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视角下改善云南直过民族贫困地区村干部待遇研究

2019-03-13 13:01吴摄天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改善待遇村干部

摘 要:村干部是党在农村执政的骨干力量,也是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力量,改善他们的待遇有利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分析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其次阐述改善村干部待遇的意义,最后提出改善待遇的措施。

关键词:云南直过民族;村干部;待遇;改善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03-0020-02

直过民族是指新中国成立后,未经民主改革,直接由原始社会跨越几种社会形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云南省实行“直接过渡”的主要是景颇、傈僳、独龙、怒、佤、布朗、基诺、德昂等20多个少数民族,他们所居区域被划定为“民族直过区”[1]。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是一个典型的云南直过民族地区,非常具有代表性。

村干部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和村民委员会内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一、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脱贫攻坚是“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要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村干部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计划作用。一是对计划、规划本村的村委会、学校、卫生院、住宅区域、道路布局;二是计划、规划发展产业,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小区等;三是计划安排产业项目和资金使用等;四是计划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表率作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政策与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二是发展生产,积极创业,带头致富;三是学习和宣传科学技术知识,破除迷信活动;四是支持孩子教育,提高文化素质;五是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变落后、不良的坏习惯。

3.组织作用。一是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二是组织生产,发展传统产业,探索新产业,提高村民收入水平,推进脱贫致富;三是组织群众推进危居房改造工作,改善居住条件;四是组织群众开展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改善生活环境;五是组织和动员群众外出务工,提高家庭收入;六是组织群众普法教育,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七是组织协调、化解村民矛盾,建设和谐社会。

4.宣传作用。一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例如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脱贫攻坚政策、法规、计划生育、义务教育、自然生态保护等政策;二是宣传科学,破除迷信、反对邪教;三是宣传发展致富的新思想、新办法,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等。

二、改善村干部待遇的意义

改善村干部待遇既是彻落实党中央的政策,又是脱贫攻坚深入推进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政策。村干部是党在农村执政的骨干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对干部给予政治上的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抓党建促脫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改善村干部待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关心关爱村干部的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保障村干部的切身利益,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脱贫攻坚深入推进的必然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是云南省深度贫困县,条件差、财政收入低、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少、群众收入低,脱贫攻坚任务艰巨。

当前,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村干部工作任务日益增加,待遇相对偏低,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改善村干部待遇成为必然要求。

三、改善村干部待遇的措施

按照“在岗有待遇,干好有前途,创业有扶持,离任有保障”的原则,结合沧源佤族自治县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村干部待遇。

1.提高社会保障补助水平。按月领取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在岗期间,在继续保障村干部纳入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的基础上,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 000元的标准给予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按照当年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标准给予村干部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助。

2.加大绩效考核奖励力度。各乡(镇)可以通过绩效考核,以奖代补,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方式改善村干部的待遇。具体分配比例为:“股份合作经济”收入达到1万~5万元(含5万元),最高可拿出50%作为绩效;5万~10万元(含10万元),村最高可拿出45%作为绩效;10万~15万元(含15万元),最高可拿出40%作为绩效;15万~20万元(含20万元),最高可拿出35%作为绩效;超过20万元,最高可拿出30%作为绩效[2]。各村可从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收入中拿出一定资金作为村干部村两委委员的绩效。单纯的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或者出售转让,以及政策性等收入,不得作为村干部的绩效奖励。

3.加大村干部创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小微企业扶持资金”等政策的杠杆作用。大力支持村级干部发展产业、带头致富、带领致富。鼓励村干部领办、创办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村党组织领办、创办的经济实体,开发利用各类资源,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各部门要优先给予审批和扶持[3]。

4.拓宽村干部出口渠道。落实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工作等制度,让干得好的村干部有奔头,有发展空间,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5.落实村干部离任补偿制度。目前在任的村干部正常离任后,在执行离任补偿政策的基础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连续任职三届和累计任满十周年以上的,每月给予200元生活补助,即2 400元每人每年。村干部在任期间因病或者其他原因去世的,按当年岗位补贴标准,届满任职一年的给予1个月岗位补助,依次递增。

总之,村干部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改善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到2020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全县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收稿日期:2018-09-26

作者简介:吴摄天(1981-),男(彝族),云南景东人,讲师,硕士研究生,从事行政制度与政策研究。

猜你喜欢
改善待遇村干部
前郭县严抓善管强保障促村干部担当作为
驻村干部拼命干,村干部靠边站?
驻村干部切勿“喧宾夺主”
为报复美国 欧盟议会呼吁取消给美国公民免签待遇
城市道路下穿立交排水设计研究
浅谈我国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王的待遇 ———原载“伊朗漫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