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雷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首届进博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时的讲话中对上海的乡村振兴十分关心,不仅提出了殷切希望,也指出了上海农村与周边地区存在的差距,并且点出了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动力不足”。如何增强上海乡村振兴的动力,是本市广大干部群众必须面对的问题。实施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人,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联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和增强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切实改变本市乡村振兴“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近年来,上海市按照中央要求,坚持把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农业产业兴旺的重要手段,注重发挥资源、资金和市场优势,不断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农业规模化经营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也存在着土地流转不规范、农业人才短缺、财政支持不够、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本市纳入年报制度的779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865家,成员8.24万人,带动从业人员22.56万人,年经营收入82.67亿元,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合作社有212家,国家级示范社82家。为了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我们积极推动地方立法,通过制定本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办法,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同时,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合作社的内生动力,促进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已考虑将此列为正式立法项目。松江区2007年首创粮食生产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任中农办主任的陈锡文同志多次亲临本市调研,予以肯定。2013年,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正式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近年来,本市积极推进不断深化家庭农场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积累了许多经验和做法,待条件成熟时,也应进行地方立法。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也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实现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让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持续增加,才能真正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热情和动力。近年来,上海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着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立法。2017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本市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急需的制度供给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为了推动《条例》的有效实施,去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巩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激发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同时,执法检查也发现了许多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本市开展“五违四必”整治和“198”地块减量化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期收益锐减;单纯以不动产经营为主的模式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贯彻实施《条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加快推进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要切实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不想改、不敢改、不会改的问题。相比较而言,较早实行改革的地方,正在探索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松江区新桥镇农村经济联合社出资4000万元,与临港(集团)投资公司联合组建漕河泾松江高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该公司上市后,镇集体经济组织持股5435.95万股,镇集体资产大幅增值。这既是本市乡镇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成功样本,也是上海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探索。只有把农村集体经济这个“母鸡”养壮养大,才能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多更好地分享“鸡蛋”。与此同时,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农村集体经济归农村集体所有,把农村集体经济牢牢地控制在全体成员手里,防止被少数人控制和占有、防止被社会大鳄吞噬。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让农业成为有吸引力的体面职业,就是要回答现代农业由谁来搞、产业兴旺由谁来实现的问题。近年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农二代”、回乡创业农民以及外省市来沪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也出现了“海归”人员把现代农业作为创业方向。前不久,我们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赴金山区枫泾镇集中视察的阿林果蔬合作社、开太鱼文化公司养殖基地,还有金山的施泉葡萄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有知识、有想法的年轻人把现代农业作为一种体面的职业,孜孜不倦,努力把新业态、新模式、新理念引入农业,发展现代农业。这些新型职业农民,就是我们上海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生力军。但是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中,也遇到一些瓶颈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对年轻人的吸引力还不强,人才进入难,留住更难,特别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员工,由于职保缴金难落实,员工招不到、招不足,无法实现满员生产。本市规划到2020年培育20000名新型职业农民,到去年底完成了70%左右,已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如何留住?剩下的培训对象在哪里?值得深思。同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范畴有待拓展,围绕产业兴旺和融合发展,在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的基础上,延伸创新创业平台,培育更多适应“互联网+”“生态 +”“品牌 +”“民宿 +”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涉农创新创业人才,提升本市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对这类人才要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让他们享受同样的创新创业政策待遇,得到相应的资助和支持。要切实解决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者缴纳职保基金困难的问题,吸引更多有理想、有知识的年轻人从事农业和与农业相关生产经营和服务业,使他们安心从事涉农产业、成为新时代新型职业农民。
上海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郊区农民群众的民生问题,每年投入很多财力、物力用于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民群众做了大量的民生实事工程。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郊区农村还存在着诸多“急难愁”的问题。去年初,我们对农村村庄规划及农民建房问题进行了调研,发现已经制定的村庄规划很难落地。由于规划未定,加上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约束,许多地方对农民建房实行了严格管理,一控就是十几年;农民建新房包括危旧房翻建等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有人说,我们与周边地区比,差就差在“生态宜居”上。农民增收,特别是远郊地区低收入农民的增收难度很大。几年来,上海农民收入比周边地区有差距,与城镇居民收入比,差距就更大。我们不能被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略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所满足,切实把农民增收作为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我们只有把解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急难愁”问题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实效上,才能动员与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乡村振兴的实践,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人。下一步,在规划保留的村编制村庄规划,一定要真正让农民参与进来,多听听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人。浦东新区开展的美丽庭院建设,让农民群众从自己做起、人人争当乡村振兴的主人,已初见成效。
乡村振兴讲究的是实干。要高度重视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领头人”的带动作用。我们在基层调研中发现,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满足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比较拖拉;有的同志只求应付、不求质量,缺乏担当精神;有的同志“等靠要”,缺乏工作主动性。这些问题不解决,乡村振兴必将受到影响。因此,要把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真正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书记为主的“班长工程”建设,以党建为引领,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优秀干部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