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宝春
(辽源市矿务局职工总医院,吉林 辽源 136201)
对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而言,确保药品供应稳定是社会民生重点项目之一,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问题,医改应以保障药品供应为核心。我所在的辽源市在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药品政策,在药品降价保质保供上越来越接近老百姓期待。
辽源市共有行政村518个,其中东丰县229个,东辽县234个,龙山区32个,西安区23个。村级卫生机构652家,其中行政村卫生室488家,东丰县215家,东辽县221家,龙山区30家,西安区22家。村卫生室最多服务人口3,815人,最少服务人口376人,平均每村卫生室服务人口1,445人。
辽源市488家行政村卫生室中,14家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药品,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东丰县拉拉河镇9家村卫生室统一由卫生院采购药品后,配送到各村卫生室,但未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其余465家村卫生室均自行采购药品,其中90%以上通过集中配送(东辽县医药公司)形式采购,配送时限约为每周1次-2次。村医自行采购药品价格与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药品价格相同。村卫生室药品数量最多达320种,最少110种,但是已经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药品数量最少的只有20余种。村医药品采购价格高于基本药物网上招标采购价格的,属于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范围,低于网上招标采购价格的属于省增补203种基本药物范围。
已实施基本药物的14家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由医院统一采购。村医收取每人次患者诊疗费10元,不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任务,无均等化资金补助款。目前年收入1万元左右,并自行承担医疗责任保险费。
2017年起,在医院推行公立医院采购药品“两票制”,要求需对药品及消耗性材料统一采购,和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获取更大的优惠制度,同时也提高药品及消耗物品质量,减少药品质量问题出现,公立医院需对需求药品分类采购,以集中带量采购为工作原则,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保障患者临床用药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卫生厅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统一管理,网上采购的相关政策,并与省厅认可的药品生产厂家进行洽谈价格,并签定了药品采购协议,既保证了药品价格,又保证了药品质量,当下,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通过线上方式采购药品,采购方式简单,运输快捷[1]。为保障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新时期药物制度的重要成果,确保基本药物实现目录、标识、价格、配送、配备的统一化系统管理,就必须规范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和使用机制,确保药物使用的公平公正性,为大众健康打下基础。
对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特效药的加强管制是确保药物使用安全、合理的基础,也是保证基本民生的重要手段。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监测,也是对其有害性的安全保障分析从事,也是药品深入评价的重要部分,对药品不良反应规范检测,可积极推进合理用药落实,避免由于药物使用不当,导致药害事件频繁发生。通过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可限制不良事故发生几率,避免药物滥用,加强药物监管,推动药品行业向规范化不断发展[2]。此外,可以建立不良反应上报制度,为大众使用药品、监督药品提供渠道,群众掌握安全的用药信息,对药物有更深层次的认识。为进一步落实对特殊药品、特效药品的管理,需相关部门给予足够重视,在管理上加大力度,建立并健全麻醉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保证了特殊药品安全。
建立了通报问责制度。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对不合理、不合规、不正当的药品处方,每季度在全院进行一次通报,全年共点评了2,880份处方,处方合格率达82.6%。对至少10种药品的价格,在医院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对不顾病人利益、不坚持合理用药的医务人员,予以警告谈话、通报批评、限制或注销执业资格等处罚,体现药事服务价值。
应将基本药物制度印刷成宣传册,发放给当地群众,也可积极组织专家进行药物知识宣传,设施科普宣传节目,将药物知识、使用方式教给群众,让群众合理用药。通过不同的宣传渠道,让群众对替代药有更全面的认知,群众了解基本药物支持,对基本药物认知程度较高,对基本药物有较高信赖度。此外,医生在诊疗中,需对患者宣传并告知,引导其正确使用药物。
自公立医院实施新制度,药品加成取消,对应的医院药品价格大大下降,最大下降程度达到30%,为大众购买提供便利,是典型的利民措施。按时,和其对应的医疗服务价格也在不断变化,不同的基层医院其实际情况不同,进展情况也存在明显差异。在实际的工作中,自从药品“两票制”实行之后,其大量中标药物的出现供不应求局面,一些药品出现断供,而没有设置中标的药品又受到医院临床使用的限制,供应上存在诸多不便,需对基层药品采购机制合理调整,不断完善制度,融入新理念及新技术,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确保基层用药的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