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兰州行政地位变迁考论

2019-03-18 01:36冯玉新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金城省会巡抚

冯玉新

(西北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分省和省会问题,是目前学术界研究清代地方政治制度史和地方行政区划变迁史的重要内容。清代陕甘分省与建省的时间、过程和标准等问题,更是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①。然而,对于清康熙以后成为甘肃省会的兰州其行政地位变迁的研究却鲜少问及,故对此问题有必要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探讨。研究主要通过对各历史时期兰州行政建制沿革的梳理,探讨清代陕甘分治过程中兰州成为省会城市的时间、过程等问题,并进一步探寻清代兰州行政地位提升的主要原因。

一、清代以前兰州的建制沿革及历史地位

(一)清以前兰州建制沿革述略

兰州,古称金城,为西北地区历史较为悠久的城市之一,其建城史可追溯到公元前214年[1]25,距今已有两千两百多年的历史。西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秋七月,以“边塞阔远”,乃“取天水、陇西、张掖郡各二县”[2]增置金城郡,治允吾,并置金城县②,这便是兰州被称为金城的由来。两汉、魏晋时期,金城县一直为金城郡属县。隋文帝开皇元年(581),隋政府又废郡置兰州总管府[3],治子城县。兰州,据唐、宋史籍记载均说以皋兰山而得名[4]。自此,“兰州”之名始见于史册。此后兰州虽历为州、郡、府治,但随着朝代的更迭,其名称与行政地位也随之发生过多次变动。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复改州为郡[5],子城县改名金城县,为郡治。唐统一西北后,于武德二年(619)复置兰州,并金城县入五泉县,为州治。后五泉县改名金城县。天宝元年(742)又改为金城郡。八月,改金城县为五泉县。乾元二年(759)又改金城郡为兰州,次年改广武县为金城县。自唐肃宗乾元年间金城复名兰州之后,兰州之名再无变化,一直沿用至明初。明洪武二年(1369),兰州曾一度被降为兰县,属陕西布政使司所属临洮府管辖。明惠帝建文元年(1399),兰县为肃王朱楧驻地。成化十三年(1477)九月,升兰县为州③,领金县(今甘肃榆中县)。

(二)历史地位及作用

兰州不仅地处内蒙古高原、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地带,也是北方农牧交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丝绸之路上重要的枢纽,历来为中原王朝经略河陇的战略要区。独特的地理区位、人文特征赋予了其若干特殊的历史职能。

1.控河为险,因塞(城)而治

兰州襟山带水,地险形胜,历史上向为河陇之门户,自汉代以来就是中原王朝强盛之时向河西、河湟发展的重要根据地,具有重要的地缘战略地位。汉立金城郡“控河为险”[6],其地隔绝羌戎,北扼朔方,西控河湟,“陇右安危,常系此地”[7]。隋唐时期,兰州亦成为唐王朝防御吐蕃和支援西域的西北军事重镇。北宋之时,鉴于兰州在宋夏战争中的重要地理与战略优势,宋神宗采纳了将军李宪的建议,扩建州城,增置堡寨。诚如宋人穆衍言:“兰州弃则熙州危,熙州危则关中震动。”[8]宋代,兰州已成为维系北宋国家安全战略的重点。明代,兰州做为“陕肃喉襟”③,其军事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明蕃王统帅军队常驻其地“分制海内”,并承担“防御虏寇,增修边防”[9]的重任。

2.丝路要津,交通枢纽

兰州以其津渡四境、关通八方的地理区位特点,自丝绸之路开辟后就成为这条贯通东西交通路线上极为重要的襟带枢纽之地。由于西秦岭、祁连山脉、小积石山、达坂山、拉脊山等均在兰州附近汇聚,大通河、庄浪河、大夏河、洮河、湟水等亦在这一带相继注入黄河,使兰州恰处于丝绸之路上的一大“山结”“水结”之处,古代沿着这些山麓、河谷而行的丝绸之路东段五条干道,即秦陇南道、洪池岭(乌鞘岭)道、大斗拔谷道、吐谷浑道(羌中道)、唐蕃古道,皆在这一带辐辏相聚,兰州沿河一带的金城关渡、石城津渡、西固新城渡、七里河浮桥渡口以及黄河上、下渡等渡口成为古代丝路国际大动脉渡越黄河险阻的喉噤所系[10]。

3.经济繁盛,文化混融

历史上的兰州地区是西北农牧交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农牧生产特征较为显著,加上其丝路通衢的商贸地位,造就了兰州历史上经济发达、文化多元的人文特征。汉设金城,实施移民屯垦,开启了中原王朝大规模农业开发的历史。东汉初年,金城地区“田土肥壤,灌溉流通”[11],农业生产已有相当规模。隋唐时,茶马互市在兰州地区开始兴起,与此同时兰州地区的农业开发达到新的高潮,就连吐蕃统治时期兰州地区仍是“地皆秔稻,桃李榆柳岑蔚”[12]的繁荣景象。西夏、宋、金对峙时,不管是民间贸易还是榷场,兰州都是各政权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地点。明代兰州不仅是西北茶马互市等民族贸易的重要场所,而且所产绒褐驰誉全国,成为西北羊绒生产的主要基地[13]。随着民族贸易的频繁,兰州也成为古代各民族交往的枢纽地带,历史上东方来的汉族、满族,北方来的匈奴、鲜卑等族,南方来的羌、吐蕃等族,西方来的昭武九姓、其他胡人、回族等都在这片热土上相互碰撞交融,形成了兰州色彩斑斓的多元文化,直到今天,兰州地区仍有多种民族聚居,是丝绸之路上名副其实的“民族之城”。

二、陕甘分治与兰州行政地位的提升

(一)甘肃建省过程

陕甘分治是清前期西北省级行政区划变动的重要事件。陕、甘在清康熙以前,原为一省。陕、甘分治后甘肃初辖四府(临洮、巩昌、平凉、庆阳)、九州(兰州、河州、秦州、阶州、徽州、泾州、宁州、静宁州、固原州)、二十八县,在明末均隶属于陕西省。康熙二年(1663),陕西布政使司左右分治,始将陕西右布政使移驻巩昌府[14],仍辖前属之府、州、县。陕甘分省,甘肃建省自此始。康熙三年(1664)二月,清廷添设甘肃按察使司按察使[15]73,不久之后任命原直隶口北道潘超先为首任甘肃按察使司按察使(也称提刑平庆临巩按察使)[15]175,进驻巩昌府,辖平、庆、临、巩四府。由此,按察使司辖区与陕西右布政使司辖区重合。康熙四年(1665)五月,清廷裁宁夏巡抚,将辖区并归甘肃巡抚。康熙五年(1666),甘肃巡抚移驻兰州,后又改驻巩昌府。至此,陕甘分省在辖区划分和行政机构分设方面已经完成。康熙六年(1667)七月,陕西右布政使司改名甘肃布政使司④,分省在名义上完成[16]。

(二)兰州成为省会城市的标志与时间

省会,也称省城、省治、省垣,为一省最高行政机关所在地。兰州的省会地位是在清代甘肃建省的过程中确立的。清代文献典籍中以康熙五年作为兰州成为甘肃省会的时间。史载:“(兰州)明洪武初降为兰县,又置兰州卫,成化十三年复升为兰州,隶临洮府,皇清因之。康熙五年甘肃巡抚移驻,遂为省会。”[17]这是以甘肃巡抚移驻兰州的时间作为判定其成为省会的标准。以此为据,若以甘肃巡抚驻于何处作为省会的研判标准,在清代甘肃建省之初,甘肃应有分省时的“临时省会”凉州卫(今甘肃省武威市)[18]、巩昌府(今甘肃省陇西县),以及后来才成为“实际省会”的兰州。因兰州在甘肃建省后至今一直为省会,新修的甘肃有关地方志自然也很关注兰州成为省会的时间问题。1999年出版的《兰州市志》也认为康熙五年兰州成为甘肃省的省会[1]123。事实上,将康熙五年甘肃巡抚暂时移驻兰州作为判别兰州成为省会的时间,有进一步梳理和辨正的必要。

清代行政区划在承袭明制的基础上,于乾隆时逐渐形成了省、府(州)、县的地方行政三级制。省作为清代地方一级行政区,设督、抚为最高行政长官。其中巡抚专辖一省,“凡刑名钱谷、民生吏治,皆其职掌”[19]。巡抚之下又添设“承宣布政使司掌财赋,提刑按察使司主刑名”[20],分理一省具体行政事务。清廷在地方行政制度的调整变革中逐渐形成了省级行政长官和机构“2+2+X”的标准配备,即两个长官(总督和巡抚)、两个行政机构(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以及多个省级专业官员(盐捕等专业道员)和派出官员(分守分巡道员)。故清代一省“必须配备两个(或一个)行政长官和两个行政机构,缺一不可”[21],就成为一地建省标准的必要条件。基于此,省会作为一省高级行政机构所在地,判定其行政地位确立的时间标准,不仅要考虑每省皆设的最高行政长官巡抚驻地和时间,而且应将省级主要行政机构入驻的时间综合起来考虑。结合本文的案例,康熙二年陕甘分省开始后,康熙四年五月,清廷将境内宁夏巡抚裁撤,甘肃巡抚遂成为甘肃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时称“甘宁巡抚”⑤。康熙五年,甘肃巡抚由凉州卫移驻兰州,此为兰州成为省会之始,但不久之后又迁驻巩昌府,直到康熙十九年(1680)五月,又复驻兰州[22]。也就是说,康熙五年甘肃巡抚临时移驻兰州,只能成为其开始成为省会之“名”⑥,而兰州成为省会之“实”的时间则应为康熙十九年(1680),是年甘肃巡抚复驻兰州,彻底结束了长达十余年的“游移期”,并与布按两司同城而治,驻地自此固定,直至清亡再无变动。

三、清代兰州成为甘肃省会的原因简析

清初兰州由所属临洮府之属州一跃成为新立行省甘肃的政治、军事和行政中心,并担负起“节制三秦”“怀柔西域”的重任,虽历经波折,但最终后来居上,显然与其所处的地理形胜、交通区位、经济条件、战略地位等因素有密切的关系。

首先,就形胜及地缘政治特点而论。有清一代,因甘肃“东屏关陕,直下泾渭;东南通汉沔,可出荆襄;南扼巴蜀,遥蔽两川;西接羌戎,径达藏卫;西北通新疆,为伊犁之后援;北俯弱水,视套蒙若釜底”[23]的独特战略地位,使其在西北地缘政治结构中的地位陡然上升,成为清政府经略西北的重要战略基地。其实就清初西北地缘政治形势与甘肃巡抚驻地变迁过程而论⑦,当时有可能成为甘肃省会的城市有四,即甘州(今甘肃省张掖市)、巩昌、凉州(今甘肃省武威市)、兰州。比较这四个城市,以便于经制西域及河西而论,甘州较好,故元代甘肃行中书省及明代甘肃巡抚在此;以便于经略陇右、联络关中而论,巩昌最佳,故清初陕西右布政司驻此;以便于就近控制河西、宁夏而论,凉州最好,故清康熙初年甘肃巡抚曾移驻于此;以上三方面均需兼顾,同时还要考虑对青海、西藏的支援,则以兰州最为合适。兰州以“渭河襟带,青海为渎,北跨沙漠之险,南吞巴蜀之雄。山奔突而若驰,水旋绕而如环”的地理形胜,延续了历代西北军事、政治重镇的地位,成为“捍御秦雍,联络西域,襟带万里,控制强敌。北接沙漠,西控戎羌”的“四方根本要枢之地”[24],加上兰州早已是西北的交通枢纽、贸易中心和军事重镇,故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的政治中心最为恰当[25]。诚如《兰州府志》所载:“我朝(清)疆域日辟,以遥隶陕西,不免鞭长莫及。特于此地,建立会城,移设府治。酌全陇适中之地,状区夏控制之形,规模计虑,大而远矣!”[26]可以说,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清初西北地缘政治态势是兰州成为甘肃首善之区的重要因素。

其次,就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而论。“由于省会城市一般规模较大,非生产性人口居多,需要有充实的粮食供应,因而必须选择自然生态条件较好、物产丰富、经济发达的地区作为省会城市依托,并要有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27]在自然环境方面,兰州地处北纬35°5"—38°、东经102°30"—104°30"之间,位于我国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半干旱区和青藏高寒区的交汇地带,为黄河上游黄土高原上的一处河谷盆地。该区属于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宜于人居,且宜农宜牧。洮河、苑川河、阿干河、大洪沟、西柳沟等在兰州地区形成辐射状向心水系汇聚于黄河,为农业发展提供了便利,当地居民充分利用当地“夹河有滩,宜播五谷”[28]2875的地理条件,引河灌溉,积极发展农业。明代以来,随着阿甘河引入兰州后“为利颇广,环郡城之东西南北,为圃者什九,为田者什一,几百项之灌溉,附郭之戍卒居民,饔飱饮食,咸仰给焉”[29]。时至清代,阿干河仍为兰州东、西两川农业发展的重要水利,且溉田规模进一步扩大,至清中期该河灌溉田数已超过7 000亩[30]。随着农业经济的渐趋繁荣,明代兰州已成为“军民屋庐不下万余区”[31]的规模型城市,到了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兰州府的总人口已达240多万[32],居民数已明显多于明代。随着居民数量增加,城市规模扩大,清代兰州的工商业也繁荣起来,经济集散和流通功能不断增强,成为西北商贸中心。有清一代,兰州由全国最大的茶叶集散地,一跃而为全国茶马互市的中心地[33]。

再次,就交通区位而论。自清代至今,兰州一直是西北政治、军事重镇和经济、文化中心之一。事实上,清代兰州行政地位的提升一定程度上与其最基本的功能——渡口和交通枢纽的作用分不开。虽然陆上丝绸之路在明代就已衰落,但兰州作为西北交通枢纽的地位却一直无法动摇。清代学者张澍的《金城关》诗“倚岩百尺峙雄关,西域咽喉在此间”,将金城关比作通西域的咽喉要津,充分反映了兰州在中西交通史上的重要地位。清之时,兰州“城北滨临黄河,为甘、凉、宁夏各郡及伊、塔、新疆等处的往来大道。举凡轩、传符、商贾、征旅,肩摩毂击,相望于途”[34]。兰州横跨黄河南北之镇远浮桥,诚“边徼之要津”[35],《兰州古今注》载:“逾桥西出金城关十余里,北入谷,过永登,北至甘凉,西达湟中;逾桥东出凤林关,北走秦王川,则为宁夏通衢”[36]。明末清初历史地理学家顾祖禹亦认为,镇远浮桥乃通西域之“咽喉重地”,“敌若据此桥,则河西隔绝,饷援难通矣”[28]2877。清代以来,丝绸之路东段诸线渐趋凋敝,唯兰州一线独盛,兰州便逐渐成为西北交通之孔道。

四、结语

自汉唐以来,兰州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交通、军事、经济地位成为西北战略要地和国家安全战略的重点。明清之时,中央政府对河陇地区大规模的开发和治理,使兰州作为西北的政治、军事、经济中心和交通枢纽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清代陕甘分治和西北地缘政治态势的变化成为兰州行政地位提升的重要契机,康熙五年甘肃巡抚暂时移驻成为兰州城市地位跃升的“拐点”,自此兰州始有省会之“名”。康熙十九年随着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和省级主要行政机构同城而治,兰州省会的地位已“名正言顺”。清代兰州成为甘肃首善之区,不仅与其历史地位和作用紧密相关,而且与其相对优越的地理环境、交通区位以及当时所处的地缘政治态势、自身经济条件和战略地位的不断提升有着直接的关系,正所谓得“天时、地利、人和”,是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注释:

①相关论著参见华林甫、成崇德《中国历代分省模式探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傅林祥《江南、湖广、陕西分省过程与清初省制的变化》,《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2期;段伟《清代江南、湖广、陕甘分省标准的异同》,《中国地方志》2013年第4期;傅林祥、林涓、任玉雪等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

②学界对汉金城县治的位置有3种意见。一是在今兰州市西固区。参见陈守忠《允吾、金城、榆中、勇士等古城址考》,《历史地理》第11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邓明《汉金城县址考》,金钰铭《兰州历史地理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二是在今兰州市华林坪。参见薛方昱《兰州城址变迁考》,金钰铭《兰州历史地理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薛方昱《两汉魏晋时期的金城故址》,《兰州学刊》1993年第2期。三是在今兰州市城关区。参见刘满《汉金城县治所地理位置考辨》,《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1期。

③参见《明宪宗实录》,卷170成化十三年九月庚辰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第3084-3085页。

④关于甘肃布政使司改名时间,史料记载不一。一说康熙五年。参见乾隆《甘肃通志》卷3上《建置沿革》,《文渊阁四库全书》,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本,史部,第557册,第71页;另一说康熙六年。乾隆《清一统志》卷177陕西统部言此年布政使司改名。而依据《清实录》记载,各省左右布政使司改名是在康熙六年。参见《清圣祖实录》卷23,康熙六年七月甲寅,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第4册,第315页。

⑤按:康熙七年(1668),刘斗官衔为“巡抚甘宁”。参见王少军《兰州清书(加圈点满文)石刻本跋》,《兰州古今》1988年第1期,第35页。

⑥按:当时甘肃省的主要省级行政机构布按两司仍住巩昌府,直到康熙八年十二月布按两司才移驻兰州。《清圣祖实录》卷31,康熙八年十二月庚午,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第4册,第426页。

⑦按:《重修皋兰县志》卷12《经政志·建置》记载:“谨案《皇朝文献通考》:甘肃巡抚驻甘州卫,宁夏巡抚驻宁夏卫。康熙四年裁宁夏巡抚,五年移甘肃巡抚驻兰州。”又《甘肃通志》卷8《公署》载:“康熙元年,巡抚都御史刘斗自甘州移驻凉州。五年,自凉州移驻兰州……”结合上述史料,再据《清文献统考》卷320《舆地考》记载:“臣谨案:甘肃远在陇西,华夷错处……国初,设一督二抚(陕西总督驻固原州,兼辖四川,宁夏巡抚驻宁夏卫,甘肃巡抚驻甘州卫,徙凉州),因明制也,布、按二司仍统于陕西。康熙初……移甘肃巡抚、巩昌布政驻兰州,改称甘肃布政使……”可分析得出清初甘肃巡抚驻地变迁过程:甘州—凉州—兰州—巩昌—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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