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莎,孙绵涛
(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辽宁沈阳110034)
中国高等教育的“双一流”建设,从狭义上讲,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启动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建设工程;广义的“双一流”建设,包括1995年国务院启动的“211”建设工程,1999年国务院启动的“985”建设工程,2006年国务院启动的“高水平学科的协作创新工程平台”(有时称“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启动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双一流”建设工程。本文研究的“双一流”建设,指的是广义的“双一流”建设。之所以对“双一流”建设做广义的理解,是因为上述几个工程是有内在联系的。如,中共中央、国务院1993年提出“211工程”概念,就是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985工程”,是1998年5月4日,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而正式出台的一个建设工程。“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工程”是“985工程”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平台建设方式和“985工程”平台相同,所以称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建设平台”,又简称“985平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做出新部署,将“211工程”、“985工程”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等重点建设项目,统一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可见,无论是“211工程”建设21世纪100所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还是“985工程”建设若所世界水平的一流大学,以及本身就是“985工程”一部分的,以打造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群为目的的“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建设平台”,都直接与“双一流”工程建设有这样和那样的关联,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它们都是“双一流”工程的前期研究,为“双一流工程”正式启动奠定了基础。
党的十九大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双一流”建设作为新时代伟大的教育战略任务之一。
在回顾高等教育各领域改革开放40年的时候,为使中国的高等教育更好地为新时代“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服务,我们应重点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梳理和总结“双一流”建设的历程与成就,反思“双一流”建设中的问题及提出对策建议,以搞好“双一流”建设,更好地完成十九大赋于高等教育的伟大历史使命,办出让人民更满意的、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高等教育。
1.从建设过程来说,“双一流”建设体现出起步探索、试点推进和全面展开三步走的特征
第一步,起步探索。这一步主要是指实施“211工程”建设的时期。国家明确提出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的重要性,但还没有直接提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目标。而只是通过实施“211工程”来实现建设一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目标。
“211工程”是国家面对世纪之交的国内外形势,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而做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重点建设工作。实施工程是为了面向21世纪,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1]可见,“211工程”是通过集中力量建设100所大学及重点学科和专业,使其中的一部分大学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也就是说这一时期虽然提到了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但是是先提建设一流大学,再提一流学科,没有看到一流学科在建设一流大学中的基础性地位。
第二步,试点推进。这一步主要是指“985工程”建设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时期。这一时期虽然比较明确地提出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目标,但还没明确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并列提出来加以建设,还只是通过“985工程”建设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在少数重点大学和少数优势学科来开展这一建设工程。
“985工程”是1998年5月4日由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提出,为实现现代化,要建设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而启动建设的一个工程。可以看出,这工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但还没有提出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的任务。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学科的综合优势,尤其是行业特色型大学在所属行业领域全国顶尖的学科优势,由国务院决定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由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负责的一个工程。工程主要任务是以国家和行业领域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学科前沿,提升行业特色型大学全国顶尖的优势学科实力,打造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群。[2]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加大对于师范教育的支持力度,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水平,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教育部在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创新平台项目计划”。这一计划是“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动部属师范大学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用最好的师资和教学条件培养师范生,形成学科优势和多学科综合优势所支撑的教师教育创新和教学平台,直接服务于教师教育,把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落到实处,为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队伍做出新的贡献。[3]
由上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教师教育创新平台项目计划”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无论是这两个项目中的哪个项目,其建设的目的都是为建设一批学科或世界一流的学科而不是世界一流的大学。另外,虽然“985工程”建设提出了建设一批一流大学的问题,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提出建设一批一流学科的问题,但国家没有明确意识到一流学科建设对一流大学建设的作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提出不在一个时间段上,是分开提出的。
第三步,全面建设。这一时期是指“双一流工程”建设时期。这一时期与前两个时期的明显不同在于,将前两个时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内容纳入到这一时期“双一流”的建设之中,不仅鲜明地提出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目标,而且将两个一流目标明确地合在一起提出来加以建设,在建设手段上是通过选择一批大学和学科来实施的。不仅建设的大学和学科多,而且还拟采取淘汰、滚动制。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做出新部署,并于同年11月由国务院印发,决定统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自定学科44个)。建设周期5年。[4]
在全面建设期,国家之所以将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明确地放在一起来加以建设,而且将一流学科目标的建设放在一流大学前面,这就非常明确地彰显了这样一种认识:“双一流”建设不是第一步走和第二步走那个时期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而是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的建设,而虽然“双一流”中的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的建设是同步的,但应将着力点放在一流学科的建设上,因为一流学科的建设是一流大学建设的基础。
由上面对“双一流”建设三步走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家通过对“双一流”建设的实践探索过程,是一个不断加深对“双一流”建设的目标及其关系理论认识的过程,这一过程由不明确到逐步明确,由不全面到逐步全面。这就为第三步走时期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奠定了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
2.从建设的方式看,体现出政府发动、从上至下;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的特征
第一,政府发动、从上至下。我国上述三步走的每一步建设,都是国家政府发动,是以政府为主导的。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启动的“211工程”;1998年经江泽民提出,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正式启动建设的“985工程”;由国务院决定,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负责的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同年国务院印发这一总体方案,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实施办法这一过程,可以明显地体现出我国“双一流建设”政府发动和主导的特征。
从“211工程”到“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以及“双一流工程”,虽然管理具体运行的环节可能不一定相同,但从上至下的运行路线却基本上是相同的。这种自上而下的过程大体上为:由中央决策或人大提案,国务院批准,然后在国务院有关部委,如发改委、财政部和教育部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在教育部下成立实施办公室,由实施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各有关高校具体组织实施。形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工程建设运行模式。实行的是中央、部委或省(区)和学校三级管理的体制。我国“双一流”建设工程的各项政策、方案和措施就是运用这种运行模式和体制自上而下来加以推行和实施的。
第二,顶层设计、系统推进。所谓顶层设计、系统推进,是指无论是“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和“双一流工程”,都是由政府对建设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再根据这一系统设计进行推进的。如“双一流工程”是在“211工程”“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平台”基础上形成的,“双一流工程”的设计,要比前三个更系统、更成熟。这一建设工程就是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改革任务、支持措施、组织实施、建设历史、遴选认定、方案内容、管理措施、重点工作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并按这一设计,按不同的层次和类别进行系统推行的。[5]
从1991年提出“211”工程,到2015年正式启动“双一流”建设工程后的2018年近27年期间,我国“双一流”建设工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以下仅以“985工程”建设的成就为例来加以说明。之所以这样处理,是因为“985工程”建设是“211工程”建设的继续,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上查到的“211工程”建设的成就所总结的几个大的方面,与“985工程”建设成就的几个大的方面大体相同,只是具体表述和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不同而已。[6]另外,“双一流”建设工程从2015年开始到现在不到三年,也未见官方和民间对这两年多的成就进行总结,而且“985工程”的成就也包括了“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成就,这些成就会或多或少为“双一流”建设工程的成就奠定基础。
“985工程”(包括“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工程”)从1998年启动到2016年结束,建设成效显著,从根本上提高了我国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缩小了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有力地推动了“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下面以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的1998年至2008年的成就加以说明。[7]
第一,从人才培养来看,培养了一批获得国际认可的高质量、高层次的优秀人才。每年博士生的培养数量,全国有50%以上的博士学位是“985工程”学校授予的。在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中,1999—2008年的984篇论文,“985工程”学校占了60%。在与发达国家签署的政府间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和文凭双边协议的大学中,基本都是实施“985工程”建设之后的大学。
第二,从队伍建设来看,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学术大师和中青年学者。在1998年至2008年中国科学院院士的五次增选中,“985工程”学校新当选院士从1999年的20%上升到2007年的55%。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教师,“985工程”学校占全国总数的50%以上,“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的聘任数占全国的比例都在80%以上。
第三,从科研成果来看,产出了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连续六年空缺,中南大学和西北工业大学打破了这一局面,分别获得了2004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在1999—2008年颁发的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通用项目)中,“985工程”学校获得了4项。2006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由南京大学获得。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985工程”学校占1999—2008年授予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20%。
第四,从科研任务来看,承担了一批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全国40%的“973计划”项目和近50%的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由“985工程”学校承担。第一依托单位的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超过50%的和近50%的是“985工程”学校。在2008年的80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估中,前十名中“985工程”学校占据了五席。
第五,从政策咨询来看,完成了一批有价值的政府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全国70%以上的人文社科类国家重点学科和2/3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聚集在“985工程”学校。这些学校产出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成果,提供了一批高质量的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
第六,从学科建设来看,形成了一批学术影响力进入世界百强的学科。2001年,“985工程”学校进入ESI数据库的仅有40个学科。到2008年,进入ESI数据库的学科数量就翻了近两番,如果按被引总次数统计,有10所学校的26个学科进入世界高校百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0所大学发表的国际论文十年来增长了近4倍,论文被引次数增长了10倍之多。
第七,从对国际的影响来看,引领了众多国家和地区的重点建设计划。我国“985工程”的建设模式在国际上起到了引领作用。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也投巨资支持实施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专项计划。如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精英大学”计划,“21世纪卓越研究中心计划”,和“迈向顶尖大学”计划等。
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在重点抓“双一流”高校时没有采取相应的得力措施建设其它普通高等学校。无论是“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还是“双一流工程”建设的只是少数高校和学科。“211工程”建设100所高校,“985工程”只建设39所高校,“优势学科平台”涉及的高校只有33所,“双一流工程”首批建设和第二批建设的高校共计140所。四项工程建设的高校共有312所高校。这其中“985工程”中的39所与“211工程”中的100所高校是重复的,“双一流工程”中的140所还包包含了“985工程”的39所大学及大部分“211”大学,如果除去这些重复和包含的大学,参与这些工程建设的高校大概也只有100所左右。我国现有高等学校截至2017年5月31日,教育部公布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914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631所(含独立学院265所),成人高等学校283所。[8]10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占全国高校总数只有28.1%,所占比例非常少。办大学抓重点是对的,然而,抓重点不是说不顾一般,而且是更好地推动一般。这就要求国家给了那些所谓的重点大学诸多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应该给地方的一些大学相应的优惠政策。我们说,单靠建设100所重点大学对我们这个具有14亿人口的大国所需要的高级人才来说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只有同时办好2900所高等学校,才有可能为新时代的社会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较充足的高级人才。所以当前我国这种抓重点而忽视一般的“双一流工程”建设政策应该有所改变,在抓“双一流”大学时,也要高度重视一般大学的建设,出台得力的相应政策建设好这些大学。
“双一流”大学与一般大学的竞争不公平。首先是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产生不公平。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例来具体说明。“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竞争优选、专家评选、政府比选、动态筛选产生。有四个步骤:第一步,组建“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具体承担遴选认定和审核建设方案的有关工作。第二步,依托专家委员会,以学科为基础,确定遴选认定标准,产生拟建设高校名单及拟建设学科。第三步,确定拟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第四步,三部委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研究确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报国务院批准。[9]这四个遴选步骤中,“双一流”建设高校产生不公平竞争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专家委员会的产生和结构等不透明;二是第二步中的遴选认定标准主要考虑第三方评价结果来认定,这个第三方究竟是哪个第三方不得而知。因此可以想见,这些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可能一般都是这些重点大学的领导和学者,由政府遴选产生的,这个第三方有可能就是与政府有着这样或那样联系、体现政府意图的所谓第三方。由这些专家根据这样的第三方评价结果产生的标准所产生的所谓一流大学的名单只能是那些“985”“211”重点高校。当然这些重点高校在学科和队伍上可能有它们的优势,但是我们必须要看到,不是所有的一般大学的学科和教师都是二流或三流的,一般大学的学科和教师是一流学科和一流教师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的。这种将眼睛只盯着哪些“985”和“211”大学的做法,不仅挫伤了广大一般大学争创一流的积极性,而且对一些一般大学中本身就具有一流水平的学科和教师产生了极大的不公平。
其次是资源不公平。中央“双一流”大学和地方“双一流”大学,以及一般大学在资源的分配上差距特别巨大,极为不公平。中央“双一流”大学的经费由中央财政将中央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纳入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中统筹考虑,并通过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支持;相关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对中央高校给予资金、政策、资源支持。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10]地方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通过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的相关资金给予引导支持。[11]而那些既没有参与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又没有参与地方“双一流”大学建设的高校,只能靠地方一般生均经费等政策性经费的支持。中央的“双一流”高校建设经费由于得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有力支持,建设经费极为充足,这些只占全国高校28.1%的高校垄断了全国绝大部分大学的办学资源;地方“双一流”建设高校由于只得到地方政府财政的支持,除了上海、北京、广州等条件较好的“双一流”高校与中央“双一流”高校所投入的经费差距较小外,其余没有“双一流”建设的地方性高校其经费少得可怜,有的甚至到了难以维持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的地步。
再次是评价上的不公平。这是指所有的普通高等学校,不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高校,还是地方“双一流”建设的高校,或是没有参加“双一流”建设的高校,都要接受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办学水平评估。如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开展的四年一次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基本上所有的普通高等学校都得参加。不同的大学得到不公平的办学资源支持,但却要参加国家的这种统一的学科评估,这种评估的结果和产生的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工程”虽然有一致性,但这几个工程的最大区别在于前两个工程的建设主要是着眼于学校,而后一工程把建设的基础放在学科上,认为只有建设了一流学科才有可能建成一流大学。然而,“双一流工程”的建设方案对“什么是世界一流学科”却缺乏明确地界定。这样在一流学科的建设中各高校各有各的理解,有的可能将一流学科定位在培养世界一流人才上,有的可能定位在世界一流的学科队伍上,有的可能定位在产出世界一流的科学研究成果上。在这三种理解中我们比较倾向于第三种理解。但我们又与这种理解略有不同。我们认为,学科成果不在于发表多少著作和文章,获得多少奖等,而在于产生这些成果背后的基础——知识的创新,知识创新才是学科发展的核心。因为“从学科要素及其逻辑关系来看,一般认为,学科一般包括学科建设目标、学科队伍、学科平台(包括专业、创新平台、研究基地等)、学科制度、学科成果(包括知识成果、人才成果、社会服务成果)以及学科影响等几个要素。在学科成果这一要素中,知识成果是基础。有了高水平的知识成果,才有可能培养高层次的人才并提供高质量的社会服务。而在上述所有的学科要素中,学科成果也是基础性的。虽然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有了明确的学科目标、优秀的教师队伍、高质量的学科平台,以及先进的学科制度和良好的学科影响,对取得高水平的学科成果有影响。但从另一面来看,高水平的学科成果,对学科目标的实现、优秀的教师队伍、高质量的学科平台、先进的学科制度的建设,以及良好的社会影响又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既然知识成果是学科成果的基础,而学科成果又在整个学科要素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那么学科知识创新在整个学科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就是必然的了。”[12]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在一流学科的建设中,我们不能笼统的将学科要素的整体,或学科成果中的其它成果作为学科建设的标准,而只能以学科成果这一学科要素中的知识创新这一成果作为学科发展和建设的标准。
现在对“双一流”建设的评价,国家只是说评价“双一流”建设的绩效。但这种绩效究竟是什么国家却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在现有的规定中,国家只是对遴选“双一流”大学的原则有规定,具体的遴选标准有比较抽象的规定,如对人才培养类,要体现高校人才培养水平,涵盖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学科水平类,要体现高校学科水平;贡献奖励类,要体现高校学科的社会贡献;政策导向类,要综合考虑高校服务国家重大需求、重大发展战略布局以及政策连续性等。[13]就是将这些标准作为“双一流”建设的评价标准也比较模糊。因此在具体评价时,各省也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评价标准。据笔者参与有关省“双一流”建设的绩效评价,这种绩效的评价主要是评价一些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旗帜性人才,如院士、长江学者、百千万人才,高级别的论文,国家级重大项目和国家级重大科研成果奖等。这些标准既是“双一流”建设的评价标准,也基本上是一流学科的评价标准,而对一流大学其它方面的评价不太明显。评价“双一流”建设主要是评价一流学科的建设,这一做法笔者是赞同的。因为如前所述,一流大学的建设主要基础是一流学科。问题是要评价一流学科的什么,这一问题其实是和上一个问题有联的一个问题。因为上文指出,当前对建设一流学科的什么内容不清晰,因此评价一流大学的标准也就不清楚。我们认为,评价一流学科主要是评价一流学科的知识创新,知识创新达到世界了一流水准,那就是一流学科。什么是世界水平的知识创新?笔者认为,获得了诺贝尔奖的知识创新就是世界级的知识创新,因为纵观世界一流学科,基本上都是获得了诺贝尔奖的学科,或者反过来说,获得了诺贝尔奖的学科也基本上是世界一流学科。[14]因此,在目前还没有制定世界公认的一流学科评价标准的情况下,用是否获得诺贝尔奖作为世界一流学科的标准是适合的。
“双一流”建设这种做法,实际上把一小部分大学和大部分大学分成了重点大学和一般大学,这种结果,不管主观上如何,客观上造成了重点大学及其学科、教师、学生等的优越感而受人尊重,而使广大一般大学及其学科、教师和学生等产生自卑感而遭人冷眼或被人瞧不起,形成一种歧视感。通过不平等竞争将人及人所从事的事业分成三六九等而人为地造成一些不平等,这种做法在大学发展史上基本上没有。西方大学也有重点大学,但那是在长期发展中通过平等竞争自然形成得到人们认可的,而不是通过不平等竞争人为分等而形成的。中国大学这种人为分等后对那些一般性大学所形成的歧视在大学生就业上表现得特别明显。有学者在研究中尖锐指出,在“985、211工程”建设时期,有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明文规定将“985、211”大学毕业生作为录用的基本条件;不少院校在招聘博士和其他人才时,规定如本科不是“985、211”大学毕业的也不予录用;一些“985、211”大学在研究生考试录取上似乎也将是否是“985、211”大学毕业生作为一条不成文的规则;有些“985、211”大学即便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如应聘者不是“211工程”甚至是“985工程”大学的毕业生,会被毫不留情地拒绝于门外。当前,将“985、211”大学毕业的学生作为择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已成了一种社会用人的风气。在“双一流工程”实施期间,这种以学校门坎高低作为入职和入学之风非但没有减弱,似乎还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知道,这些以“985、211工程”大学为主体的“双一流”大学仅占我国高校极少的一部分,而为我国各行各业培养各层次人才的是那些非“双一流”高校培养的毕业生。这种无视广大一般大学毕业生的社会歧视文化严重破坏了机会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导致这些非“985、211”大学培养的人才因难以找到可以充分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合适岗位而被封杀了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和发展的机会,由此带来了国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和损失。[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