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模式下职业院校高素质人才培养的研究

2019-02-28 23:52范娜
现代营销·信息版 2019年1期
关键词:五位一体产教融合

范娜

摘 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近年来我国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提出的核心指导理念,如何在产教融合模式下更好地培育职业院校的高素质人才,是各大职业院校提升自我竞争力的关键。结合当前形势,本文分析研究了产教融合模式下职业院校高素质人才培养将面临的教学问题、应注意的问题及实施中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产教融合;五位一体;四线共管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出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从“校企合作”,到“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提高育人质量、为企业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举措,是一种注重培养质量,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的“双赢”模式。

一、产教融合模式下职业院校高素质人才培养教学问题分析

“产教融合”是近年来职业院校重点关注的问题,其本身具有职业性、区域性特点,满足现今社会对人才供需融合的要求,着力培养专业性人才,将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教育教学融合为一体,在专业、课程、资源、实践等方面完善融合建设,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一)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从整体规划上,目前在职业院校中,产教融合多流于形式,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用工需求脱节,在运行形式上产教融合多停留在校内实践基地层次上。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学校的观念要转变,行政部门的思想观念要解放。职业教育是注重实践的教育,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职业院校要在职业教育中强化内涵,打造品牌强校战略,必须转换观念,完善体制创新。因此,职业院校可以遴选规模较大,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状况稳定的企业进行“产教融合”育人合作的同时,可以建立以企业技术依托、学校场地为支撑的“教学性公司”,形成“依靠专业办企业,办好企业促专业,办强专业引产业”的产教融合结构:1、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市场办学,促进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及时融入教学,提升专业内涵;2、提升企业美誉度、解决企业自身及业务相关企业用人需求,推广先进企业标准和企业文化,为产业升级储备人才;3、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企业借鉴合作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同时建立专门的产教融合管理中心进行协调管理,完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制度,建立稳定合作模式,打造牢固的校企合作关系。

(二)精准定位,打造特色课程

1、从学校层面建立“校企一体化”制度保障,使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企业用人需求达成高度一致,对学生教育采用分层递进方式进行,最大限度满足企业个性化用人需求。

2、课程体系和内容设置既要符合教育规律,不减弱基本素质培养,也要符合社会和企业需求,加强综合职业素质能力培养,还要突出企业个性化需求的培养。

学校可联合企业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培养方案、共同编写教材、共建实训基地,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企业参与教学培养的全过程,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了原有的校企双线,实现“校企一体化”协同育人。从学生入校开始,就成为了“双身份人”,既是学校学生,又是企业正在培训上岗的员工,只要培训合格,将成为企业正式员工。

(三)创新教学模式

产教融合教学模式的计划和实施,要以解决技能训练与综合素质培养脱节的问題为首要因素。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从学生进入学校就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既有传统课堂教学,又有信息化手段,例如:有网络技术教学,还有直接进入企业或实训室的实践教学。

校企双方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职业教育,学生德育教育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中,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特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个性化德育教学模式。将企业制度、企业文化融入到德育教育实践课程中,加速文化融合,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融通衔接。

(四)明确职责,“五位一体”的教学评价模式,实现共赢

学校各部门联合企业共同制定“校企一体化”育人实施细则,确保育人过程中双方责任划分明确,保证育人过程管理完善。学校实现了校中有企,企中含校,校企一体,学校的德育教育能够时时影响到企业员工,企业文化也能够渗透到日常教学中,实现校企文化的完美融合。

教学评价引入“五位一体”的教学评价模式,使企业参与学生考核的全过程。学生学的好不好,市场是最好的检验方法。创新的评价模式,可以使学校和企业以同一个培养目标培养学生。

二、职业院校高素质人才培养应注意问题

(一)探索和实践“校企一体化”模式

创新引企入教、“ 技能+职业素养”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健全“五位一体”的教学评价模式、强化校企文化融合模式。

1、建立起政、校、企、行业四者协同配合的“四线共管”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

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四条线”协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协同制定年度专业建设方案,协同组织实施。从而构建校内外双循环教育体系,推行企业参与、学校投资、教师帮带的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深化企业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的改革,切实提升学生的实践参与度及实际效果。

2、健全“五位一体”教学评价模式

在引企入校、校办企业的基础上,企业依托学校设立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学校从学校制度层面成立校企合作管理中心,连接企业、行业和教学部门,由中心管理学生和联系家长,建立起学校、学生、家长、企业、行业参与的“五位一体”的教学评价模式。

3、实践“知、思、行互相渗透”校企文化融合模式

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在学生的日常教育中,以企业制度、企业文化的实践教育为突破口,将职业道德品质转化为学生的自觉追求,校企共建的实训室完全引入企业文化,使学生在实训时不知不觉接触并认可企业文化。而学校中的企业,学校的文化氛围有意或者无意中熏陶了企业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使学校的优秀文化不断渗透入企业中。

(二)创新校企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调育人的新机制

学校制定相关制度,提供制度保障;提供经济支持学校师生创业,成立校办企业,入驻企业和校办企业以及师生一起,共同实战,共同学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校企实现协同育人机制。

三、职业院校高素质人才培养实施中的不足之处

(一)政府政策法律保障略有不足

就现实情况来看,按照“行政搭建平台,校企自愿合作,行业指导监督”的政策设计路径,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尚需要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及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行动,特别是政府部门更进一步推动。

目前尽管国家在顶层设计上就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已作了科学的安排,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来支持校企合作,但没有真正的法律保障措施。一些地方把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停留在口头上,政府一直表示大力支持,学校相对比较主动,企业被动甚至不动,缺乏深度的内在动力。无经费保障、劳动准入制度执行难到位。另外对于双方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界定,如果校企双方合作愉快,将不会存在问题,如果发生矛盾冲突,则无法引用政策法律快速解决。

(二)职业学校制度建设略有滞后

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标准存在着很大差距,按照我们教学计划培养的人才只能是大众化的需求,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学校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的探索校企合作模式,不但在政策上给予支持,而且在资金上给予保障。国内校企合作多是根据自身短期利益需要形成的,由于双方承担义务的意识较弱,合作形式偶然性多,合作关系难以巩固。比如订单式合作培养模式中,学校相对被動,培养多少人,什么时候培养,完全根据企业需要,学校没有主动权。

(三)企业的经营目标与人才培养的长期性略有矛盾

企业的经营目标不论是长期还是短期,大多是以获利为主。所以不少企业过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其社会责任,虽然愿意进行校企合作,但是忽略了人才培养的长期性、延续性,认为人才培养企业仅需要短期配合,从优秀毕业生中挑选人才,若短期内没有实用人才,就失去了长期合作的动力。

参考文献:

1、《产教深度融合视阀下高职商贸类人才培养的对策研究———以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许慧珍.《南方职业教育学刊》 2016年

2、《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    吴娟  《才智》  2017年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7〕95号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 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55号

作者简介:

范 娜(1981.06),女,法学专业,河南省外贸学校,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职业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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