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 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2019-02-19 14:21周莺
上海工运 2019年8期
关键词:职工代表职代会职工群众

周莺

一、公司职代会工作的主要依据

为了进一步保障公司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依法治企,公司先后制定并颁发了《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关于投资企业职代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这些文件制度对职代会的职权,组织制度,代表的条件、产生、权利义务等都进一步作了明确。

二、公司职代会制度建设进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通过每年两次公司职代会和各基层单位职代会的召开,公司工会不断研究和探索职代会制度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做了大量的尝试和实践,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及时总结和反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职工代表的作用不明显。对于职工代表的条件和要求,在公司职代会《实施细则》中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基层工会民主选举职工代表的意识还不强,有不少单位简单地就将工会组长作为职工代表,有的则干部比例过高。一方面,直接导致一些想当、能当职工代表的职工被拒之门外;另一方面,由于职工代表培训不到位,也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二是职代会提案工作的作用在弱化。职代会提案工作是职工代表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职工群众表达愿望、提出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而这一作用目前正在弱化,一方面,职工代表的知情权比较有限,很难获取公司管理深层次的信息,提案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另一方面,提案工作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对职能部门提案落实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不够。

三是职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的作用有待加强。按公司职代会《实施细则》规定,公司职代会设生产经营、工资奖惩、生活福利、干部评议、提案审理等五个民主管理委员会。而在实际工作中,各民管会的作用相当有限。一方面,民管会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公司新的民管会管理办法出台不久,成效尚未显现;另一方面,民管会成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不强,对于深层次的管理问题很难有效监督和影响具有权威性的职能部门;再一方面,民管会的法定地位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强化。

三、公司职代会制度建设的一些思考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公司职代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职代会职能,引导和带领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还应在以下几方面有所作为。

(一)加强职工代表工作制度的建设

一是抓好职工代表的民主选举关。职工代表是职代会的主体,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职代会的质量和效果。要按公司职代会《实施细则》要求,民主选举职工代表。要积极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氛围和运行机制,逐步推行职工代表竞选制。

二是抓好职工代表培训教育关。要加大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培训制度,有计划、有目标的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以及参加各种民主管理的实践活动,加强和提高职工代表的参与能力、分析能力、调研能力和表达能力,不断提升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三是抓好职工代表履职评议关。要积极推进对职工代表履职情况的责任考核,通过职工代表向选区职工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等方式,密切职工代表与选区职工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激发职工代表参政议政、履职尽责的压力和动力。

(二)加强职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提案工作规章制度。职代会提案工作是职工代表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职工群众表达愿望、提出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要通过制定和实施职代会提案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规范提案工作的征集、审查、立案、落实、反馈公布等各项处理流程,进一步提高职代会提案工作的水平。

二是努力提高职代会提案工作质量。要加强职工代表提案撰写的培训力度,要组织引导职工代表不断扩大知情面,深入调查研究,贴近实际,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和职工群众心声,按规范和要求撰写议案,代表职工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更好地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重要参考。同时要明确提案和建议、意见的区别,精心筛选、严格把关,慎重立案。

三是推行提案工作奖励激励制度。要通过对具有决策参考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优秀提案的评选和表彰,引导和激励职工代表重视和参与提案工作,不断扩大职代会提案工作的影响力。要大力宣传职代会提案工作的积极作用,提高职工代表对提案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职代会工作质量的提升。

(三)强化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

一是制定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要建立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督办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职责要求和方式方法,正确行使好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

二是定期组织对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等进行巡视检查。要引导职工代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实践活动,鼓励职工代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针对集体合同履行、职代会决议和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将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向企业领导或职能部门进行质询,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

(四)加强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和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民主管理组织网络。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在现有的生产经营、工资奖惩、生活福利、干部评议、提案审理等民管会的基础上,成立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专门委员会,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渠道畅通的企业民主管理组织体系。

二是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各专门委员会应根据公司民管会管理办法,有计划有目标定期开展活动。活动情况应形成工作报告,向职代会定期报告。其中,提案落实专门委员会要在职代会闭幕后,在做好提案汇总、整理、审理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提案落实的督办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应有的作用。

三是完善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民主监督制度。要根据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的形势需要,建立完善职工代表恳谈会、民主接待日、厂务公开等多种民主管理和监督形式,不断健全和拓宽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渠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要求,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脉搏,从而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形成互相尊重、互相信任、良性互动、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要健全完善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的程序和职权范围,妥善处理好职代会闭会期间所需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并将有关协商处理结果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五)要在着力发挥好职代会制度的积极作用上下功夫

一要进一步把职代会制度打造成为促进企业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平台。要坚持把职代会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企业重大决策科学化、分配制度规范化、干部管理民主化、干部廉洁自律报告制度化、经营管理重点环节程序化,以及大宗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公开化的主要载体,不断提高企业科学民主的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二要进一步把职代会制度打造成为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要坚持职代会制度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有机结合的原则,做到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协商议题向职代会代表征求意见,集体合同草案经职代会审议表决,集体合同履约的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坚持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并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使职代会成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源头参与企业管理的强有力后盾,以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要进一步把职代会制度打造成为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平台。要坚持企业领导干部向职代会述职、述廉制度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过程中的实施程序,不断提高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增强权力运作的规范性,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更好地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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