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蒙 梁安定
【摘 要】 文章以当前热点话题僵尸企业为切入点,在国际主流的僵尸企业识别方法及我国对僵尸企业识别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中僵尸企业进行识别,并对僵尸企业的政府补助、研发投入和企业绩效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发现:僵尸企业比非僵尸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程度更高,政府补助对研发投入产生的替代效应更显著,研发投入更能显著地提升企业价值。
【关键词】 僵尸企业; 政府补助; 研发投入; 企业价值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03-0051-05
一、前言
近年来,由于僵尸企业多次被政府强调,僵尸企业这一词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2014年6月,国务院提出,对经营难以为继且产品缺乏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和项目,要实施破产或兼并重组,这是官方首次提出僵尸企业。2015年12月,国务院会议首次提出僵尸企业的具体标准: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并提出要对僵尸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 1 ]。2017年7月,中央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紧紧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更多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
僵尸企业是经营效率低下、盈利能力差,但依赖政府或者银行的扶持而避免倒闭的企业[ 2 ]。针对中国的僵尸企业,不少学者认为根本原因是政治体制导致的。聂辉华等[ 3 ]分析,有些僵尸企业是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是地方经济的支柱,出于保证就业和维持社会稳定的考虑,地方政府向僵尸企业不断提供政府补助。何帆和朱鹤[ 4 ]認为,地方政府主要出于维持就业和财政收入的目的,当企业经营不善时,政府会向银行施加压力,同时政府直接给予企业政府补助,帮助僵尸企业存活。张栋等[ 5 ]对上市公司中17家钢铁行业企业做了详细分析,认为僵尸企业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政府的过度干预,银行对僵尸企业的支持也是政府干预表现的一个方面。Jiang et al.[ 6 ]对中国上市公司2009—2016年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政府出于维持社会就业稳定的角度,会对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僵尸企业给予更多的政府补助。
国内学者对僵尸企业的关注程度逐渐提高,现阶段大多以案例研究为主,实证研究较少,且仅从僵尸企业的外部因素进行分析,较少涉猎僵尸企业的特征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本文将僵尸企业与政府补助、研发投入和企业价值相结合,对现有僵尸企业的实证研究进行了补充和丰富,对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寻租理论思想最早出现在美国经济学家Tullock[ 7 ]的论文《关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中,Tullock认为,寻租内在于政府的本质之中,政府的权力就是寻租活动的根源,政府运用权力对经济进行干预,就会扭曲市场经济规律,企业为牟取自身利益就会向政府进行寻租。由于我国经济制度并不健全,企业向政府进行寻租以获取利益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僵尸企业有着很强的动机和机会向政府寻租以获取政府补助[ 8 ]。从政府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僵尸企业普遍规模大、所属行业传统、员工数量多,对当地的纳税、就业和社会稳定影响很大;另一方面,在考核官员政绩主要以GDP为主的环境下,僵尸企业能够对当地经济贡献较多的GDP,对政府官员的政绩影响很大。因此即便僵尸企业业绩差,政府也有着很强的动机向僵尸企业提供政府补助。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相比于非僵尸企业,僵尸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程度更高。
匈牙利经济学家Kornai发现,匈牙利许多国有企业长期亏损,但是并未被市场淘汰,主要因为这些企业长期获得政府补助,Kornai将这种现象称为软预算约束现象[ 9 ]。结合寻租理论和软预算约束理论,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僵尸企业只能通过寻租等非生产性路径来获得政府补助,以延续企业生命。政府给予僵尸企业政府补助,主要希望僵尸企业将资源多用于职工薪酬、偿还借款以及快速提升企业短期绩效的投资等领域。因此企业也会根据政府的思路来调整企业行为,而忽视研究开发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给企业带来长期回报的活动。并且,僵尸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加强了企业的耐亏损性,使企业管理层产生惰性,而不愿进行研发投入,导致企业价值低下。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假设2:
假设2:相比于非僵尸企业,僵尸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对研发投入产生显著的替代效应。
美国经济学家Schumpeter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了技术创新理论,该理论高度重视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核心地位。基于技术创新理论,企业只有不断进行创新才能获得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维持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进而提升财务绩效[ 10 ]。僵尸企业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按照固有模式进行生产和投资,只有靠政府和银行不断输血才能存活。唯有进行技术创新、管理生产模式转型和产品升级才有希望恢复造血能力,提升企业价值,逐步发展为健康企业。僵尸企业的研发投入能否提升企业价值取决于以下几点:第一,僵尸企业研发投入的目的是想进行技术创新等生产行为还是盈余管理等非生产行为;第二,僵尸企业进行研发投入能否有效地转换为技术成果,实现技术创新;第三,企业进行研发活动对市场上投资者发送信号,投资者对僵尸企业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是如何看待的。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假设3:
假设3:相比于非僵尸企业,僵尸企业的研发投入显著的提升企业价值。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我国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样本期间是2011—2015年。删除2010年末还未上市的公司、财务数据不完整或者缺失的公司、金融行业的公司以及ST和*ST的公司,最终得到2 248家上市公司。本文数据主要从CSMAR、Wind和同花顺中取得。相关变量的处理通过Excel完成,实证分析通过Stata14完成。
(二)模型设计
本文针对僵尸企业的政府补助程度、僵尸企业的政府补助对其研发投入的影响和僵尸企业的研发投入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构建回归模型。
针对僵尸企业与政府补助程度,构建模型1:
模型1以政府补助为被解释变量,以僵尸企业为解释变量,研究僵尸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程度是否更高。
针对僵尸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构建模型2:
模型2引入僵尸企业与政府补助的交互项,以研究僵尸企业的政府补助对其研发投入的影响。
针对僵尸企业的研发投入与企业价值,构建模型3:
模型3引入僵尸企业与研发投入的交互项,以研究僵尸企业的研发投入对其本期和滞后期企业价值的影响。
(三)变量设置
本文在认定僵尸企业上借鉴了张栋等(2016)提出的方法,并做了一定改进。首先使用受到国际上普遍认可的CHK方法对僵尸企业进行识别[ 11-12 ],其次用国内使用比较广泛的盈利性指标对僵尸企业进行认定和修正。
CHK方法第一步是计算出最低应付利息R*i,t:
其中,CPi,t-1为企业t-1年末应付票据总额。
如果企业在五年间有三年以上xi,t小于0,则该企业被识别为僵尸企业。CHK方法识别出的僵尸企业,如果五年中有四年或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数,则被认定为僵尸企业;CHK方法未被识别出的僵尸企业,如果五年间有四年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数,或者2012—2014年、2013—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数,则被修正为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为虚拟变量,僵尸企业赋值为1,非僵尸企业赋值为0。
其他变量设置及定义情况如表1所示。
四、研究结果和分析
(一)僵尸企业与政府补助
表2报告了僵尸企业与政府补助的实证分析结果。僵尸企业与政府补助的相关系数为0.262,在1%水平下显著正相关,假设1得到验证。这也说明政府出于税收、就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考虑,对僵尸企业进行了大量的政府补助,使得僵尸企业能够免于破产。
(二)僵尸企业的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
表3报告了僵尸企业的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的实证分析结果。僵尸企业与政府补助的交互项的相关系数为-0.249,在1%水平下显著负相关,假设2得到验证。这说明政府给予僵尸企业大量的政府补助,主要是出于税收、就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考虑,往往忽视了企业的长期发展,企业对政府补助的依赖使其产生了惰性,失去动力进行研发投入,因此僵尸企业的政府补助对其研发投入产生了显著的替代效应。
(三)僵尸企业的研发投入与企业价值
表4报告了僵尸企业的研发投入与企业价值的实证分析结果。僵尸企业与研发投入交互项的相关系数中,本期和滞后一期在1%水平下显著正相关,滞后两期在5%水平下显著正相关,滞后三期在10%水平下显著正相关,假设3得到验证。这说明僵尸企业更有动机和压力通过研发活动来提升企业竞争力,恢复为健康企业,因此在研发投入的真实性和研发投入的效率方面都要优于非僵尸企业。
(四)稳健性检验
由于CHK方法强调的是僵尸企业依赖银行的低息贷款而得以存续,这与我国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国务院提出的僵尸企业认定方法是“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董登新等(2016)、Jiang et al.(2017)在研究中国上市公司僵尸企业时,都采用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数”的方法对僵尸企业进行识别[ 13 ]。本文采用该方法对实证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样本期间调整为2012—2014年,样本包括2 408家上市公司。
稳健性检验的回归结果与前面一致,证明原假设正确,由于本研究篇幅所限,稳健性检验结果未能列示。
五、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相比于非僵尸企业,僵尸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程度更高。在我国,企业的发展受到政治体制的影响更大,政府出于税收、就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考虑,会不断给予僵尸企业政府补助,使其避免破产。因此僵尸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程度相比于非僵尸企业会更高。政府补助在僵尸企业形成和存续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在我国僵尸企业的研究中得到普遍认同。
第二,相比于非僵尸企业,僵尸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对研发投入产生显著的替代效应。政府给予僵尸企业大量的政府补助,主要是为了避免僵尸企业短期内破产对当地经济造成的冲击,往往忽视了企业的长期发展。企业对政府补助的依赖使其产生了惰性和耐亏损性,而研发本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僵尸企业会减少研发投入,进而导致企业竞争优势和财务绩效降低。
第三,相比于非僵尸企业,僵尸企业的研发投入显著提升企业价值。僵尸企业在研发投入的真实性和转换效率方面要优于非僵尸企业。同时,虽然僵尸企业有很强的动机通过盈余管理来粉饰报表,以达到避免ST和保壳的目的,但是通过调节研发费用以达到减少税负和操纵利润的手段,非僵尸企业更有动机去运用。上述结果也表明,市场上投资者对僵尸企业研发投入更加认可,认为僵尸企业有很强的意愿通过研发投入使企业摆脱产能落后和效率低下的状况,逐步提升企业竞争力,恢复为健康企业。
(二)政策建议
基于实证部分的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鼓励僵尸企业进行研发投入,实现技术创新。僵尸企业大多處于陈旧落后和产能过剩的行业,必须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技术创新,才有望恢复为健康企业。僵尸企业应当将产能过剩和落后的部分进行处置,把有限的资源向研发活动倾斜,增强研发费用的投入,增加高水平研发人员的数量,不断提升研发活动的效率。僵尸企业通过研发活动,对其组织结构和生产运营进行调整和优化,努力向行业中新兴和高尖领域发展,开发和生产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推动企业可持续性发展[ 14 ]。
第二,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过度干预,强化对政府补助的监督。僵尸企业产能过剩、效率低下、长期亏损,在正常的市场机制下,应当被市场出清。而僵尸企业得以存活,依靠的是政府补助,政府往往出于短期利益考虑,忽视了企业的长期发展,使企业产生惰性和侥幸心理,阻碍了僵尸企业的恢复。因此,对于没有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政府不要给予政府补助,使其逐渐减少运营和生产。同时政府要在过渡期内逐步解决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引导这类僵尸企业顺应经济规律退出市场[ 15 ];对于有望恢复健康的僵尸企业,政府要减少过度干预。同时,提供的政府补助也要落到实处,政府要定期对政府补助的用途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发挥政府补助对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引导僵尸企业提升企业价值,逐步恢复为健康企业。
【参考文献】
[1] 黄少卿,陈彦.中国僵尸企业的分布特征与分类处置[J].中国工业经济,2017(3):24-43.
[2] 陈本菲.僵尸企业的识别与域外处置经验借鉴[J].法制与经济,2016(7):11-15.
[3] 聂辉华,江艇,张雨潇,等.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现状、原因和对策[R].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年度研究报告,2016.
[4] 何帆,朱鹤.僵尸企业的识别与应对[J].中国金融,2016(5):20-22.
[5] 张栋,谢志华,王靖雯.中国僵尸企业及其认定:基于钢铁业上市公司的探索性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6(11):90-107.
[6] JIANG X,LI S,SONG X. The mystery of zombie enterprises-stiff but deathless[J]. 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17,10(4):341-357.
[7] TULLOCK G. The welfare costs of tariffs,monopolies and theft[J]. Western Economic Journal,1967,5(3):224-232.
[8] 李政军.寻租理论在我国的研究与发展[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3):104-110.
[9] 叶满城.软预算约束理论概述[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22-25.
[10] HOLGER GORG,ERIC STROBL. The effect of R&D subsidies on private R&D[J].Economica,2007,74(294):215-234.
[11] RICARDO J, CABALLERO, TAKEO HOSHI,et al. Zombie lending and depressed restructuring in Japan [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8,98(5):1943- 1977.
[12] FUKUDA S, NAKAMURA J. Why did "zombie" firms recover in Japan?[J].The World Economy,2011,34(7):1124-1137.
[13] 李霄阳,瞿强.中国僵尸企业:识别与分类[J].国际金融研究,2011(8):3-13.
[14] 解维敏,唐清泉,陆珊珊.政府R&D資助、企业R&D支出与自主创新: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金融研究,2009(6):86-99.
[15] 朱舜楠,陈琛.“僵尸企业”诱因与处置方略[J].改革,2016(3):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