡村旅游,不仅可以为农村带来经济收入,更能够加强城乡之间的交流与联系,它使更多的城里人走进乡村,使城市人更多地了解乡村、关心乡村、投资乡村。而当地的农村居民则可以更好地了解城市,感知城市居民生活、工作、娱乐的动态信息,学习城市人的开放意识和市场观念,转变守旧观念,致力于改变农村的落后风貌,加快农村经济建设和文明建设,缩小城乡差距,从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旅游具有突出的综合功能与综合效益。乡村旅游发展除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外,还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文化效益和环境效益。旅游开发一方面可以有效促进交通、文化、教育、科技、卫生、通信、乡村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村容村貌的改善,促进乡村民间文化的保护与农耕文明的传承,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发展。旅游开发另一方面促使当地的资源保护、环境改善,有效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发展。此外,乡村旅游的发展促使部分外出务工者回流乡村就业,可以更好地赡养老人和照顾孩子,解决孤独老人、留守妇女与留守儿童等严重的社会问题,增强农民的生活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总之,发展旅游是部分衰落乡村实现振兴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其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意义。
衰落乡村并不是普遍都可进行旅游开发,发展旅游应因地制宜,根据资源环境、交通区位、地域条件等差异进行可行性分析。有开发条件的应进行科学规划,将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特色村落建设、产业培育、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做到多规融合,提高规划编制水准,充分利用资源,合理开发建设,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在旅游规划与开发中,我们应正确理解并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的规划原则,除了具有“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外,还应倡导“以自然为重”的开发理念,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6],以 “大地景观”“乡野公园”“美丽乡村”等理念指导旅游开发,“天然去雕饰”,努力保持乡村自然本色,以促进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乡村旅游开发应结合当地旅游资源,打造核心竞争力。例如,依托于农业景观资源发展的农家乐,不应局限于吃农家菜、住农家屋这样简单的经营模式,应充分挖掘农村优秀的文化资源,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手工艺项目,农村节庆、劳作习俗项目,农村特有乡间田园环境体验项目等,丰富旅游产品,实现由“农家乐”到“乡村乐”的转型升级发展。面对乡村快速的变革与发展,所谓的乡村性的保护亦是对特色资源型乡村进行保护,乡村基层政府须清醒认识特色资源型乡村资源的价值,科学规划,合理开发,重点在产业培育、资本介入、村民参与(包括让外出务工有成就的“乡贤”回乡投资发展旅游业)等方面下功夫,建立造血机制,遏制失血现象,使乡村旅游和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2014年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通知》,通知中强调要“结合当地特色,推进农业与文化的融合,加强农业文化和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发展具有文化内涵的休闲乡村”。这对衰落乡村的旅游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乡村旅游的独特卖点应是“乡村性”或“田园风味”。从旅游行为分析,乡村旅游就是“回家”[7]与“归乡”,就是“寻找乡愁”,就是“回归自然怀抱,体验乡村文化”。衰落乡村的旅游开发应植根乡土,保持乡土性,重在营造“乡村意象”,旨在传承记忆,记住乡愁。开发中应避免城镇化现象和过度的商业化现象发生,注重乡村文化传承性和创新性。现在乡村旅游有些千村一面地搞“农家乐”,简单地把城里的餐馆与宾馆搬到农村去,未体现“农的特色,家的感觉,乐的功能”。乡村旅游开发应跳出模仿城市化、过度商业化甚至庸俗化的窠臼,摒弃按照城市(镇)的方式改造乡村文化景观、建设现代化建筑的做法,避免在规划设计、建筑形式和材料、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等方面简单地模仿城市(镇),一味地“克隆”城市(镇),将乡村旅游点建设成为一个个模式化的小镇或新村。这种做法毁灭了自然机理与乡村特色,使原本的乡村风貌、乡情野趣荡然无存,找不到“乡愁”,找不到“回家”和“归乡”的感觉。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文化内涵建设是提高乡村旅游层次的必由之路[8]。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应突出承载共同文化记忆和具有重要体验价值的乡村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要注意防止“文化过滤”使传统文化被过度商品化,而最终导致被同化和异化。在旅游项目策划上,应多设计一些“反城市化”的旅游产品,以适应未来“反城市运动”的浪潮和迎合城市居民旅游休闲的现实需要。“乡村旅游应当呈现的是山水画、田园诗、民俗歌、生活曲、梦幻境、家园情”[9],一种浓浓的乡村田园气息,一派令城里人惬意的景象。让游客观有美景(田园农舍),食有佳肴(乡土风味),行有好路(景观绿道),住有旅舍(民宿客栈),购有特产(当地物产),娱有场所(旅游设施),玩有体验(民俗风情)。要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努力发挥地域优势,力争构建“一村一品”。以农为本,以乡为根,以文为魂,保持特色、突出特色是乡村旅游开发的重要对策。
旅游地的居民是当地旅游资源的拥有者、地方文化的创造者与守护者、旅游地区的东道主,理应分享旅游发展的果实。居民参与是衰落乡村的旅游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成功标志。衰落乡村的旅游发展应搞好制度建设,充分考虑社区利益,选择适合的发展模式,做到兴地富民,让社区居民充分参与,真正从旅游发展中获得实惠,实现社区与旅游和谐发展。除成立农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形成具有共同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的社会结构外,乡贤集资创业与委托代理相结合的旅游发展模式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是由本地在外务工有成就的“乡贤”重回乡村创业,集资开发旅游,成立景区开发公司,景区公司作为委托人,将旅游要素中的“吃、住、行、购”委托给社区居民(代理人)经营[10]。景区公司与社区居民形成互利共惠的合作关系。这种“乡贤集资与委托代理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是目前衰落乡村旅游发展比较理想的发展模式,它可以有效规避和减少旅游开发容易发生的“资本漏损”现象(钱都被外地人赚走,当地村民收益很少),真正实现旅游兴地富民。在这种模式中,委托代理契约的设计是最为重要的,它需要同时满足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但不论采用何种发展模式,一定要让当地社区居民充分参与,做到兴地富民。决不允许排斥或剥夺当地社区居民利益的现象发生。在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中,景区公司与地方政府要做好引导、教育、培训等工作,培养社区精英或领军人物,发挥示范效应。让社区居民得益受惠,有想头、有干头、有奔头。这是衰落乡村旅游发展的真正目的所在。
政府扶持是衰落乡村旅游发展的三大要素(资源环境、社区参与、政府扶持)之一。衰落乡村的旅游发展,是一项社会责任,地方政府应扮演好合理角色,充分发挥政府的效力,协助搞好制度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必须依赖三大要素:旅游资源、土地和资金[11]。村集体和农民的资金有限,乡村旅游的开发初期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资金投入的导向和管理作用,对乡村资源和生产要素进行科学配置,集中有限的财力,投资建设乡村公路、乡村通讯信息化和水利电力设施,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并协助景区做好土地、房屋等资源的流转,利益分配的协调等工作。防止外来投资导致经营的“飞地化”和旅游发展中“新殖民主义”现象的出现;同时也应防止当地居民急功近利的行为发生。另一方面,政府需要转变自己的角色,由“主导者”向“协调者”(构建参与者利益协作关系)逐步调整变化,由“有形的手”向“无形的手”转变,以解决过度强调经济功能导向的“政府主导”在资源配置效率及产业效益上的低水平弊端。积极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以规避利益最大化的旅游企业在开发中对乡村文化、环境所带来的负外部性[12]。需要注意的是,在政府角色的转变中,政府对乡村公共产品的建设及公共服务的改善依然发挥着一定的主导作用,因为地方政府长期的有效支持是保证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条件。
面对城市化过程中我国一些乡村衰落甚至消亡的困境,如何拯救和振兴乡村的经济与文化?这是实现“中国梦”无法回避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所谓乡村振兴,是中国乡村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相对于历史悠久的传统乡村而形成的,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取向。“振兴”是乡村传统性智慧在现时过度城市化形势下的重新阐发,是对乡村乃至民族生命之根的重新发现、发扬和创造,也是乡村社区与城市社区“和而不同”的“合和”之道的自觉践行[13]。拯救和振兴乡村,虽然旅游不是万全之策,但不失为破解难题的有效之道和抓手之一。“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14]目前已经成为基本共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旅游业将会有更大的担当。
本文构建了衰落乡村发展旅游以实现振兴的逻辑框架,提出了通过旅游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对策与途径,为未来乡村振兴描绘希望。当然,本文更偏向于理论性地分析衰落乡村发展旅游的内在逻辑与可行性,后期可以结合更多的实地调研资料与数据进行更有力诠释和更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