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上海市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分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以居住困难为主要准入前提条件,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逐步构建并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租房、 征收安置住房“四位一体”、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其中,对城镇户籍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分别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对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有稳定工作的来沪常住人口,主要实施公租房制度。同时,结合旧城区改建,定向供应征收安置住房,改善房屋征收区域内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上海借鉴了国家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自2010年起就形成了以“共有产权”为特征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一是产权管理方面,实行“共有产权”运作机制。二是资格管理方面,引入准入资格核对新机制。三是分配管理方面,建立住房分配“三公”机制。四是房源筹措方面,健全多渠道房源建设筹措机制。
截至2018年9月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历年累计签约购房约9.2万户,预计至第六批次供应工作基本结束,可累计签约12.5万户。目前,已形成年均新增2万户家庭的趋稳状态。供后交易方面,上海市累计受理各类交易申请313户,其中购买政府产权份额257户,政府指定机构优先购买56户。
2018年,广州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中,继续弘扬开拓精神,通过创新政策、精细管理、完善机制,形成了一套具有广州特色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模式,促进了城市高品质发展。
广州市成立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区试点项目指挥部,加强试点工作统筹指导。通过城市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和名城保护规划等顶层规划设计,把名城保护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以白云山、珠江和历史城区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地域空间框架,塑造“山、江、林、城、田、花、海”并存、特色鲜明的城市风貌,建立层次清晰的保护体系,形成包括1个历史城区,26片历史文化街区、19片历史风貌区,7处名镇名村,91处传统村落,3839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817处历史建筑,7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一大批传统风貌建筑在内的保护名录,实行全要素保护。注重建章立制,构建“全专细”政策法规体系;实现全域覆盖,扎实开展基础性工作;创新规划管控,实现保护利用有章可循;凝聚各方力量,共同缔造精品示范项目;完善保障机制,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
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青海省湟中县、大通县2个定点扶贫县各选择1个村庄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试点村探索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共谋共建共管公平共享”的村庄治理机制,形成了脱贫攻坚、环境整治互相促进的经验。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的领导作用落实到农村牧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农村牧区,使党和政府工作落到基层,深入到群众。成立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类村民自治组织,把每位村民纳入到一个或多个村民自治组织,让自治组织有序参加到村庄治理,调动村民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形成“事事有人想、事事有人干、事事有人管”的村庄治理格局。通过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村庄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民主协商,有效解决政府以往“自上而下决策、大包大揽实施”和村民“等靠要”的问题。
2017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杭州市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一年多来,杭州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全力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租赁试点工作组织保障。建立体制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创新治理方式,实现“人房”共管。成立租赁协会,促进行业自律。二是开拓供应渠道,满足新市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强引导,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创新思路,开拓租赁住房供应渠道。推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积极筹建蓝领公寓,优化土地竞买规则,促进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多层次分类别的住房租赁市场格局。三是多措并举,推进租赁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搭建租赁平台,实现租赁市场智慧管理。出台监管政策,规范租赁市场秩序。部门联动,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厦门市实现高位协调,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从多头管理转变为综合管理;从单一管理提升为全面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综合管理执法实效。持续开展“两违”治理;严格户外广告管理;深入推进“门前三包”;联合整治“四车”乱象;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发展智慧城管,夯实城市管理科技基础。强化综合指挥;汇聚数据资源;交叉分析平台数据,深入剖析城市管理热点和问题,全盘掌握执法管理现状。构建监管网络,实现综合管理网格化精细化。构建区、镇(街)、村(居)、网格四级综合管理体系,尽可能把资源、管理、服务下放基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共同缔造,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集中统一、统招分签、优势互补的建设模式,率先建成全国首家基于云平台、省级集中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综合服务、数据共享、监督管理四大平台,使新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迈入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新时期。
一是建立强力高效运作机制,全面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高效工作机制,提供组织保障;选择优质合作伙伴,夯实技术根基;建立进度督办机制,高效有序推进。二是集中建设省级平台,统一管理服务监督。建设统一业务系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结算应用系统(简称“双贯标”);建成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疆“四统一”;推进部门信息交换,数据共享“零突破”;新建信息监管系统,真正实现“大监管”。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造福全疆各族群众。全力推广使用综合服务平台,推行移动受理、审批、监管,使新疆公积金业务实现“零材料、零跑路、零审批”。减少系统建设的重复投资,节约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提高系统安全等级,破解了新疆地处西部、各中心普遍缺乏信息技术人才以及建设运营维护成本高、风险大等难题,实现了零距离对接,使天山南北各民族缴存职工享受到了信息化建设带来的便捷。
萍乡以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为契机,充分运用海绵理念,统筹城市给排水、道路、园林绿地等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为解决城市涉水问题提供了新参考、新借鉴,为提升城市城市功能品质提供了新样板、新模式,为推动城市建设变革提供了新理念、新思路,为促进城市动能转换提供了新策略、新路径,为丰水地区中小城市绿色发展转型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主要做法有5个方面。
一是系统谋划、科学施策。坚持规划先行;坚持标准前置;坚持过程植入。二是全域管控、分区治理。提出了“全域管控、系统构建、分区治理”的技术方案。将海绵城市建设范围从32.98平方公里的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市域3802平方公里。三是统筹实施、创新模式。变“碎片建设”为“打包建设”;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变“政府单打”为“政企合作”。四是制度创新、长效保障。制定出台了多种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金管理制度,对海绵城市项目审批、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进行长效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建立统一监测调度平台,对已建和在建排水防涝和海绵工程项目进行统筹管控,避免“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发生;将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纳入各部门和县区年度考评体系之中。五是变革理念、转型发展。大幅提升城市品质,深刻变革城建理念,有效促进城市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