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暴雷频频,各方该如何应对?

2019-02-28 01:40王文涵
科学与财富 2019年2期
关键词:监管措施P2P网络借贷

王文涵

摘 要:岁末年终,钱紧成为压死P2P的最后一根稻草,很多平台招架不住,出现集中性退出,退出平台数量翻倍了!刚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2月,全国P2P网络借贷平台退出217家,同比增加130家,上升149.43%;环比增加123家,上升130.85%。这样的退出速度,着实让广大投资者损失严重。P2P网络借贷行为的主要相关者:监管当局、网络借贷平台,在面对这样的市场行情,应该做出什么应对措施呢?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监管措施;网络借贷平台

一、监管层面

近几年来持续不断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暴雷”现象与监管当局监管容忍度失衡有着直接的关系。在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初期,由于监管的滞后性,行业经历了野蛮式增长阶段。近些年,监管趋严,行业逐步走上正轨。但是切忌过分限制和约束。这两者的平衡关系对我国金融改革有着深远的意义。

(1)完善关于P2P平台的法律法规

对于P2P平台监管,首先应该要做到的就是明确它的定义和准入门槛等问题,禁止不法分子进入网络借贷行业,明确网络借贷行业的社会价值,出台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从法律角度进行监管,保证网贷的健康发展,真正做一个有正外部性的行业。制定完善规则的同时,必须要提高平台的违法犯罪成本,严惩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归集投资者资金、违规发放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

(2)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

一是设立合格投资者准入门槛。P2P本身就是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对投资者资质和投资额度应有一定要求。建议借鉴国外经验,要求合格投资者必须达到最低年收入或者个人净资产标准,规定其投资于P2P的资金不得超过其年收入或净资产的一定比例,限定最高投资限额、单笔贷款最高限额等。二是建立统一的平台争议机制。鉴于P2P平台经营者和投资者处于不同地域的特点,建立以网络平台的线上争议解决机制,妥善解决投资纠纷。三是继续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提高公众对 P2P网络借贷的认知水平,打破“刚性兑付”理念,树立正确的投资风险观。四是严惩平台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对平台利用隐蔽手段从事金融犯罪,引发非法集资、金融欺诈、恶意拖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部门应予以严厉处置,一经发现,坚决惩处,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良好金融秩序。

现在的P2P平台主要依靠自律监管,行政监管只能辅助。在未来,监管当局需要明确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主体以及监管职责。比如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对风险准备金的要求以及内控制度的管控和信息披露制度等,这样才不会产生推卸责任或者市场混乱的情况。

(3)规范平台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客观、公平、透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环境,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2017年8月23日,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银监办发【2017】113号)。这是我国规范平台信息披露制度最新的、也是最全面的指引,促进了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进程。

二、网络借贷平台

(1)回归P2P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

一是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P2P 平台应停止以风险准备金为产品担保的做法,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提高投资者的风险保障。二是落实第三方担保机构的监管责任。担保机构适当参与平台的风险管理中,对不合规的产品或项目具有否定权,发挥好担保机构的外部监督作用。三是强化投资者的外部监督作用,促进平台履行义务。投资者应要求平台加强对投资产品调查情况的披露,确保其信息能充分反映投资标的风险状况。四是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防范逆选择风险。P2P平台、第三方担保机构和投资者之间应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平台和担保机构对产品落实调查,并提供有限或有条件的担保,投资者根据风险接受能力选择投资产品,也应承担起信用违约风险。

(2)分离中间账户

网络借贷平台经常出现使用客户资金经营自身业务的行为,这是必须要避免的,不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在资金池中沉淀的用户资金可以有投资等多种用途,但是必须和自有资金分离,否则在亏损的状况下,投资人利益得不到保证,会造成严重后果。

(3)完善网络技术

从2007年设立到现在,拍拍贷经过十多年的数据积累和互联网金融科技的发展,建立了“魔镜”征信系统。虽然该系统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但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继续升级互联网信息技术,继续完善该征信系统。对于行业内大多数P2P网络借贷平台而言,技术仍然是需要攻坚克难的一关。

未来,在监管趋严、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P2P网络借贷平台必须集中力量进行互联网技术的提升,特别是在区块链技术应用方面。区块链技术提供去中心化、无需信任累积的信用建立范式。区块链技术建立起一个云系统,所有交易项目信息和数据变更均可储存在该云系统上,实现数据传输中数据的自我证明。若区块链技术得以在P2P行业发展应用,那么网络借贷用户群体的征信数据完全透明化,也将实现完全的共享化。这对平台控制逾期率、防范信用风险是重大利好。

(4)强化操作流程

网络借贷的类型多种多样,操作流程也不尽相同。平台应该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明确网络上的操作程序,避免出现工作人员或者客户误操作,资金流向不明,出现纠纷的情况。

(5)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

一是明确平台自身信息披露内容。建议强制要求平台定期公布自身经营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和借贷业务报告,并对报告真实性负责,要求平台对外公布不良贷款、高管变动、外部审计等重要数据和信息。二是规范披露平台借款和借款人信息。借款信息应包括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借款人信息包括对借款人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影响投资人判断的关键信息。平台要保证信息存续可查,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責。三是规范行业信息的披露。监管机构应搭建统一、权威的网贷信息公开披露平台,定期发布权威的行业信息和数据,并对行业风险进行提示,对存在发布不实信息、虚假宣传甚至恶意欺诈的行为的问题平台,及时予以公布和处理,提升网贷行业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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