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跨越: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70年

2019-03-13 07:46
民族学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省区民族发展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作为全国宏观区域经济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的民族地区,受到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不仅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而且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从封闭落后迈向开放进步,从温饱不足迈向全面小康,从积贫积弱迈向繁荣富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人类发展史上的伟大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正阔步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1]

本文基于统计数据,从经济增长、结构变迁、对外开放、成果共享等方面概要总结了民族八省区70年来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绩,认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伟大跨越,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下实现的。

一、高速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7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系列政策支持、大幅度的资金和人才支援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自力发展与中央关心、发达地区支援结合起来,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各族人民生活有了历史性改善。[2]5-34今日的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欣欣向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

(一)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

中央政府对民族地区的一系列支持政策,主要是通过投资实现的。据统计,1952年民族八省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7亿元,到1978年增加到76.7亿元,到2017年达到90628.8亿元,1952-2017年年均增长率达到16.81%。1980-2017年,民族八省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为20.34%,高于同期全国19.39%的水平。民族八省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比例,1980年为10.55%,到2017年上升到14.13%(图1)。同时,按人均计算,多个民族地区人均投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5-372015年以来,全国和民族八省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增长率如表1所示。

固定资产投资是通过项目实现的。70年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紧紧围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科技教育等重点任务,通过规划指导、政策扶持、项目安排等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这些重点工程的开工建设,为民族地区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极大地推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2]19-23

图1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八省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

表1 全国和民族八省区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2015-2018,%)

(二)经济总量的巨大飞跃

1952年民族八省区地区生产总值总量57.89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90676.42亿元,是1952年的1566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增长了250多倍,年均增长8.72%。分省区看,1952-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内蒙古9.31%,广西8.61%,贵州8.06%,云南8.42%,西藏8.74%,青海8.75%,宁夏9.42%,新疆8.45%。2018年民族八省区中经济总量超2万亿元的广西,在万亿元以上的有内蒙古、云南、贵州和新疆(表2)。

表2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八省区经济总量的增长(亿元)

资料来源:《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年鉴》和各省区统计公报数据整理。

二、经济结构的根本性转变

一般地,经济增长在国民经济各部门是不平衡的,结果是各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变化,由于国民经济各部门要素密集度的差异,此种结构变化必然会带来从业人员居住形态的变化。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是: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在产业结构方面,表现为第一产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的下降,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的提高,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最主要部门;在社会结构方面,最主要的变化是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一)产业结构的升级与优化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从以依赖单一产业为主转向依靠三次产业共同带动。建国初期,民族八省区地区生产总值的结构中,农业占比高,工业和服务业相对薄弱,部分地区还处于现代工业的空白区。1952年,民族八省区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算术平均)分别为73.1%、12.8%和14.1%。二十世纪50-70年代,随着民族地区工业化建设推进,第二产业比重不断提升。1978年,第一、二、三产业比重(算术平均)分别为36.5%、41.8%和21.8%。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20世纪90年代初民族地区第一产业产值比重稳定地低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一、二、三产协同发展,各省区第三产业增加值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2018年,民族八省区第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11.7%、41%和47.4%。各省区产业结构演变的基本态势如表3所示。随着生产结构的变化,现代产业的发展,传统产业比重的下降,必然会导致劳动力在部门间的重新配置,引起就业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的一个基本趋势是,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逐渐由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成为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领域。民族地区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是符合这一基本趋势的。1978年民族八省区各产业劳动力份额为79.41∶11.41∶9.17,到2016年各产业就业份额比例为49.16∶15.92∶34.96。

表3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八省区产业结构的变化(%)

(二)城市(镇)化水平的提高

据统计,1952年民族八省区平均城镇化率不到10%,到1978年为16.22%,2000年为29.75%,2018年达到50.46%。2018年较1952年城镇化水平提高了5倍以上,是1978年的3倍多。分省区看,内蒙古城镇化率在2007年就突破50%,2018年达到62.71%,属于民族八省区中城镇化率最高的地区,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全国的城镇化率为59.58%);宁夏的城镇化率在2012年超过50%,2018年达到58.88%;青海的城镇化率在2015年超过50%,2018年为54.47%;广西和新疆于2018年城镇化率超过50%;目前民族八省区中贵州、云南和西藏的城镇化率不到50%(表4)。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民族八省区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高,既是经济快速增长和产业结构快速变迁带来的人口与产业集聚的结果,同时,人口与产业的集聚进一步成为后续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目前民族八省区人口与产业集聚过程还在进行,呼包鄂城市群、天山北坡城市群、兰州—西宁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黔中城市群、滇中城市群、拉萨城市群等或处于快速成长中或处于逐步形成中,首位城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化的质量在逐步提高。[3]

表4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八省区城镇化水平(%)

三、对外开放成效显著

民族地区大多处于边疆地区,邻国多,相邻国家都是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加之受国内政治形势和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变化的影响,在改革开放前,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低,进出口总额小,据统计到1978年民族八省区进出口总额只有83568.72万元人民币,占全国的比例为2.35%,贸易依存度为2.58%。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84年颁布(2001年进行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1条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国务院批准,开展边境贸易。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第61条规定“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扩大民族自治地方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鼓励发展地方优势产品出口,实行优惠的边境贸易政策。”[4]1993年第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实行全方位开放,继续推进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开放地带,以及沿边、沿江和内陆中心城市的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开放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经济振兴”。[5]

进入21世纪,民族地区成为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等,从顶层设计强调了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的战略措施。特别是民族地区处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地区和重要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实施以来,处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地区和重要依托的民族地区从对外开放的末梢一跃成为开放前沿,民族地区积极主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口岸功能更加完备,边境贸易稳步发展,边境经济合作区辐射和示范作用增强,吸引境内外投资大幅增长,跨境经济合作区合作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取得显著成效。

到2018年民族八省区进出口总额达到9711.3亿元人民币,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3.18%,贸易依存度为10.70%(图2)。2018年民族八省区各省区的对外贸易是:内蒙古海关进出口总额1034.4亿元,其中,出口总额378.6亿元,进口总额655.7亿元;广西货物进出口总额4106.71亿元,其中,出口2176.14亿元,进口1930.57亿元;贵州进出口总额500.96亿元,出口总额337.58亿元。云南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973亿元,其中出口总额847.7亿元;进口总额1125.3亿元;西藏全年进出口总额47.5亿元,其中:出口总额28.6亿元,进口总额18.9亿元;青海货物进出口总额46.00亿元,其中,出口额31.11亿元,进口额14.89亿元;宁夏货物进出口总额249.16亿元,其中,出口180.48亿元,进口68.68亿元;新疆货物进出口总额2326.1亿元,其中,出口1089.3亿元,进口3236.8亿元。[6]

图2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八省区对外贸易的发展

四、经济增长成果被广泛共享

首先,各族人民生活蒸蒸日上。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看,1952年民族八省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内蒙古173元,广西67元,贵州58元,云南70元,西藏115元,青海101元,宁夏126元,新疆166元;到1978年分别增加到内蒙古317元,广西225元,贵州175元,云南226元,西藏375元,青海428元,宁夏370元,新疆313元;到2018年分别达到内蒙古68302元,广西41489元,贵州41244元,云南37136元,西藏43397元,青海47689元,宁夏54094元,新疆49475元(表5)。可以看出,新中国70年来,民族八省区人均收入上了好几个台阶。

表5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八省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变化(元)

从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看,1978年民族八省区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用城乡人口比例加权)只有260多元,1999年达到2900多元,2010年突破8500元。2017年民族八省区全体居民平均收入19520元。2018年民族八省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内蒙古28376元,广西21485元,贵州18430元,云南20084元,西藏17286元,青海20757元,宁夏22400元,新疆21500元。

其次,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性改善。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的大规模投资,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的重点工程项目,80%以上布局在民族地区,使得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性改变。以运输线路长度为例,1952年民族八省区铁路营业里程3208公里,贵州、西藏、青海、宁夏和新疆还是铁路的空白区,公路里程27868公里,西藏尚无现代意义上的公路;到1978年分别增加到10560.5公里和193650公里;到2017年分别达到35266公里和1149744公里。各省区的运输线路发展如表6。2013年10月30日,西藏墨脱公路通车,墨脱正式结束了中国最后一个不通公路县的历史,这意味着中国实现了公路县县通。不仅运输线路长度举世瞩目,各种交通线路间连接成网,线路质量显著提高,铁路复线、高速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从无到有,覆盖范围逐年扩大。[7]105-110

表6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八省区运输线路的变化(公里)

第三,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民族地区是中国贫困人口最集中、贫困程度最深的地方。全国832个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片区县)中,民族自治地方县421个、占51%。全国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一、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1个以及深度贫困的“三区三州”都在民族地区。新中国成立70年来,2012年以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各项过硬政策措施,聚焦短板、精准发力,民族地区扶贫力度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脱贫明显加快。到2018年,民族八省区中,内蒙古、青海、宁夏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广西、贵州、云南、西藏、新疆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至6%以下。[6]

表7 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数(万人)

四、结语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七十年的伟大跨越表明:

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地区总体上呈现出民族团结、经济进步、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根本在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这是我们行稳致远的政治前提。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而言,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体量以几何级数增加,实现了“一步跨千年”,民族地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朝气蓬勃、日新月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春意盎然、充满活力。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主要表现在民族地区,民族地区2020年前要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到2035年要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

加大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70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倾斜性的发展援助和扶持政策和措施,决定性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脱贫奔康。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加快边疆发展,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8]因此,在新时代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全国发展大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重要,加大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始终坚持发展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眼点和落脚点。70年来,民族地区坚持“以民为本、民生优先”,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十五年免费教育、“9+3”免费职业教育、“一村一幼”计划,完整配套的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通过全面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州(盟、市)、县、乡、村四级医疗网络。但与各族人民的需要比较,与发达地区比较,民族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还有待大幅度提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各族群众过上好日子。既要坚持不懈抓发展,不断扩大经济总量,为民生改善提供坚实基础,也要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要坚持发展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眼点和落脚点,确保各民族共享发展机遇和发展成果,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当地、改善民生、增强团结、促进和谐。

坚持绿色发展,守好民族地区发展的底色和价值。从地缘生态位置看,民族地区是中国最重要的生态平衡与保障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的生态战略地位。[7]52因此,民族地区的发展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70年来,中央和各民族地区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作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诚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固提供了坚强保证。在新时代,必须继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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