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昌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610031,成都//高级工程师)
轨行区是指地铁工程施工期间的区间、车站行车区域、出入段线、正线辅助线、配线、区间风井、区间风道等区域及其上方空间。地铁工程实现“短轨通”后,各专业开始进入轨行区施工,由于地铁空间狭窄、照明不良,各专业人员、设备、材料、工器具同时进入轨行区对轨行区行车组织工作及行车安全造成巨大干扰,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因此探讨轨行区施工和行车工作的统筹管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重点探讨地铁工程轨行区行车组织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地铁施工项目方或业主单位应成立地铁工程轨行区施工管理领导小组;设立轨行区行车管理办公室,下设行车调度室,并明确调度负责人。对于相应的地铁工程项目,行车调度室全面负责轨行区的所有行车组织工作,负责管理轨行区内所有动力轨道车及其他轨道工程车辆的运用,受理影响轨行区行车和占用轨行区的施工计划。
根据地铁工程轨行区行车组织工作需要,需为轨行区配置调度员、值班员、调车员、轨道车司机、轨道车学习司机、轨道车修理工、检车员等行车人员。为保障地铁工程轨行区行车工作有序运转,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行车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1) 全员持证上岗。轨道车司机必须持有国家铁路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车务人员必须经主管单位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新老员工搭配工作。新员工与经验丰富的员工搭配工作,通过“传、帮、带”培养新员工。
3) 性格互补员工搭配工作。性格沉稳的轨道车司机与性格急躁的调车员进行搭配,实现关键岗位作业人员性格互补。
4) 业务能力存在显著强弱差异员工搭配工作。业务能力较强的员工与业务能力较弱的员工相互搭配工作,既有助于保障工作质量,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
5) 建立行车人员交流平台。除传统的面对面谈话交流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交流平台,加强行车人员间的相互交流,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为思想情绪波动较大的员工排忧解难。
6) 建立周安全学习例会制度。学习轨行区行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分析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训。
1) 根据地铁工程项目的线路长度、坡道大小、工程数量、基地设置、工期目标等实际情况,为相应的轨道工程配置足够的动力轨道车及其他轨道工程车辆等设备。
2) 地铁轨道工程用动力轨道车、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必须有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车钩探伤合格证、轮对探伤合格证及制动阀校验合格证。否则,严禁上道。
3) 每辆轨道车的保管司机要带领该车的司机、学习司机做好该车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处理保管司机职责范围内的维修工作,做好日常保养维修记录。
4) 检车员负责平板车的日常检查及闸瓦更换。对于无法处理的故障,检车员要及时上报值班员,再由值班员报行车调度员处理。
5) 根据地铁工程轨道车辆的常见故障,常备一定数量的配件,便于车辆故障时易损件的更换。
6) 对小平车、梯车、爬梯、移动作业平台等施工作业工具进行统一编号备案。对小平车、梯车,要施加带链条的防溜铁鞋;对爬梯、移动作业平台,要施加可靠的防倾覆装置。对以上施工作业工具,均须标注所属单位、喷涂编号和联系电话、粘贴反光标志。以上施工作业工具使用完毕后,不允许留置区间,只允许稳固放置在车站不侵入行车限界的地方。
7) 轨行区内的道岔必须全部安装钩锁器并加锁,行车调度员指定各铺轨基地的线路管辖范围,并授权基地值班员对轨行区内道岔钩锁器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员搬动道岔、安装道岔设备,均需经基地值班员同意,并由基地值班员指派能胜任该项工作的员工现场监督配合,施工完毕后按基地值班员要求恢复道岔原状态。
地铁工程轨行区的行车作业和施工作业必须做到高度协调统一,任何的单方面行动都将造成混乱局面及安全隐患。
1) 各专业根据本专业项目计划和实际进度,向轨行区调度室申报周(日)施工计划。在申报周(日)施工计划时,应将日期、单位、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区域、申报人、防护措施、装卸车地点范围、边界条件、备注等填写清楚。
2) 普通作业计划由轨行区调度室根据各专业申报的周(日)计划情况及具体施工进度进行审批。对于安全上有特殊要求和规定的施工作业,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签发施工作业许可证。
为确保轨行区的施工、行车安全,做到施工与行车兼顾,各工程车司机、调车人员、施工负责人必须绝对服从行车调度的统一指挥。由于地下隧道轨行区通信不畅,行车调度员无法掌握各轨道工程车辆的实时动态,因此,行车调度员对线路进行区段划分后,授权各基地值班员负责并单一指挥基地管辖区段内的行车组织工作。当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基地管辖区段的行车工作时,均由行车调度员负责协调安排;跨区域行车工作仍由行车调度员统一指挥,各基地值班员服从行车调度员指挥。
1) 各施工单位人员和施工机具进入指定轨行区作业的凭证为《施工进场作业指令单》。动力轨道车及其他轨道工程车辆进入指定轨行区的行车凭证为《行车施工进场作业指令单》。
2) 严格施工前后的请销点制度,严禁不请点进入轨行区。行车调度员要认真做好台账,合理有效安排好各类施工作业。
3) 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进场作业指令单》和《行车施工进场作业指令单》指定的区域、时间、内容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
4) 施工前,各施工单位应派驻站联络员或施工负责人到基地值班员处凭批准的施工作业调度命令和行车调度命令进行施工登记,施工完毕后及时销记。基地值班员要及时向行车调度员汇报登记、销记情况。
1) 操作人员着装整齐,带齐行车备品和应急备品。
2) 调动车列前仔细检查车辆防溜措施是否撤除,进行简略制动试验,确保动力轨道车及其他轨道工程车辆的制动效能良好。检查车辆上的施工机具、材料装载加固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调车员应要求带班人员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方可调动车列。
3) 对于大件设备的运输,承运单位的安全员、负责人及行车调车人员要共同检查设备的装载加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符合装载加固条件的,行车人员可拒绝调动车列。
1) 轨行区的一切行车作业均按调车作业办理。
2) 调车作业前必须备齐相关的行车备品(口笛、信号灯、信号旗、对讲机等),并确认备品完好,能正常使用。
3) 当班司机和调车员负责工程车列运行安全,确保车列按规定速度运行。牵引运行时,动力轨道车司机负责瞭望确认进路;长距离推进运行时,调车员在车列最前方车辆风管上安装放风阀,试验确认放风阀作用良好,站在车列最前方车辆上瞭望确认进路,通过显示手信号(信号灯或信号旗)引导车列运行。车列运行中遇坡道、站台、曲线地段及有施工地段时,瞭望人员应加强瞭望,司机多鸣笛,车列慢速通过。
4) 车列运行途经道岔时,应在岔前一度停车,调车员检查道岔开通位置是否正确、尖轨是否密贴、钩锁器是否紧固,确认无误后,车列方可通过。
5) 在施工作业中,各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现场指挥员告知调车人员作业意图、对位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其他人员无权指挥车列移动。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调车员有权拒绝调动车列,并及时汇报。
6) 车列到达指定位置,停车对位好后,要及时采取防溜措施,车列尾部(隧道内)必须安放警示灯。
7) 动力轨道车附挂车辆需要长时间停留在某一位置施工时,特别是在大坡道上时,动力轨道车不得熄火,司机必须留守,车辆不得摘解,并需对车辆采取铁鞋止轮措施,以防止车辆溜逸。司机负责动力轨道车铁鞋的安放及撤除,调车员负责其他车辆铁鞋的安放及撤除。
8) 施工期间,从基地至工地(铺轨尽头)为一个区间,基地与基地间轨道铺通后,基地间为一个区间。轨行区每个区间同一时间、同一条线路只准由1个车列占用。特殊情况下,在持有调度命令时,轨行区同一区间、同一时间、同一条线路最多允许有2个车列进入,但必须保证2个车列间的通信良好,而且2个车列间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9) 轨行区行车速度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出具的书面文件(或项目发文通知)中明文规定,严禁超速行车。
10) 调车作业完毕后,车列应连挂在一起,停于线路警冲标内方,做好防溜措施(车辆由调车人员负责,动力轨道车由司机负责),并按要求做好防溜记录。
1) 所有行车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地铁工程轨行区施工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车调度命令,服从调度指挥,确保铺轨及路料安全运输。
2) 动力轨道车司机应做好运转记录,按规定填写安全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
3) 货物装载应符合车辆的容许载重和集重要求,严禁超载、偏载、集重和超限,严格落实大件货物装载加固方案。
4) 司乘人员应加强动力轨道车的日常保养工作,保证动力轨道车能够正常使用。对需检修的设备,应及早提出申请,严禁动力轨道车带病运行。
5) 施工防护人员及车站联络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
6) 动力轨道车乘务员严格按照规定速度运行,同时要加强瞭望,注意线路及其两侧施工状态;调车员在值乘中要密切监视车列运行情况和货物装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车列运行安全。
7) 车列在大坡道上运行时,重载的工程车辆禁止在20‰及以上坡道的线路上停车。确因作业需要在坡道上停车时,动力轨道车不得熄火,跟车调车员要及时做好防溜措施(采用双铁鞋制动等措施)。
8) 地铁线路坡度较大,严禁动力轨道车和附挂车辆在区间内分摘。
9) 在铺轨终点(尽头线)要设置防护信号,标明车列不得越过的界标。
1) 轨行区作业必须设置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在作业前应对必须携带的防护用品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防护用品性能良好。
2) 开始施工前,应在作业区域的起点、终点以外100 m处设置红灯、黄灯或红旗、黄旗作为防护信号。曲线地段施工,防护距离应延长至150 m。
3) 轨行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穿有夜光标志的安全防护背心,必要时应身挂流动的红色小警示灯具。
4) 施工期间如遇轨道工程车辆接近施工区域,防护员应及时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出清线路;接到人员、材料、工器具出清线路汇报后,防护员撤除施工防护,示意轨道工程车辆通过。
5) 施工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将工器具(主要指梯车、爬梯、小平车、活动作业平台等)放置在车站范围内不影响行车的区域。
1) 紧急情况是指工程车列运行过程中发生了与物体、人员的碰撞或行车事故,危及人身安全,造成财产损失,导致轨行区长时间阻塞的情况。
2) 紧急情况处理的优先顺序为:保护生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以利于调查;轨行区行车恢复正常。
3)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司机应立即停车,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移动车辆,原地等待处理。
4) 调车员应立即联系就近施工点负责人,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并及时向轨行区行车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
5) 调查取证工作完毕,车辆起复救援工作结束后,方能开通线路,恢复行车。
每个地铁工程项目的线路走向、长度、坡道各不相同,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的自身特点制定出相应的轨行区行车组织工作管理办法。特别是下穿江、湖、海及特殊建筑的地铁工程,都会形成较大的坡道,更应该以大坡道行车安全为重点,制定行之有效的轨行区行车组织管理办法,确保轨料运输和行车安全,实现既定的工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