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冠男
摘 要:对比于发达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完善体系,我国在该行业整体显现活力不足、管理不规范、质量不齐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响应我国对群众体育的重视和顺应当今国家内外发展经济政治背景,本文先从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身份的进一步认识:1、为群众体育服务;2、要求从业人员较高的综合能力;3、该职业应具有广泛性、专业化、多层次的要求。据此,认识到市场化改革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必要性在于外部环境和职业本身特点,进而提出有关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市场化的构想:(1)制度改革——完善与补充考级制度;(2)政策保障——减免税收,激发创业;(3)行业管制——增加相关法律条例,建立奖惩机制。
关键词:社会体育指导员 市场化 制度改革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身份认识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提高大众生活水平,实现健康中国,实现我国伟大复兴的精神文化建设。从含义上理解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是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对于社会指导员服务定位和工作内容的定位中,我们发现,由于工作服务于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也就意味所需要的技术与能力要与群众匹配,对活动场地和专业程度要求相对不高,相较于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技能水平的要求更应重视群众体育活动时的安全和合理性,以及适应多样人群带来的对服务内容必须多样化、分层化的要求;而对于“技能传授”、“锻炼指导”、“组织管理”三方面对具体工作内容要求中我们可以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定位为需要较综合能力的职业,除了专业技能的规范性要求,沟通能力以及管理能力也是要着重考核的部分。
二、体育指导员工作进一步市场化的必要性
(一)外部社会经济环境中促使市场化的必要性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直带有公共服务与公益属性,且缺少制度保障和物质性激励措施,导致现今社区常会出现有名无实的状况。为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真实作用让群众享受更高质量的社会体育指导服务,对体育从业者产生更大的吸引力,我们就有必要将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向市场,去除“公益化”的帽子,换上“职业化”的套装。这样的改革方向作为市场化形式的一种,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提高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相关价格,与此同时体育指导员的供给数量上升,渐渐与需求达到均衡(如图1,P为价格,Q为市场需求,D为需求曲线,S为供给曲线,E0为均衡点)。
如今我国倡导的“供给侧改革”与“消费升级”,在提示着各个产业要想不被淘汰,便需要做出产业升级的相关改革。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这一特别的职业,在以前往往只是发挥着“象征性”作用,没有真正开启它的价值所在,这时,将其市场化,交予民间、企业去运作发展,将是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当今中国呼吁“全民健康”的最佳时机。
(二)体育社会指导员职业现状中促使市场化的必要性
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的主要存在总量不足、地区发展不均、体育指导不规范、指导率不高这几个方面问题;其中小城镇与乡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更少、激励更不足、进一步发展更难的情况。而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今后的发展方向,一个是继续将其公益化体制化,另一个便是专向市场化职业化的道路。根据研究表明,缺乏积极性是导致社会体育指导员出现一系列问题的直接原因,调动积极性的必要手段就是给予物质性奖励,从而当我们意识到公共服务性质的道路已经很难继续,市场化的必要性便更加显著。由于当今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已经得到很大的提高,有更多人可以并愿意支付社区的体育服务,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市场化时机已经到来,市场化的必要性日益凸显。而市场化并非意味着“弃之不顾”,是通过建立相关制度、政策和法律去规范这一职业市场,调动这一市场积极性,交由各个企业去不断完善、创新,让社会体育指导员成为真正的一项职业。
三、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进一步市场化的构想
要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市场化进一步践行,具体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去推动呢?以下将提供相关构想和建议(如图2)。
(一)制度改革——完善与补充考级制度
目前,对比美日两国,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考级体制还过于简化,没有对各个涉及的领域进行分类,仅分为一、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且社会上缺少系统化培养体系,考核模式也过于理论化不能真正检验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实操水平。
为了进一步市场化,我国对体育指导员的考级制度应该进行大幅度的调整以来适应市场中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建议可以从群众体育的“十九个大项”进行进一步细分,例如形成户外拓展项目、智力项目、中国传统项目、球类项目、马拉松项目,一共五大类,可对每一类中进行集体考核或者分项考核,给予不同类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认证,注重测评合格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政策保障——减免税收,激发创业
我国许多创业的新型企业都会将目光集中在国家扶持(如高新科技)的项目中,虽然体育产业一直是我国大力支持的产业,但是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这一领域仍有扶持的空间。对于创办这一领域相关企业(如培训、考评机构)给予相应税收减免与地域的政策扶持,将大大激发更多的体育相关创业企业去容纳这个项目,和更多有关创业的方向,使更多的创意与想法注入群众体育市场。更多的企业参与将导致更激烈的行业竞争,但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不仅深化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市场化程度,也将淘汰不合标准或者水平较低的相关人员企业。
(三)行业管制——增加相关法律条例,建立奖惩机制
在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市场化时,必须严格控制它的走向,不能让有名无实的情况频频出现,为此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条例是市场化的前提。而这种评判标准应该相对统一,不能因为地区差异导致标尺的不一,并将监管者落在国家与地方体育局、市场监管总局两块,使权力相互牵制,让监督变得更合理与公正。
同时,对于综合能力较高、业绩出色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可以考虑进一步招入政府中,致力于发展群众体育;而对于不负责任技能不合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个人,提供相应举报与查实的系统,违规严重者可被剥夺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这种完善的法律条例与合理的奖惩机制将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保障,对市场化进程起到保护作用。
四、总结与展望
我们从制度、政策、行业三方面去鼓励并约束社会体育社会指导员的发展,最大程度做到市场上的供需平衡,解决由于人们对体育活动热爱提升与相关服务人员不足的矛盾。在未来社会体育指导員的职业发展中利用奖惩机制为其创造更大的职业上升空间,更多的与其他产业结合增强职业活力,将是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发展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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