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协会优势 推进新时代调解工作提质升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

2019-03-01 00:07孟婷婷
人民调解 2019年9期
关键词:司法局调解员兵团

孟婷婷/本刊记者

8月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正式宣告成立,兵团3000 多个人民调解组织,近1.4 万名人民调解员有了自己的“娘家”。

为适应新时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要求,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和兵团职责使命,推进新时代兵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今年以来,兵团司法局积极组织推进成立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兵团司法局原基层处4 名同志作为发起人,向兵团司法局党委报送《关于筹备成立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及解决开办经费等事项的请示》,局党委批准同意成立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并作为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发起人向兵团民政局递交有关申请,报请核准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章程、协会选举办法、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

协会章程明确,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是由辖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专业人员组成的行业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章程确立协会基本职能:指导兵团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及业务工作,指导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相关工作;发动会员和师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积极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开展创先争优和表彰奖励;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业务技能竞赛、理论研讨和职业道德建设;支持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会员救助、帮扶;向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社会矛盾纠纷情况、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开展各类咨询服务;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范;开展与外省、市、区和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调解组织的交流活动;办理中调协、兵团司法局委托办理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大会选举产生了37 位理事。在紧接着召开的一届一次理事会上,表决选举了9 位常务理事,并选举兵团司法局副局长刘江辉为会长,兵团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朱相明与2 位基层人民调解员为副会长。协会主要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等候选人名单,是由本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经师市司法局党组初审,报兵团司法局党委同意后确定的。对拟任会长人选报请兵团党委组织部,进行了兼任领导职务的资格审查和任职批复。

此前,协会还完成了会员登记工作,共登记会员16944 个,其中团体会员3030 个,个人会员13914 个,包括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行政人员及相关人员。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冰出席会议,向协会的成立和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她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就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面对中央新要求、人民新期待、发展新机遇,司法部提出新任务——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建立人民调解员协会,就是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目标新任务的重要平台和重要举措。通过加强人民调解员协会建设,把人民调解员团结组织起来,成为乡村法治建设的专业力量,对于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人民调解员协会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各方力量有机连接起来,对于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制度链接、程序衔接,实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健全完善协会行业管理体系,对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业自律体制,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她鼓励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发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就地化解,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做出贡献。

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梅桂萍在会议上,对兵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员协会提出要求。她说,人民调解员协会是广大人民调解员自己的组织,在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组织会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工作交流等方面发挥着统筹衔接的重要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人民调解员协会建设,更好地发挥协会在统筹协调、服务会员、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升级。协会要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矛盾高发常发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探索更加富有中立性、公正性和公信力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模式,统筹调解资源承接政府购买矛盾化解服务;要完善协会自身建设,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调解员权益,将协会打造成为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可以信赖的“娘家”。

新当选会长刘江辉就协会工作做出安排。他表示,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调整和加强,“调解”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新的变化,兵团调解工作改革发展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协会将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坚定信心,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依托协会所具有的自治、自律和制度机制优势,充分挖掘调解工作在改革发展中的各种潜力,加强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服务,积极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普惠多元的调解服务,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投票选举。图/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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