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道德经》中的“自然”

2019-03-14 03:08江理华
青年时代 2019年2期
关键词:道法自然道德经

江理华

摘 要:老子的《道德经》是感悟天地万物生生不息的学问。本文通过“道法自然”的哲学观点,分析《道德经》中的“自然”的内涵,从而领会并得出人类应该敬畏自然、敬畏生命的生存法则。

关键词:道法自然;道德经的自然;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老子在《道德经》中阐述:天地万物都是自然由虚化神,神化气,气化形而来。要理解自然、顺其自然,并感悟到人与自然是来自同一个本源。因此,《道德经》是感悟天地万物生生不息的学问,“道法自然”就是其中一个真谛。

一、《道德经》中“自然”的哲学观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精辟地概括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道法自然”就是在揭示这样一种客观事实。虽然“道”的内涵是个虚体,而“道”又是物质性的、最先存在的实体,这个存在是耳不闻目不见,又寂静又空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永远存在,无所不至地运行而永不停止。

“道法自然”的本质是永恒不变的某种幽深、玄妙难以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事物之间的“变易”规律关系。“道”有着永恒的“变”,世间的一切不是永恒不变的,它时刻随着事物本质、时空的变化而变化。同时,道是在宇宙之中广泛而无所不在的,遍布于不同宇宙时空系统之中左右、上下、前后无所不在的东西。因为,要解释什么是“道”,不能简单的归之为精神或者物质的东西,用信息的角度来解释“道”或许更为恰当。概括地说,“道”就是事物运动、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且只能用心去体会。

老子又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2]。其中,“非常道”的含义就不是普通的道,天地混沌未开之际的状态或许就是“非常道”。再譬如:自然在永恒的“变易”中之所以创造出会思维的生物,也是属于自然赋予的,属于一种 “玄妙”的事情。人作为自然发展的高级阶段,人的智慧则是宇宙智慧的高级形态。这些高级形态的“变易”很难用语言来表述,或许也算是“非常道”。“道”在這里是指自然运行的法则,而“非常道”则可以属于高级阶段,但也是客观存在。“名”是对存在的认识,是在观察事物的奥妙的表象,“非常名”的意思则是前所未有的事物或者方法了。“名”代表着意识,“非常名”说明了认识也不是不变的,而是在否定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因此,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同样也是按照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规律不断发展变化的。理解“道法自然”,不仅要理解“道”所指的自然的法则,而且要理解人类与自然应相处于不断发展的和谐关系。

二、对《道德经》中“自然”的认识

老子说:“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3]。意思是:天道,就像是把弦绷在弓上射箭一样,弦位高就要压低,弦位低就抬高。多出来的时候,就酌减,不足的时候,就补足,不断地调整达到相对平衡。而人类曾经以地球的主人自居,对地球为所欲为,结果破坏了地球上的生态环境的平衡。按照“天之道”的道理,人类开始反省自己的行为,力图做到生态环境的平衡。

此外,老子还有一个观点,即“希言自然”也出自《道德经》,意思含有自然是最高超和无声的语言。真正的“道”是不需要去多“言”的。宇宙的万物不以人的主观意识运动,而真正需要用“言”这种形式来维持的事情其实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非道”的成分。“ 道不远人,人自远道。”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观察一下水,水流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生机勃勃。所以说水利万物,它非常心甘情愿地施惠与万物,却从不去争自身的利益。水虽无所求,但是客观上从万物也可以得到回报。每一棵树或者一丛草就是一个储水池,凡是草木茂盛的地方,所储蓄的水被蒸到天空,又引起下雨,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因此,《道德经》中所描述的自然,是一种“低调”和谐、良性平衡的循环。

人类属于自然,为了做到“低调”顺应自然和谐一致,《道德经》中提出“无为”的思想。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为无为”。要“致虚、守静”,并达到“归根、复命”,即达到虚无的境界,切实保持清净,如此才能持久。所含的道理是:人应该效法自然,通过观察和概括自然现象和规律而体悟自然。因为天道自然无为,人的行为处事也应该效法天道顺其自然。依循事物的内在本性和发展规律,根据客观条件采取适宜的行动,以无为的态度去为。

老子的这种无为不争的思想不仅是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引导人们在与人相处时要谦下诚实,为人处世要胸襟宽广,豁达大度。具体的做法可从《道德经》中所论的“水”领悟得出:老子推崇水的性格,因水滋润世间万物却又不与其他事物争抢,更近乎道家所追求的“无为”。而这种“无为”也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有为”的方法。

三、敬畏自然

综上所述,要按照《道德经》中“自然”的规律对待人类所处的大自然,而历史上人类习惯于把万物视为自己利用的对象。例如,日本在敬畏自然的路途上也走过很多弯路。濑户内海一度成为“死海”,东京湾曾变为“世界上最脏的海湾”,由环境污染而发生的公害“水悮病”等等,让日本民族受尽了教训。自然是地球上人类的共同家园,在自然的眼里,人类与其他最微小的生命都没有区别,天地成长自有灵光,大千世界本自在而有规律,人类的行为其实也已在自然中被记录了,无休止延伸、贪婪的索取将会得到自然的严厉惩处,这就是天灾与人祸之间的逻辑。也是人类对自然的不断地认识的过程中感悟到的道理。

“天人合一”的理念,摆脱了认知和被认知、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之后,人不再是主体,物也不再是客体,都是宇宙大家庭中的平等成员。自然界中的一切客观存在的物体都回到了本来的状态,都能够用某种语言相互沟通对话。单纯观赏的时候,再美的自然也只是静物而已。唯有相互交流和倾听之时,大自然才会显灵。因此,所有的自然都需要人类共同呵护,与此同时,人类要怀着敬畏之心善待自然。根据《道德经》,天意、自然规律是万万不能违背的,否则必将会遭到自然的惩罚。大自然虽然不像人一样有思维有情感,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它是有感情、有灵性、有个性的,甚至能创造许多不可想象、令人惊愕、叹为观止的奇迹。不要总是强调人定胜天,天人合一才是最大的和谐。大自然是人类最亲密的朋友。揣着一颗敬畏的心,应该善待、敬畏所赖以生存的自然。

四、敬畏生命

生命亦属于自然。敬畏生命,是指对生命价值和意义的敬畏。老子云:“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4]。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那是由于有丑陋的存在。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是因为有恶的存在。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在日本,父母培养孩子最需要做的就两件事:一是要教育孩子学会自立;二是教育孩子从小就要有爱心,即“善良教育”。对孩子的“善良教育”可以从爱护小动物开始。很多家庭中养有小猫、小兔、小金鱼等小动物以及花草植物。这些都属于一种“实物教材”。从饲养、护理小动物、培育花草的过程中,学会体贴入微地、有“爱心”地照顾弱小生命。一个懂得爱护小动物的人,心一定是善良的,知道如何去关心别人,才能懂得与大自然、社会的和谐相处。

因此,敬畏生命、生命的休戚与共才是世界中的大事,亦是敬畏自然。生命总会走尽头,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你走向尽头时回看过往,你还是义无反顾的向前走。因为没有遗憾,所以无怨无悔,这就是一种奉献。唯有敬畏生命的人才能将自己最无私的情感融入其中,心甘情愿的做一辈子帮助别人的人,直至死去。

五、结论

老子的“道法自然”告诉我们一条真理:勿以人灭天。千万不要以人的主观愿望和意志践踏大自然。而是要按照大自然的本性、大自然的规律去改造大自然,这个称为“以天合天”。由于人类对自然以往的索取已经太多了,目前唯一的拯救的办法是尊重大自然,善待大自然,善待生命。目标是还原一个绿色的地球、环保的地球、宜人的地球。因此,只有对大自然、大自然中包括人和动物、植物等的生命怀有敬畏之心、爱护之心,人类才能与自然和谐共存。

参考文献:

[1] 老子《道德经》.

[2]周旋.从老子道德经中的自然辩证法看人与自然的关系.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3月.

[3]何明星.道德经:影响世界的中国智慧.人民论坛,2018年7期.

[4]樊荣.道德经中的“道”和“名”新释.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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