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泉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02-19 12:38韩卫英
山西财税 2019年2期
关键词:阳泉市试点工作村级

□韩卫英

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是我国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之一,也是加强“三基建设”、实现农民共同致富的主要手段和坚强基础。自2017年开展探索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以来,阳泉市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头戏来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成立领导组

为确保阳泉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实效,阳泉市及时成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用于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的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同时要求,试点县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试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试点村做好各项工作。村级成立试点工作班子,村两委成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具体负责试点工作。

(二)制定全市的实施方案

在认真学习了省厅文件的基础上,结合阳泉市的实际情况,在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农委意见的基础上,三部门联合印发了《阳泉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与省方案相比,阳泉市的方案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了畅通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市级抓协调、县(区)抓组织,乡(镇)抓落实,村级抓实施的工作机制。二是方案制定要求更加细化。方案分别对试点县、试点村的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细化。三是扶持对象进一步明确。由于阳泉市没有贫困县(区),考虑到试点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阳泉市方案立足于选择基础性较好的村进行试点。

(三)组织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推动阳泉市新农村建设更上新台阶,阳泉市财政局于2017年6月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培训班”。县(区)财政局、农委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和经管站具体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特别对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最新政策进行了解读,指导乡镇、村准确探索开展此项工作。

(四)采用竞争立项程序确定试点并及时下达资金

按照“随机、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农业、财政、经济、组织等方面七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在前期资料预审基础上,经过当天县(区)汇报、专家提问、现场打分等环节,对县(区)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分别确定郊区、平定县为阳泉市2017、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在市财政和政府门户网上公示了7个工作日后,及时将省下达的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000万元拨付到县(区)。

(五)开展督促检查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三基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财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高度重视。为落实好国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这项政策,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县(区)在项目实施前组织专家进行前期考察评估,要求试点村对项目的实施方案不断进行细化,并不定期实地查看。2018年8月,市财政、组织部、农委三部门联合,对2017年的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进行了考核,查阅试点村的实证资料,实地查看项目推进情况,要求县(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运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阳泉市2017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是郊区,郊区通过竞争立项确定15个村为试点村,采取“10村+5村”模式(简称10+5模式)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3个村因项目不成熟自愿退出,剩余12个村继续实施项目,其中,以资源有效利用的有7个村,提供服务的有1个村,混合经营的有4个村。除3个村因土地手续不完善未开工外,其余9个村的项目均已开工,计划投资544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373万元,财政资金支出460万元。预期年收益3121万元,预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743.9万元,预计带动农民就业人口1493人。

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是平定县,选取16个试点村,除1个村未开工外,其余15个村按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其中,以资源有效利用的有12个村,提供服务的有1个村,物业管理的有1个村,混合经营的2个村。计划投资21144.9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1018.4万元,财政资金支出720万元,预期年收益9270.4万元,预计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8594.5万元,预计带动农民就业人口4895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按照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试点村以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需要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这次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在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后,两者存在衔接的矛盾,增加了制度机制建设的难度。

二是,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不够规范。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是本次试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形式,目的是解决土地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政策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创办领办合作社,鼓励和引导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但在检查中发现,探索以资源有效利用,实现集体经济的申报项目中,大多的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未创办集体股份合作社。

三是,发展集体经济路径单一,措施不力。大多数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依赖于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出租及转让等,直接生产经营性的收入所占比重不高。集体资产、资源没能充分融入市场,将其转化为资本,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一年收入不过千余元,经济效益低、增收路径单一。

四是,环保压力大。受京津冀大气环境治理的影响,去年以来涉土项目推进十分缓慢。

五是,村领导班子素质不高,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不强。受年龄和文化水平的限制,有的村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安于现状,只守摊、不创业,怕担责任、怕冒风险,“等靠要”思想严重,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资源等优势求发展。

四、相关建议

第一,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深层次制度体系不完善,将制约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体制机制的完善。建议上级相关部门配套出台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性政策。

第二,出台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我省的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建议上级部门结合其它省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尽快出台扶持资金指导性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绩效考核等行为。

第三,夯实队伍,增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战斗力。建设一支优秀的村级干部队伍,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配强村两委班子,选好带头人。通过群众选举、公开竞聘、组织委派等方式,选派有口碑,有责任心、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大学生村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中选配村干部。同时,强化农村经管干部的配备和培养。经管干部熟悉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熟悉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是党委、政府指导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参谋者、实践者和参与者。必须进一步抓好经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参谋能力、协调能力和指导能力。

第四,建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长效机制。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也是非常重要的调控和管理手段。上级党委、政府应该充分研究论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对于真正带领群众致富,走合作化、集体化道路的的村级组织,给予充分肯定,并予以资金倾斜扶持,充分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智慧力量。对经济薄弱村,既要输血,更要造血,打牢自我发展的根基。部门帮扶,村企结对子,都要把增强集体经营性收入作为着力点,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扶上马送一程,确保帮扶成果不后退,农民收入不减少,集体经济壮大之路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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