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元,杨传勇,王付庭
(皖西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2)
作为较成熟与定型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为“高校思政理论课”),在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既有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相协调的条件或优势,但也有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不适应的限度。只有认清两方面态势,才有可能扬长避短,更好地适应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服务。
当前高等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是高校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正深入持续推进。但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不仅是专业教育的事,也不是只有个别专业教育教学才能参与其中,更不是有些学校设立的创业学院的独享,而是高校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参与。“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1]。高校思政理论课,作为面向全校学生的通识必修课程,应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中有所作为。因此,在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中,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不仅要继续肩负着培育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使命,也要顺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高校思政理论课中的不同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服务。
创新创业教育教学需要课时保证,但就目前高校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来看,不大可能投入太多的教学学时进行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虽然现在不少高校在创业学院的协调下,各系或学院结合本专业拿出一定学时的专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而高校思政理论课在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面具备的时间和课时优势,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在学时方面的不足。一般地,高校思政理论课的学分和教学课时较多,本科院校多为2年至2.5年,高职院校为1年至1.5年。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本科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原理”)课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课5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课3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3学分、“形势与政策”课2学分;专科生“概论”课4学分、“基础”课3学分、“形势与政策”课1学分[2]。相应地,这些课程的课时大致是学分数的16~18倍。当然,高校思政理论课的这些教学课时,不可能全部用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但有这么多的教学课时作为基础和保证,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渗透和导向,这在高校其他课程教育教学中几乎没有。
虽然国内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渗透始于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但高校全面启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还是从2010年《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开始,特别是继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后、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渗透意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上升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措施。但总体上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还处在发展过程中,远未达到规范和成型的地步,尤其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学科的参与和介入方面,单一、随意、万能的倾向比较明显。不可否认,经济管理或其他应用性较强的学科,确实较适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完全否认或排斥其他学科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中的可行和适用。一般而言,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形式和内容的全面性和完善性角度看,参与和介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学科应当多样化,这样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学科视角。而高校思政理论课涉及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从事高校思政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教师的学科背景则更为广泛。因此,高校思政理论课可以从课程的学科范围与教师的学科背景两个方面,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提供众多不同的学科视角。
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探讨和实践过程中,特别是不少高校设立了创业学院,接受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学生大大增加。但从全国高校的总体情况看,能直接参与或接受高校创业学院的创新创业培训的学生,所占比例还不是太大,因为高校创业学院更多地进行创新创业培训或教育教学的协调工作。但在创业学院指导和协调下各系或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在不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全员参与”。但这个“受众的全覆盖”有一定的“水分”。当然这并不是贬低或看衰各系或学院主导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但由于各系或学院“自留地”和“附属物”的心态以致“良田”变“荒地”和“废田”的现象还是存在的,比如师资的“拉郎配”、教学时间的“故意减少”、教学内容的“随意化”。而高校思政理论课则面向全体高校学生的通识必修课,不是任意选修课,而且有固定的学时和师资。这可保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面向每个学生,几乎无一例外。
高校思政理论课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有相协调的条件或因素,这些条件或因素有利于发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中高校思政理论课的功用。但是高校思政理论课渗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也有一些限度。
就高校课程体系来看,高校思政理论课是通识教育课,不是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就高校课程性质来看,高校思政理论课的“思想性”“政治性”和“理论性”等基本性质明显,高校思政理论课体系中的“基础”“纲要”“原理”和“概论”等课程都是围绕通识教育的类型和“思想性”“政治性”“理论性”的基本性质设置,区别或不同之处只是程度或重点而已。“形势与政策”课程“因时而化”的政策性质更加突出。但相对地说,“形势与政策”的课程性质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有一定的相容性,而“基础”“纲要”“原理”“概论”的课程性质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相容性较少。
高校思政理论课课程体系中的“基础”“纲要”“原理”“概论”都有自己相对稳定的、特定的教学内容。各自课程的内容相异,但共同构成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形成和培养的内容体系,而且这些内容中的绝大多数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关联不多。如此情形下,如果强行或硬性塞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明显有生搬硬套、罔顾事实之嫌,甚至在教学过程中会出现教学内容脱节的现象。不仅如此,而且每门课程的内容高度压缩、要点多、涉及面广,自身内容都较难在课堂上深入展开阐述,不少内容只是稍微提及,甚至是点到为止。这种情况下,也难以增加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但相对地说,“形势与政策”的课程内容可以更多地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素材,而“形势与政策”课程的阶段性和年度性的教学内容要求,也不大可能全部或固定地讲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
谁也不能淡化、稀释与否定高校思政理论课的教学目的。通过高校思政理论课的教育教学,为大学生逐渐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深厚的国史国情基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历史进程和理论发展基础。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培养具有创业基本素质和开创型个性的人才为目的。从宏观上,高校思政理论课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目的有一定的相通性,都涉及素质培养,为人才培育奠定基础。但从各自具体教学目的看,高校思政理论课的教学目的更专注思想性和政治性,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目的则更强调应用性和技能性。这种差异也是教育教学过程兼容性的一个障碍。相对地说,“形势与政策”的某些或阶段性教学目的,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目的有相当的一致性,但毕竟“形势与政策”的课时较少难以较充分地、持续地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目的保持一致。另外,即使“形势与政策”与创新创业教学目的这种一定程度上的一致性,也不能冲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目的的政治性和时势性。
无论从教还是从学的方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认识和实践定势,无不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更应当突出“思想性”“政治性”和“理论性”。从学校教务部门的“管”来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期、学时、考核,是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管理和安排的定势出发的;从教师的“教”来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内容、模式,是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备课和过程安排的定势出发;从大学生的“学”来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目的、方法、方式,是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提升自己思想政治素质的需求出发。在这些“教学定势”和“学习需求”强大存在的背景下,对于“高校思政理论课渗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是不是“节外生枝”、甚至是“无中生有”也就有较广泛的议论或疑虑,特别是在高校思政理论课自身课时不饱满的情况下。从中可以想象,高校思政理论课渗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在实际过程中会遭遇的阻力之大。
虽然如此,但总体上,高校思政理论课一定程度地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不仅必要,也是可行的。必要之处在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是当前高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高校思政理论课也要适应和服务“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可行之处在于,高校思政理论课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有一定的相融相通,也具备一定的条件和优势。但也应充分注意到在高校思政理论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限度和不利因素,积极应对高校思政理论课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困境。
对于“高校思政理论课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一般有三个疑虑或问题:一是高校思政理论课中能否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二是高校思政理论课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是否会影响或削弱普通高校思政理论课的“思想性”“政治性”和“理论性”?高校思政理论课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针对这些疑虑,笔者的观点是:第一,无论从国家发展的“双创”重大战略和高等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要求、还是从《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2],都可以得出明确结论,高校思政理论课可以一定程度地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第二,高校思政理论课渗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只是一定程度、一定方式地融入,而且主要是“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导向”[3],不会影响或削弱普通高校思政理论课的“重要阵地”和“主干渠道”地位;第三,高校思政理论课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是根据不同课程“量体裁衣”、不是“千篇一律”,是根据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和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要求、适时调整,不是“永恒不变”或“一劳永逸”。
高校思政理论课渗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不是“空穴来风”式的随意“漫谈”,要有相对规范的教学素材,并且这些教学素材在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的讲稿和教学展示中应当有所体现。但在高校思政理论课通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中,又确实没有集中或典型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素材,只有零星的或相关的教育教学素材。这就需要在实际教学中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又能偏离教学大纲规定,适时适当地规划素材、充实内容。其基本要求主要有:一是根据高校思政课中的不同课程规划相应的素材,二是根据不同的年级或专业或学校层次规划教学素材,内容和形式也要有所区别,三是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因时而化,四是教育教学素材的选择尽可能地贴近创新创业实际,但也不可一味地“标新立异”。
由于高校思政理论课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不适应的因素,具体教学实施并不“一帆风顺”。但在“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需要”的背景下,即使存在“高校思政理论课课时少、内容多”的现实状况,高校思政理论课既有必要与有可能一定程度地组织渗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但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协商一致。党委宣传部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政部可能更强调思政理论课教学,而学校教务主管部门也许更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这就需要协商协调、不能强制。二是量力而行。高校思政理论课渗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和课时的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量体裁衣,不能过分扩大。三是因势利导。实际教学过程中,相关教育教学素材的选择和运用应“顺其自然”,避免“生搬硬套”“唐突”的现象或过程。四要导向导引。与创业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不同,高校思政理论课渗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主要应是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导向的教育教学。当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发挥高校思政理论课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中的优势和作用,并坚持“面向全体、注重引导、广谱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4],以适应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要求。
总之,在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不仅要肩负着培育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使命,也要顺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要求,发挥高校思政理论课中的不同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优势条件、缓解不利因素的限度、积极应对困境,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服务。但必须特别说明的是,高校思政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是“利用自身的学科性质、教学特点,特别是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广的优势,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在教育教学的总体导引和方向上,渗透、贯穿和突出创新创业素材和知识,激发、启迪、倡导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锻炼、培养和培育学生创新创业动力和能力”[3],其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内容呈现应更注重“一般性、导向式”,而非强调“专业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