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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
我们阅读文学作品,对作品中的自然风景等文学地理景观,往往只觉得美或不美(“风景画”的概念即由此而生),或者仅仅考察它与情节叙述、人物刻画或主题表达的关系,而对其背后的男性目光、男权社会的思想观念的作用习焉不察。美国学者达比在《风景与认同》一书中指出:“在某种程度上风景一直是男性的领域。大多数地形学方面的工作反映出男性和军事性的眼光。游览欧洲大陆,欣赏沿途风景的人最初大多是男性;艺术市场由男性主宰,他们是风景画派的资助人或是生产者;争论风景的范畴及其对人类身心影响的美学家是男性;早期风景旅游的倡导者也是男性;有关徒步旅行和登山活动的讨论也反映出一种性别化了的风景象征主义;风景,无论是再现的还是实际的,都是身份的附属物,正如妻子、情人和女儿们是拥有土地并管理国家的男人的附属物一样。”[1]2她谈的虽然主要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风景,但并未完全遗漏“再现的”风景,这再现的风景当然包括文学中的风景。通过对文学中的风景与女性关系的考察,对女性长期生活其间的家庭地理空间及其人文景观的考察,我们发现,风景不仅仅是男性“身份的附属物”,更是男权社会思想与现实的象征物。从另一个角度说,作为文学风景,它深刻地揭示了女性在男权社会的真实的生存处境。
在文学作品中,女性经常被比喻、描写成一种自然物象,从而物化为一种“风景”。这种审美艺术表现,在我国最早始于《诗经》,如《卫风·硕人》《郑风·有女同车》等诗篇都是显例;之后,在唐诗宋词和元明清小说、戏曲中更是随处可见。对此,有学者曾给予深入的分析:“我们古代诗词中,往往可见到大量形容女性‘外观’之美的笔墨。这种写‘眼见之物’的审美表现手法,对于一个有着象形和表意文字的、习惯于静观默察而不是概念思维的民族而言,是无可惊诧的。惊人的倒是历代文人们对女性外观想像模式上的大同小异,尤其表现在一个历史悠久的修辞手法上,即将所写女性形象‘物品化’,借物象象喻女性外观。最常见的譬喻有如花似玉、弱柳扶风、眉如远山、指如春葱,以及软玉温香、冰肌玉骨等等其他已成为陈词滥调的比兴惯例。有时干脆就略去所形容的人身而径直以物象替之,缠足女子似乎不再有‘脚’而只剩下‘金莲’和‘莲步’”[2]15。这种女性的“物象化”“风景化”背后隐藏的是男性的目光和男权社会的集体意识或无意识。因为“当女性外观被物化为芙蓉、弱柳或软玉、春葱、金莲之美时,其可摘之采之、攀之折之、弃之把玩之的意味隐然可见。在这种人体取物品之美的转喻中,性欲或两性关系实际上已发生了一个微妙转变,它不仅表现或象征着一种对女性的欲望,而且借助物象形式摒除了女性自身的欲望,它所表现的与其说是男性的欲望,不如说是男性的欲望权”[2]16。
这种把女性物化、风景化的描写,在外国文学作品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如18世纪后期英国诗人彭斯那首著名的诗歌《我爱人像红红的玫瑰》,即把女性爱人比作红红的玫瑰。他的另一首题名为《啊,愿爱人像美丽的紫丁香》的诗作,把女性爱人比作紫丁香,又比作红玫瑰。又如诗人海涅对“我的恋人”的描写:“我的恋人温柔而漂亮,/她的倩影真使我难忘;/紫罗兰眼睛,蔷薇花的脸,/年年盛开得非常鲜艳。”[3]60这些把女性比作鲜花的诗句,看起来是对女性的美化描写,但在男性赞美的眼光中,女性不知不觉间已经物化为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
学者张夏放还进一步指出:“和这种以人‘拟物’相对,是以物‘拟人’,但背后的‘欲望’动机是相同的。这样的例子在文学作品中也很多。”[4]24他举的例子是郁达夫的小说《还乡记》。在《还乡记》中,作者—叙述者把自己喜爱的城市杭州比作一位绝世的佳人,而自己则是她曾经离弃的恋人。张夏放引述学者刘禾的一段评语说:“它暴露出了一段浸染着被压抑欲望的情爱想像,以及叙述者无意公开的自我焦虑感(他可能对此无从知晓)。当思乡的叙述着上了额外的情欲叙述色彩之际,刻意的虚构就不只是叙述者杭州之恋的一个寓言而已。人们并不把叙述者的性爱想像与幻化了的激情看作是他对杭州的归依感的单纯象征性替代,而是在这里发现了一种被移置了的欲望,它通过多余的指涉复活了自身。”[5]204-205郁达夫把杭州城比作美女,不禁让人想起苏轼吟咏杭州西湖的诗句:“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饮湖上初晴后雨》)诗中把西湖比作美女西施,这仍是以景物比拟女人的好例子,同样隐藏着男性欲望的目光。艾青的《慕尼黑》一诗,把慕尼黑比作“身体健康而有风韵/谁见她都要钟情”,但“名声不好”“曾经和一个纵火犯鬼混”的巴伐利亚啤酒店的主妇,在俏皮、幽默的隐喻中,既暗含着男性欲望的眼光,也隐藏着女人是祸水的男权社会的传统思想与道德评价。
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对月下荷塘景色的描写,一般读者看到的只是优美、清幽、诗情画意的一面,但学者杨朴却看到了其中隐藏的作者的男性欲望。杨朴认为,朱自清笔下的荷花“是朱自清潜意识的伪装。那荷花是一种美人的象征。因而,在朱自清的潜意识中,荷花也是他美人爱欲的象征”[6]127。这位学者还发现“美人及其爱欲是隐藏在朱自清一系列作品中的重要内容”,如《温州的踪迹》中的《“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和《绿》,及《一封信》《看花》《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文章,都表现了这种“美人爱欲”。
杨朴在文中提到朱自清的《女人》一文,这篇文章中有对所谓“艺术的女人”的描写:艺术的女人的温柔,“使人如听着箫管的悠扬,如嗅着玫瑰花的芬芳,如躺着在天鹅绒的厚毯上。她是如水的密,如烟的轻”;她的举手投足,“乃至衣袂的微扬,裙幅的轻舞,都如蜜的流,风的微漾”;她“那软软的腰儿”,如“临风的垂柳”,像“水蛇腰儿”,也“简直和苏州的牛皮糖一样,使我满舌头的甜,满牙齿的软”;她丰满的足胫,“像新蒸的面包一样”;她亭匀的两肩,“像双生的小羊似的,又像两座玉峰似的;正是秋山那般瘦,秋水那般平”;她的眼睛是双“鸽子般的眼睛”,“那润泽而微红的双颊,苹果般照耀着的,恰如曙色之与夕阳,巧妙的相映衬着”;她的稠密而蓬松的头发,“像天空的乱云一般”;她的甜蜜的微笑,“是半开的花朵,里面流溢着诗与画与无声的音乐”[7]138-139。如果说《荷塘月色》是以物拟人的典型代表的话,那么这篇文章则主要是以人拟物。文字表面看起来是对女性的美化描写,但仔细辨析,这种美化其实暗含有物化、风景化和贬低化的意味,其背后同样隐藏着男性欲望的目光。穆时英的小说《CRAVEN“A”》把女主人公于慧娴的身体比作“一张优秀的国家的地图”,并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带有色情意味的地理形胜“风景”描绘,这更是赤裸裸的男性欲望的表达[4]23。
作为“风景”的女性与男性构成看与被看、主体与客体二元对立的结构模式。“在菲勒斯中心的社会,男人与女人的二元对立意味着男性为正面价值,代表男性价值的菲勒斯则是一个超验的能指,女性只是被排除在中心之外的用以证明男性价值的‘他者’。也就是说,她只是用以建构男性主体的一种场所,一种不具主体性的物的存在。”[8]116-117被比作“女性”的风景,这一女性往往是“美女”“佳人”,其中既隐藏着男性的欲望化动机,也暗含着把女性物化为景物进而贬低女性的社会文化心理。也就是说,把风景比作“美女”“佳人”,表面看似乎是为了突出女性形象,但实际上女性仅仅是作为无差别的“美”的概念化身而出现,她所具有的鲜活、生动、具体、丰富的主体内容被有意无意地舍弃了,她最终沦为物的存在。正像一位学者所说:“作为‘美人’的女人,在审美活动中是可以被孤立观照的,而其主体身份却被人(包括女人自己)长久忽略了。”[9]43“漫长的人类文明史中,父权意志之下,女性主体身份的被剥夺与强化女性的客体化趋势是同时进行的。‘强化’并不一定是强迫。强化女性的客体性质在历史上最见成效的手段就是审美。在审美活动中将女性对象为‘美人’,这样一来,男女之间主奴对应的社会地位,就在审美主体(男人)和观照对象(女人)的相互补充中达到和谐。”[9]46无论是美人、女性还是风景、自然,都是作为建构男性主体地位的客体对象或物化“他者”而存在。在男性眼里,女性=自然,或者风景=美人。那么,女性为何不能具有审美主体身份,自由地观看或观赏风景呢?上文这位学者是这样分析的:“与男性首先在审美活动中确立自己的主体身份不同,女性的审美起点,从被观照走向观照是一个有条件的起点。这个条件就是历史——历史将女性的审美起点衍化成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妇女陷落家庭的历史环境中,女子要想自由地进行观照和创造几乎是不可能的。她的主体身份在社会上无法落实,那么,她就既无法作为主体的人去观照自然,也无法使观照对象完全服务和等同于自己——除了自己,她再没有什么可以任意操纵的对象。”[9]48-49也就是说,身陷家庭之中的女性因为无法获得社会性主体身份,所以她就不可能自由地观赏风景。
女性生活的家庭历史环境,也基本上划出了女性地理学和女性文学地理学的大致范围。中国古代文学的相思或爱情主题,从女性角度说,主要发生于家庭之内。春恨、悲秋等文学主题亦是如此。家庭人文景观,诸如楼、堂、台、榭、竹帘、屏风、绣榻、衾被、镜子、乐器、酒食、花园等意象触目可及,比比皆是。这不仅体现在唐诗宋词等古代诗歌之中,也体现于《牡丹亭》《金瓶梅》《红楼梦》等古代戏曲、小说中。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先秦时期以来,男女一向都是尊卑有序,内外有别。“在帝制中国晚期,所有社会阶层都认为,妇女的幽居以及在家内外使男女分隔不仅仅是‘敬’的标志,而是维持社会公共道德的核心因素。”[10]99但是,封建等级制度试图靠空间分隔和禁闭来控制妇女,却在这个过程中制造出了抵制这一控制的私人空间。妇女的私人空间,除了内室,庭园或花园可能是最重要的处所。这也是中国古代尤其是明清时期作家文学乐于描写的人文地理空间。美国学者史梅蕊对小说《金瓶梅》和《红楼梦》中的花园意象进行了研究,她指出:“《金瓶梅》以及《红楼梦》中的花园是外面社会的规章制度和等级统治势力所及不到的地方。在那里,人们的举止只受各自的‘情’所支配,而不受相互间的义务,即通过尊重现存社会等级关系即‘人伦’所制约。”[11]186台湾学者胡晓真研究了17—19世纪产生于中国南方的女性弹词小说,她说:“女性弹词小说对庭园的处理固然各有不同,但多少都有些非正统的含义。爱情、欲望、诱惑以及超出凡俗经验范围的奇诡之物,都跟庭园有关。……庭园是一个另类的空间,当女性把自己框架在其中,便享有某种余裕,可以发展非传统的情思与意念。我们分别从《金鱼缘》的作者自叙与《笔生花》对雪仙这个角色的塑造中,看到了秘密花园在现实与想象的层面如何为女性提供了一个寄托私衷的空间。”[12]160学者所论的明清小说中的花园似乎成了女性的世外桃源或私密空间,但这只是花园的一个侧面,因为不管是哪一种花园,它总是家庭内部建筑的一个构成部分,因此它在本质上仍是限制女性在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的,女性不能像男性那样自由地出入家庭,并从事家庭以外的社会活动。《笔生花》《金鱼缘》等弹词小说之所以经常为女主人公设计出一个女扮男装外出建功立业的情节,正源于女性作者对男权社会性别空间规范的不满,“女性受限于性别角色与社会规范,无法直接参与公众事务,凭借自己的能力达到功成名就、留名青史的目的,故自许有才的女性往往对于建立事功怀有强烈欲望,这种欲望,在弹词小说中每以女扮男装的情节设计表现出来”[12]163。
中国古代文学所表现的以家庭为主要范围的女性地理景观,也存在于西方19世纪及其以前的现实生活和文学作品中。伍尔夫在她的《一间自己的房间》一文中虚构了一位才华非凡的莎士比亚的妹妹朱迪思,她比较了莎士比亚与其妹妹不同的人生命运:莎士比亚进了文法学校,学习了拉丁语,奥维德、维吉尔、贺拉斯的经典著作,以及语法和逻辑基本知识,他不安分守己,偷猎,未届婚龄而结婚,这种越轨行为逼迫他跑到伦敦另谋生路,不久他在戏院找到了工作,成为一名成功的演员,他和人人有交往,尽情发挥他的聪明才智,甚至进入女皇宫廷;才华非凡的朱迪斯像她哥哥一样敢于冒险,富于想象,渴望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但是她未被送进学校,没有机会学习语法和逻辑,更谈不上阅读贺拉斯和维吉尔的经典著作,她也许会捡起一本哥哥的书读上几页,但会被父母吩咐她要干的家务活不时打断——在他们看来翻书看报对女孩来说是虚度光阴,她很受父母宠爱,但十几岁就被许配给一位羊毛商人的儿子,她痛恨结婚,却被爱面子的父亲痛打了一顿,她只好逃婚到伦敦,她像哥哥一样爱好戏剧,渴望通过演戏发挥自己的天赋才华,但却被骗怀孕,最后只好自杀身亡,被葬在十字路口。[13]105-107同样具有非凡才华,莎士比亚通过他的戏剧艺术名扬天下,流芳千古,而他妹妹却被迫自杀身亡。这看起来似乎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故事,但其实具有确切无疑的历史真实性。仍是在这篇著名文章中,伍尔夫论述19世纪四大女作家时,既论及了这些作家往往化名为男性发表作品以尊重习俗——这种习俗认为“妇女抛头露面是令人厌恶的”[13]109;又指出,19世纪“如果一位妇女要写作,她就不得不在公共客厅里写”[13]125,因此她的思路总是被人打断——简·奥斯丁一辈子都是如此写作。美国学者埃伦·莫尔斯比较了简·奥斯丁与她的同代人华兹华斯、柯勒律治及骚塞的不同命运:“华兹华斯来到布里斯托尔见柯勒律治,他们都是剑桥学生,结交了共同的大学朋友。在布里斯托尔,华兹华斯发现柯勒律治与一位名叫骚塞的牛津大学生同住,他俩准备移居美国。最后,还是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走到了一起,在湖畔区彼此为邻住了下来,合作写出了历史留名的《抒情歌谣集》,而与此同时,基本上与他们同龄且有着同样的社会背景(如果是个男人,她很可能也上了大学)的简·奥斯丁却守着母亲呆在史蒂文顿、巴斯、乔登的家里,她不时地到一位哥哥家走走,写信给姐妹们和侄女们,读读萨拉·哈里特·伯尼、简·韦斯特女士、安娜·玛丽亚·波特、安妮·格兰特女士、伊丽莎白·汉密顿、利蒂希亚·玛蒂尔达·霍金斯、海伦·玛丽安·威廉斯及当时其他女作家的作品。”[14]15莫尔斯笔下的简·奥斯丁的生活范围和命运,可以和伍尔夫虚构的莎士比亚的妹妹朱迪斯的遭遇与命运相参照。由伍尔夫和莫尔斯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直到十九世纪,西方女性的生活仍主要局限于狭窄的家庭范围之内。因此,当简·爱爬上屋顶眺望远处的田野景色时她才会产生这样超越性的渴望:“我渴望拥有超越那个极限的眼力;它可以看到遥远城镇的繁华世界,这是我曾经耳闻却从未目睹的充满生机的地区;我渴望具有比现在更多的实际经验;渴望与我的同类人物有更多交往,超出我在这里的范围去结识各类性格不同的人物;我珍惜菲儿法克斯夫人的优点和阿黛勒的优点,但是我相信,还存在着其他类型更加生动活泼的优点,并且我相信我渴望看到的那些东西。”[13]127小说中简·爱的渴望,难道不也正是其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渴望吗?
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权运动的勃兴,女性的选举权、受教育权和工作权等的获得,女性逐渐冲出了家庭的局限,大大扩展了女性地理学的范围。这既是女性实际生活范围的扩大,也是文学表现女性的地理空间的扩大。比如挪威剧作家易卜生笔下的娜拉,是一个勇于背叛虚伪的资产阶级家庭、离家出走寻找自己新生活的女性形象。这一文学形象在“五四”时期传入中国,引发了一场广泛的讨论。鲁迅的《娜拉走后怎样》就是参与当时讨论而写的一篇著名文章。在文章中,鲁迅认为女性具有经济权对于其走出家庭、追求自由和解放至关重要,否则的话,“不是堕落,就是回来”。鲁迅的小说《伤逝》,以子君离家出走、生活无着又回家夭亡的悲剧爱情故事,说明了经济对于女性的自由和解放是多么重要。鲁迅的思想与伍尔夫的观点是基本一致的,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伍尔夫强调了五百英镑年金对于一个女性能够写作的重要性。在鲁迅的小说中,子君的爱情和人生的两头都是家庭,而且她的爱情理想似乎仅限于营建一个幸福的小家庭。中外现代文学作品中,描写了许多走出家庭,在社会上开创自己辉煌的人生事业的女性形象。但是,家庭仍是女性看重的人生价值所在,也是她们普遍追求的精神归宿。徐坤的小说《厨房》,写事业成功的商界女强人枝子渴望再次结婚、重新回到家庭做家庭主妇而不得,其回归家庭和传统的心态对职业女性来说是有一定代表性的。因此,女性的社会工作空间似乎只是传统女性地理学以家庭为活动范围的有益补充,并不能动摇甚至取代它的稳固地位。就文学创作来说,20世纪以来,凡是塑造得比较成功的女性形象,许多都是家庭中的女性,如外国作家笔下的安娜·布朗文(出自劳伦斯的《虹》)、阿克西妮亚(出自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迪尔西(出自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乔德妈妈(出自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卢克莱西娅(出自略萨的《情爱笔记》)等,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祥林嫂、瑞珏、曹七巧、蘩漪、王琦瑶、上官鲁氏、田小娥等。读者在为这些女性命运悲喜的同时,也观看到了大量的家庭生活景观。这些丰富多彩的家庭人文景观让人叹为观止,也是作品中人物故事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
那么,女性的活动空间何以会主要局限于家庭呢?学者、尤其是具有女权主义思想的女性学者,普遍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性别分工。美国女权主义者海迪·哈特曼指出:“按性别分工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机制,它维护男人对妇女的优势,因为它坚持在劳动力市场中对妇女实行较低的工资。低工资使妇女依赖男人,因为它鼓励妇女结婚。已婚妇女要为丈夫料理家务。于是,男人从较高工资和家庭分工中得到好处。这种家庭分工反过来又为削弱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起作用。这么一来,等级制家庭分工被劳动力市场永久化,反之也一样。这一过程是资本主义和家长制两种连锁制度长期影响的结果。家长制远没有被资本主义征服,它仍然是强有力的;它具备了现代资本主义所采用的形式,正如资本主义的发展改变了家长制一样。家长制与资本主义相互适应给妇女造成恶性循环。”[15]49在哈特曼看来,正是性别分工使得女性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劣势,这种劣势地位使得女性不得不在经济上依附于男人,无奈地做一个为男人服务的家庭妇女。
另一位著名的英国女权主义思想家朱丽叶·米切尔则认为:“将妇女排除在生产(人类社会活动)之外,并将她们局限于家庭之中,局限于家庭每一功能的自然部分之中,这是把妇女看作自然存在这一现代社会定义所产生的根本原因,因而,任何解放运动的主要锋芒应集中于经济因素——妇女完全进入公共产业部门。”[16]38在米切尔看来,妇女要想获得根本解放,只有走出家庭参加社会公共生产才行。这位学者的观点让我们想到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经典论述:“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庭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而这只有依靠现代大工业才能办到,现代大工业不仅容许大量的妇女劳动,而且是真正要求这样的劳动,并且它还力求把私人的家务劳动逐渐溶化在公共的事业中。”[17]168-169恩格斯寄希望于现代大工业生产以消除性别分工和性别压迫,但上文所引哈特曼的论述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不能消除性别分工,甚至还把它作为整个社会的基本机制。恩格斯还在《共产主义原理》等论著中设想通过废除私有制而消灭现代家庭形式,但是历史实践证明这也许只是一种社会理想而已。
除了性别分工等社会机制方面的原因外,女性自身的主体性思想与选择也是造成其身陷家庭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受传统的男权文化思想、时代社会风尚、媒体宣传和成长环境等的影响,女性对自身的能力、地位、价值等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具有正确的认识,往往为错误的思想观念所引导,使自己的人生步入歧途或陷于困境。美国著名的女权主义学者贝蒂·弗里丹曾对二战后15年中美国女性的“梦想”有过描述:“生活在郊区的家庭主妇——这就是年轻的美国妇女梦想的形象,而且据说也是全世界妇女嫉妒的形象。……千千万万个女人生活在由美国郊区主妇的美丽图画塑造的这种现象之中:在落地窗前吻别丈夫,在学校门口让孩子们下汽车,微笑着看孩子们在清洁光亮的厨房地板上拖动新买的电动打蜡机。她们自己烤面包,做自己和孩子们的衣服,让她们的新洗衣机和脱水机一天到晚转个不停。她们每周换两次床单,而不是只换一次,去成人教育机构参加小地毯编织训练班,对她们可怜的母亲梦想干一番事业终究一无所成而心生怜悯。她们的唯一梦想就是当无可挑剔的贤妻良母;最大的奢望就是生五个孩子并拥有一幢漂亮住宅;她们唯一的奋斗就是找到中意的丈夫并保持稳定的夫妻关系。她们从来不去想家庭之外的世界上与女性无关的各种问题;她们希望由男人去做重大的决定。她们为自己作为女人的这种地位感到光荣,在调查表上颇为骄傲地填写上,‘职业:家庭主妇’。”[18]4-5梦想成为“幸福的家庭主妇”,这显然是二战后美国女性一种不太正确的人生观念和选择,它不仅背离了自己母亲那一代女性积极进取的事业型女性形象,而且也使自己陷入无以名状的苦闷之中。弗里丹认为,陷入人生苦闷中的千百万美国家庭主妇只有走出家庭,在社会上从事创造性的工作,才能找到生活的真正意义。但到了20世纪末、女权主义发展的“第二阶段”,弗里丹却主张女性应该回归家庭,与前一阶段全力反抗的家庭达成新的和解,搞好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平衡[19]179。由此可见,女性对家庭价值的肯定与追求,也许是一种超越时代的永恒的价值追求。家庭和工作,而非仅仅是家庭或工作,这可能会成为越来越多的当代女性的人生选择。
因此,作为一种必将长久存在的社会现实,家庭仍是女性地理学的主要范围。而作为对这种社会现实的忠实或想象性反映,家庭也是文学中女性活动的主要地理空间。对于家庭人文景观的描写,也必将是女性文学地理学最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