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文军
(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打柴沟镇畜牧兽医站,甘肃 天祝 733299)
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各项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预警、预报、监测、报告;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动物疫病诊疗;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 (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 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1];推广新品种、指导新技术等服务;兽药饲料监督检查等。
天祝县现有19个基层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畜牧兽医岗位及编制共设定65个,在设定岗位中遗漏了兽药饲料监管、疫病监测、动物防疫检疫、畜产品质量监管等职能,造成部分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无专业岗位,而且现有工作人员中部分属于甘肃省统一招考的“民生事业”无编人员。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又被划入乡镇事业机构中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从事行政包村等工作,致使各个乡镇站实际从事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只有1~2人。目前由于人员结构、编制以及管理等问题,致使许多基层乡镇畜牧兽医站开展业务工作难度极大。
天祝县基层乡镇畜牧兽医站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直接划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畜牧兽医人员不仅需要完成畜牧兽医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还要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党委中心行政包村,以及脱贫攻坚等工作。作为专业技术性很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实际从事畜牧兽医的工作人员每个乡镇仅有1~2人。因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的分流,以及畜牧兽医人员需要经常下村服务,而每个乡镇下设村组较多,使得人员配置上出现很大的空缺,工作效率不高。
2015年天祝县对5个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了办公及住宿楼的修建和改造工作,并配备了一些相关的器械设备,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畜牧兽医站人员至今未搬进新建办公地点办公。部分乡镇畜牧兽医站诊疗设备陈旧,没有更新过,缺乏必要的器械和用具。长期以来国家对基层畜牧兽医站的投入有限, 投入到相关学习培训和基础设施方面的经费更是严重不足, 导致技术应用困难。自2011年以来,天祝县进入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的人员均属于甘肃省统一招考的“民生事业”无编人员,从2016年开始“民生事业”岗人员无办公经费,致使工作经费更是紧张。
天祝县共有176个行政村,聘任村级动物防疫员116名,大部分村级防疫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工资待遇勉强达到人均每年3 600余元,与当下的物价、人工工资不对等。村级防疫人员无任何保障机制 (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直接影响到防疫队伍的稳定,在畜牧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农村是畜牧业发展的主要阵地,畜牧兽医队伍不稳定、缩水,严重影响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农业部1993年2月6日发布的《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乡镇站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县畜牧主管部门重点负责业务、财务、人事工作的管理,乡镇政府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县乡既要分工,又要协作;第八条:乡镇站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畜牧、人事、编制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人事部(1992)农(人)字第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和补充人员由县畜牧主管部门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编制”[2]的规定。基层畜牧兽医站实行垂直管理,保障畜牧兽医站人员的各项权利,理顺管理体制,稳定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畜牧兽医各项工作。
基层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公益类服务性岗位,应由县级农业(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业务上接受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管理,开展辖区内的动物免疫计划、强制免疫,疫情普查、调查、预警、预报、监测、报告,动物疫病诊疗等相关工作。乡镇畜牧兽医站也可作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派出机构,对于已经确认为官方兽医身份的人员可行使动物防疫监督、监管和执法等职能,乡镇政府要积极地给于畜牧兽医工作提供物资以及人员等支持,确保畜牧兽医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继续全面推进人员聘用管理制度,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站用人机制, 加强各乡镇畜牧兽医站间工作人员交流,实行末位淘汰制,优化队伍机构,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从事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根据县域实际情况, 制定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上岗条件,先行试点, 逐步推行。三是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分类、分批制定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定期培训计划,将知识更新、实用技术操作培训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加强对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动物医疗器械等的更新,保障畜牧兽医工作顺利开展。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由于进村服务频繁,站内经费不足,无法给予午餐和交通补贴。加大乡镇畜牧兽医站办公经费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提高村级防疫员劳动报酬,保障畜牧兽医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