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晓彬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科社教研部,广东 广州 510053)
政党政治是现代世界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甚至有学者认为,民主政治就是政党政治。政党制度的范式在很大程度上也塑造着国家的民主形式与民主程度,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作为一种合作型的政党政治形态,也直接塑造了我国政治环境和谐稳定、讲求共同协商的基本特点。在中国土壤上诞生的新型政党制度展现出强大的现实活力,也给世界上其他民主国家提供了有别于西方国家多党竞争政治形态之外的另一种道路启示。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特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理论、历史与现实三重逻辑的影响下,新型政党制度经过漫长的社会实践逐渐发展完善。其中,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为参政党,双方的友好合作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大繁荣大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为立体。
2018 年3 月4 日,习近平同志在会见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时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1]自1992 年中共十四大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基本政治制度以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一直发挥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团结社会各群体、完善民主监督等重要历史作用。在这项新型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党地位,八大民主党派以参政党身份参与国家政权,奉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民主党派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将其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爱国者牢牢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彰显了中国的政治智慧。之所以强调其为“新型”,就在于这一政党制度不同于西方竞争型的多党制度,也有别于苏联时期垄断性的一党独裁,是在广泛合作、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合作型政党制度。
习近平同志在提出新型政党制度这一概念时,用三个“新”重点论述了其历史作用,认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能够广泛代表人民利益;能够最大限度团结中华民族共同致力于中国梦的实现;能够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1]从代表社会群体利益的广泛性而言,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先锋性目标。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政权的崩溃始于社会群体的极端分化,大批知识分子脱离主流政权。以此为逻辑起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坚持执政基础不变的前提下,调动民主党派的参政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参与社会建设的热情与能力,并将其作为联系的纽带,将各民主党派所联系社会群体紧密团结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大方向上,避免了社会群体的分化对国家政权稳定造成的冲击,实现了“党的集中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机统一。
从新型政党制度的功能与效果而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有效彰显了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也是最大的政治。新型政党制度的合作性,既有利于执政党和参政党通过平等协商形成科学决策,切实增强全社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高效率,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避免了竞争倾轧造成的社会动荡,有效形成了强大的整合功能。
习近平同志强调民主协商要有广泛性,也要有精确性和代表性,涉及部分群体的利益,就要让这部分群体充分参与协商;涉及全体人民的利益,就要在人民中广泛协商。[2]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建立在广泛协商的逻辑前提之上,通过广泛的多层次的民主协商,使各民主党派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就是这种民主最基本的体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不要民主了,而是要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1]中国特色协商民主,能够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丰富民主政治的层次与领域,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政治体现。实行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就是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就是要从广泛性、多层次、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协商民主;就是要使各种形式的民主协商有机融合为中国特色民主[3]。因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既避免了一党执政可能导致的大权独揽、政权独裁,也避免了多党竞争与政权更迭对社会造成的资源浪费与局势动荡,能够保证国家发展战略和民族强盛目标的一以贯之,这是新型政党制度的现实价值。
任何一种民主政治制度的形成与确立,都是受多重因素影响,在漫长的政治博弈与民主斗争中逐步演变而成,因而都会有其独特的发展演变逻辑,并留下深刻的民族烙印。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4]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并不是共产党人凭空想象之物,是在将近百年的政治斗争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的,其背后蕴含着深刻的“中国特色逻辑”。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指导下,立足于中国国情,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实践中不断发展演变。早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之初,他们就已提出明确的“统一战线”“多党协商”的思想构想:“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在工人运动早期,无产阶级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政权,还无法独立完成反封建王权与反资本主义的双重革命任务,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必要时可以跟资本主义民主政党采取联合行动建立统一战线:“在德国,只要资产阶级采取革命的行动,共产党就同它一起去反对专制君主制、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小资产阶级”。[5]在俄国革命的过程中,列宁科学分析了俄国国内外形势,也曾多次提出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多党合作”的可能性,强调为了革命的胜利,可以在必要时“利用一切机会,哪怕是极小的机会,来获得大量的同盟者。”[6]列宁同时也充分认识到了统一战线的重要性,“我们不怕成员广泛和成员复杂,而是希望这样,因为没有无产阶级和农民的联合,没有社会民主党人和革命民主派的战斗的合作,就不可能取得伟大的俄国革命的胜利。”[7]尽管这一多党合作的思想因为国际形势的变化,而没有在苏联的建设中付诸实践,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重要理论观点,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活力与现实活力。
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支撑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也蕴含着丰富的中国思维与文化逻辑。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强调“和而不同”“兼容并包”,具有强大的文化自信和包容性,是一种“和合”状态的多元一体社会形态,在“大一统”的主流背景下,也充分包容个性与差异的存在。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指导思想与政治主张各异,但是在近代民族危机深重的背景下,都以挽救民族危亡、实现人民解放为目标总旨,在这一总宗旨之下的各派政治主张就像是一元主体之下的多元化,是可以被争取的中间势力。在“和”文化的影响下,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文化逻辑结合的产物。
中国政党制度是在特殊国情中孕育和成长起来的,顺应历史发展逻辑的结果。民国初年多党制的尝试可以说是中国政党制度的开端,也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伟大尝试。在效仿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中华民国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同时规定在议会中占有多数席位的政党可以上台组阁执政。这实际上表明中华民国实行多党竞争的政党制度。事实上,为了挽救民族危机,从1905 年中国同盟会开始,到1913 年,政治类党会多达数百个,这些政党部分是由民族救亡团体转变而来,属于资产阶级进步政党。尽管当时社会环境的宽松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初步建立给了民众争取政治权利甚至执掌国家政权的机会,但民族资产阶级力量的薄弱和天生具有的软弱性,导致资产阶级政党在封建军阀和帝国主义的步步紧逼之下,被迫拱手让出了革命的胜利果实。第一次多党制尝试的失败,证明了中国的土壤并不适合产生西方多党竞争的政党制度。
在此情况下,孙中山先生重组国民党,先后发起“护法”和“护国”战争,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工农”的新三民主义,建立国民党政权。自1927年蒋介石发动“4.12”反革命政变至1949年,国民党掌握了国家政权,推行“党外无党”的“一党训政”制度,其实质是法西斯主义的一党独裁。国民党执政时期的倒行逆施和对民主党派的打压屠杀,使中国人民深刻感受到了一党独裁和大权独揽对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的极大危害,也促使原本支持联合政府、实行多党竞争制度的民主党派纷纷转向中国共产党,愿意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双方友好合作,共同致力于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邓小平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8]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是历史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必然结果。1949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政协会议开启了我国合作型政党制度的历史性探索,1992年中共十四大将该政党制度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再到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将多党合作制度表述为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扎根中国土壤,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民卓越的政治智慧。我国的新型政党之所以能够在长时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历久弥新、充满活力,除了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融合,更因为这一政党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强大的实践基础与发展潜力,在我国社会生产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前提下,能够最广泛地团结社会力量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自1956 年三大改造完成以后,我国正式消灭了阶级差异,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质上已经具备了共同的阶级基础,各民主党派也完成了由代表城市小资产阶级、民主资产阶级和爱国华侨的“资产阶级”党派向无产阶级内部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转变的历史任务,这为新型政党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提供了阶级前提。其次,各民主党派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发展社会主义,这是双方的政治共识前提。各民主党派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在中国革命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制度安排下,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在保证政权稳定的同时,也完善了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的决胜阶段,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目标是一致的,这也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实践中的目标基础。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既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又广泛联系群众;既有利于集中,又充分发扬民主;既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又防止一党独裁的腐败和多党竞争的动荡,彰显民主、合作的本质内涵,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和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极强的现实作用。
经过近代战火洗礼,带领中国人民走向复兴的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人民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作为执政党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经济建设作为工作重心,不断完善发展理念,提升经济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位一体”的发展观,有效促进了生产力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生产力的提升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离不开政治制度的坚强保障。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能够团结各民主党派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将各方智慧与力量充分凝聚和调动起来,发挥民主党派知识分子精英的“人才库”“智囊团”作用,不仅在经济发展战略和顶层设计上出谋划策,更在具体的经济建设实践中奋勇当前,避免了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与倾轧,体现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团结作用。
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成就的标准,不应该取决于政党数量的多少、是否进行政党竞选与更迭等带有明显西方色彩的民主形式,而应该取决于国家的性质与执政党的性质。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原理指导下,根据中国具体国情,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人民选择的中国特色道路。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新型政党制度能够充分体现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和多样性,真正实现中国人民的当家作主。在此基础上,民主党派通过参政议政参与国家政权,这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创新,有效体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和“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良好关系。民主党派作为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参与国家政权的组成并进行民主协商,能够更好地反映其所联系的社会群体的意见和要求,更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人民群众中拥有极强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民主党派承担民主监督的职责,秉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理念,从制度上和组织上保障了民主党派的监督权,有利于自身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充分发展。
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不能安居乐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也就无从谈起。社会稳定的前提在于国家政局的稳定,唯有政局稳定,各项国家大政方针、发展战略、具体政策才能得以贯彻实施。西方竞争型政党制度已经通过实践表明,多党竞争和政权更迭会造成政局的动荡甚至是社会的崩溃,即使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发展最为完善的美国,也无法避免因为党派竞争、政权更迭造成的社会不稳定、资源浪费与政策更迭频繁等问题。共和党人特朗普上台以后,推翻了前任总统、民主党人奥巴马的施政方针与国家战略,造成美国社会矛盾激化,全国各地游行示威不断,国际形象也大受影响。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通力合作,相互监督,共同组成国家政权,避免了党派竞争造成的国家资源浪费与社会群体分化问题,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国家战略的贯彻沿承,从而也保证了国家政局与社会环境的稳定发展。
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一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历史任务。香港和澳门先后于1997年和1999年回归祖国,由邓小平同志所创造的“一国两制”政策,创造性地解决了世界上首例中央与地方政治制度差异所带来的历史性难题,为世界各民族国家解决历史问题提供了道路借鉴,同时也将作为解决台湾问题的范本。但是,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有其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的不同。香港、澳门问题属于外交问题,而台湾属于内政问题,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在脱离祖国的70年历史过程中,台湾形成了自身独立的政治生态环境,因而也更复杂。受历史原因影响,目前参政的八个民主党派,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有着广泛的联系。民革与国民党渊源颇深、民盟主要由台湾爱国人士组成、致公党主要联系爱国华侨同胞,这些民主党派实际上作为维系国家政权与港澳台、海外华侨同胞的纽带,发挥着重要的团结作用。同时,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一个开放的民主参政体系,能够不断吸纳政治主张不同、社会性质各异的政党参与国家政权,参与社会主义建设,这也为将来解决台湾政治问题提供了政党制度基础。在台湾顺利回归祖国以后,台湾的国民党和民进党等现存政党,只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也能够通过这一新型政党制度,与中国共产党友好合作,为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创造性发展,必将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政治效能。亨廷顿认为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在于政党制度能够同化和吸收在现代化过程产生的社会新兴势力。[9]在过去的70 年里,我国这一新型政党制度很好地体现了同化社会新兴势力的政治功能,将大批知识分子和爱国人士吸纳进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政权的崩溃有三个表现:其一是执政党和政府的严重腐败;其二是大批知识分子精英群体远离原来的政权;其三是人民的生活难以为继。过去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和国民党政权的倒塌给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提供了教训警戒。有鉴于此,习近平同志担任总书记以后,大力加强党和政府的廉洁建设,反腐倡廉力度之大,新中国历史上实属罕见。而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变,社会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也将分化出更多更精细的社会阶层与势力,如何使新兴的知识分子精英群体自觉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主动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轨道,是新时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新型政党制度得天独厚的制度优势。
因此,新时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应当三个方面着手,以提升其吸纳社会新兴力量的能力。
其一,坚定“四个自信”,构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强大的政治认同。习总书记提出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在面对政党制度问题上,我们同样要坚定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发展道路的自信;坚定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自信;坚定继承和发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理论的自信;坚定弘扬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所代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自信。唯有对我国政治道路、制度、理论和文化文化的自信继承,构建起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爱国同胞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强大政治认同,才能吸引更多的社会精英群体自觉自愿加入投入社会主义建设。
其二,加强制度建设,打造更为开放、民主的政党合作与民主协商体系。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目的是要最广泛地团结所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人民群众。因此,这一政党制度必须是开放性的,是不断发展的,也是不断纳新的,其运行也必须是民主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八大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要通过明确的制度设计,保障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权利落到实处;要构建清晰的民主监督体系,使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相互监督落到实处。同时,提倡加强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强化其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使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沦为野心人士的政治跳板,或是导致国家政局不稳的根源。
其三,做好目标意识和组织意识宣传及规范性建设,营造相互信赖的良好氛围。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尽管政治主张不同,但都拥有着共同的民族目标,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因此,在日常的政党运行和制度建设中,应当加强民族目标的宣传,使各民主党派在此目标下紧密团结。同时,针对这一民族目标,要建立多方共识与相关性规范,使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在目标的实现途径、实现时间、实现步骤等方面达成一致,避免产生道路分歧以致社会群体分化。另外,要加强合作氛围建设。“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宗旨,要时刻融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日常实践与党际交往之中,使彼此真诚相待、互相信赖。
“新时代多党合作舞台极为广阔,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1]中国独特的国情土壤,孕育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也要在新时代的发展机遇中,展现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更深厚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