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
南充高级中学2016级19班 四川南充 638300
为确保经济秩序的稳定以及促进市场经济的真正实现,便需要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然而,市场经济作为社会发展中的产物,带有较强的自由性,虽可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活力、创造财富,并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但其本身的自由性也使得它也存如容易造成经济失衡和出现盲目性,导致资源的浪费;对经济总量的平衡、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等的调节显得无能为力;容易引起贫富差距的扩大和出现两极分化现象等问题。如何充分利用好市场经济这一利器,使其沿着理想化、正规化的轨道前行,为社会发展服好务,法制保障就显得极其重要。
对市场经济而言,法制建设的作用可谓不可或缺。具体而言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基于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其本身便具有高度的复杂性与多元化等特性,加之这些市场主体唯有确保其在市场竞争中能与其他市场主体保持同等地位,并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则必然要借助法律的途径。因此,对市场经济而言,法制建设将是市场主体确保自身地位的关键手段。而鉴于各主体之间所开展的各项经济活动亦呈现出了纷繁复杂的态势,故法律建设无形中亦发挥着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责大任。
第二、法律是调节市场纠纷和矛盾的重要手段。因经济活动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所以也决定了各种纠纷与矛盾亦难以避免。但面对矛盾与纠纷的产生,若仅是任其自然,则必然会对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对此,法制建设所能起到的作用便是在各主体之间发生矛盾时,相关部门可依照国家法律来解决问题,由此将对市场纠纷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继而维护市场秩序的和谐与稳定。
第三、法律能确认保护市场经济的契约性。市场经济的具体行为主要是由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契约的方式来进行,而契约原本便是法律原型的一种,故使得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关系契约化成为了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法律特征。法律于市场经济中的具体作用便是要保障合法契约的有效性。只有基于法律的支撑,方能进一步保障个经济主体之间所开展经济行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第四、市场经济下的宏观调控需要法律加以规范。由于市场经济本身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故许多时候亦需政府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然而,基于“政企分开”制度的实施,使得政府要对市场进行干预,其往往还将涉及到其他方面的问题。对此,为切实处理好市场与政府手段之间的关系,则必然要基于明确的法律来对政府的调控行为予以规范,以做到权责分明,如此方能确保市场的稳定进行。
第五、法律可以强制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基于市场经济的一般性表现,其对任何国家而言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故我国法制建设的目的便是要对这种一般性加以约束,尤其是当其与法律条文产生冲突时,需无条件以法律为准则,以服从法律的调整与控制。当然,市场经济的特殊性亦当遵循此规定,否则将被视作违反国家法律之规定。
第一,注重立法的时效性,确保经济运行有法可依。务必坚持“立法及时”的原则,针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多样性、不确性和多变化性,要建立统一、完备、科学的法律体系和制度,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的需要,及时对各种行为、关系进行规范。倘若立法不及时,则必然会导致“无法可依”的局面出现,继而可能引发更多的经济问题。就是要如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管理层与职工层的矛盾,就必须要有《劳动法》来进行规范。
第二、注重法制的实用性,确保经济运行有法必依。虽然,法律针对经济发展的部分问题已然给出了确切答案,但相关法律的执行却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如:2018年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违反《环境保护法》事件。这便使得我国虽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却出现了一定的疏漏。
第三、注重法律的严肃性,确保经济法规执法必严。法律制度最大的特性就是严肃性,这就要求我们政府、相关经济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各司法机关要充分运用好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经济体制运行顺畅有序。
第四、注重法律的强制性,确保经济运行中违法必究。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容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否则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将会遭到严重破坏。例如,在现实的生活中,一些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经济发展,给企业发展开“绿灯”,甚至充当违规企业的保护伞,致使一些企业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惩处,虽然眼前经济发展了,但它破坏了规则,违反了法律,后续的危害性必将更加严重。
总之,对任何国家的经济建设而言,法律均是维护其经济发展和谐与稳定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且市场经济也唯有基于法律的规制方能确保其始终处于良性发展的态势。因此,我国在强调经济建设的同时,亦当同步加强法治建设,如此方能维护我国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稳定,继而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