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清 果
(厦门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福建 厦门361005)
关于道家思想的起源,《汉书·艺文志》云:“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褔、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老子作为史官,博古通今,对过往时代社会治理的成败、存亡、祸福等经验与教训了然于心,他对“古今之道”的领悟和揭示集中体现在其所著《老子》中。正因此,历史上贤明的君主、治世之能臣以及谈玄论道的士人群体,大多能从此书中汲取深邃的实践智慧。
老子的“成功”观念已为人们所熟知,他所倡导的“功成身退,天之道”(第9章)这一思想,被后世视为从哲学的形而上的角度提出了以帝王将相为代表的统治阶层当执行“退休制”的思想依据,所以历史影响深远。其中的道理很简单,任何人到一定时候都会“物壮则老”(第30章),因此应有自知之明,充分理解和尊重客观自然规律和人事法则,及时地从重要的权力位置上退下来,主动让贤,只有这样,其事业才可能长久持续,因为“长江后浪推前浪”。更重要的原因是,从个体角度来看,及时从权力位置抽身,乃是保持自己威名的最好方式,而不要等有朝一日被人赶下来,那样就将会名誉扫地,不得善终。从这个意义上讲,此即为老子的“成功观”,而从相反的一面来说,这同时也是老子的“失败观”。
通观《老子》五千余言,可以发现其中有两章专门论述失败,而且还是同文复出,由此可见老子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其云: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第29章)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第64章)
结合这两章的语境,我们不难知道,在老子心目中“失败”是怎样造成的,又该如何避免“失败”。
从上述两章可知,老子将导致“失败”的原因概括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谓的“失败”,老子称之为“败失”,个中因由颇值得玩味。其实道理很简单:物必先腐而后生虫,因此先有腐败、败坏。这也就是说,老子首先从性质上认定事物出现了否定自己的内在因素,而正是这个因素的累积,最终导致了失去、丧失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败失”比“失败”似乎更合乎客观情理。
接下来再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这句话本身所透露出的思想意涵。首先,此处的“为”是老子批判的“有为”意义上的“为”,不是“为而不争”的“为”;是特指违背事物发展规律,违背社会发展规律,违背民心或与民众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驰的行为(behave),而不是行动(act)。从正面来看,老子所倡导的“为”的意涵乃是“无为”,即合乎民心,顺应规则或规律,或称为顺天应人的“为”。由此,“为者败之”就可理解为“妄为必败”。而所谓“执者失之”,其中的“执”并不是我们所倡导的“执着”,即出于坚韧不拔的意志的“执”,而是走错了方向,但仍然固执己见、决不回头的蛮夫之“执”。出于这种“执”的举措,不仅不能克服此前因为妄为而造成的衰败局面,反而会因为固执,导致不能把握反转和改正的机会,一条路走到黑,最终也就只能真的永远地失去或丧失了。因此,我们不妨把此句译为“固执必失”。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老子非常明了事物发生和发展变化的规律,特别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第64章)。正因此,老子倡导人生而行事当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当有深爱人生的“摄生”(第50章)情怀,当遵循“为无为”(第63章)的行为准则,如此才能“知止不殆”(第44章)。
进一步的问题是:从老子的角度看,我们在行为处事时应当怎样做,才能避免“败失”,从而终有所成呢?
正如《老子》第29章明确指出的那样,“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世上有些事可为,有些事则是不可为的,所以人们应当懂得趋避之道。例如,像“天下”这样的“神器”(指最高的权势)就不是可以靠阴谋诡计而获得的。“天下”原是天下人的天下,故不可掠取,但“天下”却是可以归附的。这个道理,老子用上古的名言加以概括曰:“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第78章)意思是说,那些能够承受国人的诟骂的人,才能成为“社稷主”;那些能够承受邦国灾难的人,才配成为“天下王”。
反之,如果世人把“天下”错误地理解为“难得之货”,如同可以满足个人私欲的权力、财富、美名或美色,那么,老子必定会告诫世人:不要轻易去对那些东西起心动念,那些原本不属于你的东西,即便你强求而一时得到了,最终也一定会失去,并且失去的将不只是这些东西,还有可能包括自己的身家性命,恰如第44章所云:“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只有保持“天下神器,不可为也”的敬畏心态,才有可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这是因为有敬畏意识的人,始终明白“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第73章)。恢恢之“天网”,从正面而言,是“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第79章),故为道之“善人”,必为“天网”所保护;从反面来说,则是“强梁者不得其死”(第42章),故逆道而行之徒,最终都不得好死。这是历史和现实一再昭示世人的殷鉴。
迥异于毫无敬畏意识、随意妄为的世人,第64章说“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很明显,圣人之所以能够做到“无败”“无失”,是因为他能坚持“无为”“无执”。既然上文已言“为者败之,执者失之”,那么扭转失败局面的思路和方法其实亦在其中,因为老子的思维方法就是“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第40章)。道的“反”的运动特性要求人们在实践中做到自我否定、自我超越,并且同时还要遵循柔弱不争的原则,因为这一原则是道之运用的要诀,违背了它,就无法实现“反”之化腐朽为神奇的功能。就第64章来说,既然败的原因在“为”,失的原因在“执”,那么只要做到“无为”“无执”,自然也就无“败失”之忧了。
那么,人们怎样才能做到“无为”“无执”呢?老子交代的再清楚不过了: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第64章)
这段洋溢着深刻哲理的话囊括了自然、社会、人生的普遍规律。其大意是说:事物在安宁的时候容易持守,故此时人们用力少而功效大;事物在没有征兆发生的时候容易谋划应对,故掌握先机极其重要;事物在脆弱的时候容易消解,故不能让反动的力量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否则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事物在微小的时候容易消散,故“见小曰明”(第52章),明智之人应善于从细微处着手,防患于未然,不让失败之端倪发作。一言以蔽之,“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即:在事物还看不见的时候,就采取行动,在事物还没有扰乱的时候,就加以治理。总之,要让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除此之外,本章还再次告诉人们:在一件或几件事上做到小心谨慎是容易的,难的是始终都能做到小心谨慎。因此老子告诫说,事物的发展壮大是有过程的,其宽度是慢慢造就的,如同合抱的大树也是从毫末这样的小嫩芽长成的那样;事物的高度是日积月累造成的,如同九层的高台也是土粒一点点累积起来的那样;事物的长度是一寸寸增长的,如同行千里之路也必须是从脚下一步步开始的那样。要言之,小心谨慎没有“休止符”,什么时候麻痹大意了,什么时候就会陷入失败的渊薮。
《老子》第13章指出:“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不惊。”在人的一生中遭受“辱”乃至失败是难以避免的,而当失败来临的时候当如何保持自我的定力,坚守“唯道是从”(第21章)的信仰,则是极为重要的。对此,老子的做法是“宠辱不惊”。他以深刻的历史智慧告诉世人,常人所以有失败,是因为他们不能超越一时一事的得与失、成功与失败。其实人的一生都是在成功与失败的峰谷中跌宕起伏的,关键就看谁能够经受住这种考验,而达到胜利的彼岸。能如此者,只有那些“宠辱不惊”的人。而常人却容易在失败受辱时怨天尤人,在成功时沾沾自喜。事实上,受辱固然不幸,但能够忍辱负重又何尝不是转败为胜之所必需?反过来说,受宠难道一定就是高贵的表现?现实社会中有些人便把受宠视为不可接受之事。例如,当瑞典文学院宣布2004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为奥地利女作家埃尔弗里德·耶利内克的时候,这位作家却说:我感觉到的“不是高兴,而是绝望”;法国的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甚至在他被提名的时候就致信诺奖评委会,表示将拒绝该奖项,而当评委会最终仍然决定颁奖给萨特时,他却又发表声明说:“我的拒绝并非是一个仓促的行动,我一向谢绝来自官方的荣誉。这种态度来自我对作家的工作所抱的看法。一个对政治、社会、文学表明其态度的作家,只有运用他的手段,即写下来的文字来行动。他所能够获得的一切荣誉都会使其读者产生一种压力,我认为这种压力是不可取的。我是署名让·保罗·萨特还是让·保罗·萨特——诺贝尔奖获得者,这绝不是一回事。”对于诺奖这样的荣誉,耶利内克和萨特之所以拒绝,是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自我的独立和自由是至高无上的,与之相比,任何荣誉都不仅不是“宠”,反倒是会损害其独立和自由的“辱”,故拒绝就成了他们别无选择的选择。
从老子的角度说,有了这种“宠辱不惊”的涵养,还有什么一时一事之成功或失败不能超然以对呢?
客观而言,任何失败都不是无缘无故的。老子对此非常清醒,他说:
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第23章)
本章列举了三种人的三种行为。第一种人能够“闻道,勤而行之”(第41章),坚持以道自律,遵循道的原则来做事,因此道始终不离于其身;第二种人坚持人生的信仰,他广积德以求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为此他行仁义、有担当,所以德始终在他身上;第三种人没有信仰,为所欲为,丝毫没有敬畏之心,所以他失道败德,其最终结果自然逃脱不了与失败相伴随的命运。
老子对道与德的态度是“尊道而贵德”,据此他明白告诉世人,失败是由于自我放弃了对道与德的内在坚守。第38章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可见,如若“失道”,势必“失德”“失仁”“失义”,甚而至于“失礼”,即一步步滑向深渊。只有那些不以德为德之人,才拥有真正符合道的德,那些害怕失去德而至于面有德色的人,其实并不具有合于道的德性,即无为的德性。而一旦“失道”而内失其德,失败也就是必然的了。
《老子》第33章深刻描画了成功者应当具有的独特品格: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这里老子首先指出为人处事首先要“知人”,“知人”的人是智者。推而言之,失败可能是由于未能“知人”,以至于没有找到适当的合作者。与此相比,老子认为更重要的是“自知”,如果因为不能“自知”而高估或低估了自己,不仅不能找到适当的合作者,更无法发挥自己的优势,克服自己的缺点。而在具体的行动中,战胜别人固然可喜,因为这至少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不过更重要的是要能战胜自己。这是由于每个人都有弱点、缺点和盲点,只有克服掉这些短处,战胜自我,才有可能采取切实可行的行为方式,取得最终的成功。而当人们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时候,就容易滋生贪欲即不知足的心态,或不可一世的狂傲之气。人们常说: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将先使其疯狂。成功者一旦狂傲或不知足,那么他距离失败也就不远了。因此,老子教导人们要“知足”。唯有“知足”,方能知道限度、适可而止,以至永远不会自陷其身于危险的境地,此即所谓“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第44章)。
当然,老子深知在取得成功的时候,要放弃当下利益是很困难的,所以他希望人们要有远大志向,能够为别人不能为之事,因为“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在老子看来,这种非常之人的非常处之一便是他能够牢牢把握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失其所”。因为,即便人们有时会遭遇失败而陷入低谷,但如果能够坚守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就一定有东山再起的可能。第26章强调:“轻则失本,躁则失君。”这里的“本”也可以理解为不应失去的“所”,从根本上而言就是道,亦即人们必需遵守的客观规律和行为规范。而唯有始终坚守道而不失,成功才是可望可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