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娅婷刘唐宇
(1.福建农林大学 文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0;2.福建农林大学 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1]。家长作为社会的一个子单元,如果能够树立起终生学习意识,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建设起学习型家庭,那么学习型社会建设指日可待。进入21世纪以来,家长教育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习近平总书记近几年多次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2]。而传承家风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对家长进行教育。
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提高儿童家长素质的重要目标,指出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普遍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等制度,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3]。2016年11月,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等印发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16—2020年)》又一次提出,要帮助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时时处处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其中城市家长学校建校率达到90%,农村家长学校达到80%[4]。由此可见,家长教育的发展刻不容缓,加强对家长教育的研究刻不容缓。
“至要莫若教子”,家庭教育是教育成败的关键。随着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家长将更多的精力投放到家庭教育中来,以传授家庭教育知识为主要目的之一的家长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国的家长教育研究从20世纪末开始缓慢起步,逐步吸引了许多专家学者的研究。进入21世纪之后,家长教育研究硕果累累,但仍然不够完善。
事物的内涵决定其发展的方向与研究的范围,“是什么”是一切科学研究的起点。2003年,台湾“国立”嘉义大学家庭教育研究所在《家庭教育学》一书中给家长教育的定义是,家长教育是指协助父母获得称职父母角色的经验,同时亦包括协助那些打算成为父母的人士,使他们做好准备,能更有效地担当父母角色[5]12。给家长教育的定性是替父母增添经验,从属于家庭教育。李俊(2008)指出,家长教育概念的提出超越了家庭教育研究领域,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研究范畴和培训领域[6]。吴奇程、袁元(2011)提出,家长教育是家长为提高其家庭教育水平从而刻苦学习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技能与如何教育孩子、如何提高自身素养等内容的一种教育活动[7]332。缪建东(2015)指出,家庭教育是由社会教育机构、社区或教育、福利部门组织的教授为人父母者教育孩子的技能,使其能成功扮演称职的、有效能的现代父母,属于成人教育、终身教育的范畴[8]44。洪明(2017)则较全面地分析了家长教育的内涵,对家长教育的不同定义进行了评析与拟定,对与家长教育相关的概念如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进行了辨析,总结了家长教育具有成人教育、非正规教育、“入职”教育和“在职”教育相结合、统一性和个性化相结合、补救性和预防性及发展性相统一的特征[9]。笔者认为,家长教育就是以父母或者准父母为教育对象,以提升父母与准父母的综合素质和教授他们教养子女的正确方法为教育目标的一种教育活动。
纵观21世纪的家长教育的内涵探索,从2003年台湾“国立”嘉义大学家庭教育研究所的定义中将家长教育简单地定性为替父母增添经验,从属于家庭教育,到2008年专门研究倡导家长教育的相对独立地位,再到2017年对家长教育各种概念之间进行不断辨析,家长教育概念界定的内涵越来越丰富与充实,家长教育内涵的探索可以说在21世纪取得了巨大的飞跃。但学界到目前为止,仍未为其发布一个统一的清晰的官方界定,这极大地阻碍了家长教育的规范化发展,不利于家长教育这一理念的传播与普及。从现有研究来看,对家长教育的定义无非是从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与教育目的以及其属性等方面来进行归纳总结,这是教育领域下定义的常见经典模式,但在对这些内容进行概括时却存在着许多模棱两可或指代不明的地方。例如,家长教育内容表达杂乱并且与教育目的时常混淆,家长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落到子女教育还是家长作为成人的自我提升上来,家长究竟该拥有哪些素质即定义中涉及的教育内容该如何精准表述,家长教育的对象究竟是孩子的父母还是承担孩子教育任务的主体,由祖父母照顾孩子的家庭是否应纳入其中,家长教育最终应该从属于终身教育、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等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些问题尽管已经探讨多年,却始终无法得到统一的结论,故而也很难形成一个权威的科学定义。
不同背景的家长拥有不同的教育需求,在研究过程中不能一概而论,固将家长群体进行分类是家长教育研究的一大热门板块。笔者根据家长教育的研究情况,将家长的背景归纳为三类,三类彼此可以重叠,有些研究同时占据几项特征。一是研究不同家庭经济情况的家长,最典型的是区分了农村家长与城市家长,并对其各自提出不同的发展建议。例如,李家成、王娟(2015)等调查得出,社会经济地位相对较低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对家校合作认识不足,家长的教育参与程度较低[10]。二是以地域划分,研究某一特定地区的家长教育情况,从而希望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例如,张爽(2013)以通化市初中生家庭为例,分析其教育现状,提出父母应该明确职责,在学校社会的帮助下积极主动地学习等建议,希望能够帮助东部边远地区家长教育的发展[11]。三是研究孩子出现的特定教育问题,来帮助面临相应子女教育问题的家长,最典型的是关注对特殊儿童进行行为矫正时家长需要做的配合。例如,刘潇雨(2016)针对中国内地自闭儿家长教育服务模式、理念和专业关系进行批判性反思,进而提出新的合作型服务模式[12]。
关于不同背景家长的不同教育需求研究,一般是基于家长的实际需求来解决家长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因此,该块研究大多属于实践研究,旨在解决具体某一类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出现的困惑,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从而成为家长教育研究领域的一大热点,属于21世纪家长教育研究成果最为丰富的内容模块。但有一点值得反思的是:这些研究是否立足于实践,能否真正为家长教育的实施提供指导,满足家长教育的需求,解决家长在教育子女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呢?现有的很多建议,往往只存在理论上操作的可能性,家长教育最终由谁来落实仍不清楚,对于家长具体应该如何学习才能拥有相应的能力来解决家庭教育的问题也未给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笔者认为,既然来源于实践,便需要时刻铭记立足于实践与服务实践的初心。在今后的相关研究中,需要作好相关实际调研,更多地站在家长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尊重家长的主体地位,为家长教育的发展提出符合现实情况的建议。
家长教育的实践探索,在21世纪的前十年尚处于摸索尝试的起步阶段,例如,山东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的王铨、赵俊杰(2003)进行了家长教育素质工程的尝试,并适当进行了一定的经验归纳[13]。21世纪前十年的实践研究处于初探阶段,并且大多数家长教育开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素质教育的推行。这一显著特征,与当时推进素质教育的时代背景热潮有关,例如,蒋洪元(2001)分析了家长与素质教育之间的联系,指出家长需要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素质来促进素质教育的展开[14]。而在近十年的研究中,家长教育的实践探索发展迅猛,变得更加深入,家长学校的建设不仅仅是为了学校教育的开展,许多研究都凸显出家长教育的独立主体地位。家长教育的实现形式也变得丰富多彩,例如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网络家长学校的打造、家长开放日、家庭教育讲座、亲子运动会等。经过时间的沉淀,步入21世纪的家长教育逐步探索出打造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建设网络的实践路径,而这一实践路径主要由学校、社区、政府这三大主体来推动建设。
首先,学校教育功能的发挥必须得到家长的支持,学校是对家长教育有着强大需求的一个主体,而学校本身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开展家长教育具有极大的优势。目前,对学校开展家长教育的活动探索主要有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学校开放日、家长学校的设立、家长会等形式。梁伟国、李帆(2012)在呼吁通过家长委员会让家长成为教育的同盟时指出,“新型家长委员会是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建设的出口”,“每位家长都是独一无二的教育资源”[15]。许珊珊、王清(2017)对基于学校的家长学校进行了分析,指出基于学校的家长学校存在着家长的参与率不高,家长时间有限、层次水平不一以及在家校沟通交流方面,以单向交流为主,缺乏交流互动等问题[16]。这些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家长更好地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活动的开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家长教育的发展,但同时由此衍生出家长教育发展的一个巨大问题,家长教育始终是学校教育的附庸,是为了配合学校教育而存在的。而实际上家长教育是一个独立主体,家长教育的发展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巨大意义。只有具备自身独立存在的地位,家长教育观念才能真正深入人心,家长教育才能真正实现理想的发展。因此,如何恰到好处地利用学校教育资源来发展家长教育还需进一步探讨研究。
当涉及家长教育如何实施的时候,很多学者提出,发挥社区服务居民的功能,利用社区资源来开展家长教育,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重要联盟。每一个家庭所面临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要想全面提高家长素质,彻底改善家庭教育质量,必须要建立在对每一个学员家庭情况深入了解的基础之上,利用社区来开展家长教育,恰好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社区在深入家庭内部,为社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上具有独特优势。邓惠明(2012)从建构社区家长学校的必要性、社区家长学校的组织原则和社区家长学校的运作与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对社区家长教育的思考,提出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专业化的家长教育,提高社区居民自身的素养和家庭教育水平,这对延续中华民族文化、促进家庭文明、构建社区文化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将会起到积极作用[17]。
利用社区开展家长教育的大部分研究都未能凸显出社区的独特性,基本上围绕多渠道筹措经费、丰富教学内容、培养师资等方面展开,而针对社区应该怎样改进的建议同样适用于中小学校,这说明许多基于社区发展家长教育的建议都是从其他教育建议中直接借鉴过来。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特殊性,这些建议未能发挥出社区的优势,忽略了社区的特点,只会令社区家长教育成为空谈,因此不能真正促进社区家长教育的发展。社区家长教育的发展具有独特性,在接下来的研究中,绝不能机械地照搬他人经验与模式,应付诸实践,深入社区进行调查研究,挖掘出社区在发展家长教育中的独特优势,找到社区在家长教育发展过程中不可替代之处,从而让社区家长教育真正地受到重视。
任何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领导,在中国,受传统文化和社会制度的影响,无论是社会事务还是家庭事务,人们首先想到的求助对象就是政府[18]。政府是家长教育发展的导航人与总舵手,因此在研究家长教育的发展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学者都在不停地呼吁政府部门应该保护家长的受教育权利,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来促进家长的综合素质的提高。李松涛(2014)对政府在家长教育工作开展方面所做的工作的现状进行了研究与分析,总结出了现阶段政府支持家长教育的渠道、形式与特点。他指出,妇联、关工委是政府组织支持家庭教育的重要推动力量,社区是政府支持家庭教育的重要平台,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是政府组织支持家庭教育的辅助平台。而政府组织支持的主要形式有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站、专题讲座、公益讲堂、亲子活动,其中亲子活动最受家长欢迎。政府支持家长教育具有支持内容注重认知、支持形式偏于单向传授、实施的不稳定性和社会教育场所数量不足这四个特点[18]。
毫无疑问,政府在家长教育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家长教育有了政府的支持才能长远地走下去。学界正在不停地呼唤政府的积极支持,但对政府在家长教育中的角色扮演的研究内容是相对较少的。许多学者在研究中提及政府的作用,但并未以政府为研究对象,专门论证政府部门在家长教育中的功能,这并不足以为政府支持家长教育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理论指导,这一内容的欠缺是极其不利于家长教育的发展的。
除了上述三大实施主体外,还有一点值得今后的研究注意:家长教育的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学校、社区、政府来推动,社会公益力量也是家长教育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之一。笔者在对福州市家长教育的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社会公益力量在推动福州市家长教育发展方面就作出过很大的贡献。社会公益力量具有形式灵活多变、宣传鼓舞力量强、资金来源渠道广、活动限制少等优势,在推动家长教育、福泽更多家庭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但目前几乎很少有文献是研究社会公益力量该如何为家长教育服务的。因此,后续学者不可忽略这一股力量,也应该以社会公益力量为研究对象来推广家长教育。
我国的家长教育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吸引学界的关注,到21世纪初迅猛发展,成为研究的一大热点。除了以上三块主要内容以外,还有一些学者对家长教育观念、家长受教育权、中西方家长教育比较等进行了相应的摸索,这些研究比重虽不大,但使得家长教育研究的范围更广,覆盖面更全,同样需要后续学者不断丰富其内容,开拓创新出更加全面的研究体系。但值得警醒的是,家长教育的研究虽进步巨大,却尚未形成专门的独立学科,并且远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现有的研究,对家长教育的概念界定仍存在着许多模糊之处,并且研究脱离实践,未能为家长提供充分的可解决实际教育问题的建议。在家长教育实践的路径探索中,对学校与社区这两个主体研究较多,而对政府扮演的角色挖掘不深刻,对社会公益力量有所忽略。对学校实施家长教育的探索中,始终将家长教育的目的定义为配合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工作的展开,而未能赋予家长教育独立的发展地位,因而也就不能从本质上达到提升家长素质的教育目的。在利用社区发展家长教育的研究中,未能充分凸显社区的优势与特点,对社区开展家长教育的认识还不够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