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包括9个方面100条重点举措,主要着眼中期安排,进一步明确了广东省今后三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进一步量化阶段性目标,为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构建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的网络化空间格局。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强强联合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广深港高铁重要作用,促进粤港人员往来更加高效、便捷,支持在高铁沿线和高铁站周边建设合作平台载体,为深化粤港合作提供支撑。加快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推进跨珠江口通道建设,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等既有通道作用,科学谋划新的过江通道,构建区域经济发展新轴带。拓展完善珠江西岸地区交通网络,加快快速通道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发挥大湾区在区域发展新格局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快建设大湾区连通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以及贯通沿海经济带的快速大通道,推动珠三角地区世界级机场群建设,带动揭阳、湛江、梅县、韶关机场协同发展,推动形成以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为主体、粤东和粤西港口群为两翼的港口发展格局。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从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强世界级港口群和机场群建设、提升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加快大湾区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等方面作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