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 杨广祥
辅导员连线:
本学期快要结束了,如何发挥评价的正向引导功能,科学、全面地评价中队辅导员的工作,充分调动中队辅导员的积极性?本期,我们就一起来探讨大队辅导员关注的这一话题。
中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力量,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学校少先队教育的成效。中队辅导员应该具备哪些专业素质?如何评价中队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体现的素质与能力?构建科学的中队辅导员评价体系、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已成为学校少先队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之一。
学校一般每年都会评选“优秀中队辅导员”,表彰先进的中队辅导员,以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学校在缺少客观的评价细则的前提下,将表彰名额直接分配到各个年级,由本年级的老师进行无记名投票,票数多者当选“优秀中队辅导员”。这种看似体现民主管理的评价方式简单易行,可其弊端也显而易见——由于过多地渗透情感因素,无法全面、公正地评价中队辅导员烦琐的工作。人际关系好坏直接影响评价结果,不善表功、无私奉献的“老黄牛式”中队辅导员往往无法上榜。
邗江实验学校快乐的师徒结对仪式
许多学校重视中队辅导员评价工作,从思想道德、常规管理、活动竞赛、教育科研等方面制定中队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以加分、扣分的评价方式,实行积分制考核。比如,中队有队员未佩戴红领巾,每人每次扣0.1分;有队员做好人好事,每人每次加0.2分等。量化考核将纷繁复杂的中队辅导员工作转化为简单有序的数字,为学校管理者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的评价依据,克服了主观评价的局限性,也为中队辅导员提供了努力的方向。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评价方法会导致中队辅导员因过分追求评价分数,而忽略了评价的初衷。
比如,有的中队辅导员为了获得队员习作发表的加分,请家长想办法、找门路;有的为了加分,要求队员去做好人好事,引发了队员的弄虚作假事件……过于细化的量化考核,让中队辅导员评价有些“变味”。
中队辅导员评价作为辅导员队伍管理的一种机制和手段,对辅导员素质培养及其专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中队辅导员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促进辅导员的职业发展和专业成长,而现有的一般评价体系主要停留在工作评价层面上,重“校评”轻“自评”,重“结果性评价”轻“过程性评价”,其关注的重点往往是工作指标和日常事务等,对中队辅导员专业成长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评价主体多元化。对中队辅导员的评价中,队员评价主要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进行;任课老师和同行评价依据评价者对评价对象的观察、接触、合作情况进行;学校评价则以学校少工委、少先队大队部和队员家长为评价主体进行打分。多元化的评价主体保证了评价的客观公正。
评价方式多元化。量化考核评价主要以加分和扣分为主要方式,依据所得分值评价中队辅导员的可量化部分的工作。与此同时,有限的量化考核无法覆盖中队辅导员的全部工作内容,要将中队辅导员的工作分为软性、硬性两类,关注中队辅导员工作中软性成分大于硬性成分、隐性成分大于显性成分的真实情况。因此,中队辅导员评价方式要多元化,采用量化考核与非量化考核相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比如,学校少先队可设计“中队辅导员工作信息卡”,通过问卷调查、学生座谈、观察了解、评价双方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帮助中队辅导员找出工作中的问题、自身的优势和潜能,使评价更为全面客观。
中队辅导员工作的纷繁复杂决定了其评价内容的复杂多样,如果一味地依据同样的标准对其进行评价,难免使他们囿于考核细则上的规定内容,不利于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面对这种情况,学校少先队要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用多元化的评价内容增强评价标准的针对性。学校少工委不妨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中队辅导员进行全面评价:中队常规工作、组织队员创造性地开展实践活动、个别化辅导、协调和整合各种教育力量、少先队教育科研。
美国著名评价专家斯塔弗尔比姆认为,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学校少先队应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改变传统的奖惩性评价,大力倡导发展性评价,注重中队辅导员的个人价值,把改进和提高其工作能力、开发其潜能、促进其长远发展作为评价的主要目的。整个评价过程可双向进行,建立在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评价的着眼点在于发现中队辅导员的优势和可能的发展领域,帮助其发现不足之处,以利于其改进和提高。
选聘评价者。学校少先队应选择具有丰富的少先队工作经验、师德高尚的辅导员担任评价者。评价者应得到评价对象的认可。
收集评价信息。评价信息包括对队员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家长反馈意见、中队辅导员自评、少先队大队部收集的各种反映中队辅导员“德、能、勤、绩”的材料。
考核评价。评价者根据收集到的评价信息,与评价对象面谈,充分肯定其优点,鼓励其发扬优点,再上台阶。同时,评价者应诚恳地指出其不足之处,并与其一起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提出改进、提高的建议。评价者在面谈中要注意谈话技巧,使评价内容易于被评价对象接受,以便更好地帮助其改进。
撰写评价报告。当评价双方通过面谈达成初步共识后,评价者要及时撰写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切忌“一锤定音”,对评价对象的优点、缺点的评述应当中肯,并具体指出其今后的努力方向、发展目标等。评价报告应该由被评价对象签名认可,同时严格保密。如果通过面谈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应该再次进行面谈,以求消除分歧。确实无法达成共识的,应在将评价报告递交给校长后,由校长在两周内做出裁决。
商议进修和提高的具体办法。为切实提高中队辅导员的工作技能和水平,帮助他们实现专业发展目标,经过周期性的中队辅导员评价,学校少先队应与中队辅导员商讨进修和提高的具体办法,比如,跟岗学习、提供学习书刊、沙龙交流、外出培训、专家指导等。
邗江实验学校开展中队辅导员沙龙活动
学校少先队认真研究、不断完善中队辅导员评价机制,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会有效提升中队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