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规模化发展之N种模式》系列报道之七明炬:合和共生的律所发展新模式

2019-03-06 00:56宋韬
民主与法制 2019年7期
关键词:律所专业化律师

本社记者 宋韬

位于中国西部的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在短短的五年时间里,成长为整合律师最众、整合律所最多、整合力度最深、整合后最为稳定的律所,创造了五年内没有一个合伙人退伙的传奇。明炬模式有何独特之处?

2019年1月11日,在“新发展·赢未来:中国律所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暨2019桂客年会”上,作为唯一一家来自西部的律所代表,明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宗旗表示,明炬的成功之道在于五大秘诀。

理念:合和共生

对于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而言,2012年注定是一个绕不开的年份。这一年,北上广深的律界大鳄,开始陆续抢滩成都市场。一个“狼来了”的故事,开始在成都律师间广为流传。

2012年年底,抢滩成都市场的外地律所已有30余家。国内30强所中,已有14家在成都开设分所。特别是本土规模所、资深律师的加盟,代表专业化与品牌优势的国内一流大所几乎抢占了四川省的现代法律服务市场,且发展势头愈来愈猛,致本土律所和执业律师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和生存危机。

作为明炬所前身的四川大家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宗旗当时已是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但大家所里的律师人数,也不过20余人。彼时的成都律师事务所,大多还以中小所的形式存在。以王宗旗等一大批资深律师为代表,他们早已打下了自己的一片天地,解决了个人发展。而他们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则是,个人吃喝不愁了,律所又该何去何从? 是与时俱进,还是墨守成规?是迎接挑战,还是等待被淘汰?

>>图2∶明炬所前台

>>图3∶宪法宣传周律师集体宣誓仪式 以上图片均由明炬所供图

鲶鱼效应很快得以凸显。资深律师们深入考察后,观念开始发生了分歧。

此时,对于成都本土中小所来说,面前只有四条路可走:“一是打造一个大型律所实现专业分工迎接挑战。二是做一个小的精品所,船小好调头。三是‘拿来主义’,直接和京沪粤全国性大所合作。四是改行。”王宗旗认为:“律师业态,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逐渐地,律界大腕们普遍认为,竞争既无法避免,那就只有组建更大的本土巨舰,方能抵御未来可能的风暴。

于是,2013年3月,一群成都本土律所的主任、主要合伙人在王宗旗的召集下,几经北上求索南下取经,又历经数十次的探讨和思维碰撞后,擦出了理想与希望的火花。

在着力分析京沪分所与本所在业务、市场、环境、管理、风险、文化、服务、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存在的优劣点之后,明炬决定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本土所在人力资源、人脉资源、办案经验、客户潜力、协调能力、区域化特征、合伙人使命感、执业律师归属感、社会各界认同感等方面优势,把合伙人作为律所灵魂,将成败荣辱的重任落在合伙人厚实稳重的肩膀上。

明炬打破了传统的行业规律,不再认“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的宿命;不再是青年律师孤军奋战、举步维艰的沉重,而是初出茅庐时,有人扶持加速成长;事业有成时,相互支持稳步发展;精力不足时,有人扶助相帮减缓下滑。

共同办所、共同发展、共护形象、共享成果,明炬以最大限度地平衡“内部人”利益作为己任。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团队服务型”取代“个人服务型”。将律所分成投资者团队、管理者团队、生产者团队、后台支持团队,共同对律所负责,并分享律所发展带来的成就与利益,使律所真正成为事业与命运共同体。

以大家为本,这里的大家,既是指作为明炬母体的原四川大家律师事务所,也是指在各自领域均颇有建树的法律大家,更是指每一个明炬人。这是明炬所的建所理念,也是明炬所快速稳定发展的关键。

五年的时间,不仅是一个又一个的律所在明炬大家庭中“合”的过程,更是每一位明炬人的价值观、凝聚力、情感走向“人和”的过程。这就是明炬的优势和竞争力所在。志同方能道合,道合方能行远。这也解释了为何明炬的规模越来越大,但其凝聚力却始终如一。

就像苍山牧云先生在《明炬赋》中所云:“明炬既举,借光源以暖寒骨;先河已开,辟沃壤而耕良田。律所广结天下才俊,卫公平,安民于厚土之上;敬法典,止息于诉讼之争。天窗启处,为开良心之口;仰望星空,兼济苍生之需。”

“明”代表着日月、天地、万物,有明白、睿智之意;“炬”代表着火把,有引领者之意。字面的含义,正是明炬人的理念、明炬人的梦想最直接的展现。

“明”代表着日月、天地、万物,有明白、睿智之意;“炬”代表着火把,有引领者之意。字面的含义,正是明炬人的理念、明炬人的梦想最直接的展现。

模式:办案“一拖三”

参与明炬整合的各路律界精英,有的是在各自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律师,其中不少属于四川律师界相关专业的领军者,已经走上了专业化道路。但是,更多的律师还处于什么业务都在做、什么业务都敢做的非专业化状态。多年的法治实践反复证明,全方位、“万金油”的律师是很难有前途的。因此,整合后的明炬既面临大部分律师没有擅长的专业领域的现状,又面临必须走专业化道路的选择。整合过程中的明炬,深陷现实与理想的矛盾漩涡。

明炬的整合,是人员的整合、组织的整合、管理模式的整合,又何尝不是专业的重组与整合,何尝不是明炬律师专业重生的大好契机呢?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邓小平上世纪80年代初的改革思维,启迪了明炬人的整合思路。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宗旗 明炬所供图

于是,明炬推出合伙人承办业务的“一拖三”制度。

明炬所将律师业务划分为十三个门类,规定每位合伙人及其团队只能选择四个门类作为自己的业务领域。四个门类中,一个为主营业务,三个为辅营业务。所谓业务承办“一拖三”制度,具体是指:合伙人只能主、协管一个业务部门,参加三个业务部门。如自己的案源不属于自身主、协管或参加的业务部门管辖,则应转介给对口的业务部门承办,至少应与该业务部门律师合办。

随着专业化程序的推进,明炬将进一步压缩业务门类的选择数量,要求每位合伙人及其团队只做一个门类的业务。

这样的设计,是让已有专业领域的律师,可以专心致志地做大做强自己所擅长的业务。“明炬及明炬其他律师给你提供施展专业才华的平台。”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李洪斌介绍道,同时,也是“为了限制你的专业,没有专业并处在全方位开展业务的你,必须忍痛舍弃一些专业,明炬将把没有专业的你赶上专业的平台,培养你的专业,让你实现专业化”。

现在的明炬,已是一个由各个专业团队组成的,但又可以为客户提供全科法律服务的平台。

那么,怎样推行这一必定需要很多人舍弃利益的“一拖三”制度呢?

这就不得不谈到“明炬模式”的又一特色:业务转介。“业务转介制度”具体是指:每位合伙人及其团队遇有不属于自己的四个门类的业务,必须强制地转介给其他相关专业的律师办理。否则业务管理部门将不给其办理合同、委托手续。同时为保证业务转出律师的利益,该业务收费的一定比例将自动地转为其业务收入。

>>明炬所模拟法庭 明炬所供图

为了整合所内资源,优势互补,明炬所进行了专业化分工,运用承接和承办两个平台,提倡接、办各有侧重,确保业务交由所内最为专业的团队办理,做到人力与知识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共享。

“把同行发展为自己的‘客户’”,这是明炬筹建时就喊出的口号。怎样发展,怎样交流,明炬的做法就是将明炬律师的业务交流植入明炬的内部培训之中,将本所对律师的培训平台打造为明炬的律师业务交流平台。

五年来,通过这一强制转介制度,绝大部分合伙人实际从事的业务门类已少于四个,有的甚至只做某一门类的业务。明炬的今天,已完全构成了一个律师间互为“客户”的局面。明炬律师个人或团队提供更加熟练的专业服务,明炬全所提供各专业、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律师与律师,律师与客户,三全其美。

“业务转介制度”成就了明炬的专业化,专业化助推了明炬的特色产品,特色产品塑造了明炬的品牌号召力。明炬整合的目的,在于做大,更在于做强。而律所的做强,则在于专业做强。

明炬律师的业务专业化,既是明炬内部的业务分工,也让明炬人以更具竞争力的专业服务在开拓市场。

发展:分所全覆盖

明炬重组的理念之一就是树立本土律师品牌,立足四川、面向全国。

于是,明炬设立之初就定下目标:要将明炬的红旗插遍巴山蜀水,在全省树立自己的品牌。

分所的设立方式都是选择与当地最优秀的律师、最优秀的律所合作。通过对当地律师、律所的整合,将其纳入到明炬的旗帜之下。通过明炬理念的植入、通过明炬的内部培训、通过明炬业务产品的投放、通过明炬品牌效益的共享和利益的合理安排,形成统一的明炬运行模式,塑造明炬独特的文化和品牌形象。

用最通俗的话说就是成熟一家设立一家,“一般我们是寻求与当地知名或者排行较前律所的主任、主要合伙人洽谈,这样明炬品牌才‘接地气’,才能在当地落地生根、发芽成长。在分所设立方式上,也并没有什么固定模式,各个地方经济水平发展不一致,法律服务市场发育也参差不齐,明炬设立分所不采取一刀切,唯一的要求就是分所负责人必须成为总所的合伙人。”李洪斌表示。

从大部分分所的设立情况来看,大家看重的主要是明炬的平台、理念和“人和”。“印象特别深刻的,是达州分所的设立。达州分所合伙人常新建律师从开始接洽分所设立事宜,到最后办理分所证照、参加过两次合伙人大会都还从没到过总所办公室。问及原因时,她说:‘明炬’两个字就够了,其他不用多说,我信得过明炬。”王宗旗感慨道。可见,明炬的品牌效应已逐渐显现。

截至2019年1月,明炬已设立20家分所,遍及川内17个市州和上海、拉萨两地。据王宗旗介绍,按照第二个五年计划,明炬将首先考虑在重庆等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有巡回法庭的城市布局。其次在武汉等10个国家中心城市设立分所、或与当地知名品牌律所结成深度战略合作关系,在重要国际城市成立分支机构或者联络处。

未来的明炬,将坐川固蜀,雄视西南,辐射全国,放眼全球。

明炬的路是一条从未有人走过的路,从某种意义上说,“明炬模式”基本不可复制,对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律师、行政人员来说,都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式的发展过程。但明炬人的建所理念、创新精神,尤其是律所规模化发展之路,却值得处于困扰中的中小律所学习与借鉴。

明炬五年的历程与沉淀,管理模式日趋成熟,明炬的案源从开始分割、抢占法律服务市场,到现在自己做法律服务市场蛋糕,已经是一个跨越式的发展。我们也笃信,“明炬模式”的红利将惠及巴山蜀水更多的当事人;我们也坚信,“明炬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将是中国律师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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