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一种路径*

2019-02-20 06:36许永宁
关键词:事件文学历史

许永宁

(湖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南 长沙410081)

在众多的文学史和批评史表述中,将事件作为文学研究的重点已经成为一种方法,一方面,事件的介入打破了文学研究中作家作品研究的二元格局,从作家作品研究到事件研究,反映的不仅是研究重点的位移,而且被视为“方法论”的深刻转向;另一方面,文学事件作为一种开放性的结构,它不仅有自身自足的完整的体系理论,而且勾连其“上下左右”(王瑶)。当然对于曾经将文学看作“大事记”,并且以斗争的方式进行的研究而言,作为“事件”的文学研究意味着“重新研究”。从“事件”入手,重新研究不是去挑战固有的研究范式,或是重新建立一种研究模式,也不是重返历史现场去搜索和发现从未发现的边角料进行历史的重塑,而是对于旧问题提出新的追问角度,不但要对历史的重述提供解决的新思路和新方法,而且在追问中要获得历史性价值。当然在对旧问题的研究和解决过程中不免会遇到旧有的范式的挑战,避免不是方法,正视才是所取之道,因而也就会出现论争的情势。

一、从历史“事件”到文学“事件”

那么究竟什么是“事件”?从历史的角度而言,“通常认为,事件是‘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在年鉴学派史学家的笔下,事件‘是短促的时间,是个人接触的日常生活和经历的迷惘和醒悟,是报刊记者报道的新闻’,总之是与他们力图超越的‘短时段’密切相连的”[1]。也就是说,由于史学观念的不同,对于历史“事件”的认识是有差异的,通常意义上的历史事件是“大事情”,而年鉴学派笔下的历史事件则是凸显“日常”,也就是小事情。但是所具有的共通的理念则来自于已经发生了的事实的认识。那么,这里所要追问的一个问题则是,历史事件究竟是历史上曾经发生的事实,还是来自于史学家眼中或研究中的一个事件。据此,可以发现的是,相较于来自史学家笔下的历史事件而言,前者是一种自然流淌的程式,是事情发生发展之后呈现出的结果。而后者则明显的具有所谓的“史家逻辑”的存在,既有为现实服务的需要,又受过去和现时历史局限所带有的理论或意识形态色彩的左右。

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后者的重视是学术研究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对历史事件的研究有着诸多人事关系的纠葛,而作为史学家,对于人的关注不可避免的成为研究的一个重点,故而在其研究中对于历史事件的评判则有了主观和偏见的成分。另一方面,较之于“事实逻辑”的存在,对历史事件的研究不仅是“史家逻辑”的一种解析结果,而且是主动进入“事实”与“研究”主体之间,希求达到平衡两者所能得出合理性和可解释性的一种理论状态。王国维曾指出,“学之义广矣。古人所谓学,兼知行言之。今专以知言,则学有三大类:曰科学也,史学也,文学也。凡记述事物,而求其原因,定其理法者,谓之科学;求事物变迁之迹,而明其因果者,谓之史学;至出入二者间,而兼有玩物适情之效者,谓之文学。”又言“科学、史学之杰作,亦即文学之杰作”[2]。从其论述中可堪,其一,文史之通自古而然,但是“学”的含义却有了古今之变。传统学术研究的言行合一在今则演变为“专以知言”,不仅是言行分离,文史也渐趋分化。其二,文史虽可通为一体,但是究其必然,文学较之于历史则有出入其间的“自由”,而这个“自由”则是文学独异于其他学科的标志。值得玩味的是,出入于科学与史学之间的文学研究,则同样具有了求其因果的目的,又有了探索规律的任务。故而,从历史事件的研究到文学事件的研究,不仅是研究视角的一次切换,更重要的是在内在规律的探寻上,又多了一层重要的意义。因此,作为事件研究的历史也就有了更多的可供阐释和解读的空间,这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契合了现代文学研究多以历史事件为分期的重要缘由。诸如《新青年》的诞生,五四运动的爆发,“四一二”政变的发生,《太阳》月刊的创办,全面抗战的爆发,延安文艺座谈会,等等,这一系列事件既是历史的,也是文学的或是与文学相关,甚至是直接影响和左右文学的。

相对于整个二十世纪这个“中时段”来讲,这些事件都是“短时段”,而且这些“短时段”也就是布罗代尔所谓的“事件”,却往往超出了“长时段”理论所能涵盖的解释框架。但是“事件”并不是仅仅与“时间”相关联的唯一,它还具有其他复杂的意义功能,“事件之所以成为‘事件’并不在于其本身的‘大小’,而在于它对利益相关人或所处社会的连带意义。一个事件可能具有很多连带意义,也正是在意义这一点,事件本身就具备了成为一种社会秩序转换中介的潜能”[3]。正如蒙文通所言,“事不孤起,必有其邻”。[4]以新文化运动为例,它不仅包括了以“五四”运动为核心的政治、文化等事件,而且也逐步扩容到内容上和思想上的《青年杂志》的诞生、《文学改良刍议》《文学革命论》《人的文学》等理论文章的发表、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等文学团体的出现以及《新青年》的转向和分裂等等历史事件,以及时间上的向前追溯的1915年和向后引申到的1923年。这一系列的“事件”群,在其内部各事件之间相互砥砺,共同参与和构建了现在所认识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整体面貌。也就是说,在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整体感知上,“事件”群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持续状态下历史自然发生的一种事实结果,这里面有着“事件”与“事件”之间的勾连,也有“事件”与“事件”之间的断裂,但这并不影响在研究的过程中赋予其完整而统一的认识和体现。但是,研究本身就意味着从众多的事件中选定我们认为有关联并且影响重大的“事件”作为研究的对象和形成的范畴,并且使之在某种理论或观念的支配下形成一整条的证据链,进而产生为我所用的历史事实。因此,在“重新研究”的历史事件面前,很有可能出现的是事件重新的排列组合所产生新的思想观念,或是由新的思想观念或方法的出现,重新构造一条天赋异禀的证据链。其实质,在开始进行研究的时候,或是在研究尚未开始的阶段,前提和预设的出现就已经暗示“事件”研究注定是一种被建构的过程。所以,借用这种研究的不确定性与文学更为自主自足的文学性因素的耦合,更加明确了不同的研究者或读者所赋予“事件”背后所生存的结构和潜在的逻辑以新的生命力。

诚然,历史事件与文学事件的勾连并不肇始于现代文学研究,滥觞于中国传统文学批评中的“本事考”已经有了研究的“前车之鉴”。笼统的说,中国古典学术研究中文史不分的传统造就了文学研究的史学化特色,也即文学就是历史。当然,这点也不独古代中国所存有,亚里士多德即有“诗比历史更真实”之言,故而对于文学事件的研究从其源头应为对历史本身的一种考察,只是随着文学和历史在近代以来越来越具有专业特色和科学理性精神的学术分工之后,文学与历史的距离一度较为疏远,但这并不影响存在于学术方法之中的近亲因子的作用,所以文学事件与历史事件的关联则又昔日重现。

从事件研究的路径而言,文学事件与历史事件大都有简单的归于“回忆”的指向,但是对其研究则不仅是简单的回顾过去,而且有指导未来的“嫌疑”。刘勰在《文心雕龙·事类》篇中言:“‘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5]据此可以证实的是,对于“事类”义理的追寻是无论作为历史事件还是文学事件共同的目标。另外,作为文学的事件和作为历史的事件都共同参与和创造了事件,无论从其发生发展的源头和过程来追述,还是从其所产生的基本事件逻辑来推理,其本身就是事件。事实上,我们也正是通过这一点将文学事件作为历史事件的类比研究,进而寻找文学事件研究的一个视角或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从事件中析出文学因素,或者在历史事件中发现文学事件并非是事件的完整呈现,碎片化史学的历史呈现注定文学的研究也表现出碎片化的历史形态,而这一传导作用所引发的文学想象和创造力,不单是历史学独家提供的素材,更是文学在历史中所扮演角色的一种精神性力量的体现,因而对于文学事件的研究,不仅注重从多个不同侧面介入外部研究,而且还要注重还原文学事件作为主体的研究的一种本体意识。

二、作为“事件”的文学研究

与历史角度所言的“事件”具有清晰的边界不同,从文学角度出发,文学事件更多的呈现出一种模糊的边界。这不仅源于文学事件作为主体意识有较强的文学活动能力,活动主体的主观意识难以把握和琢磨,而且相对于历史事件注重外部研究的理性思维较多,文学事件更多的是一种内部研究的精神体验。

伊格尔顿指出:“一般说来,我们可以将文学阅读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实体(object)的文学阅读,一种是作为事件(event)的文学阅读。”[6]188而“作为实体的文学阅读”是将文学作品作为文学文本进行客观研究,这里伊格尔顿将英美新批评的文本细读和俄国形式主义作为范例来讲解。那么“作为事件的文学阅读”是什么?在解读英美新批评和俄国形式主义的过程中,伊格尔顿的“文学结构”再一次出现,既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的应用,“但同时也是一个事件”[6]190。如果联系上下文,则可以理解,伊格尔顿的“文学事件”则可以称之为“读者反应”,在论述中他引用伊瑟尔的理论认为,“当我们阅读时,对我们自己所生产的东西产生反应,这种反应方式,事实上,促使我们能够用体验去感知文本,这可以被称之为事件”。[6]188当然,在伊格尔顿的理解中,结构是处于“实体”和“事件”之间,不断地变化。因此这种变化可以看成是将文学文本置于一种复杂的关系网络中的静态分析,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动态之间游走的体验活动,也即德里达所理解的“文学行动”。马大康认为,文学事件是“研究文本与读者的相互对话、相互作用、共同生成,其实质即研究‘文学活动’,把文学作为读者亲身参与的活动来看待,把作品作为发生在文本与读者之间‘开放的’‘活态的’生成过程,也即‘文学事件’来看待”。[7]这种过程性的、动态的、开放的理解成为看待文学事件的一个基点。

与之相似,戴维森的文学事件理论也“可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方面,根据戴维森的事件本体论,文学的本质应当被视作殊相,谈论文学的方式应当从‘存在’转变为‘发生’,由此,我们关注点应从文学存在论转向文学施行论;另一方面,文学事件也体现为意向性的文学行动,一个成功的文学行动表现为写作者如何使用个人习语与读者进行成功的交流”。[8]至此可以总结的是,无论是戴维森还是伊格尔顿,或是伊瑟尔或是德里达,至少在文学作为事件的一点上达成了共识,那就是文学事件是一种文学活动,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是过程性的而不是结果性的,而且是注重读者的反应而不是作者的行为习惯。也正如瑙曼指出的那样,“与其说是一种范式在更换,倒不如说钟摆在摆动。如今人们不再研究生成史,而是研究效应史或接受史,不再从事作者研究,而是从事读者研究;不再进行作品分析而是进行读者分析,不再致力于表现美学而是致力于印象美学,不再致力于生产美学而是致力于接受美学。范式还是同一个,只是考察的方面发生了逆转”[9]。所以,归根到底,作为“事件”的文学,其实质是“重新研究”过程中的一个方面,只是这种视角是文学的,或者是站在文学的立场上而已。

观察许道明等编著的《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其将“文学批评”作为一种“事件”,理性而又坚实的论述了“现代文学批评”的“先导”“滥觞”“建立”“深入”“发 展”“重塑”“一体化”以及“终结”。清晰而又明确的梳理脉络与事件的一般发展情况相一致,以“现代文学批评”为其对象,既不同于“现代史”研究的起讫,“也不完全相类于一般现代文学历史的分划”,[10]很好的体现了作为“事件”的文学在文学分期中的重要特性,也形成了独特的学术个性和特征。

如果仅是以目的论为导向进行“事件”研究,很容易忽略被掩盖的小概率事件和不确定的文学因素的存在,对于寻求事件发生发展规律为主旨的事件研究而言,一方面事件的规律性确有迹可循,便于“以史为鉴”;另一方面,规律性的总结有可能会导致偏向性结果。因此,对于“事件”研究应该抛弃本质主义所带来的利害,在某种程度上应成为一种反本质主义的,以意义阐释为方法的反中心主义的具体研究样本。龙泉明《中国现代新诗流变论》关注中国现代新诗的分期问题,在论述中他认为,“中国新诗的发展必有一定的过程性、阶段性,不可能离开过程、阶段去谈论其发展。不论是从发生学的意义去理解,还是着眼于诗歌与社会历史进程之关系,都说明中国新诗的成长和发展走过了一段相当长的路”。这里一方面可以看出作为其研究对象“中国现代新诗”的“事件性”的明确,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在“中国现代新诗”的理解和研究中对文学“事件性”特征的准确把握,在此基础上,他将中国现代新诗根据其发展变化过程,分为“草创——奠基——拓展——普及与深化四个发展阶段和分别以郭沫若、戴望舒、艾青为代表的三次整合过程”,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论述过程中他时刻警惕到“这并不是一个凝固不动的封闭的时间概念”,而是“一个自律运动期”。[11]相对于许道明的研究而言,龙泉明已经注意到,仅是文学事件性的动态理论研究是不够的,虽然对于规律和因果的探索是文学研究不可或缺的方法之一,但是并不能否认样本之于文学研究的范式作用以及其所具有的方法论启示。一方面运用样本的提示打破了规律性探究的一般方法,进而寻求在规律之外的个案研究之于文学研究的冲破和突围。另一方面试图在规律之中又冲淡个案研究之于文学研究所起到的中心示范作用。

其实这里已经意识到作为一个“事件”来谈论文学中的两个基点,一个是前面所提到的过程性、动态的和开放的基点,另一个则是作为文学研究中研究对象本身的自足性。所以在划分的过程中应该是两种基点相互平衡的一个结果。因为从伊格尔顿等理论家那里所谈到的文学事件的结构性,其实已经是一种自足性的体现,而就事件本身来说它亦有其发生、发展、高潮、落幕的线性发展脉络和时间、地点、人物、环境等因素条件以及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等事理逻辑演化。所以无论是小说、诗歌、戏剧等文学样式,还是文学研究中的文学批评、文学理论或文学史等研究路径都有一个自足性隐含在里面,也因此以这种自足性的内蕴作为事件分期的重要划分标准,实在是一种更为明智和合理的选择。这也正是近年来研究论文和专著重点依据的一个理论资源。

三、事件的“断裂”与“重新研究”的限度

与此同时,不得不注意到自足性所带来的另一方面的问题,那就是在“事件”的内部划分中所产生的“断裂”。因为有分期,必然有断裂,只是这种断裂较之为外部研究的偶然性,而表现的更具逻辑性。正如巴迪欧所指出的,“唯有通过与支撑它的秩序进行断裂,真理才能建立,它绝非那一秩序的结果。我已把这种开启真理的断裂命名为‘事件’。真正的哲学并非始于文化的、语言的、制度的等结构事实,而是仅始于发生的事件,始于仍保持完全不可逆料的突现形式的事件”。[12]也就是说,“事件”中的“断裂”正如硬币的一面,它和自足性所构成的是“事件”的一体两面。因为有了自足性,文学事件有了作为自身独特存在的标志,而且这种标志明显的区别于其他文学事件,所以这种区别也就形成了“断裂”产生的预设前提。从巴迪欧的事件哲学的认识来看,“真正的哲学”“始于发生的事件”,而“在16世纪末与17世纪初的英国文学中,‘小说’(novel)一词似乎同时被用于真实的和虚构的事件”。[13]如果伊格尔顿所述不假,那么对于文学的事件在初始的阶段应该是陷于模糊之中。因此,巴迪欧的事件哲学应该是在一次次的断裂中形成的,根据这个推理,巴迪欧的“断裂”先是新闻和小说的断裂,再是小说中虚构和真实的断裂,最后才是存在与事件的断裂。恰如齐泽克的意见,“巴迪欧理论大厦的轴心——正如他主要作品的题目所示——是‘存在’与‘事件’的裂缝”[14]。从这个意义出发,可以看到文学事件的“断裂”既有逻辑呈现的线性特征的必然性,又有“不可逆料的突现形式的”偶然性。这样一来,在理解文学事件的断裂时,看似不合理之处的划分也有了可供合理解释的缘由。

以《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为例,众多的文学史家和文学理论批评家在处理这一“事件”时基本上采用两种方式,从“事件”的自足性角度而言,《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是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谱系中的一个。从1920年代开始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四十年代的典型代表当仁不让的归于《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进而延伸到建国后整齐划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框架中。这种自足性将整个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视作一个“中时段”,自然,《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属于“短时段”的“事件”,而这个“事件”从历史的角度而言是有着具体而完整的脉络。从“事件”的断裂性角度而言,第三个十年的现代文学是一个整体,而进行的政治区域的分类,国统区、解放区、沦陷区等拼盘式的划分。

在这里,无论是拼盘式的横切面的研究,还是归类法的纵向性的线性梳理,在整个二十世纪的文艺理论中,它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前述“事件”基于第一个侧面,那么无疑要追问的是这一《讲话》本身的一些“事件”性因素,诸如为什么要发表《讲话》,《讲话》的内容以及产生的效果,还有这一“事件”的基本事实等,如时间、地点,参加的人物等。这些内容都是前一个侧面能提供其自足性的凭证,但这并不能证明第二个侧面的“断裂”意义。比如拼盘式的划分显而易见是政治作用的结果,政治对文艺的影响在战争年代的作用不容小觑,但是这也并不能完全说明文艺因为政治的不同而不同,在国统区持有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观点的批评家和研究者并不在少数,同样虽然经过延安整风运动,并不能证明解放区所有的文艺工作者完全领会这一讲话的精神。正如伽达默尔所言,“谁进行理解,谁就总是已经进入了一种事件,通过这种事件有意义的东西表现了出来”[15]。而这种“有意义”正是断裂的一种结果。所以,在文学研究的“本事考”等传统研究方法不能再次提供文献学上的突破时,对于文学做“事件”性的理论阐述也不失为一种研究的新途径,“正是因为它打开新的指涉,接受到新的恰当性,……所有的事件和所有有意义的行为都向着这种通过当前实践活动而进行的实际诠释敞开”。[16]进而言之,作为“事件”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在研究路径上已经呈现出更为崭新的学术方法的态势,较之于前述从历史事件的比附到文学事件自身的理论逻辑素养,可以说“事件”给文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论启示,它既合乎文学研究对于文学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相结合的理论诉求和现实依据,也实现了文学作为事件的独特意义和功能价值,从这一点上来说,作为事件的文学研究已经越来越彰显出其独特的魅力和可阐释性。

当然,需要警醒的是,任何理论或研究范式进入具体的文学样本都有其巨大的可阐释空间和解决研究问题的价值,但是这并不等于将所有问题的复杂性简单的归原于一种或几种文学理论。因此对于“重新研究”的作为“事件”的文学,首先,界定一个文学作品作为一个事件所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否足够,因为不是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可以作为“事件”理论来解读,这不仅牵涉有文学作品自身之于事件的一般逻辑概念和演绎的动态过程,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其与读者之间的“沟通”,以及其所产生的外部反映的种种。其次,作为事件的文学与作为事件的历史,虽然在很多情况下两者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重合,但是,相对于现代学科科学严谨的专业分工等特性,不可避免的在对待“事件”中所呈现出方法论的不同,尤其是作为年轻的中国现代文学学科,所需要借鉴之处较多,但更多的应该是借助于此种积淀进行具有其自身特性的理论研究,无论是文学批评也好,还是文学理论也罢,不应丧失其对于现代文学研究具体而鲜活的现实感染力和文学感受力,更不应成为历史研究的一种材料性证明,也因此,通过“事件”的路径进入文学的研究内核,应视为一种参考而不是一种法宝。最后,在称之为“读者反应”的作为“事件”的文学研究中,强调读者的作用并不意味着作者的缺席,一方面通过语言文字、叙事风格、理论逻辑建立起来的文学作品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规定了文学作品的先验性条件,使得读者的阅读受制于这些已经存在的客观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读者反应与作者缺席是在时空中的一种不对等的存在与缺席,恰如Paul Ricoeur所言,“于书写之际,读者是缺席的;于阅读之际,作者是缺席的。文本却造成读者与作者的双重隐晦”[17]。故而,对于“事件”的“文学阅读”不仅意味着读者的个人体验与时空关系的勾连,也同样意味着与作者精神性沟通的纠葛,所以,厚此薄彼的观念自然也应该纳入到反思和检视的过程中。

统而言之,从作为历史的“事件”到作为文学的“事件”再到作为“事件”的文学,从静态的分析到动态的把握,从注重目标的架构到重视过程的认知,作为一种研究路径的“事件”,这种丰富性已经展现出其应对文学种种的可能。不可或缺的是,引入“事件”作为研究的视角,不仅是观念和方法的更新,从学术研究的基础性文献角度而言,作为“事件”的文学理论,既有为文学研究的发展保留一份“档案”,也提供当下观察研究文学的一个“样本”,这应是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路径最为有益的探索与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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