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助力“消薄”的思考

2019-02-26 03:09浙江省常山县农业局324200张志慧
新农村(浙江) 2019年2期
关键词:集体经济用地资金

浙江省常山县农业局(324200) 张志慧

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以下简称“消薄”)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以项目为抓手,谋划、论证、审批、建设、运营好村集体经济“消薄”项目,发挥项目建设效益,增强村集体经济自主“造血”功能,是我省全面完成“消薄”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项目助力“消薄”的现状

(1)利用项目助力“消薄”成为共识 “消薄”要聚焦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强化自主“造血”功能,依靠项目创造效益,持续、稳定增加村集体收入。近年来,全省各地均把谋划、开工、实施一批项目作为主抓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消薄”。据统计,全省6 920个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基本每个村均确定拟建项目。

(2)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的力度大 按照“消薄”三年行动计划,自2017年连续三年,省财政每年安排扶持发展资金不少于1.2亿元,重点支持实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全省各地普遍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扶持项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如金华市婺城区,2017—2019年区财政每年安排2 300万元专项资金,以项目补助、发展奖励、贷款贴息等形式,用于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

(3)项目助力“消薄”的政策全面 省级部门制定出台用地、金融、税费等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政策,减轻村集体经济发展负担。各县(市、区)也相应出台用地保障措施,在年度发展用地指标中安排专门指标用于“消薄”项目;金融部门在项目审批手续、贷款利率方面提供信贷支持。如,舟山市出台公益林收益补偿权质押贷款意见,拓宽融资渠道;玉环市落实65亩建设用地指标用于薄弱村物业项目建设。

(4)项目助力“消薄”成效显著 2017年是“消薄”开局之年,截至2017年底,全省6 920个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有5 053个薄弱村“摘帽”,完成三年计划任务的73%。例如,温州市以项目集中开竣工为抓手,全市11个县(市、区)均举行集中开竣工仪式,开工村级集体发展项目1 644个,涉及2 662个村,预计每年为村集体增收8.5亿多元,目前已产生村级集体经济收入6 642万元。

2.项目助力“消薄”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干部依靠项目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识不足 部分县(市、区)、部门、乡镇(街道)、村等对发展集体经济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对“消薄”项目不重视,坐等政府给钱给物给项目;项目谋划、建设、管理、服务的责任不到位、水平不高,缺少对市场的敏感度、把控度。

(2)单个项目补助资金的力度不大、资金分配不科学、资金未使用或使用效率低 虽然省和各地财政补助资金较多,但相对于数量众多的薄弱村,扶持资金存在“小而散”“撒胡椒面”“救济式”现象,具体分配到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多,且存在物业经济扶持项目资金分配不科学,财政资金长期滞留账户或者补助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3)项目扶持的政策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受控于土地指标、规划编制、政策处理等因素,村集体发展用地指标无法落实,现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大多缺少合法的产权证,项目审批难、落地难。部分项目的税负较重,缺少抵押担保,银行贷款审批难。项目权属不明确,未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或收益未分配,薄弱村收入不稳定,缺乏可持续性。

(4)项目管理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项目评审论证涉及多门学科,需要多部门、多领域专家集体参与论证,部分项目由于论证不足,导致项目建设地点不科学,项目经营效果差,增收缺乏可行性、持续性,项目绩效不高,成本回收期过长。受项目建设周期、资金到位情况、建设进度等因素影响,加上农产品市场不稳定,产品销售不畅,项目建设成效见效慢,绩效评价不高。

3.关于项目助力“消薄”的思考

(1)强化责任,建强队伍,增强项目“消薄”动力一是增强责任意识。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县(市、区)、部门、乡镇(街道)、村等各级责任意识,加深对“消薄”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政治站位,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项目为王”战略,理清发展思路,结合本地资源、文化和生态优势,谋划项目助力“消薄”。二是建强工作队伍。拓宽用人渠道,采取上级下派、乡贤回请、跨村任职等方式选好农村带头人,发挥基层党组织和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同时引导大学生回村任职兴业,把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有思想、有行动的“带头人”调整到班子中,建强“消薄”工作队伍,增加内生动力。三是提升干部素质。实施村干部能力提升行动,通过组织跟班实训、互学互比、导师帮带、实地考察等方式,普及“消薄”政策,转变发展理念,学习“消薄”典型模式、项目谋划、项目管理等内容,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和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文化素质,增强综合素质能力。

(2)加大投入,整合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地要继续增加财政资金补助,加大对薄弱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扶持。引进社会资本发展种植、养殖、民宿、餐饮、休闲观光等项目,薄弱村以资金、资源折价入股获取收益,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二是整合项目建设资金。应统筹使用省级扶持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等补助资金,发挥资金集聚和项目规模效应,建设一批见效快、效益好、收益稳的村集体经济项目。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项目谋划储备机制,提前谋划项目,经评审论证、公示后,纳入项目储备库,择优选择扶持,提前完成项目建设的规划、环评、用地审批等手续;项目立项后,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开辟补助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保障用地,明确权属,建立扶持政策体系 一是落实用地保障机制。各地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时,要优先支持薄弱村发展项目所需用地,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允许以其地上建筑物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合作开发经营。二是明确资产权属划分。对通过财政扶持和减免税费等形成、建设的村集体经济项目,要出台项目配套收益分配政策,根据协议和出资比例等划分股权,明确产权、股份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建立长效分配机制,保障村集体经济长期、稳定收益。三是落实税费金融政策。对薄弱村集体建设项目收取的税费应做到“能免尽免、能少尽少”,尽可能减少薄弱村项目建设成本,实现项目建设资金的最大效益;同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或参股的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在简化审批手续、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贷款利率等方面提供支持。

(4)打造平台,结对帮扶,实施专业运作管理 一是建立兜底机制。针对区位条件差、底子薄、资源要素缺等限制条件的薄弱村,各地要建立“消薄”兜底保障机制,建设集中抱团项目,多个薄弱村资金、资产、资源入股,打造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平台,统一使用政府资金、政策等优惠条件,为全面“消薄”打下基础。二是推行结对帮扶。加强对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帮扶、指导,协助解决疑难问题。借助全省“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村企结对,坚持以项目为纽带,利用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优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实施专业管理。以项目的长远发展为目标,按照项目设立公司,或者通过合同由公司代管薄弱村项目,实行专业化、规范化运作,由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收益等,确保项目操作规范、管理有效、回报率高,薄弱村按合同或参股分红。

(5)评审论证,优化服务,建立稳步推进机制 一是强化评审论证。建立相关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可行性、持续性、投入产出比、预期效益等评审论证。二是优化服务质量。按照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简化项目审批流程,运用模拟审批、联审联办、快速审批等方式,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根据项目需求,梳理、汇总帮扶信息,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给予政策优惠,对于已经确定落地的项目,要明确专人提供面对面服务。三是完善推进机制。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排出时间表,画好路线图,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6)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一是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坚持“五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村级财务预决算、现金管理、开支审批、合同管理、收益分配等,对每个项目建立“项目跟踪档案”,强化项目日常管理,严把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建设成效。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查看项目现场,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或建议,填写项目建设检查表,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对前期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项目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绩效加分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扣分处罚。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对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情况、项目效益等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乡镇(街道)、村以及各级干部评先评优、培养提拔、惩处奖励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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