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俐,罗 靖,杜正飞
(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5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 2013)(以下简称“《管理规范》”)是针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各项活动预先设定基本流程和控制要点的标准文本,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工作的主要依据。《管理规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起草,2013年3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提供了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指导企业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2013年5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的通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正式启动。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以下简称“贯标”),即贯彻、实施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是指企业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具体要求,架构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编制体系文件,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实现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战略运用,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过程。近年来,知识产权贯标已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企业创新创造的重要举措。
《管理规范》是一个推荐性的国家标准,不强制要求企业执行。目前,推行该标准主要是依靠“政策引导-企业主动-咨询服务机构参与-认证机构认证”的模式开展,其中,“政策引导”是目前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主要推动力[1]。
2013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的通知》,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全国的贯标工作做出了部署。2015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贯标工作的重点任务。2017 年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了包括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在生产经营、科技创新中加强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等一系列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
在国家政策引导的同时,为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相关部委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的工作要求,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先后开展推行标准的试点工作,印发实施方案及发布奖励政策,并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协调合作,融合财政、税收、科技等领域创新促进政策,加强推行本区域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在资金扶持方面,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为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该区纳税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标第三方认证以后,可以获得省级、市级、区级累计共55万元的贯标补助[2]。
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引发了一波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热潮。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统计,截至2017年末,我国累计有8127家企业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覆盖全国29个省、市[3]。但在获得认证的企业中,仍然有部分企业是为了获得政府资金扶持,或者为了完成任务摊派而进行贯标,源动力不足,建立管理体系的过程过分依赖贯标咨询机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和企业实际运行的融合度不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没有起到促进实际管理的作用,贯标效果不尽如人意[1]。
按照《管理规范》的条款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独立组织实施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工作。但对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而言,聘请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贯标提供专业的服务,能更快捷高效规范地建立起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但目前咨询服务机构数量众多,能力良莠不齐。如何甄别代理机构,建立起既符合国标要求,又适宜本企业管理要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按照各地方经费后补助的规定,贯标企业必须获得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才可获得补助。而目前,我国仅有两家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即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4]和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5]。2018年2月11日,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5号公告),进一步对知识产权认证活动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对认证机构事中事后的监管,并对外审员提出了必须全职进行认证工作的要求。而目前我国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外审员资格的人数总量不大,再规定必须专职进行认证工作,面对日益增长的认证需求,认证机构人员不足,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审核认证工作要求[6]。
同时,目前的知识产权管理认证,一个证书的有效期限是3年,包括第一年的首次认证审核和第二年、第三年的监督审核。其中首次认证包括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文件审核、现场审核、颁发认证证书等几个步骤;监督认证主要为现场审核。认证过程中,除了申请认证的认证审核费用、证书打印费以外,现场审核所涉及外审员的差旅交通费、食宿费均需由申请认证的企业承担。调查统计显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与体系认证的总平均成本为12.02万元,其中内部成本比48.42%,实施阶段的成本占比28.2%,认证费用占比为23.38%[7]。由此可见,企业维持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每年仍需要一笔固定的支出。对部分企业而言,特别是一些小、微型企业,过高的体系认证维持费,使相关工作难以为继。
我国编制推荐性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 2013),并制定一系列促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贯标政策的根本目的在于:以执行标准的方式,加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并以标准化的模式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应该以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为依据,结合企业实际,按照贯标流程有序开展。因为各个企业的经营规模、组织结构、服务内容、发展阶段、知识产权管理侧重点都不相同,在进行实际贯标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参照标准诊断,结合实际贯标”的原则。
鉴于目前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本文基于企业实际需求,对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新模式进行了探讨。
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不应以是否获得第三方认证证书为标准判断企业是否实行《管理规范》,而应该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取得的实际效果作为评价的标准,对企业实施相关政策、资金的扶持,积极推进各类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进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取得的实际效果,一是是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执行了《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二是执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对企业实际经营具有规范和促进的作用;三是应该有实际的数据表明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给企业带来了实际的用处。
《管理规范》提供了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包括立项、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的全产业链的知识产权管理,且重点针对拥有全产业链的实体产品生产型企业。因此,拥有全产业链的实体产品生产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及认证过程相对一些非全产业链的产品生产企业(如产品外包生产企业、仅受委托生产的加工型企业等)、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服务型企业(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咨询公司、以客户信息为主要管理对象的金融外包服务公司等)更容易搭建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然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的最终目的是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管理规范》并没有对贯标企业的类型提出要求,所以只要在经营活动中涉及知识产权的管理需求,都可以参照《管理规范》建立符合自身发展需求和经营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在实际贯标过程中,生搬硬套模板编制文件体系,建立和自身发展不契合的管理程序,不但不能起到促进作用,还会处处受到掣肘,对企业的实际管理造成负担,适得其反。不同类型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发展状况,不涉及本企业的《管理规范》标准条款要求可以暂不考虑,保留企业原有的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结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既符合本企业发展现状,又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咨询辅导机构熟悉《管理规范》条款要求,可以帮助企业加快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进程;认证机构从第三方的角度监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执行,可以帮助企业保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成果。但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的根本目的是按照标准化的模式提高自身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咨询辅导机构和认证机构可适度参与,但不能成为贯标工作的主体。企业应该根据自身需求,考虑是否聘请咨询辅导机构介入。有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可以独立完成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对小、微型企业而言,委托咨询机构进行知识产权托管,可以节省成本并实现知识产权管理效率最大化。
鉴于我国第三方认证机构数量少,难于满足日益增长的审核认证要求,同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性质、经营规模、认证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考虑是否进行贯标第三方审核认证。应该积极鼓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第二方(经营活动相关方)审核认可的机制,让市场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持续开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企业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体。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果。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是企业创新发展过程的重要保障。基于需求,企业主动开展知识产权贯标,更符合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