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石化企业污染源普查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

2019-02-28 05:31马文猛
油气田环境保护 2019年3期
关键词:污染源普查石油

张 芳 苟 凤 曾 玉 林 姣 马文猛

(1.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中国石油华北油田技术监督检验处;3.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4.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0 引 言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我国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要求每十年开展一次[1]普查。2016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明确此次普查对象为国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和生活污染源。石油石化企业作为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对于国家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等意义重大[2]。

1 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

污染源普查是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必然要求,是改善环境质量、管控环境风险的必然需求,是完善环境统计、夯实各项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

石油石化企业开展污染源普查是准确研判企业环保状态、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产污环节和分布状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企业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物排放清单、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从而为加强企业自身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改善周边环境质量、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2 企业需要开展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石油石化企业应重点围绕工业污染源开展普查工作,同时兼顾涉及的其他污染源。在普查前期编制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开展培训和交流;在普查阶段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基础数据填报等工作,同时完成具有石油石化行业特点的专项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全面完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普查报告,完成成果总结。

3 污染源普查工作常见问题及分析

部分石油石化企业在污染源普查过程中存在认识不到位、普查数据填报混乱以及污染源档案管理松散等问题,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质量造成了影响。

3.1 思路不清晰,认识不到位

3.1.1 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

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个别企业领导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不够,主管领导未亲自抓落实,不清楚污染源普查为什么查、查什么、怎么查,只把其看作环保部门新增的一项工作,没有认真对待和高度重视。要想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不仅需要环保部门,更需要企业机动、生产、技术、储运等多个部门配合联动,如果企业领导不能较好地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仅凭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则无法保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质量。

3.1.2 污染源普查配备力量不足

企业应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并指定专人专干,如实填报,以确保工作质量,满足工作要求。但实际上石油石化企业现有的污染源普查人员多为环保管理人员兼职,由于其自身环保工作任务繁重,开展污染源普查后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只能组织收发普查报表,很难对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管控;而实际填表的下属生产单位因人员变动频繁、专业知识缺乏、环保力量薄弱,存在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理解不到位、贯彻不坚决、填报不准确、上报不及时等问题。

3.2 数据填报质量差

污染源普查数据应如实反映污染源真实排放情况,与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环保税等数据趋于一致。但部分企业在污染源普查数据填报过程中存在质量管理责任不明确、标准模糊、对普查工作未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等问题,导致数据填报错误、逻辑关系混乱,难以解决目前企业多套环境数据并存的问题。

3.2.1 数据填报不完整

如某企业基础档案中有8台锅炉,由于工作人员疏漏或其他原因,实际填报成6台,导致污染源数量不准;某原油加工装置有3种原料,实际填报成1种或2种原料,无法反映真实情况,造成产污量核算不准。

3.2.2 数据填报错误

如某企业某装置废气排放量为56 978.04万m3,实际填报成569 780.4万m3,造成产污量核算不准,无形中加大了企业的产污量,对企业后期的环保管理和决策造成影响。

3.2.3 逻辑关系混乱

如在企业上报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理利用信息中,出现产生量与处置量不一致等问题。

3.3 污染源档案管理松散

污染源普查工作存在时间跨度大、资料种类多、技术要求高等特点[3],且污染源普查数据涉及生产、机动、技术、储运、环保等多个部门,普查过程中形成大量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及实物等多形式和多载体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均可作为普查成果,为企业后续开展环境监管和环保管理提供支撑。应对这些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管理,便于今后查用。但由于普查内容多、普查时间紧、现有工作繁重等原因,大部分企业均未能做到对普查资料或成果及时整理、分类、存档,易造成普查资料混乱和丢失,对后期普查工作的检查验收、普查成果的总结发布和综合利用带来影响。

4 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对策

4.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企业应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环保管理部门组织的污染源普查培训和技术交流,充分利用培训教材、宣传手册、网络及媒体宣传报道等载体,大力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和企业自我培训,促进全员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夯实污染源普查的工作基础。

4.2 做好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即质量控制,要求填报的数据可查实、可考证、可追溯,核算方法科学、规范、统一,加大对填报数据的审核是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分级审核,层层把关,避免出现缺报漏报、重复填报、伪造或篡改普查资料数据等情况,确保上报的污染源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4]。

4.3 加强和规范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

将污染源普查档案归档工作纳入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细化归档工作的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定期培训,严格落实国家《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对污染源做好分类整理,实现“一源一档”[5],做到不重不漏、排列有序、内容准确。

5 结束语

石油石化企业应认真对待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家底。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重视程度、强化内部横向和纵向的协作与配合、做好数据整理、建立多级审核、规范档案管理等工作[6],确保污染源普查数据全面、真实、有效,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从而保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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