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对人类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维护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定的强有力的保障。身为国家公民,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懂法知法守法,既能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又能约束自己,避免做出破坏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关键词:法律 保障 法律观念 合法权利 违法行为
所谓法律,就是国家的统治工具,是统治阶级颁布的用来统治和管理国家的规定。法律通常是由社会认可、国家确立、立法机关制定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并由国家司法机关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是捍卫国家和社会安全,人身安全的最强有力的保障,是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政治事业稳步推进的强大后盾。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都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对人们的权利与义务都有着不同的规定。法律通用的特点是:平等与公正。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能够主持正义,面对不同的案例和形形色色的人都能够保持其公正,绝不向权利或金钱妥协。当然,更严谨的说法是,法律具有三大特性;规范性、严谨性与普遍性。规范性指的是法律规范和约束了人的行为,不允许有违反道德和法律规范、伤害他人安全、破坏社会团结和扰乱国家安定的行为发生。所谓严谨性指的是法律由国家认可和制定,其代表的行为规范都极具逻辑性。法律的普通性指的是法律对社会全体成员都具有约束力,法律面前无贵贱,无论富人还是穷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都会受到法律的制约。
国家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和国家安定,保障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其中,要达到这个目的,还需了解法律的三大作用。法律能够给人以明示,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以及违法之后的制裁处理手段。法律还具有矫正作用,即对做出违法行为的犯罪分子进行裁决和改造,使之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并肃清社会风气。法律的预防作用能够使人们了解法律,明辨是非,不仅知晓人的权利和义务,更要知晓违法行为的裁决办法,从而知法懂法,不做法盲。
法律一般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有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等。以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举例,在国家制定法律的时候尽管思维十分严谨,也总存在有漏洞,所以不成文法,也就是习惯法,就有了存在的必要。
我国的法律思想和观念来源已久,初步的思想形成于夏商周时期,经过不断的丰富发展和修正,于封建时期成熟稳定下来。截止到新中国成立,我国的法律思想发展了几千年,经历了多个不同的朝代和社会形态。而现代法律指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而逐步形成的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现代法诠释了人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一部真正民主公正而又严肃的法律,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和利益,促進社会有序发展。而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并守法,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坚决抵制任何破坏社会团结的违法行为,抵制不良风气。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人们的法律观念现状有所改变,但还是有很多漏洞和问题存在,社会上有很多的案例都反映出一些关于法律观念的问题,新闻报道中就有很多例子反映了现今法律观念存在的问题。那么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在我看来,虽然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普法工作,人们渐渐树立起法律意识,懂得了一些法律常识,但人们的法制观念并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甚至有很多人对于法律的认识还处于低水平阶段。影响人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1,公民思想教育方面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一些强烈的臣民、主仆意识仍然很强烈,封建制度仍存在于大部分人的观念中。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普法工作就很难继续开展,很多平等、自由的思想无法继续传播,人们不懂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甚至不懂得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2,人们自身对于法律观的忽视。许多人为了谋求更大的利益,不惜违反法律,不仅给自身带来了法律的惩罚,更在社会上传播了知法犯法的负能量,给当代青少年做了错误示范,带给其错误导向。
而要去制止这些法律观淡薄的错误行为,不光要严查、严惩,更要在错误行为出现前未雨绸缪,加以防范,进行普法教育和正确法律意识的引导,将这些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还社会一片清净的蓝天。
从很多真实的案例及其报道可以得知,当代社会中还有很多人都不具备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有错误的认识,因而导致了种种不愉快的纠纷,毁坏了他人乃至自己的利益。因而提高现代人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是当代我国法制建设的关键,是推进文明社会建设的大势所趋。那么,应该如何建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呢?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大普法力度,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真真正正做到法制教育,让更多民众去了解法律,遵守法律,知晓自己的合法权利,更要知晓切不可行的违法行为。其次,当代社会公民应该主动做到知法懂法,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要学会守法,坚决遏制危害他人利益,破坏社会团结和国家稳定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刑红飞.法律观念辨析[J].南京农专学报,2001,(01).
[2]罗传坤.论法律的起源与发展[J].经济法,2016.
[3]TF009.成都摔狗事件后续[N].北京晚报,2018-01-14.
(作者简介:向皓,学校:河北涿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