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村金融”发展对策

2019-03-19 01:39:50孟庆海
广东蚕业 2019年5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居民普惠

孟庆海

“互联网+农村金融”发展对策

孟庆海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辽宁沈阳110122)

文章描述了我国现在“互联网+农村金融”的发展状态,探析了农村普惠金融结合“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状况,提出了缓解“互联网+”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对策建议。

互联网;“互联网+”;农村;金融;普惠金融;对策建议

农村地区因受地域、交通、环境、文化和政策诸多因素的影响,金融发展速度缓慢,已成为制约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难题。“互联网+农村金融”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农村普惠金融的成长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缓解了农村金融因受地域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但新生事物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新的问题。所以,化解“互联网+”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完善我国普惠金融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 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

1.1 互联网在我农村普及和应用状况

据相关报告统计,到2018年底,中国网民人数已达8.3亿,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率已达到59.6 %。我国农村网民人数已达2.22 亿人,在全国上网人数中占比百分之26.7 %,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38.4 %。

农村金融以互联网为载体,通过互联网打破了农村的地域和空间局限性,使金融资源覆盖到很多传统金融机构网点无法覆盖的地区,降低了农村金融的运营成本,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方便而高效的金融服务,提高了农村居民金融服务的获得率。

1.2 农村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的普惠化升级

“互联网 +”背景下,使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供应链等工具和手段,促进和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的信息化,提升了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的可得性,提高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的覆盖率,降低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的成本。结合互联网应用技术,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推出了一系列具有自身特色的适合于广大农村居民的新型金融产品,他们致力于将线上和线下相融合,以便更好的为农村居民服务。依靠“互联网 +”的互惠互利,升级了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将各种各样的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和金融服务普及到农村地区,激励农村地区加快推进金融改革,促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

1.3 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农村启动普惠化战略

互联网金融主要通过3种方式推行农村金融普惠化战略。第一种方式,是传统电商凭借自身平台获取相关数据,为其客户办理全方位金融服务。第二种方式,是依托农村供应链获取数据,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为处于供应链上的企业及从业者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助力农村普惠金融的实现。第三种方式,通过涉农网络贷款平台(P2P)等方式为农村地区融通资金。

2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征信体系不健全,信用审查难度较大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征集系统,信用体系仍不健全。从2018年底央行征信系统收录的数据来看,已有超过9亿居民的个人征信信息被收集,但还有很多农村居民的信息未被收录。而且,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使用门槛较高,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使得很多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无法获得农村居民的征信数据。与此同时,因为绝大多数农村居民无法提供有效的担保,导致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只能更加注重审核申请者的征信,加大了信用审查的难度。我国现有征信系统的不完善所导致的信用审查难度,与目前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态势极不匹配,拖慢了农村金融创新的步伐。

2.2 农村信用环境较差,信息不对称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整体信用环境相对城市较差,主要原因是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征集系统,导致农村金融机构无法准确地收集农村居民的资产和信用等个人信息,不利于农村信用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健全。由此产生的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严重制约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使得逃避债务等情况难以得到有效惩处。部分农村地区在支付结算体系上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金融设备和设施相对单一滞后。农村地区整体信用环境不良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使得普惠金融的发展受到了制约,打击了相关金融机构创新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积极性,阻滞了普惠金融在我国农村的发展。

2.3 农村地区金融知识普及力度不足

由于信息传递、农村居民年龄层次、文化层次等原因,造成农村居民金融知识普遍落后于城镇居民,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弱。对大部分农村居民来说,传统的金融业务与服务是风险与收益的最佳结合,对新生的互联网金融的便捷、高效与风险性了解较少。广大农村居民因为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缺乏信任,认为网络金融虚无缥缈不靠谱,对金融机构的宣传也比较排斥,使得互联网金融的渗透非常困难,一些针对农村居民设计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还没有发挥出积极作用。依据相关报告显示,农村地区互联网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农村居民对互联网金融知之甚少,影响了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区域的普惠发展速度。

2.4 农村互联网金融线上和线下发展不同步

当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农村市场拓展业务时,他们往往“强线上、弱线下”,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设的网点机构相对较少,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普惠发展。现金业务仍是农村居民需求量最大的一项金融交易,而农村金融网点基础设施相对不足,导致农村居民互联网金融应用与实体网点使用间的切换与互动的需求满足度不够,无法提供O2O形式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农村互联网金融线上和线下交易发展不同步,融合的深度和广度还远远不够,限制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业务的迅速发展。

2.5 农村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不明确,法律法规不健全

2.5.1 农村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不明确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既涉及到互联网同时又涉及到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领域的监管主体不同于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主体,但是两者又存在着业务上的交叉,容易出现互相推诿和监管工作无法落实到位的情况。明确“互联网+”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的监管主体,将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将大大促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

2.5.2 农村普惠金融法制建设不足

目前,我国涉及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仍然以面向传统金融机构为主。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法律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完善,交易双方一旦产生法律纠纷,无法有效地进行判定。在“互联网 +”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互联网众筹、保险、P2P等新型混业产品的出现,对监管体系与监管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联网+农村金融”这一新生事务在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危机,因此国家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严加监管农村互联网金融,规范农村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成长。

3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征信体系

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推进与健康发展,需要完善征信体系。目前,我国农村互联网征信平台缺乏统一的征信标准,各平台的征信数据差别很大,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互联网金融风险时有发生。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定统一的征信标准,整合各个农村互联网金融征信平台的数据,按相同的标准将整合后的数据统一纳入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实现互联网金融全行业信息共享,促进两者之间数据共享与互通互融,加强对农村互联网金融潜在风险的有效防范和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规避。

3.2 构建农村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互联网+”农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呈现出新的特征,要注意防范和化解各类层出不穷的风险。原本农村金融市场交易主体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就较差,现在又将农村金融与互联网这种信息技术相结合,更会放大农村金融的风险,如不很好的加以防范将会影响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确定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指标,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是保证“互联网+”农村金融健康发展的保障。

从农村互联网金融参与者方面,要加强自身风险识别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提高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识别水平,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预判和防范能力,同时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

3.3 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相关部门应积极作为,通过公益性活动,充分利用全媒体渠道,向广大农村居民宣传教育,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的普及。金融机构也应提升服务水平,派驻工作人员进驻到农村地区,一对一地指导“互联网+”背景下普惠金融的参与主体进行实际演练操作,提高农村居民参与“互联网+农村金融”的热情。

在加强互联网金融参与者教育中,重点加强农村居民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的提升和风险识别能力的培养,引导农村居民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筛选适合自己的“互联网+农村金融” 产品,始终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

3.4 推进农村互联网金融线上和线下同步发展

当“互联网+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拓展业务时,往往“强线上、弱线下”,它们的线下服务落后于线上业务。互联网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要多增加线下代理商的数量,提高线下服务水平,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金融服务便利,完善农村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功能,促进“互联网+农村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

3.5 完善和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和法律体系

3.5.1 加强农村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建设

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严格的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以成立专业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作为监管主体,加强对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督指导,通过建立和制订相关规章和制度,规范、引导、保障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3.5.2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国家要加速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立法速度,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支撑。同时,加快研究制订农村互联网金融经营业务的准入和退出准则,从多方面为“互联网+农村金融”的普惠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袁孟雪."互联网+”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对策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17.

[2]张博.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30(3):125-126.

[3]于蕾,孙熙琴."互联网+”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实现路径的研究[J].现代商业,2018,10(28):74-75.

[4]郭娜.在互联网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现代农业技,2019,06(11):264-265.

10.3969/j.issn.2095-1205.2019.05.38

孟庆海(1974- ),男,辽宁岫岩人,硕士研究生,高级国际商务师,研究方向:制度经济学,高职教育,金融。

F832.35

C

2095-1205(2019)05-6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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