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县南屯头村张增田问:
我父亲入土40 年了。 地邻为了盖房,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把父亲的坟墓平掉三分之一, 还刨了坟头上的两棵树。
我跟村里反映,村委会不管这事。
我想问一下,法律上对此有没有规定,我该怎么维权呢?
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高卫东律师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
人们为死者建坟,是出于表达对死者的纪念和哀悼,这是人类延续多年的一种传统。 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的行为是对死者的一种侮辱和践踏,更会引起死者的亲友在感情上的强烈不满和憎恨,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和纷争。 因此, 这类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其中“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是指将他人坟墓挖掘、铲除。
应当注意的是, 本项规定的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是一种故意的行为。如果由于过失在生活或生产施工中无意中造成他人坟墓破坏的,则不属于本项所规定的行为,可按民事纠纷处理。
本案中,如果邻居建房是经有关政府机关合法批准,且定点时涉及到你父亲的坟墓,那批准机关未经你同意就定点审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邻居盖房时如果未与你家协商,就毁坏了你父亲的坟墓, 那就构成侵权。你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河北农民报)
春节将完, 抢票是所有在外游子绕不开的一个“坎儿”,而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谋划种种购票骗局,骗取钱财。 根据近期出现的案例,在此提醒广大旅客要谨防以下六种骗局。
(1)假网站出售“特价票”。 不法分子制作虚假购票网站,声称打折或百分之百有票,待购票者上当后再以信息不全等理由要求购票者补全银行卡账号、密码等重要个人信息,然后骗取钱财。
(2)“黄牛”加价帮忙代买。 不法分子伪装成“黄牛”,声称自己有票,只需在原价基础上多加一二百元即可代买。实际上,他们只是利用现有的火车票, 用修图软件修改票上的信息以假乱真。
(3)“快递员”上门送票。 以购票成功、“快递员”上门送票为手段,假意约见购票者在某地见面给票, 同时又要求购票者的亲友在银行门口等待,接到电话再汇款。随后,通过“来电任意显软件” 冒充购票者的手机号给其亲友打电话催促汇款, 利用购票者尚未与亲友联系的时间差骗取钱财。
(4)银行卡密码诈骗。 冒充客服以种种理由要求购票者向指定账户付款, 或利用购票者对网上支付不熟悉的特点,骗其输入银行卡账号、密码,窃取这些信息后盗取卡内的存款,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5)车票保证金诈骗。 冒充客服要求先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保证金后才能出票, 然后利用购票者急于拿到票的迫切心理, 以种种理由诱使追加订金或保证金。
(6)假冒员工诈骗。 如冒充客服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正规网站提供的第三方安全支付,或假冒火车站内部工作人员等骗其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
(据人民网-生命时报)
在一些人眼里,拆迁对农民来说是大好事,不仅给安置房而且给补偿款, 甚至有人盼着拆迁“发家致富”,更有甚者,赶在拆迁前连夜加紧盖新房,希望能多获得一些补偿款。 但这种行为不仅会危害自身安全,更是违法的。 违规加盖房子出事故的惨痛教训,近年来已发生多起。 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徐春晖跟您说说加盖房子那些事。
徐春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不少城郊农村开始了拆迁。 老百姓最关心的莫过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在一些人眼里,拆迁是快速致富的方式之一。 在利益驱使下,一些人为了能够多拿一点拆迁款, 采用各种方法骗取、 套取补偿款。 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连夜加盖房屋,增加房子的使用面积。
曾经有这样一个新闻, 王某在市郊的大道边有一套二层楼房。 得知市里要修建公路,征收房屋时,他喜出望外。 为了能多拿一些拆迁款,他悄悄买了建房用的水泥、钢筋等材料,在原有的二层房屋上加盖一层。 几个月过后,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王某家协商房屋征收补偿问题,王某的二层楼变成了三层楼房,工作人员对王某详细讲解了关于房屋征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告诉他违规加盖的一层房屋不能获得任何补偿。 刚开始王某百般抵赖,工作人员说房屋拆迁不光看现在的房子,还要看卫星航拍图,拆迁以航拍图为准。 此话一出,王某哑口无言。
现在农村拆迁已经越来越人性化, 国家会尽可能多的照顾农民的切身利益, 不仅房屋能够拿补偿,而且还有宅基地补偿款。 即便这样,还是有人钻空子,扰乱拆迁补偿秩序,影响他人利益。
拆迁补偿的前提是房屋是合法的。 就像上面的例子一样,临时加盖的房子不但不予赔偿,还会追究其连带责任。 况且仓促盖房难免会发生安全事故。 相关法律有规定,房屋扩建需要在自己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内,超出就算违规建筑。建设时得提出申请,符合规划和相关许可,不申请、不经过批准的建筑都是违法的。
(据央广网)
开年就谈好收入平分,可过了大半年,钱影子都没见到,湘潭县石潭镇的黄某找“合伙人”张某要钱,大闹了一场也没闹出个结果,于是找来了民警。 民警来了,气氛是缓和了,可张、黄两人把事情一讲,让民警“越听越感觉他们的经济纠葛像个诈骗案”。两人凑猪数套取国家养猪补贴款后, 因为张某独吃了这笔钱,费了力没得利的黄某发誓“维权到底”,这才使事情“醒了门子”。 昨日,张某和黄某被关进了看守所, 到这时他们才明白, 他们钻了补贴政策的空子,却已经触犯了法律。
18 日早晨,湘潭县石潭镇的张家门口热闹得不得了,邻居们都赶着来看热闹,有个女人大骂,“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没有我,你能拿那么多钱吗? ”这个女人是同村的黄某,也是当地养猪明星户。黄某拦着张某家运送饲料的车不肯放行, 一定要给钱才肯让道。 黄某担心势单力薄吃亏, 干脆拨打了110,“看民警怎么处理! ”
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黄某说,去年张某与自己合伙做生意获利12000 元, 事先说好两人平分,可到如今,张某却总以“钱款没到账”搪塞,自己一分钱也没拿到手。“收入平分事项没在合同里写明?”民警问。黄某说,她和张某凑齐了300 头肉猪, 领取了国家养猪补贴款,就是这笔钱惹得两人争执不休。 凑猪?领取补贴款?民警调查发现,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
据了解,畜牧部门为鼓励生猪养殖,对养殖户有一定的补贴政策, 单户养殖300 头以上肉猪的就可以获取一定数额的补贴款,但政策不允许多户“凑数”。2017 年,张某家的存栏肉猪只有180 头, 为此他找到同村的养殖大户。 黄某,“凑点猪,我们一起领钱,事后平分。 ”
随后, 张某凭340 头肉猪顺利领取了12000 补贴款。 然而,黄某多次上门要求平分补贴款,张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两人为此没少吵过嘴。直到两人闹翻了请民警调解,才让他们的勾当暴露。
(据长沙晚报)
农民工马村村在工地干粉刷工时不慎从架子上摔下,落下九级伤残。因没签劳动合同也说不清谁雇的自己,雇主反称不认识马村村拒绝赔偿。 僵持四年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雇主一次性赔偿马村村各项费用共计一万元。
2018 年10 月,泰安农民马村村经老乡介绍来到济南, 在某工地干粉刷工。 11 月13 日,正在干活的马村村不慎从架子上摔下来, 当场造成数根肋骨骨折, 马村村被送进济南某医院治疗。 住院15 天,其间的医疗费用由雇主李立全部支付。出院后,经司法鉴定,马村村落下九级伤残。 马村村要求李立支付自己的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3.4 万余元,李立却拒绝了,马村村一纸诉状将雇主李立告上了历下区法院。
马村村对法律一窍不通, 雇工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自己给谁干活,谁来发工资,马村村一概说不清楚。案子第一次开庭审理, 被告李立坚称自己不认识马村村,更没雇他干活。马村村的代理人随后拿出一份事故发生后对李立作的询问笔录, 上面有李立的签名和手印。李立仍然一口咬定,笔录上的手印不是自己的, 并请求进行指印鉴定。
日前, 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询问笔录上“李立”签名处的指印确是李立本人的。 法院随即安排二次开庭。 开庭前主审法官温进却发现询问笔录虽是李立本人签名摁印, 笔录内容却只能反映当时马村村是在工地干活时受伤, 无法证明是李立雇用的马村村。
在开庭前十分钟, 主审法官分别对原、被告代理人进行耐心调解,最终使李立承认了雇用马村村的事实,而马村村也同意放弃部分不切实际的要求。在法官主持下,马村村和李立达成调解协议: 李立一次性赔偿马村村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一万元,当庭过付。这起旷日持久的伤害赔偿案最终在开庭前画上句号。
(据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