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俊裕
(1.南华大学生死学系,台湾嘉义62249,2.嘉义大学辅导与咨商学系硕士研究,台湾嘉义62103)
当代新儒家的时代课题是甚么?当代新儒学“新”之所以为“新”何在?一般学界皆采取蔡仁厚先生的看法,有三点:“道统的光大,重建生命学问”“政统的继续,完成民主建国”与“学统的开出,转出知识之学”。[1]19-29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呢?李泽厚、龚鹏程、曾昭旭等先生一致认为“情欲”和“爱情学”都是当代儒学很重要的发展面向。[2][3]194[4]82-92而唐君毅先生在爱情学、家庭理论皆有论述,在此可以提供讨论的资源。
台湾地区目前离婚率已近三成,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爱情婚姻家庭问题甚为严重,几乎已达唐君毅先生所说的“婚姻关系之紊乱、家庭意识之崩坏”[5]156境地。以解脱轮回为主要目的的佛学也发现此点,学者也为文讨论佛教的婚姻观。其他宗教亦然。[6-7]儒学为经世之学,如果目前有人有爱情婚姻家庭问题,求助于儒学,儒学在当今世界,作为“哲学咨商”的某种可能性,正应该起其经世的任务,也是外王学应该着力的方向。①
当代新儒家的文化理论为返本开新论。[8]47-68在返本开新理论下,如何开创儒家新的有经有权的婚姻理论(例如伴侣家庭、同性婚姻等议题),将是这时代要面对和处理的课题。
关于唐先生的爱情婚姻家庭理论,笔者之前已做了些先导研究,但仅限于爱情部分,[9-10]本文在此基础上,继续论述其婚姻理论部分。
唐先生一生有几个经验对他影响很大,其中一个经验是他哲学思考的基源问题之起源,就是他六七岁时,父亲跟他说了一个科学预言,将来太阳光热会慢慢黯淡消失,地球也将灭亡,会只剩下一个人带着一只狗,默默等待世界末日。迪风公说完此事后几天,下雨,土地曝晒而裂,竟引起唐先生联想到地球是否要裂开了,于是世界存在本身有无价值?有没有一个不会毁坏的东西?这些问题就在他心中一直盘旋。
唐先生在找一个不会毁坏的东西,他找到了,他在哪里找到呢?他在“真经验”“又是情又是理的东西”“情理合一的经验”中找到。他说:
真经验是思想学问的背景……我后来的许多思想,可以说是环绕自己的真经验……我的哲学中,宇宙也好,人生也好,最后的东西是什么呢?是一个又是情又是理的东西,不是情、理两个,情的普遍化是理,理的具体化是情……我后来的思想就是回顾这种我曾经自己亲自受过的经验,去说明这种经验。[11]386-387
唐先生在“真经验”当中找到了不死、不会毁坏的东西,因此他的基源问题得到解决,这世界确实是有不毁坏的东西,就在情理合一的经验中,但又不是经验主义的个别经验。经验主义的个别经验属感官经验,变动不居,没有普遍永恒性,因此不能解决死亡毁坏的问题。这“真经验”是一恻怛的仁体显现。[12]467就是一种精神实在。精神实在之名有多种:道德自我、道德理性、超越自我、宇宙灵魂、世界主宰、生命本体、精神实在、神之自身、原始之太一……②[13]116-117
唐君毅先生爱情婚姻理论,便直接由此宇宙灵魂、精神实在、生命本体出发。由“精神必然表现原则”说明精神实在、宇宙灵魂会创造价值、客观化为万物,唐先生作为一位儒者,肯定世界的价值自不在话下,但由此再论述万物有回归生命本源、本体之精神实在的存在本质,他说:
一切存在来自那无穷无际、绝对完美、真实不虚、永远常住、无形无象、先天地生的生命本体、精神实在、世界主宰、宇宙灵魂、神之自身——那原始之太一。一切存在也还要求复归于那原始之太一。一切存在是多,而要还归于原始之太一之一。这便是一切存在之活动共同遵循之律则。于是一切存在都要想破除它存在之限制,而求与其它存在交感流通,而互相溶融,各自超越它有限的自己。然而一切存在中,只有人类才能真正自觉的要求破除他存在之限制,而自觉的渴慕无限。所以只有人类才能真实现无限的生命意义,领略无限的精神意味,要求与世界之主宰、宇宙之灵魂冥合无间,还归于原始之太一。但是人类凭借什么以还归于那原始之太一?这就是人类自内心流出之源源不息生生不已绵绵不断浩浩不穷之爱。[14]6-7
以上是唐先生爱情婚姻家庭理论的总纲,身体的产生是从精神到物质。人的活动是从身体到精神实在、宇宙灵魂。这段总纲中,我们可以看到几个唐先生念兹在兹的重点:世界是精神实在、生命本体、原始太一的呈现;而万物的存在(包含人)的本质就是回归这生命本体的原始太一、精神实在。人就是透过爱来破除存在的限制,超越有限、体证无限,来与生命本体冥合无间,透过合一以达太一。这种冥合无间表现在情爱上面随着生命的发展,有其深浅的不同,因此会展开一个历程的存在,唐先生由此论述评价爱情产生原因建立在性冲动基本现象之误,也由此来鉴别和流俗认为爱情建立在性本能上的不足。性冲动是在不明了性的意义时才是性冲动,明了理解后,他就是我们突破自身障碍与他人合一的管道,以实证回归生命本体,超越有限、体验无限之经验。③
如果我们去考虑婚姻的本质意义时,会发现很多学者是不措意于此的,杨士毅先生《爱·婚姻·家庭》,就书名来看,和本论文有直接相关性,当我们去探索其讨论婚姻的本质与意义时,发现是有所阙如的。④目前学术界上常用一种称为爱情外行的相关研究,就是爱情的本质众说纷纭,各大思想家说得也不同,那就舍弃这方面的讨论,直接就大学生或普罗大众对爱情的笼统概念来做问卷施测,而得到一般人的爱情态度、爱情分类等行为反应。[15]247-248这种方法沦为流俗,不一定可以探索爱情婚姻的本质。
或者另外一种方式,性与婚姻关系的直接连结,如李文献先生说:
而各个民族、社会也都存在着这种被认可的性关系,这就是“婚姻”。更言之,婚姻,是指男、女依照各个不同的社会风俗、习惯或法律规定所建立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自古以来每一个社会都有,也都自成一个系统,各有其特色。[16]
李文献先生的说法来自康德,康德对婚姻的定义:“婚姻就是两个不同性别的人,为了终身互相占有对方的性器官而产生的结合体”[17]95。纯从性的占有上来立论。引文中,直接说明婚姻就是“被认可的性关系”,这种观点下,结婚一个很大的作用就是可以发生性行为了。但时代进入了后现代社会,这个婚姻的意义也就无实质意义。美国学者David Knox & Caroline Schacht也发现了此点:
当我们把婚姻描述成两个异性成年人管理他们的经济和性行为的法律合同。但是,美国人通常把婚姻看做是更加个人化而非法律的范畴。[18]186
可见,Knox & Schacht已经发现用“被认可的性行为”来解释婚姻的意义其实是不足的,除了性行为的法律契约,还包括有两人共同认可的经济行为,这就比康德或李文献单从性行为的合法化来看婚姻又多了些规范。他们认为现在的美国人看待婚姻观念已经转变了。他们强调美国人现在的婚姻看法已非法律的范畴所能约定限制了。在李文献先生上段引文中,说了很重要的一个现象,婚姻概念一定有客观性这个因素,而客观性的强制展现就是法律位阶上的强制力量,所以才说,每个社会都有合乎该社会的风俗习惯和法律的婚姻制度,虽然其中的制度都是不同。从这里来看,现行美国也是有其法律位阶的婚姻制度,Knox & Schacht的说法“美国人通常把婚姻看做是更加个人化而非法律的范畴”是有问题的,因为还是有其法律的范畴,只是更加个人化些,要修正成“美国人通常把婚姻看做是更加个人化而不仅仅是法律的范畴”,这种更加个人化是甚么意思?其中的一个含意当是离婚的自由度。
唐先生的婚姻研究,他不是走“爱情外行的相关研究”,因为了解普通人或普遍大学生关于婚姻的看法蛮重要的,但大多数人都这样看法,不代表他就是不应被检讨、提升的。
唐先生的婚姻理论从爱情延续而来,他秉持着“精神必然表现原则”,爱是两个独立人格状态的个体,跨越彼此限制而互相进入双方生命的历程,而实证人我一体,进而与生命本体冥合无间之境界,由合一以达太一。因此当两人一体感有更深刻的要求实证,要更客观的必然表现两人一体,这时候,他们的爱,就会溢出两个人之外,而创造出一两人之外的客观力量来体现更深刻的爱。婚姻是爱的一种表现,唐先生说是“婚姻是男女之爱凝注成的形式”,唐先生说:
婚姻是男女之爱凝注成的形式。
但是婚姻制度存在之根本意义,不是为的保障男女之爱,也不是为避免社会的纠纷,那些只是婚姻制度之附带的效用。
婚姻的要求,乃依于男女之爱要求永远继续,互相构造,而日趋于深细,实现两人格间。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把男女关系固定,使有真正心灵之渗透……人类不是为要保障男女之关系,避免社会的纠纷,而制造出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以互相限制。乃是因为男女之爱,生于两人格间要求和谐,和谐之价值自身要求绝对的继续,永远的表现于男女两人格间,所以形成了外表似乎在互相限制的婚姻制度。
假如我们只认识此制度之限制的效用,我们不算了解此制度之积极的价值。[19]95-96
首先唐先生并不赞成我们看到婚姻都有其法律上的制度来限制,就把眼光放在限制上。唐先生认为就婚姻是个契约来说,它是个社会制度,这个社会制度有他保障男女的爱、避免社会纠纷的功效,唐先生基本上不是只站在社会契约的立场,有如“婚约”两字中的“约”的意义,这也是民法中“婚姻”章之所为的用意。但这只是婚姻制度附带的功用。唐先生说这只是此制度的消极价值(“限制的效用”),而非此制度的“积极的价值”。
所谓积极的价值,正是唐先生智能独到之处,他认为男女之爱,身体是“一体感”之爱的表达,从拥抱、接吻,即使到了性行为,从精神要客观其自己、表现其自己、证明其自己的要求上看,这时爱还只是在两人之间,一体感的呈现,一种合一的过程,也还限制在两人之间,其客观性不够。对于精神必然表现原则来客观化其自己来说,会继续深化其一体化的爱情深度,这时的客观性就会溢出两者之间,而牵涉更客观的社会力量,来表现其彼此互相融合的爱(“互相构造”),如此他们的爱,会更“深细”,这里面有一种唐先生说的“绝对的继续”的意义。甚么叫作婚姻具有“绝对的继续”的意义?就客观性的精神必然表现来说,如果只是存于当下这个剎那,随时间流转,其客观性当然是不够的。这时候客观性之所以有客观性,就必须有超越当下时间流转的性质,也就是要把未来包括在里面了。
综合以上,在精神必然表现原则的客观要求下,婚姻是爱的深化、客观化,在此,婚姻有两个特色:第一,另一主体力量的介入:就是在两人之外的社会客观力量,这第三者的力量,还有其保证性,是两者爱的互相承诺,保证我爱你,这里的第三者力量就唐先生引文来说,就是政府的社会制度了,于此我们可以了解婚姻之前的求婚和婚姻,常常是有公开的仪式。公开仪式正是爱情本身的自我客观性的要求,这就是唐君毅先生强调的积极价值。第二,超越当下:就客观化其精神下,这客观性不只当下,还把未来也包括在其中,因此就时间的超越来说,未来彼此也还是互相分享爱的,这时候的婚姻来说是将未来当成爱的礼物与承诺来送给对方,婚姻制度中常常会有遗弃罪也是这个道理。
上节引文中,唐先生说到“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把男女关系固定,使有真正心灵之渗透。”这表示唐先生的婚姻理论中,婚姻是使爱情深化、绝对永远的表现,但是俗谚为何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唐先生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就一般人来说也有其道理存在。唐先生说:
宇宙间的普遍律,是分离的要求结合,而结合的又要求分离。由未婚到结婚是分离要求合一,婚后生活渐渐使彼此感到厌倦,以偶然的冲突,便常会想到愿意分离。所以一切人间的夫妇的冲突,远较未婚的夫妇为多。[14]35
唐先生认为,就自然的普遍律来说,分合合分是自然的。没结婚想要结婚以求合一,但是结婚后因为更紧密结合,容易感到厌倦,所以偶然的冲突,便让人容易想要离婚,这也是正常的。不过虽然是正常的,但却非一定的命运结局,人们还是可以透过婚姻经营之道来避开这坟墓,而使得婚姻是爱情的另个阶段的展开。唐先生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之理由是婚姻透过公开的社会制度宣示后,更紧密结合,距离更近,所以会厌倦,因此当下之务就是把距离拉开,有如一般说的“小别胜新婚”的效果,那要如何把距离拉开呢?是真的要两个人在具体的时空中分离吗?这又未必,因为身体的距离只是象征的符号,内在的和谐才是重点,唐先生说:
身体接触。它们只是象征之符号。它们只是和谐之价值,要求客观化具体化,而透露于我们的影子。人们之常须经度此影,他们只为达到“真实”。[19]94
身体是内在精神价值要客观化、具体化其自己时的象征,所以内在精神价值是本,身体是末,但“本不贯于末,理想不现实化,内在个人者,不显为超越个人者,则道德自我不能成就他自己。”[20]自序二,6末虽然很重要,但根据还是在本,因此如何从本下手才是关键,那么该如何从本下手呢?唐先生说:
敬是一种彼此之尊重,在尊重中,有人格之距离。爱是求人格的合一;敬是保持一种人格之距离。这二者似相矛盾。但是,孩子,世间的东西永远是相反的才能相成。男女相成,正因为他们相反。爱是求两人格之合一,但是如果没有两独立的人格,没有两也没有两合成之一。要有一,必须先承认两。所以你必须尊重你的对方,视他为一独立之人格……敬似是在对方与我之间,划出一种距离,这距离之划出,正是为爱自身之发展,使他所爱的对方成为更值得爱。爱似乎在它自己之外创造出敬来,反隐其自己于敬之后,然而这正是为完成它自己,这是爱与敬间之最深的秘密。[14]34-35
唐先生在此展现了他的精神哲学辩证发展的特色,相反相成,一中有两、两中有一。他认为婚姻之所以是爱情坟墓就是其中的距离没了,所以容易厌倦,因此关键点就是把距离拉开,如何把距离拉开呢?唐先生用“敬”。敬就是尊重对方独立自主的人格。一中有两,两原本就是两个独立自主的个体,经过爱情的一体化后,容易“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容易因为距离的取消而随便,而忽略了对方也是一个独立自主人格的人,原本就是两个自由的个体,对方原本就没有义务跟我们分享爱,照顾关怀我们。但敬之后,还随之而来爱,爱就是把对方拉进来自己的生命,融合成一体之感,于是在爱与敬之间,在既独立又一体之间,婚姻便不会成为爱情的坟墓,而有日新又新之甜蜜感,这样就把问题解决了。
就唐先生来说,似乎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爱的深沉表现,但现实上尚有其他婚姻制度: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这样状况下,一夫一妻的合理性何在?
从上文已经可以得知唐先生论婚姻是从爱情的深化、客观化建立其婚姻理论,而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制度在历史上,常常是因为爱情以外的因素,如经济、增加子嗣血统延续等理由而产生的,以一妻多夫来说,例如家贫无法支付庞大聘金而采取兄弟共妻制等,[21]因此底下便只从何以需一夫一妻制的理由立论。
刚刚已说唐先生是从爱情的深化、客观化来论述婚姻之意义。因此就一夫一妻他也从爱情本身的特色来论述。他说:
当你与人定情时,由无数中择一。一能代替无数,一便等于无数。真正的定情者当他自无数中择一时,他对他的对方说:“从今以后,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这句话尚待修正,因为你真正饮一瓢时,一瓢代替三千,一瓢即是三千……首先你要知道,爱情如光,光分散则所照者广,光便淡;光集中则照者狭而光强,二者之光量是相等的。其次你要知道,分散的爱,不能获得对方真正的对你爱之爱,集中的爱才能获得对方的对你爱之爱……所以,只有爱情对象专一者,才有真正无穷丰富的爱情生活。宇宙的道理真妙,当外表看来爱情物件缩小至小限度时,爱情生活之内容,便可扩充至无穷限度,内外的看法正是相反的。[14]41-43
弱水三千,吾但取一瓢饮,这一瓢并非三千分之一,而是一瓢就是三千。这一瓢就是三千显然不是从量上来说,而是质上来说的。从质上来说,当我们爱上一个人时,整个生命化为思念,常常世界其他人对我们变成不具异性的意义。只有“你/非你”“妳/非妳”的区分,世界其他事务也常隐没于爱情对象之下,[14]52-53就此而言,我们可以理解这一瓢即是三千的意义。唐先生后面还继续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理论来说明两个光光相映下,爱的无穷丰富。一才能无限,当我们对象是一时,透过这“一”的专一性,才能进入后面无穷无尽的生命本体、精神实在,而跟整个大化合一,至小才能至大。如果两者后,爱的能量分散,反而无法进入无穷无尽的光光相爱的无限爱的能量的境界,尤其是爱带来的互相分享关怀,当一对多时,对方生命刚好都要做生命沟通时,要选择谁呢?因此对象非一时,反而发现生命的有限,而无法无限,因此唐先生才说宇宙的道理真妙,“一能代替无数,一便等于无数。”如此我们可以知道一夫一妻在爱情深化、客观化上的必然性之所在。
唐君毅的爱情学理论并非食古不化,礼教吃人。唐先生不否认有离婚之可能,他说:
吾人所谓夫妇之常道与变道,乃谓夫妇关系以永续为常道,离异为不得已之变道……在今日现实之社会中,以人类心理性格及社会关系之复杂,夫妇固不免有离异之事。离异固不必为不道德,然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一变道。人在通常之情形,皆应遵循常道。在特殊之情形,可行变道。行变道亦有不得已之理由,此理由或极为特殊,他人不能了解,然吾人良心必自觉此理由之无可疑,乃可行变道……行变道非即不道,变字无劣义。故强一切之人行常道亦不可。强一切之人行常道,反成不道。动辄责人之行变道为不道,乃刻薄之人也。[20]69-72
唐先生自己的婚姻鹣鲽情深、白头偕老,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不过这也没有让他成为冬烘先生。对于离婚,唐先生是不反对的,他认为婚姻之初,就婚姻的客观化人我一体、绝对永恒意义来说,能够携子之手、与子偕行、白头到老,这是夫妇之道的常道。而且这个过程本来就是一个道德自我升进发展而扩大自我,到夫妇间的一体感之爱的落实到日常生活,因此他是个永续的历程,这是爱情婚姻之道发展的常道。但他认为“人类心理性格及社会关系”是很复杂的,一定要大家都不能离婚,动不动就责备人不道德,这种人真是刻薄之人,所谓刻薄就是失去同理心、失去人情。唐先生认为在此情况下,离异是不得已的变道,这些离异的理由常常是“不得已”“极为特殊,他人不能了解”,⑤因此唐先生竟然只有很简单的提出一个理由,就可以提出离婚,这个理由就是要离婚者“吾人良心必自觉此理由之无可疑”就可以离婚。唐先生这个理由是对的,但很可能有任意性的后遗症,他没有订出一个很明确的条件或状况,是因为真实的情境来说,只有婚姻中的夫妻才知道,甚至有时一方还不知道另一方为什么要离婚,举例来说,如电影《天下无贼》中刘若英因为怀孕不愿当贼,又恐伤了同是贼的刘德华自尊而要和刘德华分手等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唐先生的方法就是提醒再提醒、慎重再慎重“吾人良心必自觉此理由之无可疑”,其中“无可疑”“良心自觉”都是很重要的层面。
唐先生的爱情学站在生命本体、精神实在有其必然创生价值的基础上,人应跨过彼此界线以求合一回归生命本体,合一以达太一。这也强烈地表现在情爱上面。
透过精神必然表现原则、人会客观化其内在以使生命得到实证。这表现在婚姻上,婚姻的意义就不只是社会契约上的行为、消极价值。唐先生看到婚姻在其内在生命实践上有其社会客观意义,也有超越时间的绝对性存在。这里,唐先生看到婚姻的神圣性,而非只是动物性情欲的保障而已。
在此基础上,接下来,我们可以立基唐先生的婚姻学,对于婚姻中的歧出现象,如婚外情等问题,或和其他婚姻学者的意见对比讨论,以实践当代儒家的时代任务。
注释:
①以“婚前协谈”“婚前辅导”而言,在心理咨商界、基督教界都很强调。参见谢文宜《从国内将婚伴侣的婚姻承诺谈婚前教育》载于《咨商辅导学报》2005年13期39-58页,梁景龙《牧会关顾中的婚前辅导(上)》载于《道杂志》2004年22期50-53页。儒学很重视婚姻家庭,但在这部分几乎没有声音。
②在《爱情之福音》中,唐先生用了“生命本体、精神实在、世界主宰、宇宙灵魂、神之自身——那原始之太一”来表达,参见唐君毅《爱情之福音》,1991年台湾学生书局出版。
③本文的重点为论述唐君毅先生的婚姻理论,因此婚姻前面历程的情爱、拥抱、性、恋爱等意义探讨仅点到为主,目的是要引出下面的婚姻理论,相关论述可参考廖俊裕的《从爱情到灵魂——论唐君毅的爱情神秘主义》《论唐君毅的爱情病理学》。
④通书没有讨论何谓婚姻。
⑤真实世界中,确实也有很多婚后才知道真相的案例,例如婚前没有家暴行为,婚后才有家暴行为者也颇多,参见https://www.mohw.gov.tw/dl-14526-c3808e2f-1d0d-49a1-9c44-a17e76118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