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甲醇燃料数质量管理风险的分析与管控

2019-03-02 01:53杨正斌
石油库与加油站 2019年6期
关键词:车用质量标准燃料

陈 卫 杨 毅 杨正斌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 贵州贵阳 550001〕

车用甲醇燃料具有含碳量低、含氧量和辛烷值高等特点,有利于充分燃烧,有效提升车辆发动机运行效率。我国从2012年起,在山西、上海、陕西、贵州、甘肃等5省市组织开展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科学全面地验证甲醇汽车的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环保性等,于2018年由国家相关部委共同组织验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9年3月12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重点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资源禀赋条件较好的地区,加快推进甲醇汽车的应用。贵州省作为先行先试的主要推广地区,具有前期积累的试点经验,必然会进一步完善车用甲醇燃料标准规范的配套及管理体系。本文基于贵州地区车用甲醇燃料的应用现状,分析了销售企业车用甲醇燃料数质量管理的风险,提出了针对性的管控措施[1-2]。

1 基本概念

1.1 车用甲醇燃料的定义

车用甲醇燃料是指由车用汽油与甲醇按照一定比例调和而成的新型车用混合燃料,以系列代号M表示,主要的类型包含M15、M20、M50、M85、M100等,其中M代表甲醇,其后的数字代表甲醇所占的体积分数或质量分数,实际标准中较多情况采用体积分数[3-4]。

1.2 车用甲醇燃料质量指标

车用甲醇燃料作为一种新型燃料,在应用之初,国家已出台了车用燃料甲醇国家标准(GB/T 23510—2009)[5],贵州省在试点推行M15、M100车用甲醇燃料过程中,根据国标(国家标准,下同)的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相继发布了车用甲醇燃料的地方标准(DB52/T 618—2014)、团体标准(TB52/GZHX 001—2016)[6-7],笔者还收集了地方某企业标准,一并整理出车用甲醇燃料的关键质量指标对比表(见表1)。从表1中可见,各级标准大部分质量指标项目、参数值一致,地标、团标、企业标准项目数多于国标(如新增低温抗分离性能、遇水抗相分离性能、有机氯含量、碱值、铁含量、磨痕直径等),但与国标、地标、团标、企业标准中个别质量指标参数存在差异(如沸程、水分、蒸发残渣、碱值)。

表1 车用甲醇燃料各级质量标准质量指标对比

2 数质量风险分析

2.1 质量标准不统一,不利于质量控制

车用甲醇燃料同时存在国标、地标、团标、企业标准等四级标准,销售企业选择何种级别质量标准执行,较难抉择,不利于企业内部销售燃料的质量控制,易与消费者产生质量纠纷,且销售企业在应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抽检时,因质量标准中具体指标参数的差异,可能引起抽检质量不合格的争议,存在质量风险。

2.2 配送体系不完善,不利于质量保障

因车用甲醇燃料的主要原料非企业自主生产,销售企业主要提供车用汽油作为基础油品,需要添加甲醇进行调和。甲醇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含量越高,腐蚀性越强,尤其是M100车用甲醇燃料不能采用常规罐车装卸。因此,车用甲醇燃料调和、配送流程并非全在系统内流转,较多涉及外部企业和运输车辆,不利于运输过程的质量保障。

2.3 质检设备不齐全,不利于质量把关

当前适用于车用甲醇燃料的四级质量标准存在差异,质检室较难在短时间内配齐相应的全部质检设备,不能同等执行车用汽油出库质量检测或全分析的要求,只能采用向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按批次送样检验、日常抽检部分指标等综合管控方式,不利于车用甲醇燃料进、销、存过程中的质量把关。

2.4 计量交接不规范,不利于损溢管理

车用甲醇燃料在销售企业加注站的经营模式多样,在加注站运营初期,有完全自营、合营销售、代销代存等模式,涉外企业、承运车辆不了解销售企业计量管理要求,承运车辆与加注站缺乏统一的计量交接规则,存在损溢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不利于销售企业内部的损溢管理。

2.5 站级管理不到位,不利于风险防控

因车用甲醇燃料与车用汽油中的化学组分性质不同,尤其是甲醇存在腐蚀性、毒性等特点,使用的加注机与传统车用汽油加油机也不尽相同,加注机、管道等设备材质要求耐腐蚀、密闭性好,加注站员工对于新型设备、操作流程不熟悉,不清晰站级数质量管理的关键,易出现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不利于数质量风险防控。

3 数质量风险管控

车用甲醇燃料虽然有别于传统车用汽油,但仍可以借鉴部分车用汽油的数质量管理模式。当前核心管理工作要点可概括为建立健全车用甲醇燃料数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进、存、运、销环节质量风险和计量风险的防控。具体实施过程中,须经过系统性的风险识别后,重点针对关键风险点进行分析,逐一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结合前期梳理的车用甲醇燃料数质量风险点,提出具体的管控措施如下:

3.1 紧盯质量标准变化,做好质量抽检应对工作

销售企业要紧盯各级质量标准的变化。从贵州省来看,基于当前车用甲醇燃料四级质量标准同时运行的现状,销售企业要积极与对应层级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对接,确认区域内的执行标准。若采用企业标准,须协调供应商向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申请备案,公布具体执行质量控制指标。在应对外部质量抽检时,应充分做好质量合格判定标准的沟通解释工作,防止因采用质量标准不同引发的质量争议,甚至恶化为质量事件或事故,造成对企业品牌形象的负面影响。

3.2 规范物流配送流程,做好运输过程监管

车用甲醇燃料推广过程中因各品类经营模式不同,配送方式也存在差异,如M15车用甲醇燃料采用销售企业内部传统配送模式、M100车用甲醇燃料采用外部配送模式等,但无论何种配送模式,均要规范物料配送流程,重点监控运输设备的合规性。原则上必须执行“专车专用”,换装品类必须进行清罐作业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其中,M15车用甲醇燃料的调和操作主要在运输车辆装料过程中执行,调配程序和调配比例必须合规;M100车用甲醇燃料对运输罐车材质有更高要求,一般须用不锈钢罐体,具备条件时,配送车辆宜采用加装了干燥装置的罐车,在装入车用甲醇燃料前,可采用氮气吹扫进行清洁干燥,且必须确认罐车内无水、无污垢。

3.3 配置升级质检设备,做好质量检测把关

销售企业根据当地经确认执行的M100车用甲醇燃料质量标准,结合实际,逐步给予内部各级质检室配置升级检测所需质检设备,完善日常出入库、站质量检验流程及凭证,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内控监管,协同供应商加大对加注站的抽检力度。密切关注车用甲醇燃料销售、保管情况,一般存储周期在超过3个月时,必须抽样送检,切实做好质量检测把关,确保质量100%合格。

3.4 完善计量交接规程,做好损溢控制管理

基于现在车用甲醇燃料的经营模式,无论何种配送方式,最终都需要到加注站进行接卸,其中,M15车用甲醇燃料在油库调配出库后,与传统车用油品相同,在加注站进货、销售、库存管理均采用体积核算,但当前M100车用甲醇燃料主要由外部配送,供应商不同,计量交接的标准也不同,存在体积和质量交接两种方式,不利于损溢管理。鉴于加注站普遍采用“升进升出”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车用甲醇燃料计量交接规程,逐步统一采用标准体积核算运输损溢,有效控制加注站综合损溢。

3.5 明确站级管控关键,做好数质量风险防控

加注站车用甲醇燃料储存须“专罐专用”,严禁车用甲醇燃料与车用汽油接卸管道、加注枪、气体回收管道、取样桶、标准桶等混用,加注站的设备设施(包含液位仪、加注机、储罐、管道、密封材料等)应选择适用车用甲醇燃料的材质。其中,金属材料宜选用不锈钢、碳钢等,不宜采用铝、铝合金及镀锌材料等;非金属材料宜采用氯丁橡胶、氢化丁腈橡胶、氟橡胶、聚丙烯、缩醛树脂、尼龙、聚四氟乙烯等材料,不宜选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等遇车用甲醇燃料产生溶胀严重的材料。车用甲醇燃料加注机附带的加注软管前应安装过滤器,过滤孔径不大于40μm(400目),须选用耐腐蚀的材质制作,定期检查过滤器运行现状,根据实际情况,清洗或更换滤材。加注站接卸车用甲醇燃料前须进行取样观测,符合外观质量标准(室温下油品清亮透明,不分层,不含悬浮物和沉淀物)方可卸油。销售车用甲醇燃料的加注机必须有明显标识或标牌,加注前与车辆进行确认,品名及牌号相符方可加注甲醇燃料,不得向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中直接加注车用甲醇燃料,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开展加注作业,当出现雷雨、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应随时监测罐区和操作井水位,如遇进水情况,应立即停止加注作业,复核燃料质量是否出现问题,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8]。

加注站一般安装专用的车用甲醇燃料加注机,其结构和材质均有特殊要求,加注站员工要熟练掌握关键零部件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等常规技能,尤其是加注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和自校,确保计量精度符合国家标准,对加注机关键部位施打铅封,避免产生计量纠纷或违规违法行为,切实防范计量风险。

4 结语

鉴于国内正在加快车用甲醇燃料的布局,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数量在未来会逐渐增加。本文结合贵州省内前期的试点运行情况,分析了部分数质量管理风险点,提出了一些管控措施和工作建议,可为类似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销售企业可以结合区域应用现状,继续着力于车用甲醇燃料数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车用甲醇燃料数质量风险管控体系,达到切实防范风险的目标,为车用甲醇燃料的推广应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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