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华 SUN Hua 杨莉 YANG Li* 张进 ZHANG Jin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医院各类招标采购的数量和金额均呈上升趋势。纪委“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改变过去单纯依靠现场监督的管理模式,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但对于如何更加有效地进行采购监督并未给出指导性意见。探索完善新的采购监督模式,保证监督不缺失,监督有效能,无疑是医院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难题和新挑战。本文在医院采购监督实践的基础上,以多部门联合、打造监督合力为基础,着力于提高监督效能,探索建立高效能的采购“全”监督。
目前,医院除药品、部分医用耗材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外,大部分物资类、设备类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由医院通过委托代理公司或医院自行组织评审进行采购。医院采购监督的对象应包括医院发生的所有采购项目,不论其组织采购部门、采购金额大小、采购项目类别、采购方式均在采购监督范围内,即采购“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在采购监督中发挥着核心监督作用,纪检转变监督模式后,明确了采购业务主管部门的主体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的是监督的再监督责任。“三转”后对监督的工作职能作用比之前任务更重,监督不是比赛的旁观者,而要建立“赛制”并且不断改进完善,使“赛制”更为合理、合规,让所有运动员和裁判员都按照“赛制”更加规范地运转。
1.缺乏监督合力。一般采购监督部门由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三个部门组成,三个监督部门各自独立,监督力量分散。纪检监察侧重对采购项目民主决策(科室“三重一大”)、廉洁行为规范及信访追踪监督等;审计侧重对工程项目审计、合同协议会签审核和专项审计等;财务侧重合同会签、付款和执行审核等。三个监督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各有监督侧重,虽然有利于发挥各自专业特长,但监督部门之间业务相对独立、不交流,必然导致缺乏监督合力,监督效力不高。
在医院纪委“三转”前,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三个采购监督部门各自完成本部门的监督职责,相互间没有交流与配合。提出“三转”要求后,纪检监察要“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1]。在医院纪检领域,“转方式”的第一个体现是纪检监察人员撤出了对医院采购评审的现场监督,但没有找到合适的采购监督替代方式。采购监督工作量增大、监督方法有限、监督效力不足,难以监督到位[2]。因此,迫切需要提升采购监督效能,利用有限的人力和时间更好地开展采购监督工作,切实发挥采购监督效能。
2.监督不全面。目前,医院大型设备耗材、药品试剂、物资采购、工程修缮、信息软件分别归属医院医学工程处、药剂科、总务处、基建处、信息管理与大数据中心等常规采购实施部门。医院工会、党院办、教育处、保卫处、图书馆等其他部门也会发生相关采购业务。实践中,监督部门不能掌握全院采购整体情况,对具体监督项目的监督处于被动等通知的状态。且监督主要限于对常规采购业务部门,对临时分散采购部门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另外,采购监督应包括对采购需求审核、招标评审、合同签订、物品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仅依靠评审现场的监督无法实现对采购的全过程监督。
3.监督效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过去医院采购主要依靠采购评审会现场监督,监督模式比较单一。虽然,现场监督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和威慑作用,但是,需要耗费监督部门大量的人力和时间,缺乏监督的针对性和目的性,监督效力不高。改进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力,成为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1.整合分散采购监督管理,实现监督合力。五个单独分散的手指不如一个拳头力量大,只有建立统一的采购监督领导工作机制,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三个监督部门的监督力量,才能实现1+1+1大于3的监督效能。纪委监察室、审计室、财务处三个监督部门联合组成了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原有的三个监督部门不再以独立身份出现,而是由采购监督小组统一开展监督工作,调配监督力量。
2.采购监督由单一模式转为多措并举,探索实现采购“全”监督。随着采购实践的发展,既需要丰富监督管理模式,又要不断改进优化各种监督模式的方式方法,才能切实提升监督效能。完善采购监督模式,由单一的现场监督发展为备案监督、专项检查、现场监督和追踪监督多种采购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备案监督指采购主管部门将采购项目信息报送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并建立工作台账;专项检查指针对某具体采购领域开展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检查;现场监督即对医院内部评审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是对采购过程最直接的监督管理模式;跟踪监督指对某个具体采购项目进行从项目立项、评选直至合同签订的全过程监督或倒查监督。
采购“全”监督的概念不是医院的全部采购项目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监督人员追踪,而是不同的监督方式覆盖到全部采购项目,每一个采购项目都会接受一种以上监督方式的监督。
1.建立采购监督工作小组例会制。2018年5月,为进一步整合分散的采购监督力量,在原有采购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医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室、审计室、财务处组成的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负责采购监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采购监督工作小组月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监督工作讨论会,统一部署监督任务,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与分析。按照PDCA管理思路,定期制定工作计划,集体部署落实,及时总结,结合新的问题制定新一轮的工作重点和计划。监督小组例会涉及的相关问题邀请采购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参加,共同研究讨论,促进了问题的协商与解决,也为采购监督部门和采购业务部门搭建了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
采购监督小组的成立及例会制度的执行,彻底改变了过去分散的采购监督模式,一个部门解决多个问题,一个问题多个部门从多视角共同解决。实现了采购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部署,显著提升了监督效能。从过去三个监督部门临时性的监督人员分散工作,发展为具有专业素养的采购监督队伍的统一作战。通过建立有组织的工作机制、定期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打造了一支专业的采购监督队伍。
2.四种监督模式有效结合,打造监督全覆盖。备案监督是其他监督模式的基础,规范的备案监督可对全院采购项目的采购进行有效的信息管理,对于监督部门掌握各采购领域的采购情况、监督采购形式选择、决策具体采购监督模式等采购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场监督是对采购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新的现场监督模式从过去的被动式监督变成了主动出击,规范现场纪律、推动程序完善;专项检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某特定采购领域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追踪监督可对某一具体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督,具体到每一个环节,深度追踪。四种监督方式是点、线、面的有效结合,织成一张网,实现全监督。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特点采取不同的采购监督管理模式,从而实现采购监督全面性和针对性的有效结合。
3.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
3.1 进一步完善备案监督工作。针对原来各采购实施部门报送评审会通知的形式不一,造成信息不对称等相关管理问题,统一规范采购报送内容。2018年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制定统一报送模板,明确报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使用科室、预算金额和采购形式等,要求各采购业务部门在采购会议召开前将《采购评审会议通知》报送采购监督工作小组。通过进一步规范备案监督工作,实现了对医院采购信息的统一备案管理。
3.2 进一步提升现场监督效力。进一步强化院内采购评审会现场纪律,采购监督工作小组细化评审会现场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执行。评审会开始后,首先由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宣读《院内采购评审会现场纪律》,强调评审专家按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场;评审专家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等。建立采购监督问题反馈机制,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定期召开监督工作讨论会,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以采购监督例会会议纪要或采购管理工作改进建议书的形式发送至相关采购实施部门,要求进行情况说明或整改落实。通过制定制度措施,强化落实整改,提升了现场监督效力。
3.3 开展采购监督专项检查。采购监督专项检查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的特点,能够根据当前工作安排和管理重点对某具体领域采购工作进行全方位和全流程的监督检查,从而发现问题与不足,并进行改进与完善。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推动落实“一控两降”任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海卫计发〔2017〕212号和《关于推进和规范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管理的通知》(京卫纠〔2018〕1号)等文件要求,2018年由采购监督管理小组牵头,联合医务处、护理部、医学工程处、感染疾控科、医疗保险办公室、病案科等部门对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和使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对医用耗材采购制度、采购实施、临时采购、价格调整、库存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关改进完善建议。此次医用耗材专项检查,集合多部门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了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加强了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各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专项检查监督的深度挖掘效果。
讨论
医院采购监督管理已经成为廉政风险防控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采购监督工作随采购管理工作同步发展改进,探索科学有效的采购监督管理模式和方法仍然任重而道远。总结采购监督工作实践,对今后采购监督工作有以下几点思考和体会。
1.进一步落实采购实施部门主体责任。各采购业务部门应对主管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承担主体监督责任,监督部门承担监督的再监督责任。采购实施部门不应仅仅依赖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应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与自我监督意识,落实主体责任。采购监督机构在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的同时,还应重视推动采购实施部门的内部控制,通过梳理采购领域的廉政风险,加强部门内部采购制度建设和权力制约,完善采购工作流程,定期对采购管理进行自查,实现采购管理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
2.切实提高采购监督效能。在建立采购监督合力的基础上,根据医院采购工作的开展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监督模式和方法。采购监督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停于表面,不能为了监督而监督,监督是为了提升管理。要充分发挥现场监督、备案监督、专项检查和追踪监督等多种采购监督方式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构建全方位、高效能的监督管理体系,不断规范医院采购流程。
3.进一步提高采购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医院内部采购涉及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医疗耗材、药品等不同领域,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医院采购监督人员主要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人员担任,存在对具体领域招标采购专业知识,相关法规政策掌握不到位的问题[3]。因此,采购监督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构建业务培训体系,提高监督人员专业素质。
只有采购监督模式随监督内容的变化而变化才能有效监督,监督人员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改进完善监督管理方式方法,才能切实推动采购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才能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只有采购实施部门和采购监督部门通力合作,才能促进医院采购工作的高效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