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永华,周开艳,龚兴建,匡继才,杨芳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保山 678000)
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又称布氏杆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引起牛、羊、猪、鹿、犬等哺乳动物和人类共患的一种慢性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保山市1959年采样监测证实有动物布病阳性存在,而且阳性率较高,对养殖业构成严重危害,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经过几十年的监测净化,达到并维持稳定控制标准。但是,近年来布病在国内、省内呈上升趋势,再次对保山市人、畜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面对严峻的防控形势和艰巨的防控任务,笔者在分析保山市布病监测净化历史、现状和形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的要求,提出了“高度重视、强化监管、加强监测、严格净化、做好防护”的对策,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以期为全市监测净化动物布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参考。
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引起牛、羊、猪、鹿、犬等哺乳动物和人类共患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其特征是生殖器官和胎膜发炎,引起流产、不育和各种组织的局部病灶。该病在世界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和流行,给养殖业造成较大的损失,同时严重地威胁人类的健康。我国将其列为人的二类传染病、二类动物疫病。布病的潜伏期一般为14~180d,主要危害是导致怀孕母畜流产、死胎、弱胎,或发生子宫内膜炎、乳房炎、关节炎,屡配不孕;公畜发生睾丸炎和附睾炎,表现为睾丸肿大、有热痛反应、后期萎缩,关节炎,表现为关节肿胀、疼痛,喜卧,病畜表现跛行。布病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人体感染表现寒战、发热、多汗,头痛,肌肉疼痛、关节痛、坐骨神经痛,全身不适,四肢无力;颈部、腋下淋巴结及肝脾肿大;男性可患睾丸炎、附睾炎,女性可患卵巢炎、输卵管炎、子宫内膜炎、乳腺炎、不孕不育。布病的发生和流行不仅严重影响养殖业生产安全,也严重危及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据《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我国受布病疫源广泛存在、防治经费投入不足以及基层防疫体系薄弱等因素的影响,人畜间布病疫情仍较严重,防治任务依然艰巨,防治工作面临严峻挑战。2015年,全国报告人间布病病例56989例,人间病例仍处于历史高位;畜间布病流行严重的15个省份,监测阳性率同比上升0.38%。据对布病重点地区22个县248个定点场群的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牛、羊的个体阳性率分别达到3.1%和3.3%,群体阳性率分别达到29%和34%。
据相关专家分析,近十多年以来,布病的流行态势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一方面未消灭布病的国家和地区,布病继续流行,另一方面已控制和消灭布病的国家和地区,也出现布病的发生和流行。世界范围内布病的流行处于逐渐蔓延趋势。在我国,随着我国家畜饲养量不断增加,动物及其产品流通频繁,布病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扩散蔓延,目前处于历史的高发期。
保山市布病监测工作最早始于1959年,昆明军区后勤部卫生防疫检查所自然疫源调查组在保山县(现隆阳区)监测山羊血清136份,检出阳性14份,阳性率10.3%;在腾冲县固东公社监测羊血清35份,检出阳性1份,阳性率2.8%。通过对两个县的监测,首次证实保山地区有布病阳性存在,而且阳性率较高,对保山地区养殖业的危害较为严重。
据相关历史资料记载,1984—1997年,保山地区连续14年对家畜布病开展监测净化,五个县共检测样品38045份(其中:猪3246份、牛15553份、羊19246份),检出阳性184份(其中:牛18份、羊166份),总阳性率0.48%(其中:牛0.12%、羊0.86%)。通过持续开展监测净化,取得明显成效,布病阳性率明显下降。1988—1989年开展畜禽疫病普查时,在施甸、腾冲、昌宁3县各采血清100份,经云南省兽医防疫总站检测全部为布病阴性,同时对保山地区种猪场的11头种猪、施甸县供精站的12头种猪采血检测也全部为布病阴性。
1997—2013年,连续16年开展布病监测,全市共监测布病32028份(其中:猪12223份、奶牛2640份、其他品种牛9943份、羊7222份)。其中1997—2004年7年时间未检出布病阳性;2005—2013年9年中,2007年昌宁县大力发展奶牛,跨省区购进成年黑白花奶牛,在购进奶牛中一次性检出布病阳性18头,致使当年牛布病监测阳性率上升至0.8%,2005年、2006年、2009年、2012年检出少数阳性,且阳性率均在0.1%以下,其余4年未检出布病阳性,全市已达到布病稳定控制标准。当时为了继续争取省级年度监测经费,未申请开展布病稳定控制考核验收。布病控制标准:对未免疫或免疫18个月后的动物,农区和半农半牧区抽检1000份血清以上,试管凝集试验阳性率为羊、鹿0.5%以下,牛1%以下,猪2%以下;布病稳定控制标准:按照控制标准要求的方法和数量,连续3年以上具备羊血清阳性率在0.1%以下,猪血清阳性率在0.3%以下,牛、鹿血清阳性率0.2%以下。1997—2013年保山市布病监测情况详见图1。
图1保山市1997—2013年布鲁氏菌病监测阳性率情况
图1显示,1997—2013年16年时间,除2007年因引进奶牛引起阳性率明显上升外,其余年份布病监测阳性率处于较低水平,全市保持布病稳定控制标准。
根据农业部《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布病稳定控制区以监测净化为主,布病控制区和疫区实行监测、扑杀、免疫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保山市为布病控制区(二类地区),采取监测净化措施进行防控。即每年按照全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布病监测净化工作。布病监测方法采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和试管凝集试验(SAT)进行抗体检测。净化采取对检出的阳性畜实行扑杀后无害化处理,按照《畜禽病死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 16548—1996),采取注射或电击致死方式和深埋或焚烧方法处理,严防二次污染。同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对同群动物和受威胁动物进行连续监测,直至净化。
近年来,随着布病在国内、省内呈上升趋势,有的地方还很严重(如北方地区),保山市严格按照农业部《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和云南省农业厅的要求,采取监测、扑杀、无害化处理的措施进行布病防控。2014—2017年,全市共监测布病32724份(其中猪7520份、奶牛367份、其他品种牛5039份、羊19778份),检出阳性数81头(只),总阳性率0.25%。其中:2014年检出阳性羊5只,总阳性率0.13%;2015年检出阳性牛5头、阳性羊25只,总阳性率0.34%(当年的例行监测中,在隆阳区瓦窑镇某羊场一次性检测出阳性羊16只,之后在全市进行拉网式检测,全年检出阳性羊25只);2016年检出阳性牛7头,总阳性率0.14%;2017年检出阳性数39头(只)(其中:猪1头、牛2头、羊34只、梅花鹿2只),总阳性率0.26%,其中猪0.07%、牛0.17%、羊0.28%(年度监测阳性率上升原因是龙陵县某羊场图便宜从市场上购进努比亚杂交羊50多只,导致该羊场检测154只,检出阳性28只)。2017年监测隆阳区人工饲养梅花鹿血清20份,检出阳性2份,阳性率10%。保山市2014—2017年布病监测情况详见表1和图2,猪、牛、羊监测阳性率对比详见图3。
表1 保山市2014—2017年布鲁氏菌病监测情况 头、只、%
表1和图2、图3显示,2014—2017年4年时间,保山市布病监测阳性率均在0.1%以上,特别是2017年,已在猪、牛、羊、鹿中监测出布病阳性数39头(只),其中:猪1头、牛2头、羊34只、梅花鹿2只,猪、牛、羊监测阳性率分别为0.07%、0.15%、0.28%,分布于3县(市、区)7个乡(镇),说明布病发病率在保山市已呈上升趋势。检出阳性较多的是羊,其次是牛,再次是猪,各年度都有不同程度的阳性检出。值得一提的是人工饲养的梅花鹿监测阳性率较高,虽与抽检数量较少有关,但应引起重视,加强监测净化,同时防止饲养人员感染。从最近4年监测阳性率分析,目前保山市布病已从稳定控制标准下降至控制标准,但只要坚持监测净化,维持控制标准仍具有可能性。
保山市的布病监测净化工作,从1959年开始证实有阳性存在,经过几十年的持续监测净化,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期维持稳定控制防控局面,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布病对养殖业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安全的危害。但是,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东部沿海环保压力的加大,“东畜西移”格局的形成和云南八大产业之一——肉牛养殖业的大力发展,牛、羊、鹿等活畜跨省区调运日趋频繁。目前,北方地区布病疫情较为严重;云南省布病阳性县份数快速增加,畜间布病阳性率快速上升,人感染布病病例数增加较快;保山市猪、牛、羊、鹿布病监测阳性率也有所上升,布病防控水平已从稳定控制标准下降至控制标准。布病对保山市人、畜健康安全已构成严重的危害和威胁,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布病防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应高度重视布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应把布病纳入优先防治的病种,进行重点防控。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的要求,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探索布病防控区域化管理模式,实行分区域管理,加强种畜场布病净化,不断监测净化畜间布病,防止密切接触人员感染,切实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应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加强畜禽移动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切实加强活畜流通、屠宰环节检疫监管。严格执行“用于饲养的畜禽禁止从高风险区调运到低风险区”和“用于屠宰的畜禽可以跨风险区从养殖场(户)‘点对点’调运至指定屠宰场,但调运途中不得进行卸载”的规定;禁止到北方布病严重的15个省(区)引进用于饲养的牛、羊、梅花鹿。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和布病防控技术培训,严格检疫程序,教育引导养殖户严格执行引种申报制度,做到引种前申报,引种时检疫,落地申报,隔离观察,进行布病检测,确保健康方能混群饲养,严防引进活畜的同时引进布病。
市(县)动物疫控中心应按照全国、全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年度监测计划,落实监测措施,加强布病监测工作。每年对奶牛和种畜实施一次100%的监测;定期对繁殖母牛、母羊、母猪和人工饲养的梅花鹿进行抽样监测;对不明原因流产的种畜群体和引起人感染病例的梅花鹿群体进行重点监测。凡是监测出阳性畜的猪、牛、羊、鹿群体,除对阳性个体进行扑杀净化外,每隔2~6个月对全群监测一次,直至监测无阳性。
正确运用布病监测结果,凡是监测为阳性的奶牛、种畜、商品畜一律扑杀净化处理;对阳性率特别高的猪、牛、羊、鹿群体,及时建议地方政府对阳性畜和同群畜进行扑杀,一次彻底净化。扑杀处理阳性畜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3〕34号)相关规定,严格实行无血扑杀无害化处理,扑杀采取注射或电击致死方式,尸体处理采取深埋或焚烧方法,严防因扑杀阳性畜造成二次污染,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农业部规定对布病二类地区采取监测净化措施进行防控。保山市2017年强制免疫方案将动物布病列为禁止免疫的病种,严格禁止疫苗免疫。
农业部门应加强布病防控技术培训和防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基层兽医、家畜配种员、养殖场饲养员等与布病易感动物密切接触人员,增强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防接触感染;教育引导养殖场(户)、畜禽贩运户和屠宰经营户,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肉尸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保障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引导民众破除陈规陋习,不食用生皮、生肉、生肝、生血和生鲜牛奶、生鲜羊奶,防止布病通过食物链引起人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