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媛
摘 要: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会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这些因素阻碍着现代化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中国现在也处于现代化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多发的时期,进程的不断加快导致阻碍因素的增多,二者在发展中相互制约,所以为了使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更加顺利,党和国家要致力于解决社会矛盾,分析各种妨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更好的社会治理,这样才可以建立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事实证明,采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有效方式,并且要想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就要实行多元化主体参与的模式,并不断对该模式进行完善。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理论和作用进行分析,并提出建立科学合理的多元化主体参与模式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03-0190-02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其作用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了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含义就要清楚评估的对象以及方式是什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对社会重大事项进行评估,重大事项需要从国家治理的各个层面来讲,不过整体方向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或者事项,即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不过,学术界对重大事项的界定略有不同,比如以中共绍兴市委政法委员会课题组为例,他们对重大事项的定义是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工程建设以及活动等。本文中所采用的定义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并且能够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的有关政策、项目以及活动。国家实现社会稳定实际上就是在现有状态下使社会更加稳定地向前发展,并始终维持一种良好状态,稳定包含人民生活安定、国家政局稳定以及经济发展稳定等方面。所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对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重大事项或决定进行合理科学的评估,发现其中的风险并提出解决措施,使国家决策更加合理,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更加顺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了解所评估对象的所有相关信息,并通过合理化程序进行评估,形成科学的评估体系。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作用。我国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时间较长,并且通过这近十年的实践可以证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国家治理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首先,党和政府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一些事项的重大决策,但是在决策制定的过程中如果重视经济利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会使得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以对风险进行提前预测,实现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其次,可以更加了解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从真正意义上解决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使社会更加稳定,减少不良事件发生的几率。最后,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以提高国家治理的能力,使重大事项风险发生的事后解决变为提前预测,在合理状态下控制不稳定因素,提高国家治理的水平和能力,维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多元主体参与及组成部分
治理理论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含义,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多元主体参与模式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主要有三个,即参与式民主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以及协同治理理论。参与式民主理论中,“民主”一词是理论的关键,民主可以理解为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实行民主的国家权力大多数是掌握在每一个人中或者多个人中,该理论既强调了民主参与的重要性,又意识到公民参与对国家发展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并致力于打造参与型民主社会;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政府在进行评估工作时应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注重社会公共利益,建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模式或体系;在协同治理理论中强调的是一个整体内各个要素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应用于政治领域主要讲的是政府的协同治理,并且政府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对人民进行全面服务,并重视多元主体参与的协调性,各个主体之间具有平等合作的关系,各主体之间相互尊重相互认同,最终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的目标。
了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参与结构有利于实现评估的科学性,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其中多元主体即与风险评估利益相关的各个主体,包括责任参与主体以及实施主体。本文将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多元化主体分为四个方面,其中包括政府、专业评估机构、专家学者或者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人民群众。而政府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起到主导和服务的作用,负责對重大事项的决定、政策的制定、项目的建立以及相关方案的制定,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以政府为主导其他各个主体积极参与的模式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专业评估机构具有丰富的评估经验以及专业技术,能够对事物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并且不受政府控制,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扮演专业技术的指导作用。另外,专家学者及高校科研机构政府绩效考核以及政策制定进行评估,在我国很多领域都实现了政府—学校的合作。可以说,专家学者或者科研机构是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的出谋策划者,能够以专业的学识和角度为政府提出针对性建议,帮助政府解决问题;最后是人民群众的参与,人民群众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无论进行重大事项的决定还是政策的制定,都应该有人民群众的参与以及支持,这样才可以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更加符合民意。
三、多元主体参与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1.观念和意识淡薄。在多元化主体参与模式中存在观念和意识层面淡薄的问题,一个是政府的主导作用弱化了其他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另一个是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民众缺乏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缺少政治参与的意识。政府在整个参与过程中应该鼓励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对事物进行客观评价,而不能为了一味地追求绩效仅仅局限于政府内部,忽略外部主体对政府的评价,这样会使政府在进行政策制定时缺乏科学性。另外,政府顾客意识的缺乏也是其中一大阻碍因素。而民众在参与过程中往往缺乏管理意识,大多数人认为自己是被管理的对象,在有参与管理的机会时往往选择望而却步。因此,使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的结果缺乏合理性。
2.制度程序不够完善。从当前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虽然获得了一定进步,但其中仍然存在着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即没有形成规范、统一的制度和程序。首先,除政府之外其他主体进行参与时没有客观的制度做保证,并且由于政府的管理过于强大,导致其他主体在参与时行为受限,当前旧的管理体制与新的管理体制相互冲击,各主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时没有规范的秩序。其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法律规范不够彻底,只对政府这一主体进行了规范,对其他主体的参与没有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活动停留于理论层面,没有落到实际中去,多元化主体参与也成为空话。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多元主体参与优化的有效措施
1.强化对多元主体参与评估模式的认识。政府在多元化主体参与模式中占据主导地位,所以,为了鼓励其他主体参与的积极性,要加强多元化主体参与的宣传和培训,从更深程度上意识到多元化主体参与的重要性。因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仅需要管理者的引导,还要有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评价,这样可以减少政府单一评价所带来的结果的不合理性,同时可以了解多方面的信息,真正地做到进行科学的评价。
2.建立完善科学的多元主体参与制度。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实现了多元化主体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价,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多元化主体参与仍然存在于理论层面上,并且缺乏相应的制度进行保障。所以,需要对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加强对程序、规则的统一规范,因为任何事物没有规范的程序都难以进行,并且多元化主体参与模式需要法律进行保障,程序没有进行规范法律制度也难以施行。所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多元化主体参与,多元化主体参与需要法律制度以及程序进行规范和保障。
3.实现更高程度的信息资源共享。多元化主体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获取全面、科学、有效的信息,这些信息是评估的前提和依据。当前,我国各级党委政府都在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府主体之外的其他多种主体参与。但是由于政府的主导作用过于强烈,其中也存在着一些政务不公开、不透明的现象,使社会公众在参与风险评估时所获得的资源或信息不够全面,最终影响风评结果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所以,政府应该在最大程度上建立全面的社会信息网络系统,对政府的重要信息进行保密,但是其他政务信息应进行公开,使信息更加透明化,提高其他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推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4.建立合理完善的评价反馈机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注重多元化主体对事物的综合评价,然后使政府和其他主体进行良好合作,只有这样才可以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最大作用。为了使上述目标更加顺利实现,需要致力于建设合理完善的评价反馈机制,并结合人民群众的建议将反馈结果提交于政府,然后对反馈进行科学、专业的分析,制定出最终的评估方案。
五、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多元化主体参与是适合我国政治、社会稳定发展的创新型体系,从单一治理向多元化治理方向的發展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也代表了我国的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本文主要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进行了分析,并对多元化主体参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究,最后提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元化主体参与的对策,希望可以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梁丽萍.政治社会学[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168.
[2] 童星.公共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J].学习与实践,2017,(9):114-119.
[3] 袁建军,金太军.参与民主理论核心要素解读及启示[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5):93-100.
[4] 韩春梅.公众参与公安机关评价的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0,(1):55.
[5] 杨雄磊.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3):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